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局文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28•【字号】东府〔2015〕118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东莞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5〕11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28日东莞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车定义和标准要求)本办法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办法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
校车应当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关于核载人数、外观标识、信号装置、行驶记录仪、轮胎、车身、安全防护装置等方面的普遍性规定。
第三条(对属地政府工作要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根据本区域学生数量和分布情况,科学制定学位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应当加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防止跨区域招生、超规模办学等违规行为,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结合学校分布、学生出行需求和道路交通状况,科学规划和设置公共交通线路。
第四条(校车的分类)本市校车分为A、B、C、D四类:A类校车所有权属于学校,B类校车所有权属于村(社区)集体组织,C类校车所有权属于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等单位,D类校车是指所有权属于依据本办法设立的校车运营公司。
B类、C类、D类校车所属单位必须与服务的学校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备案。
2023东莞市积分入学计算规则

2023东莞市积分入学计算规则摘要:一、积分入学政策概述二、积分入学计算规则1.积分入学基本条件2.积分计算方法3.积分入学录取原则三、东莞市积分入学政策优势四、注意事项与建议正文:一、积分入学政策概述积分入学是东莞市为解决非户籍人口子女入学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政策。
通过积分制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
积分入学政策旨在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非户籍学生有机会接受优质教育。
二、积分入学计算规则1.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年龄在6-18 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且其父或母(家长方)在东莞市有稳定工作及住所。
家长方可以选择其中一方作为申请人为子女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
2.积分计算方法积分计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家长方在东莞市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 家长方在东莞市累计居住年限;- 家长方在东莞市累计缴纳住房公积金年限;- 申请人学籍情况;- 申请人获奖情况。
各项积分指标的权重及具体分值根据东莞市教育局每年发布的积分入学政策文件确定。
3.积分入学录取原则积分入学录取按照“分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
当申请人数超过学位数时,根据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未被录取的学生,可选择继续参加下一轮积分入学申请。
三、东莞市积分入学政策优势东莞市积分入学政策为非户籍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入学机会,有助于实现教育公平。
此外,政策还鼓励家长在东莞市长期稳定工作和生活,为东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四、注意事项与建议1.家长方应在东莞市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年限,以提高积分。
2.家长方应关注东莞市教育局发布的积分入学政策文件,了解每年的积分指标及分值。
3.家长方应提前为子女办理学籍登记,以便顺利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4.家长方应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为子女争取更多的获奖机会,提高积分。
总之,东莞市积分入学政策为非户籍学生提供了公平的入学机会。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新疆高中班办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新疆高中班办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08.01•【字号】东府办[2005]50号•【施行日期】2005.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新疆高中班办学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5]50号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市教育局《东莞市新疆高中班办学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五年八月一日东莞市新疆高中班办学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规模的意见》(教民[2005]10号)的精神,从今年秋季起,我市将承担开办新疆高中班的任务。
为做好我市开办新疆高中班的各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办学工作方案:一、开办新疆高中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开办新疆高中班的指导思想:始终把新疆高中班的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统一思想认识,牢记“民族宗教无小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新疆高中班办学的各项指示和要求,从完善新疆高中班教学和生活设施以及师资的配备,从思想教育、教学工作到生活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层层落实责任,达到相关要求。
开办新疆高中班的基本原则:以“特事特办”的原则予以高度重视,对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投入、干部教师配备等给予优先解决,同时结合推进教育现代化,创建教育强市的目标,以东莞高级中学为办学点,按照有利于该校逐步完善申报全国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条件,有利于新疆高中班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原则,由市财政统筹专项办学经费,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二、开办新疆高中班的保障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开办新疆高中班的重大意义全市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开办新疆高中班是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事关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及振兴发展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重大措施。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09•【字号】东府办〔2018〕43号•【施行日期】2018.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教育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4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9日东莞市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4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大力推动我市老年教育发展,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机会均等、内涵丰富、灵活多样、服务完善,覆盖市、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三级的现代老年教育体系。
全市建设好1所国家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培育30所老年示范校和示范站(点)。
全市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构建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网络体系新建、改建、扩建一批老年教育学习场所。
市老年大学、市开放大学举办“网上老年大学”,各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院)举办“老年学校”,大力建设村(社区)老年学习站(点)。
到2020年,全市各园区、镇(街)至少应有1所老年学校,30%的村(社区)建有老年学习站(点)。
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发展养教结合产业,鼓励和支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建设老年养教结合基础设施,力争到2020年建成30个养教结合试点。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10•【字号】东府办[2009]123号•【施行日期】2009.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9〕12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九月十日东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市各级办学单位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积极开展联合办学工作,新建、扩建了一大批新校,并每年安排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我市校舍危房及时得到改造,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但是,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我市仍有部分中小学校舍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和抵御其他灾害的要求。
因此,为保证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把学校建成最安全、最让家长放心的地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和《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9〕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和范围(一)目标。
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使中小学校成为最安全、最让家长放心的地方。
(二)任务。
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以下简称重点地区)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关于开展20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通知(东莞市)

关于开展20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通知(东莞市)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的若干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将于201年开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与任务1. 培训目的通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旨在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增强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养。
2. 培训任务本次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主要包括教育科学、教育技术与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与教育、学科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加强教育教学方法的掌握,推动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1. 培训时间本次培训将于201年初开始,根据具体科目不同,培训时间为不定期的线上培训和不定期的线下培训。
请各位教师密切关注培训通知,做好时间安排。
2. 培训地点线上培训将通过教育平台进行,各位教师可在家或学校参与培训。
线下培训将在各区进行,具体地点和时间将由各区教育局通知。
三、培训方式与课程设置1. 培训方式本次培训将采取在线视频教学、研讨讲座等方式进行。
线上培训将通过教育平台发布相关课程,教师可自行选择课程参与学习。
线下培训将由专家学者组织授课,教师需按时参加。
2. 课程设置培训课程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与信息技术、学科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具体课程安排将由各区教育局通知。
四、培训考核与证书发放1. 培训考核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通过线上课程学习后,教师需完成在线测试,通过合格才能获得培训学时。
2. 证书发放培训合格的教师将获得所修课程的培训证书,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学校将对获得证书的教师进行记录并计入个人档案。
五、培训费用与报名方式1. 培训费用本次培训对参与教师免费,各学校不得另外收取培训费用。
2. 报名方式各校将收集教师的培训需求,并报送至所在区教育局,由各区统一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学校舍安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进度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校舍建设与管理【发文字号】东府办[2010]59号【发布部门】东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4.26【实施日期】2010.04.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进度的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0〕5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进度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进度的意见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以来,各镇街主动履行职责,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力量不足、资金筹措难度大等困难,严格按照工程“时间表”、“路线图”的要求,切实推进工程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目前,校安工程已经进入了加固补强阶段。
2010年,校安工程工作任务更重,对资金筹措、技术保障和服务、施工期间学生周转安置、工程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加快我市校安工程实施进度,确保年内完成40%的加固改造任务,根据省校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实做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的指导意见》(粤校安办〔20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根据鉴定结果,制定相关加固补强的规划方案,落实资金,做好相关临时安置过渡工作,抓紧实施加固补强工程,确保2010年底完成2010至2011年校安工程实施规划工程总量40%的任务。
二、工作要求及措施各镇街要根据我市2010年校安工程的工作目标,严格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校安工程的实施进度,确保2010年我市校安工程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一)加强领导,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校安工程的重要性和建设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为主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全力以赴的工作机制。
幼儿园教材使用情况自查报告4篇

幼儿园教材使用情况自查报告4篇幼儿园教材使用情况自查报告4篇幼儿园教材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一、教职工充分重视,提高思想意识。
成立以园长为首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开展排查活动。
同时召开幼儿园老师集体会议,学习教育局的会议精神,要求教师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幼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幼儿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幼儿园集体对活动室、寝室、食堂等重点防火场所进行排查,对电源、电线进行改装处理,对教室内的插座进行“不用即封”处理,将墙面外漏的插座用胶带封住,将拖线插座放在高处(孩子够不着的地方)使用,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
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
并对幼儿及教师进行应急预案知识教育,确保紧急情况下幼儿和教职工能够有秩序地安全撤离、疏散。
三、对加大型社会活动情况管理。
幼儿园大型社会活动需要向教育局报告并获准通过方可举行,并要求组织教师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订活动应急预案,专人跟班,确保幼儿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四、接送、晨检、午睡值班工作情况管理。
我园是家长自己亲自来园接送孩子,幼儿园和家长签订了接送安全责任状,教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清点幼儿,注意管理好幼儿安全。
做好幼儿入园、带药、不安全隐患记录工作,防止漏失。
对于不熟悉的幼儿接送者要谨慎对待,凭接送卡入园门接送幼儿,没有卡门卫拒绝其入门。
违反规定交接幼儿接送的要严肃处理,严格控制接送人员常规管理。
安全无误地将幼儿送到家长手中。
对于未到园的幼儿,教师要及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并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汇报,有异常情况应马上请示上级领导,以防各种大的传染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蔓延。
幼儿午睡值日教师应尽职尽责,根据季节变化和幼儿具体情况做好保育工作,让每个幼儿健康安全地午休。
五、食品卫生管理情况。
幼儿园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地检查,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各种不卫生的隐患和习惯及时进行处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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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局文件
东教研〔2006〕 1号
关于第十一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联赛(NOIP2005)获奖情况的通报
各镇区宣教办,各中学、市直属学校:
第十一全国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联赛(NOIP2005)顺利结束。
这次活动我市共有460名选手参加。
我市被评为广东赛区优秀组织奖。
根据全国和省组委会划定的初赛和复赛分数线,本次活动我市获省学校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表扬奖2名,评出市学校团体奖14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初赛市个人奖182名(其中普及组市一等奖17名、市二等奖36名、市三等奖76名,提高组市一等奖11名、市二等奖17名、市三等奖11名,中等职业组市一等奖4名、市二等奖5名、市三等奖5名)、复赛全国、省个人奖33名
(其中普及组全国一等奖3名、全国二等奖3名、省三等奖10名,提高组全国一等奖6名、全国二等奖4名、省三等奖7名)、优秀辅导教师18名。
现给予通报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以资奖励。
希望获奖的学校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学习和训练水平,争取在今后的竞赛中取得更好成绩。
也希望其他学校向他们学习,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大力开展中学生普及计算机基础知识活动,为培养更多的计算机科学和工程领域后备人才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第十一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2005)复赛获奖名单
2. 第十一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NOIP2005)初赛获奖名单
二ОО六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信息技术教育信息学比赛通报
东莞市教育局办公室2006年1 月6日印发—2—
附件1:
第十一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2005)
复赛获奖名单
一、团体奖部分
1、获省团体奖名单
广东赛区优秀组织奖:东莞市
广东赛区学校团体一等奖(同时获全国优秀参赛学校荣誉称号):东莞中学
广东赛区学校团体二等奖:东莞市新世纪英才学校
广东赛区学校团体表扬奖:东莞市实验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
2、获市学校团体奖名单
一等奖:东莞中学、新世纪英才学校、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市实验中学
二等奖:东莞中学初中部、东华初级中学、望牛墩中学、石龙第二中学
三等奖:石龙三中、东方明珠学校、石龙中学、黄江中学、东坑中学、新风中学
二、个人奖部分
1、普及组获全国一、二等奖,省三等奖名单
—3—
2、提高组获全国一、二等奖,省三等奖名单
—4—
3、优秀辅导教师奖
—5—
—6—
附件2:
第十一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2005)
初赛获奖名单
1、普及组
—7—
—8—
—9—
市三等奖
—10—
—11—
市三等奖
—12—
—13—
市优胜奖
—14—
2、提高组
—15—
—16—
3、中等职业组
—17—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