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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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
本规范共分 22 章和 13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墙体节能 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供暖节能工程, 通风与空调设备节能工程,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节能工程,空调与供暖系统管网节能 工程,配电节能工程,照明节能工程,地源热泵系统节能工程,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工 程,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建筑环境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现场实体检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 7 ) 本 规 范 第 16.2.10 条 依 据 国 家 标 准 《 太 阳 能 供 热 采 暖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 GB50495-2009 第 5.3.5 条的规定。
(8)本规范第 3.4.4 条为绿色建筑工程涉及的建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子分部工程 验收方式的规定。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 筑节能中心)、重庆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本规范的实施 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 交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渝中区牛角沱上清寺路 69 号 7 楼,邮编:400015, 电话:023-63601374,传真:023-6386127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备案号: J13144-2015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50-234-2016Leabharlann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energy efficient public building(gre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3)本规范第 1.0.4、3.1.2、11.2.4、22.0.6、22.0.7 条内容分别依据国家标准《建 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第 1.0.5、3.1.2 条、11.2.3、15.0.5、15.0.5 条等强制性条文要求。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和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和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和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26•【字号】鄂自然资办函〔2020〕39号•【施行日期】2020.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和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0〕3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更新机制做好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36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70号)等精神,积极推进我省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改革,全面及时掌握我省矿产资源家底现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和矿产资源国情调查的重要意义矿产资源储量科学分类是掌握国情矿情和有效管理矿产资源的重要前提和手段,也是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重要基础,通过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以适应新形势下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的统计管理要求,并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矿产资源国情调查以矿产资源储量新分类标准为指导,是自然资源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矿产资源规划、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并为加强宏观调控、优化产业布局提供重要数据支撑。

二、切实加强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年报编制管理各地要切实加强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年报编制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按照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年报编制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将矿产资源储量台账建立和矿山储量年报审查作为获取真实可信矿产资源储量年度变化情况的保底工程抓紧、抓实、抓细;要加强过程性监管,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储量新分类标准要求编制矿山储量年报,确保本辖区内矿山企业编制的矿山储量年报相关数据与资源台账、地质测量及取样化验、生产设计图件等资料一致,实现数据变化全程留痕、修改有据、可回溯追踪;要加强跟踪问效,将矿山储量年报编制情况作为是否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的重要依据。

新旧标准各类资源储量的含义

新旧标准各类资源储量的含义

新旧标准各类资源储量的含义一、新标准(一)储量储量是经过详查或勘探,达到控制或探明的程度,在进行了预可行性或可行性研究,扣除了设计和采矿损失,能实际采出的矿产资源数量,经济上表现为在生产期内,每年的平均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内部收益率。

储量是基础储量中的经济可采部分,又可分为可采储量(111)、探明的预可采储量(121)及控制的预可采储量(122)3个类型。

储量在我国以往的总则、规范及统计报表中是统称。

即不论勘查程度和经济价值大小,只要报告中提交的都是。

而现在的储量,是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新概念,为可以实际采出的矿量,在我国新分类中,分为可采储量和预可采储量。

其条件是:在勘查程度上,必须达到控制或探明的程度;在可行性评价阶段上,进行了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在经济意义上,评价结果是经济的。

(二)基础储量基础储量是经过详查或勘探,达到控制的和探明的程度,在进行了预可行性或可行性研究后,经济意义属于经济的或边际经济的那部分矿产资源。

基础储量据评价后的经济意义,可分为经济基础储量和边际经济基础储量。

经济基础储量是每年的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基准内部收益率并扣除设计和采矿损失之前的那部分基础储量,可分为3个类型:探明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11b)、探明的(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21b)、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

边际经济基础储量,是平均内部收益率介于行业基准内部收益率与零之间的那部分基础储量,也分3个类型:探明的(可研)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11)、探明的(预可研)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21)、控制的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22)。

由于边际经济的基础储量基本上无效益,因此,不计算其中的储量。

基础储量在我国矿产勘查工作中是一个新名称。

与储量的区别一是没有扣除影响因素;二是估算范围不同。

而储量是从基础储量的经济这部分中,扣除各种影响因素后获得。

(三)资源量可分为3部分:内蕴经济的资源量、次边际经济资源量、预测的资源量。

矿产资源储量新分类G轴含义辨析

矿产资源储量新分类G轴含义辨析

矿产资源储量新分类轴含义辨析(魁胡/ 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北京#"""0-1近几年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进展很快,其标志之一就是颁布实施了新的分类标准,即(2’3#--**4 #555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以下简称新分类1,并按照新分类开展了全国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套改。

笔者在评估师培训期间系统地学习了新分类有关文件,在此谈谈体会和疑问,与同行们探讨。

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新分类的最大成就是与国际接轨#摘要:颁布的新储量分类标准标志着我国矿产资源储量改革有很大的进展。

新分类与国际接轨,具有重要意义,但新分类也存在着不完善问题。

本文就新分类中的( 轴含义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地质可靠程度( 轴的含义亟待澄清。

关键词:资源;储量;分类;(轴;含义新分类是在联合国国际资源’储量分类框架/ 简称联合国框架1 的基础上制定的,“完全可以和联合国国际资源储量分类框架相套用”$ # % 。

因此实行新分类的意义最主要的就在于与国际接轨,这也正是联合国框架制定的初衷。

联合国框架是三维分类,中国新分类也完全套用了三维,三维即经济轴、可行性轴和地质可靠程度轴。

与原来的分类分级相比较,经济意义更加鲜明了,但不能说原来的分类分级没有经济含义,因为表内表外的划分、工业指标的厘定都有严密的经济内容。

真正强化了的是可行性研究,这将有利于经济可靠性评价工作的落实。

同时,在储量分类中引入可行性轴,对中国传统的地勘体制和老牌地质队的传统做法也是一个不小的冲击。

而地质可靠程度不论新老分类都是最基础的、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分类根据。

联合国分类框架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的框架性。

联合国分类特别工作组始终坚持这个原则,旨在制定一个国际公认的对比框架,同时保留各国自己的特色,这正是他们的成功秘诀,因此,能得到联合国各地区委员会的支持和在6"多个国家推广。

这个特征对我国资源’储量分类的意义在于:在接受联合国分类框架的时侯,不必顾忌同时保留自己的特色。

精选-关于矿产资源储量标准修订的思考-范文资料

精选-关于矿产资源储量标准修订的思考-范文资料

关于矿产资源储量标准修订的思考现行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自2019年颁布实施以来,已经近十年了。

按照分类标准而修订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19)以及17类矿种规范,已颁布六年多了。

上一轮矿产资源储量标准的修改,对于推进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改革,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现行的矿产资源储量标准,改变了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地质勘查作为国民经济计划体系中的一个环节,由政府包揽一切的理念,适应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特点,反映了矿产勘查作为商业性地质工作、作为一种市场投资性行为的特征,突出了经济与技术的融合。

矿产资源储量标准,作为技术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多元化投资主体的意志,促进了勘查与开发的衔接。

现行的储量标准也从技术标准的角度,体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从过去的指令性技术管理,转变为指导性技术管理,强化了政府对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管理。

现行的矿产资源储量标准,更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使我国的储量标准由主要参照原苏联国家储量标准,转为逐步与国际上主要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标准相衔接,建立了在矿产资源储量方面与国际上进行对话的技术平台。

我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的颁布,使我国成为首个与联合国储量分类框架接轨的原“东方”储量体系的国家,对促进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原“东方”储量管理体系国家的储量标准改革,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在历史地看待现行矿产资源储量标准的同时,也应该看到,经过多年来储量标准的贯彻实施,现行技术标准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

正是这些问题,影响到储量标准在地质勘查工作中的运用和执行。

而且,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还在不断推进和完善的过程之中,储量标准作为地质技术标准的改革,必定有一个跟进的过程,有一个认识深化的过程,有一个逐步调整、完善的过程。

此外,作为标准,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每经过5~10年的时间,在调研、总结的基础上,应该开展一轮修订。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7.28•【文号】自然资办函〔2020〕1370号•【施行日期】2020.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油气中心、评审中心:为贯彻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转换的基本规则本次数据转换立足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实际,遵循实事求是、简单可行、易于操作的原则,以2019年度矿产资源储量数据为基础,结合2020年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和矿山储量年报编制开展转换工作,最终形成2020年度新分类标准下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

新分类标准下储量与资源量按包含关系管理,转换后的资源量是反映矿产资源“有多少”的总量数据,不扣除储量所对应的资源量部分。

新分类标准下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转换基本对应关系》(附件1)转换形成。

(一)按照新老分类标准类型和定义,将老分类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66-1999))中的储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和可行性研究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证实储量和可信储量(图1)。

(二)将老分类标准中的基础储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图2)。

(三)将老分类标准中的各类资源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图3)。

(四)老分类标准中预测的资源量(334?),因可靠程度低,达不到新分类标准中资源量的要求,纳入“潜在矿产资源”管理。

二、数据转换实现路径(一)部按照对应关系将2019年度全国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直接转换后下发至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数据标准转换文件解读

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数据标准转换文件解读
其次开发了数据转换程序并根据不同的对应关系对数据进行了转 换。根据确定的不同对应关系,部信息中心对储量库中近5年的20多种 战略性矿产数据进行了转换,分析了不同对应关系转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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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再次就转换结果广泛听取管理部门、矿山企业、研究院所等各方面 意见建议,确定了最终的转换对应关系,进一步修改完善转换方案,使 转换方案尽可能做到既科学合理,又简单可行、易于操作。
最后印发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 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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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纲
文件出台背景 文件起草的主要原则
文件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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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件起草的主要原则
一是本次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着眼于满足国 家掌控矿产资源家底和宏观管理需要,总体上按照实事求是、简 单可行、易于操作的原则进行。
4.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将转换结果下发至矿山企业, 基建矿山根据矿山设计,生产矿山(停产矿山)根据矿山生产实 际等情况,填写矿山储量数据转换结果调整说明,编制2020年度 矿山储量年报,对转换结果进行调整和确认。
24
(三)数据转换的实现路径
矿山储量数据转换结果调整说明
采矿权人名称
采矿许可证号
矿山储量年报名称
转换结果是否调整
是□
否□
一、说明数据转换结果调整的依据与理由。
二、特殊问题及处理方式。
三、数据转换调整结果评述,包括信息来源、可靠性、调整结果(列
出下发的转换数据与矿山企业调整确认数据包括的各类型矿产资源储量)。
四、真实性承诺。
采矿权人签字盖章: 备注:数据未做调整的,无需说明理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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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数据转换的实现路径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58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58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正文:----------------------------------------------------------------------------------------------------------------------------------------------------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单位:根据《矿产资源统计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11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235号)相关规定,为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以年度为统计周期,统计范围包括勘查开采查明的、建设项目压覆的、关闭矿山残留的(含闭坑、政策性关闭和采矿权公示注销)矿产资源储量及其变动情况。

二、矿业权人应于每年1月底前,填写矿产资源储量统计相关数据表,将电子文本报送相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放射性矿产的,报送自然资源部;其他矿产的,报送矿业权许可证范围所在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填报单元跨行政区域的,报共同的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已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评审备案权限及时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信息更新到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中,其中建设项目压覆的矿产资源储量经压覆审批的,由负责评审备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压覆审批情况及时将压覆的矿产资源储量更新到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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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解读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固体矿产新的国家分类标准下矿产资源储量数据转换工作。

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有关负责人。

谈到文件的出台背景,部矿产资源保护司有关负责人指出,新的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和《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已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为推进新分类标准的执行,必须妥善处理好新老分类标准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的衔接问题,从而夯实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基础,确保矿产资源家底真实可靠。

近期部矿产资源保护司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要求,结合矿产资源储量统计、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改革内容,对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开展了认真研究。

一是深入研讨,提出对应转换关系。

组织部信息中心、评审中心、油气中心(油气储办)等召开研讨会,认真研究了现有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基本情况以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过程中新分类标准执行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了新老分类标准转换对应关系;二是按照对应关系,由部信息中心开发了数据转换程序,对储量库中近5年的20多种战略性矿产数据进行了转换,分析转换存在的问题;三是广泛听取管理部门、矿山企业、研究院所等各方面意见,不断修改完善转换方案,使转换方案既科学合理,又简单可行、易于操作。

部矿产资源保护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印发的《通知》,勾画出推进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基本思路:转换工作与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矿山储量管理工作相结合,推动矿山企业贯彻落实新分类标准,在直接转换结果基础上,结合矿山储量年报编制对转换结果进行调整确认,扣减年度开采、损失等数据,为2020年度统计工作奠定基础。

谈及《通知》的主要内容,部矿产资源保护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分类标准下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转换基本对应关系”转换形成,大致有4种情况:一是按照新老分类标准类型和定义,将老分类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66-1999)中的储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和可行性研究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证实储量和可信储量;二是将老分类标准中的基础储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三是将老分类标准中的各类资源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四是老分类标准中预测的资源量,因可靠程度低,达不到新分类标准中资源量的要求,纳入“潜在矿产资源”管理。

通过转换,把老分类标准下固体矿产的16种资源储量类型归并形成新分类标准下的5种资源储量类型。

部矿产资源保护司有关负责人强调,本次矿产资源储量数据转换分4步操作:第一步,由部信息中心按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转换基本对应关系》,对2019年度全国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统一转换后下发至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第二步,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矿业权信息、生产状态以及已评审备案未登记的信息进行核实补录;第三步,由采矿权人根据生产实际和矿山设计等对下发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转换结果进行调整和确认,对变化量较大的按照部7号文要求申请评审备案;第四步,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采矿权人确认的结果更新到储量数据库报部,由部汇总形成2020年度新分类标准下的全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数据。

应该说,新分类标准下转换后的资源量是反映矿产
资源“有多少”的总量数据。

部矿产资源保护司有关负责人说,在时限以及工作安排上,《通知》要求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数据转换工作,并统筹做好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和下一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衔接,将数据转换的最终成果作为统计工作的依据,实现新分类标准的贯彻落实。

部矿产资源保护司有关负责人强调,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新老数据转换工作,认真贯彻《通知》精神,落实管理职责,组织做好本辖区的工作,做好宣传培训,指导矿山企业开展数据转换和执行新分类标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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