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委办发〔00002011〕0 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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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无锡会展业若干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118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无锡会展业若干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118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无锡会展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无锡会展业若干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118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加快发展无锡会展业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关于加快发展无锡会展业的若干意见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集商品展示交易、经济技术合作、科学文化交流于一体,具有经济增长“加速器”、城市发展“助推器”、城市形象“传播器”、劳动就业“吸纳器”的功能,对于加快城市建设力度、提升城市品位和知名度、促进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具有重要作用。

我市雄厚的产业基础和良好的区域环境为发展会展业创造了良好条件,但目前我市会展业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与国内外会展发达城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为加快推进我市会展业的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发展思路(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以建设生态城、高科技城、旅游与现代服务业城和宜居城为目标,进一步发挥无锡位居长三角中心区域、产业基础雄厚、旅游资源丰富等优势,整合会展资源,规范会展市场,优化会展业发展环境。

将会展业列入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的内容,集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和城市发展战略目标的品牌会展,延伸关联产业,大力提升会展业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和信息化发展水平。

(二)总体目标积极发挥太湖博览会的龙头带动作用,结合我市产业特色和发展趋势,着力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全国性、专业性、国际性知名展会,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实力的会展企业。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8•【字号】锡政发[2011]127号•【施行日期】2011.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锡政发〔2011〕127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已于2011年7月11日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无锡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率先在全省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与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无锡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障,也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目标。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着力推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着力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无锡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再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一)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二)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三)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基本实现;(四)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五)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比较完善并规范运行;(六)行政监督机制比较健全、资源有效整合、效能明显提高;(七)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被社会基本认可,人民群众对政府自身建设基本满意;(八)到2012年底,1/3的市(县)、区政府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到2014年底,全市率先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经费保障办法和实施达标考核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经费保障办法和实施达标考核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经费保障办法和实施达标考核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19•【字号】•【施行日期】2010.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经费保障办法和实施达标考核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经费保障办法和实施达标考核奖励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经费保障办法和实施达标考核奖励的实施意见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着力解决社区扁平化管理工作推进中若干问题的意见》(锡委办发〔2010〕6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区扁平化管理工作的意见》(锡政办发〔2009〕181号),为加快推进社区扁平化管理,现就完善社区经费保障办法、实施达标考核奖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系、推进社区扁平化管理、着力强化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为目标,建立起与社区扁平化管理相适应、责权利相结合、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社区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激发社区活力,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整体效能和水平。

二、遵循原则(一)区级为主,市级为辅。

全面落实社区工作经费,推进社区扁平化管理,建立完善以区级为主、市级为辅的社区经费保障机制。

严格按照我市城市管理和财政管理体制,落实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社区工作作为基层运转类事权,区级政府承担社区经费保障的主体责任,市级财政做好辅助配合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是在启动阶段,适时、合理地给予一定的扶持。

(二)条线整合,费随事转。

充分梳理条线下放工作,整合相应条线经费,按照事权、财权相匹配原则,实施“费随事转”。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切实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切实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切实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8•【字号】锡政办发[2011]78号•【施行日期】2011.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切实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78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规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切实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我市房屋征收工作机制,依法做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按《条例》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一)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根据《条例》规定,确定无锡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为市政府房屋征收部门,暂时负责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房屋征收部门与现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辖市(县)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尽快明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

(二)规范房屋征收程序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征收决定,实施补偿安置,确保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需要实施房屋征收的建设项目,建设主体应向征收部门提交项目批准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选址意见及范围图和国土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说明,征收部门依法进行审核。

对无锡市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超过700户的,应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无锡市政府刻制“无锡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专用章”,用于需要由市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书和补偿决定书。

市征收部门会同属地政府做好征收调查登记、征收补偿方案编制以及征收补偿的各项工作。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无锡市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公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无锡市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公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无锡市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公共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锡政办发[2011]122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5.05
【实施日期】2011.05.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无锡市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公共服务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12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无锡市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公共服务的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关于无锡市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学会
公共服务的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国家和省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学会改革和发展的相关要求,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公共服务实施办法(试行)》(锡政办发〔2010〕2号),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公共服务工作,结合2010年我市购买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公共服务试点情况,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强化预算、注重绩效、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培育市场、完善机制、提高效益、加强监管”的基本原则,围绕经济转型发展的中心工作,突出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共同做好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公共服务工作。

二、购买范围
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书的通知-锡政发[2011]4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书的通知-锡政发[2011]4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书的通知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书的通知(锡政发〔2011〕4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11年为民办实事安排,已于2011年元旦向社会公布。

为进一步落实责任,现将《2011年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2011年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书市委、市政府决定,2011年为民办实事11件。

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特制订如下目标任务书:一、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承担部门(一)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

年内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0万人。

扶持自主创业5000人,实现带动就业3万人以上。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开展免费创业培训8000人,培训农村劳动力5万人,培养高技能人才8000人。

全市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到96%。

责任部门:市人保局、总工会(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10万人,适龄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6%。

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4万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9%。

失业保险扩面4万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各扩面2万人。

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累计在保职工达到45万人次。

发(换)市民卡100万张,总持卡量超过180万张。

责任部门:市人保局、总工会、社保中心、交通产业集团(三)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年内建成交付经济适用住房60万平方米,市区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7000套。

完成征地拆迁安置房累计施工面积15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50万平方米。

无锡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制订的关于市属企业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若干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制订的关于市属企业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若干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制订的关于市属企业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7.24•【字号】锡政发[2001]170号•【施行日期】2001.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制订的关于市属企业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若干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01]170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制订的《关于市属企业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若干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二00一年七月二十四日关于市属企业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若干意见随着国有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以及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劳动力结构调整面临新的情况和矛盾,一些长期积淀下来的劳动关系深层次难题日益显现和暴露。

当前,进一步理顺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既是建立企业职工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形成市场就业机制的客观需要,也是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的具体体现,更是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

为此,结合市属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改制,必须进一步做好理顺劳动关系工作。

现就这项工作的政策原则、目标任务、操作程序、主要政策、工作要求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企业理顺劳动关系的政策原则(一)进一步落实企业用工自主权。

通过理顺劳动关系,妥善解决企业富余职工问题,并使改制后的企业真正拥有独立的用工自主权,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面向社会、条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依法自主决定用工的时间、条件、方式和数量。

(二)完善和规范劳动合同制度。

适应企业制度创新和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需要,完善和规范劳动合同制度。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坚持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做好企业改制中对职工原劳动关系的转换(转接)工作。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2011年修订)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2011年修订)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14•【字号】锡政发[2011]115号•【施行日期】2011.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锡政发〔2011〕115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于2011年7月11日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印发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为使市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以及市政府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的决策部署,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决定,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坚持廉洁从政,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法治政府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忠于职守,勤勉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服务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贯彻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五、市政府组成人员包括: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六、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七、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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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委办发…2011‟7号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创建节约型机关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1年2月15日)
广泛深入地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有力举措。

2006年以来,全市各级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自觉按照创建节约型机关的有关要求、标准,以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为抓手,搞好组织发动、制定创建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尤其是2008年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相继出台以来,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落实“关于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的要
求,坚持依法管理、依法节能,广泛开展“联合环保——公共机构在行动”、“能源紧缺体验日”等活动,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节能降耗20%的目标任务,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激发热情,不断深化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经研究决定对江阴市人民政府等12个“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先进单位”、市委宣传部等20个“创建节约型机关先进单位”、锡山区人民政府等30个“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和张栋等40名“创建节约型机关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之中。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和广大机关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倡导节约文明,引领节能行动”,大力推进“两型社会”示范机关创建活动,为我市生态文明先驱城市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无锡市“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附件2:无锡市“创建节约型机关先进单位”名单
附件3:无锡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名单
附件4:无锡市“创建节约型机关先进工作者”名单
附件1:
无锡市“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12个)
江阴市人民政府宜兴市人民政府
北塘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市机关管理局市学校管理中心
无锡工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附件2:
无锡市“创建节约型机关先进单位”名单
(20个)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
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信访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市建设局市商务局
市审计局市环境保护局
市规划局市体管中心
市地方税务局市总工会
共青团无锡市委市工商联
附件3:
无锡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名单
(30个)
滨湖区人民政府南长区人民政府
市委老干部局市档案局
市人保局市国土局
市水利局市市政和园林局
市民防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国家税务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锡山区机关管理局惠山区机关管理局
崇安区机关管理中心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中国银行无锡分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
江南大学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移动通信无锡分公司市机关幼儿园市市北高中
江苏省梅村高级中学市第二人民医院
市中医院无锡博物院
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市博威体育投资公司
附件4:
无锡市“创建节约型机关先进工作者”名单
(共40名)
一、优秀联络员(10名)
张栋锡山区机关管理局局长
强伟忠惠山区机关管理局副局长
朱军崇安区机关管理中心主任
戴建林北塘区机关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耀斌市委办公室秘书一处处长
孙月萍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王家行无锡工商局办公室副主任
丁浩兴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军市体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谢春林市医院管理中心综合部主任科员
二、优秀岗位责任人(30)名
王懿市市级机关管理局高级电工技师
华文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朝晖市信访局办公室副主任
邓勇市经信委办公室副主任
葛永庆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叶祥荣市科技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赵海林市司法局管理处副处长
钱群一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冯辉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
戈建刚市疾控中心保障部副主任
祁静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陆照明市粮食局办公室副主任
陆勇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马文娟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秘书
周秋涛市政府法制办秘书处副处长
龚璜市农业机械局办公室副主任
荣骏炎市文管中心行政事务部副主任科员
朱奇无锡质量技术监督局科员
丁树海江阴市机关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科长王国兴锡山区人保局工作人员
过益峰惠山区机关管理局设备科科长
华君达滨湖区国有资产管理局节能环保科科长
张晓龙崇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水电负责人
钱平兴南长区人民政府后勤科科长
汤燕新区管理服务中心综合管理科长
李春白市贸促会秘书长
陆曙东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办公室副主任
藏炳春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王强江南大学水电管理科科长
王冬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处副处长
主题词:表彰先进节约型机关决定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2011年2月16日印发
(共印3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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