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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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doc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doc

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 )一、分类目的为加快旅游业发展,科学界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统计围,依法开展旅游统计调查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31 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 ),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定义和围本分类中的旅游是指游客的活动,即游客的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活动;游客是指以游览观光、休闲娱乐、探亲访友、文化体育、健康医疗、短期教育(培训)、宗教朝拜,或因公务、商务等为目的,前往惯常环境以外,出行持续时间不足一年的出行者。

本分类分为旅游业和旅游相关产业两大部分。

旅游业是指直接为游客提供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服务活动的集合;旅游相关产业是指为游客出行提供旅游辅助服务和政府旅游管理服务等活动的集合。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

本分类以《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确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Word 资料 .基本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 )为基础。

本分类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旅游及相关产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国际标准为参考。

本分类参考借鉴了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编制的《 2008 年国际旅游统计建议》中对旅游产业的有关定义和分类。

四、结构编码本分类将旅游及相关产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9 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27 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 65 个小类。

代码结构 :×× × ×(数字)小类顺序码小类代码(数字)中类顺序码中类代码(数字)大类代码五、有关说明(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 )的对应关系。

旅游收入分类与分配

旅游收入分类与分配

旅游收入分类与分配概述旅游收入是指旅游业从游客和旅游相关消费者获得的收入。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收入在许多国家和地区中成为了主要的经济来源之一。

对于旅游业来说,合理的收入分类和分配,能够提高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效益。

本文将介绍旅游收入的分类和分配的相关概念和方法。

旅游收入的分类旅游收入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旅游收入分类方法:1. 来源地分类根据旅游收入的来源地,可以将其分为国内旅游收入和国际旅游收入。

国内旅游收入是指由本国居民在国内进行的旅游活动所带来的收入。

国际旅游收入是指外国游客在本国进行旅游活动所带来的收入。

2. 旅游项目分类根据旅游项目的不同,可以将旅游收入分为各类旅游项目收入。

比如,观光旅游收入、休闲度假旅游收入、会议展览旅游收入等。

这种分类方法可以根据不同的旅游项目进行精确的收入统计和分析。

3. 支出分类根据旅游支出的不同,可以将旅游收入分为直接旅游收入和间接旅游收入。

直接旅游收入是指因旅游活动而直接产生的收入,比如游客的门票、住宿和餐饮费用等。

间接旅游收入是指由于旅游活动的影响而间接产生的收入,比如旅游活动带动的相关行业的收入,如交通运输、零售和服务等。

旅游收入的分配旅游收入的分配可以分为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分配。

国家层面的分配在国家层面上,旅游收入的分配通常由政府来负责。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政策和政府支出来实现旅游收入的合理分配。

税收政策可以包括对旅游业的税赋和收入分配的规定。

政府支出可以包括对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的投资,以及对旅游业的促进和保护等措施。

地方层面的分配在地方层面上,旅游收入的分配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旅游企业来负责。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地方的旅游资源和需求,来制定相应的旅游发展规划和分配政策。

旅游企业可以通过合作或竞争的方式来实现旅游收入的合理分配。

旅游收入分类与分配的重要性合理的旅游收入分类和分配对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旅游收入的分类可以帮助旅游业进行精确的收入统计和分析。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5)一、分类目的为加快旅游业发展,科学界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依法开展旅游统计调查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定义和范围本分类中的旅游是指游客的活动,即游客的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活动;游客是指以游览观光、休闲娱乐、探亲访友、文化体育、健康医疗、短期教育(培训)、宗教朝拜,或因公务、商务等为目的,前往惯常环境以外,出行持续时间不足1年的出行者。

本分类分为旅游业和旅游相关产业两大部分。

旅游业是指直接为游客提供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服务活动的集合;旅游相关产业是指为游客出行提供旅游辅助服务和政府旅游管理服务等活动的集合。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

本分类以《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确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基本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

本分类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旅游及相关产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国际标准为参考。

本分类参考借鉴了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编制的《2008年国际旅游统计建议》中对旅游产业的有关定义和分类。

四、结构编码本分类将旅游及相关产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11个大类,10表示旅游业,20表示旅游相关产业;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27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67个小类,该层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行业代码。

代码结构:五、有关说明(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仅部分活动属于旅游及相关产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二)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重点内容,以及带“*”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说明。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了解该领域的发展状况,统计分类成为必要工具。

本文将围绕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来阐述。

第一步: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的概述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是根据我国国家计划和财务统计体系,实际情况和需要,按照一定的原则和分类标准对旅游及相关产业进行分类、归类,反映了该领域企业的规模、类型、产值、业务范围等情况。

第二步: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分类内容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分为十大类,分别为:旅游接待、旅游交通、餐饮业、住宿业、旅游购物、旅游娱乐、旅游服务、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和其他。

第三步:各类别的统计指标1.旅游接待旅游接待包括旅游景区、旅游旅行社、展览馆等,统计指标为旅游收入。

2.旅游交通旅游交通包括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交通方式,统计指标为旅游客运量和营业额。

3.餐饮业餐饮业指提供餐饮服务的商业服务部门,统计指标为餐饮收入和就业人数。

4.住宿业住宿业包括各种住宿场所如旅馆、酒店、招待所等,统计指标为旅客住宿量和收入。

5.旅游购物旅游购物指提供购物服务的商业服务部门,统计指标为旅游购物收入。

6.旅游娱乐旅游娱乐包括各种娱乐场所如游乐园、水上乐园等,统计指标为收入和游客数量。

7.旅游服务旅游服务指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服务的机构如导游、翻译等,统计指标为旅游服务收入和从业人数。

8.文化场馆文化场馆包括各种文化、教育、科技机构和场所如博物馆、图书馆等,统计指标为场馆入馆人数和收入。

9.体育场馆体育场馆包括各种体育机构和场所如体育馆、游泳馆等,统计指标为收入和参与人数。

10.其他其他旅游及相关产业包括旅游用品、旅游车辆、营地等,统计指标为收入和从业人数。

第四步: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的意义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对指导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既可以了解旅游及相关产业的规模、类型、企业数量等基本情况,也可以发现问题、寻找问题所在和改善措施。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5)一、分类目的为加快旅游业发展,科学界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依法开展旅游统计调查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定义和范围本分类中的旅游是指游客的活动,即游客的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活动;游客是指以游览观光、休闲娱乐、探亲访友、文化体育、健康医疗、短期教育(培训)、宗教朝拜,或因公务、商务等为目的,前往惯常环境以外,出行持续时间不足一年的出行者。

本分类分为旅游业和旅游相关产业两大部分。

旅游业是指直接为游客提供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服务活动的集合;旅游相关产业是指为游客出行提供旅游辅助服务和政府旅游管理服务等活动的集合。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

本分类以《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确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基本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

本分类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旅游及相关产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国际标准为参考。

本分类参考借鉴了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编制的《2008年国际旅游统计建议》中对旅游产业的有关定义和分类。

四、结构编码本分类将旅游及相关产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11个大类,10表示旅游业,20表示旅游相关产业;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27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67个小类,该层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行业代码。

代码结构:××××(数字)小类顺序码小类代码(数字)中类顺序码中类代码(数字)大类代码五、有关说明(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仅部分活动属于旅游及相关产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产业分类标准

产业分类标准

3、我国的分类标准国家统计局1985年对三次产业的划分作了专门的规定,即:(1)第一产业是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2)第二产业是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业)和建筑业;(3)第三产业是除上述各业以外的其它产业,它又包括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层次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业、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层次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事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第四层次是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部门等国民经济核算国家统计局2001-03-15 10:21:10国民生产总值(GNP)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

一国常住单位从事生产活动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初次分配中主要分配给该国的常住单位,但也有一部分以生产税及进口税(扣除生产和进口补贴)、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非常住单位;同时,国外生产所创造的增加值也有一部分以生产税及进口税(扣除生产和进口补贴)、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该国的常住单位,从而产生了国民生产总值的概念。

它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净要素收入。

与国内生产总值不同,国民生产总值是个收入概念,而国内生产总值是个生产概念。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

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中间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分配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

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及解释

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及解释

国家统计局《⽂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及解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的通知国统字[2004]24号各省、⾃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部门统计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六⼤关于⽂化建设和⽂化体制改⾰的要求,改进和完善⽂化产业统计⼯作,规范⽂化及相关产业的⼝径、范围,我局在与中共中央宣传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化及相关产业分类》。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国家统计局⼆○○四年四⽉⼀⽇⽂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的和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六⼤关于⽂化建设和⽂化体制改⾰的要求,建⽴科学、系统、可⾏的⽂化产业统计,特制定本分类。

(⼆)本分类为推动我国⽂化体制改⾰,发展社会主义⽂化事业,建⽴和培育社会主义⽂化市场,界定和规范我国公益性⽂化活动和经营性⽂化活动提供参考与借鉴;为当前的社会主义⽂化建设、⽂化管理和⽂化统计提供科学、统⼀的范围与定义。

⼆、范围(⼀)本分类在《国民经济⾏业分类》(GB/T4754—2002)的基础上,规定了我国⽂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适⽤于统计及政策管理中对⽂化及相关活动的分类。

(⼆)本分类规定的⽂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

(三)⽂化及相关产业的活动主要包括:1、⽂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2、⽂化传播服务;3、⽂化休闲娱乐服务;4、⽂化⽤品⽣产和销售活动;5、⽂化设备⽣产和销售活动;6、相关⽂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

三、分类原则(⼀)以党中央、国务院的⽅针、政策为指导本分类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事业和⽂化产业的⽅针政策和改⾰精神为指导原则。

(⼆)兼顾部门管理和⽂化活动的⾃⾝特性本分类在满⾜反映⽂化体制改⾰需要的同时,还兼顾了政府部门管理需要,同时考虑了⽂化活动的⾃⾝特点。

(三)以《国民经济⾏业分类》为基础本分类的主要内容来源于《国民经济⾏业分类》,它是根据⽂化活动的特点将⾏业分类中相关的类别重新进⾏的组合。

国家旅游与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

国家旅游与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一、分类目的为加快旅游业发展,科学界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统计围,依法开展旅游统计调查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定义和围本分类中的旅游是指游客的活动,即游客的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活动;游客是指以游览观光、休闲娱乐、探亲访友、文化体育、健康医疗、短期教育(培训)、朝拜,或因公务、商务等为目的,前往惯常环境以外,出行持续时间不足一年的出行者。

本分类分为旅游业和旅游相关产业两大部分。

旅游业是指直接为游客提供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服务活动的集合;旅游相关产业是指为游客出行提供旅游辅助服务和政府旅游管理服务等活动的集合。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

本分类以《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确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基本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

本分类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旅游及相关产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国际标准为参考。

本分类参考借鉴了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编制的《2008年国际旅游统计建议》中对旅游产业的有关定义和分类。

四、结构编码本分类将旅游及相关产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9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27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65个小类。

代码结构:××××(数字)小类顺序码小类代码(数字)中类顺序码中类代码(数字)大类代码五、有关说明(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对应关系。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仅部分活动属于旅游及相关产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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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
计分类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
一、分类目的
为加快旅游业发展,科学界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依法开展旅游统计调查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1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XX),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定义和范围
本分类中的旅游是指游客的活动,即游客的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活动;游客是指以游览观光、休闲娱乐、探亲访友、文化体育、健康医疗、短期教育(培训)、宗教朝拜,或因公务、商务等为目的,前往惯常环境以外,出行持续时间不足一年的出行者。

本分类分为旅游业和旅游相关产业两大部分。

旅游业是指直接为游客提供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服务活动的集合;旅游相关产业是指为游客出行提供旅游辅助服务和政府旅游管理服务等活动的集合。

三、编制原则
(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

本分类以《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确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基本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XX)为基础。

本分类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旅游及相关产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国际标准为参考。

本分类参考借鉴了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编制的《20XX年国际旅游统计建议》中对旅游产业的有关定义和分类。

四、结构编码
本分类将旅游及相关产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9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27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65个小类。

代码结构:
××××
(数字)小类顺序码
小类代码
(数字)中类顺序码
中类代码
(数字)大类代码
五、有关说明
(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XX)的对应关系。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仅部分活动属于旅游及相关产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二)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重点内容,以及带“*”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说明。

(三)本分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XX)的具体范围和说明,参见《20XX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六、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表(2018)
注:符号“*”表示该行业类别仅有部分内容属于旅游及相关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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