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范文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各单位、部门:为切实加强2023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公司“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决定开展2023年国庆、中秋节前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节前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 XX XX XX XX XX XX XX成员:XX XX XX XX XX XX XX 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健康安全环保部,谌卫红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环保部、装备能源部、资生办、工程部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两节”检查期间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检查时间(一)、9月8日至16日为各单位自查自改阶段。
(二)、9月17日至23日,各职能部门联合进行抽查。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区域地质灾害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点、源的安全状况, 包括尾矿库、炸药库、油库、地下矿山、高边坡、排土场、高位水池、事故池、矿区公路、变电站、电力设施及重要建(构)筑物等。
(四)、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领导干部值班安排,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五)、宾馆、住宅区、办公楼、单身公寓等的消防设施和应急疏散通道情况。
(六)、各单位现场安全、环保、消防及外协单位管理情况。
四、检查形式(一)、听取被检查单位的中秋、国庆两节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
(二)、抽查被检查单位现场、协作单位的管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带队深入现场检查落实,切实抓实、抓细、抓好,为员工创造安全有序的作业环境。
做好双节安全工作做好双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三篇

做好双节安全工作做好双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三篇【篇一】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某某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经区安委会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秋、国庆期间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安全生产压力增大。
各街道(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层层部署、带队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要针对中秋、国庆节日特点,做好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各街道(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某某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党政领导带队,在9月30日前开展节前安全督查活动。
二、加强行业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街道(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全区“5+3”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消防、旅游、大型群体性活动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道路交通方面,要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突出对“两客一危”有关企业、车辆、驾驶员以及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小型休闲船艇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消防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批示精神,全面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要继续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宾馆、民宿、商场安全。
旅游方面,要加强滨海、山林、涉水等重点旅游景点、名胜风景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对大型游乐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和检查检测,科学疏导控制客流,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3篇.doc

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3篇第一篇局属各单位:为做好201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卫生系统“打非治违”、“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警觉,增强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领导。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卫生应急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切实把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防事故以及传染病防控、医疗救治、食品安全等卫生应急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不及时,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疾病预防和卫生保障区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要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管理工作,结合节日期间食品销售、饮食习惯和消费等特点,因地制宜,突出工作重点。
加强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卫生保障工作的监督指导,重点检查各项卫生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各医疗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医疗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应急抢救准备。
发现传染病疫情要依法及时向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局报告,并及时采取控制和隔离治疗措施。
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增强依法行医、安全行医的意识,保证正常的医疗服务。
要进一步加强对门诊住院病人的管理和疏导工作,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各种医疗纠纷。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在节日前对本单位的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等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要特别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以及有毒化学品、麻醉药品、放射物品及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为了确保国庆中秋节期间的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生活,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决定于9月25日到10月5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检查的范围和重点本次大检查的范围主要围绕着公共场所、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等领域展开,重点检查以下方面:(一)公共场所: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游乐园等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员工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到位,物品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等。
(二)交通运输:重点检查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涉及车辆的保养维修、驾驶员的行车记录和培训情况等。
(三)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的防护措施是否完善,升降梯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重点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等。
(四)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等情况,包括储罐、管道、储存设施等。
(五)火灾事故:重点检查生产场所、商业场所、办公场所、工地等火灾隐患,包括电路、明火、卤素灯、消防设施等。
二、开展检查的组织和要求1. 组织检查:各地安全生产局、消防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建设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等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联系,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统一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2. 要求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工作的有序推进并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
3. 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监督,制定详细的检查标准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监管。
三、开展检查后的工作安排1. 问题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并将整改情况报告上级部门。
2. 安全宣传: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向员工和广大群众传递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9.28•【字号】陕建发[2011]233号•【施行日期】2011.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1]233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为切实做好我省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保证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切实重视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认真做到防患于未然。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落实,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结合省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陕建发[2011]214号)要求,对所辖范围的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十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加强值守,信息畅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对于节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及时、准确、按程序上报,确保节日期间信息畅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做好中秋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做好中秋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为了确保中秋节期间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措施和建议:1. 安全生产责任:公司的所有员工都应该意识到安全生产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做好自己的职责,并提醒他人关注安全问题。
2. 安全意识培训:在中秋节前,组织安排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火灾事故防范、电气安全、用电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3. 安全设施检查:在中秋节前对公司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特别要注意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以免引发火灾和电触电等事故。
4. 安全警示标识:在公司的危险区域、紧急出口和消防器材周围设置标识,让员工和公众清楚地了解安全出口和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5. 严禁违规操作:严禁员工在中秋节期间使用易燃物品、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以免发生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
6. 安全巡查和监控:加强对公司的安全巡查和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如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7. 应急预案准备:制定中秋节期间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同时,要确保员工知晓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应对方法。
8. 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公司内部通知、微信群等渠道,加强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醒员工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我们相信,只有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做好各项安全工作,才能确保中秋节期间的安全和稳定。
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平安和愉快的节日。
如果您有任何安全问题或疑虑,请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或负责人汇报。
谢谢大家的合作!安全生产部门日期:中秋节前-中秋节后。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3、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全面控制安全风险;4、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重点部位和岗位的安全;5、全面排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杜绝私运、私存、销售私鞭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1、加强安全意识,落实责任制。
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2、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要环节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跟踪督办。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要严格执行规定和制度,排查隐患,治理隐患,检查验收,从严追究生产经营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4、强化应急值守工作。
领导干部要到岗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信息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置,为中秋、国庆期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本标段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全力以赴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为祖国母亲的70周年华诞献礼。
五)加强内部保卫工作管理。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我们将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的研究和落实,确定重点任务,并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和守卫。
我们将对可疑人员和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以预防群盗、群抢、盗窃、监守自盗等事件的发生。
同时,我们将严格执行人员和车辆进出场登记制度。
六)加强农民工的维稳工作。
农民工是企业重要的人力资源,我们将加大与作业在生产一线的农民工的沟通和协调,从源头上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
我们将加强农民工的安全管理,提高其作业环境和安全意识,确保农民工施工安全,使他们“工作上尽心,生活上安心”。
七)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我们将严格控制工程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以便在事故和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各种应急反应,减少由此带来的各种安全损失。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发生地的值班领导将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启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预案,统一指挥,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现场人员和设备,迅速调集现场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分工开展抢救、排险、治安保卫和对外联系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确保事故不再扩大。
安全201818《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辽宁XXX客运有限公司通知日期2018年9月13日部门安全部文号安全2018-18号阅文范围全体管理人员报告人部门负责人核稿人批准:主管经理会签题目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公司各部门、车队、XX公司:2018年中秋节及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两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有序开展,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做出如下具体要求: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提高重视程度针对“两节”重点时期,各单位在9月20日前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要求全员提高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对各项工作进行部署与要求,确保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做好节前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在9月23日前完成“两节”期间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司乘人员教育率达到100%。
安全教育重点要包括以下方面:1、重点关注私家车,国庆节期间高速公路继续实行7座以下私家车免收通行费政策,大部分私家车驾驶员高速驾驶经验不足,并且操作不规范、随意性强,我们驾驶员要加强瞭望、控制安全车速,保持安全行车间距等,规避事故风险;2、由于“两节”期间,各景区游玩人员较多,各单位要提醒途径旅游景区路段的车辆,谨慎驾驶,注意安全;3、在普路行驶的班车要关注农民秋收车辆与摩托车,防止发生刮碰事故;4、驾驶员要做好“五不两确保”工作,即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5、要求司乘人员在发车前对旅客做好安全提醒,如佩戴安全带、车内禁止吸烟等;6、宣讲反恐防暴安全常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与技能,要求司乘人员加强对中途上车旅客行包的排查,检查时要讲究方法、说清道理,杜绝简单粗暴,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做到严防“三品”上车,同时对存在可疑行为的人员,要重点关注,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7、严防疲劳驾驶,让驾驶员明白行车中犯困、疲劳驾驶所造成的危害,促使其规范自身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睡眠,并准备好解困食品与饮品,使驾驶员保持良好的驾驶状态;8、做好季节性安全行车教育培训,如雾天、雨天等,规范驾驶行为,防止恶劣天气条件下事故的发生;9、针对隧道、交叉路口、弯道等特殊路段,驾驶员要提前降低车速、保持安全行车间距、加强瞭望、礼让行人等;10、做好车辆日常检查与维修,保持技术状况良好;11、要求司乘人员在选择车辆夜间停放地点时,要充分考虑防火、防盗等方面,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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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市政办函[2018]231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9.21
【实施日期】2018.09.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函〔2018〕2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加之各类生产经营和工程施工等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的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绷紧安全生产之弦
今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强化举措、压实责
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是,较大事故起数同比增加,建筑施工、商贸制造、消防火灾事故依然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我市发生的几起典型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王永康书记在全市第九期“追赶超越”擂台赛上的讲话以及上官吉庆市长有关批示指示精神,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安全生产,亲自带队检查“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要认真梳理分析往年“双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特别要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全面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落实“班前会”、在岗职工安全教育等制度,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以深入开展“三项攻坚行动”“集中执法行动”“守规程保安全‘六大’行动”和“安全生产隐患集中交办整治”为抓手,针对“双节”期间和汛期以及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扎实做好风险预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