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学校食堂实用标准化建设设施设备实用标准
关于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设施设备标准

关于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设施设备标准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附件1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硬件要求一、选址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要求(一)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二)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为独立隔间的场所。
(*)(三)进行食堂备餐,设置相应操作专间。
(***) (四)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六)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
(**)(七)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八)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三、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要求(一)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二)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
(*)(三)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四、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要求(一)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学校食堂规范性建设标准

学校食堂规范性建设标准学校食堂是学校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和营养需求。
为了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食堂的建设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将从食材采购、食品加工、卫生管理等方面来探讨学校食堂的规范性建设标准。
首先,学校食堂的食材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优先选用本地生产的食材,确保食材的新鲜度和营养价值。
二是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采购食材,确保食材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
三是建立供应商的信用评估机制,选择有信誉、质量可靠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确保食材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
其次,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应当符合一定的标准。
一是厨房设备和加工设备应当达到卫生安全标准,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二是食品加工的步骤和程序应当规范,确保食品的营养保持和卫生质量。
三是加强对食品加工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意识,确保食品加工环节的规范性和质量。
第三,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应当严格执行。
一是建立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规定食堂清洁、消毒、垃圾处理等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二是加强对食堂卫生情况的监测和检查,定期进行卫生抽查和抽样检测,确保食堂的卫生安全。
三是加强对食堂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卫生意识和行为规范,确保食堂的卫生质量。
最后,学校食堂还应当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和互动。
一是建立学生和家长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听取他们对食堂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二是定期组织学生和家长参观食堂,让他们了解食堂的建设标准和运营情况,增强他们对食堂的信任和满意度。
综上所述,学校食堂的规范性建设标准涉及食材采购、食品加工、卫生管理等多个方面。
只有严格执行这些标准,才能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保障学生的健康和营养需求。
学校要牢记“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对食堂的管理和监督,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营养的餐饮服务。
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硬件标准

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硬件标准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硬件标准一、选址卫生要求1、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区域。
2、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 米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3、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二、建筑结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卫生要求1、建筑结构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清洁应能避免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
2、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
3、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成品通道、出口与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宜分开设置。
4、食品处理区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烹调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场所并应设置原料和或半成品贮存、切配及备餐的场所。
5、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建议供餐人数100 人以下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m2100 人以上每增加1 人增加0.3m21000 人以上超过部分每增加1 增加0.2m2 切配烹饪场所占食品处理区面积50 以上。
6、粗加工操作场所内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宜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食品处理区内应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应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操作过程。
并应按规定设置洗手消毒水池和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
7、烹调场所食品加工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染食品。
8、拖把等清洁工具的存放场所应与食品处理区分开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加工经营场所面积500m2 以上的餐馆和食堂宜设置独立隔间。
9、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
在加工经营场所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 以上。
关于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设施设备标准

关于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设施设备标准第一篇:关于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设施设备标准附件1 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硬件要求一、选址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臵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场所设臵、布局、分隔和面积要求(一)设臵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二)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为独立隔间的场所。
(*)(三)进行食堂备餐,设臵相应操作专间。
(***)(四)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臵。
(***)(六)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
(**)(七)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八)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三、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要求(一)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二)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
(*)(三)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四、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要求(一)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2 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中小学校“标准化食堂”创建标准(精品)

中小学校“标准化食堂”创建标准一、食堂建设(一)组织机构建设1.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标准化食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明确,并在食堂餐厅内公示。
2.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他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师,并签订食品安全卫生责任书。
3.建立由学校领导干部、食堂管理人员、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餐工作的督查。
4.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例会,每学期不少于2次。
5.建立教师与学生共同就餐,家长陪餐制度。
有陪餐记录。
(二)食堂制度建设1.制定学校“标准化食堂”年度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
2.制订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检查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建有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和营养师职责。
4.建有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5.建有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6.建有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管理制度。
7.建有食品关键环节操作规程。
8.建有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9.建有投诉受理制度。
(三)食堂基础建设食堂房屋安全坚固,防潮通风,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出售间及学生用餐场所。
食堂流程布局合理规范,食堂操作间、餐厅面积与师生就餐人数相适应,满足学生就餐需求。
1.食堂环境(1)定期清洁,环境卫生保持良好。
(2)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3)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4)与厕所等污染源的距离符合规定(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
2.食堂面积食堂建筑面积满足就餐人数的需要。
按住宿生70%计人数,食堂人均面积≧0.8㎡。
食堂总面积中餐厅与厨房比例为7:3。
食堂操作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3.流程布局(1)原辅材料库房、粗加工间、切配间、烹饪间、餐具洗消间、餐具保洁间、售饭间等功能布局齐备,流程布局符合要求★(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学校食堂规范性建设标准

目录机构及人员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要求人员培训要求场所与设施、设备选址要求建筑结构、布局、场所设置、分隔、面积要求设施要求(一)地面与排水要求(二)墙壁与门窗要求(三)屋顶与天花板要求(四)更衣场所要求(五)库房要求(六)备餐间设施要求(七)洗手消毒设施要求(八)通风排烟设施要求(九)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十)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及其相关物品管理要求(十一)采光照明设施要求(十二)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十三)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要求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食品留样要求贮存要求记录管理要求附件1:场所布局要求附件2: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附件3: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方法附件4: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附件5:推荐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附件6:餐饮服务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学校食堂规范性建设及操作标准机构及人员管理《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第八条规定: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食堂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直接责任。
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应在食堂餐厅内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要求(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制度。
学校食堂规范性建设标准

目录机构及人员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要求人员培训要求场所与设施、设备选址要求建筑结构、布局、场所设置、分隔、面积要求设施要求(一)地面与排水要求(二)墙壁与门窗要求(三)屋顶与天花板要求(四)更衣场所要求(五)库房要求(六)备餐间设施要求(七)洗手消毒设施要求(八)通风排烟设施要求(九)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十)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及其相关物品管理要求(十一)采光照明设施要求(十二)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十三)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要求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食品留样要求贮存要求记录管理要求附件1:场所布局要求附件2: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附件3: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方法附件4: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附件5:推荐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附件6:餐饮服务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学校食堂规范性建设及操作标准机构及人员管理《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第八条规定: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食堂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直接责任。
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应在食堂餐厅内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要求(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制度。
学校食堂规范性建设标准

目录机构及人员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要求人员培训要求场所与设施、设备选址要求建筑结构、布局、场所设置、分隔、面积要求设施要求(一)地面与排水要求(二)墙壁与门窗要求(三)屋顶与天花板要求(四)更衣场所要求(五)库房要求(六)备餐间设施要求(七)洗手消毒设施要求(八)通风排烟设施要求(九)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十)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及其相关物品管理要求(十一)采光照明设施要求(十二)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十三)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要求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食品留样要求贮存要求记录管理要求附件1:场所布局要求附件2: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附件3: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方法附件4: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附件5:推荐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附件6:餐饮服务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学校食堂规范性建设及操作标准机构及人员管理《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第八条规定: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食堂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直接责任。
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应在食堂餐厅内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要求(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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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硬件要求一、选址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要求(一)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 (二)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为独立隔间的场所。
(*)(三)进行食堂备餐,设置相应操作专间。
(** *)(四)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 **)(六)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
(**)(七)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八)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三、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要求(一)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二)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
(*)(三)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四、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要求(一)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二)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 (三)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烹调等场所如设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
(*)五、食品处理区天花板要求(一)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 (二)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
(*)(三)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
(*)六、洗手消毒设施要求(一)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
(**)(二)洗手池的材质为不透水材料,结构易于清洗。
(*)(三)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七、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一)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
(***)(二)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
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
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四)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
(*)(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六)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
(***)八、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要求(一)粗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二)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
(**)九、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一)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
(**)(二)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
(*)(三)所有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不使用木质材料,因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
(*)十、通风排烟设施要求(一)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
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
(**)(二)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十一、采光照明设施要求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
安装在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罩。
冷冻(藏)库房使用防爆灯。
(*)十二、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一)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
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 (二)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
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十三、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一)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设置。
(**)(二)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
(** *)(三)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
(*)(四)冷冻(藏)设施设可正确指示设施内温度的温度计。
(*)十四、专间要求(一)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
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
专间墙裙铺设到顶。
(**) (二)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
(**)(三)专间内设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
(***)(四)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符合《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第十五条的规定。
(***)十五、更衣室要求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有足够大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
(*)十六、厕所要求(一)厕所不设在食品处理区。
(***)(二)厕所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设有效排气装置,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窗户设置纱窗,或为封闭式,外门能自动关闭,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
(*)十七、备餐间设施及供餐要求(一)应为独立隔间,应设有专用工具容器清洗消毒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温度应不高于2 5℃,应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
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
不具备设置预进间条件的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专间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洗手消毒设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以紫外线灯作为空气消毒设施的,紫外线灯(波长200~275nm)应按功率不小于1.5W/m3设置,紫外线灯应安装反光罩,强度大于70μW/cm 2。
专间内紫外线灯应分布均匀,悬挂于距离地面2 m以内高度。
(***)(三)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宜通过符合相关规定的水净化设施或设备。
(**)(四)专间应设一个门,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传递食品用的除外)。
专间内外食品传送窗口应可开闭,大小宜以可通过传送食品的容器为准。
(*) (五)专间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和供应就餐人数相适应,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专间面积要求应符合《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
(**) (六)同时备餐间应符合第十四条要求。
(***) (七)配备相适应的专用食品留样冰箱和专用容器。
(***)十八、集体用餐配送要求(仅适集体用餐配送学校食堂)(一)食品处理区面积与最大供餐人数相适应,小于200㎡,面积与单班最大生产份数之比为1:2. 5;200—400㎡,面积与单班最大生产份数之比为1: 2.5;400—800㎡,面积与单班最大生产份数之比为1:4;800-1500㎡,面积与单班最大生产份数之比为1:6;面积大于1500㎡的,其面积与单班最大生产份数之比可适当减少。
(***)(二)分餐间面积≥食品处理区10%。
(*)(三)配备足够数量的集体用餐配送运输车辆,同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使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
(***)(四)配备足够数量的专用密闭运输容器。
(* **)(五)运输车辆和容器内部材质和结构便于清洗和消毒。
(*)(六)配备专用留样容器和冷藏设施。
(**)附件2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硬件要求一、选址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要求(一)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二)进行食堂备餐,设置相应操作专间。
(* **)(三)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五)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
(**)(六)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七)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三、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与排水要求(一)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二)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
(*)(三)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四)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五)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六)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烹调等场所如设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
(*)(七)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 *)四、洗手消毒设施要求(一)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
(**)(二)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