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科 安全管理制度【8篇】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8篇】【第1篇】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1 检验科要根据具体条件,需要拟订安全技术规范,切实遵守,并定期检验落实情况。
工作人员要熟悉电路总开关,灭火水龙头,灭火器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2 菌种、毒种、剧毒试剂及贵重仪器物品应指定专人保管,要有防偷防盗措施,单独建立帐册,记录进货及领用数量、领用人及日期。
科室要有严格的定期检查制度。
3 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如触电、失火、玻璃割伤、针头刺伤、烧伤、不慎中毒、传染性标本的污染等,实验室应有应急处理的方法,有关人员均应熟悉。
4 实验室的用电设备、电源线路、煤气、给排水系统的安全性是否符合使用要求,要正确使用,特别不能带电检修仪器。
5 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下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火灾和爆炸等时间发生。
6 注意门、窗安全,防盗防窃。
【第2篇】某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1.检验科所用试剂均执行投标采购的原则。
要求试剂质量要合格,有三证;购买试剂时要注意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为了保证试剂的质量,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2.试剂的存放要严格按照要求做,以免储存不当造成试剂的失效。
3.如发现试剂变质和有质量问题,迅速查找原因。
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不得使用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4.如果更改试剂厂家,应对试剂质量、价格反复论证,写出书面报告后,请示分管院长,才能更换。
5.对日常所用的抗凝剂和自配的试剂,按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严格操作,保证质量。
6.各实验室的试剂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
每周都要检查所用的每种试剂的库存量,以便报告主任及时采购。
附:试剂药品管理规则1.试剂药品贮存规则1.1一般试剂药品1.1.1一般试剂药品放置原则: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易燃易爆药品要远离电源。
1.1.2试剂放置温度要根据试剂药品所要求,分为常温、4-8℃和4℃以下。
1.1.3在贮存试剂时,要登记试剂的效期。
检验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5篇)

检验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一、牢固树立“医疗安全第一”的观念,既保证患者安全,亦保证自身安全,杜绝事故,减少差错和纠纷。
二、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按时上、下班,人人在岗在位。
三、注意设备的安全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加强医患沟通技能,建立相互尊重、相互谅解和平等协调的医患关系。
检查时告知说明检查的利与弊,检查的必要性、可靠性及不确定性等,在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情况下,也减少执业风险。
发生医疗纠纷的,对于一般性的问题,应耐心沟通,争取理解,如患者未能理解或仍有较大分歧,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五、急重危症患者及时处理,凡在本科室发生医疗紧急情况,全科同志均有责任和义务紧急处理:(1)就地检查病人神志、呼吸、心跳、血压等;(2)简单的心肺复苏;(3)电话通知急诊室或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协助抢救。
六、严格按规定收费,开具收费单时,收费项目必须与检查项目一致。
七、当日检查,当日出报告。
检查前负责打报告者认真核对相关信息(门诊病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收费单、检查项目;住院病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住院号、检查项目),真实、完整、正确出具报告,发出报告前上机人员必须核对病人姓名、性别、门诊收费单及检查项目。
送报告单至病房,由护士签收后专册登记。
八、严格执行院感的有关规定,避免和减少医源性事故发生。
九、做好科室内、科室间质控,加强与临床联系,避免因缺乏沟通而造成纠纷。
十、坚持业务学习和善于实践,提高自身能力,减少差错。
十一、加强对进修生、实习生管理,执行进修生、实习生带教的有关规定,严禁进修生、实习生单独检验,出现纠纷、差错当班带教老师负主要责任。
十二、视科室为家,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互相支持、帮助,共同齐心协力防纠纷,不能发现问题绕道走,不管、不问、不说,出现纠纷、差错当班人员及视而不见者共同承担责任。
十三、下班前检查水电、锁好门窗,防火防盗。
实验室水、电、门、窗由当日最后一个使用该诊室的本科人员负责;走廊、大厅的日光灯、窗由当日接班人员负责。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4篇)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检验科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检验科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
第三条检验科负责与安全管理有关的工作。
科长为检验科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检验科的领导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的职责。
第四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职责,做到自我保护、互相保护、共同保护,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
第五条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有损本单位安全的行为,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和单位,将追究其责任并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第六条检验科设立安全小组,由科长任组长,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参加,具体分工由小组成员商定。
第七条安全小组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防震、防毒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制定、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协助科长处理突发事件等。
第八条安全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总结上季度安全工作情况,安排和部署下季度安全工作,提出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一、安全责任制度:科长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验科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的职责,安全工作责任制分清,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各级领导人员对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二、安全培训制度: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使员工熟悉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措施。
三、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检验科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四、应急救援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五、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消防设施齐全、消防设备完好,制定消防演练计划,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篇【第1篇】某医院检验科生物平安管理制度怎么写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1. 严格根据“生物平安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试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 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 全部临床试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留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精确无误。
一般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别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 发觉和怀疑由第一和其次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马上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
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亲密接触者进行医学观看,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实行的预防、掌握措施。
7. 定期检查试验室的生物平安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平安操作、试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状况,并对有关生物平安规定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试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平安学问培训。
9. 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平安管理制度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第2篇】医院检验科生物平安管理制度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 1. 严格根据"生物平安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医院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医院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检验科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患者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检验科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技术人员、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检验科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医院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更加具体、严格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医院检验科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医院检验科的负责人为检验科的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验科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
第六条检验科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负责人对检验科安全工作负总责,各级负责人按照权限和职责对检验科安全负责。
第七条医院检验科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责任到人、有序作业。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医院检验科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制定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检验科的安全管理要求;(二)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三)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四)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五)建立医院内部交流协调机制,加强与其他科室和医院之间的沟通协作;第九条检验科还应当建立以下安全管理措施:(一)建立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检验科操作流程和操作要求;(二)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加强常规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和个人防护;(三)加强设备管理,确保检验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四)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标识、存放和使用;(五)加强质控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六)建立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检验科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七)落实职工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健康管理;(八)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检验科科室管理制度(5篇)

检验科科室管理制度(5篇)检验科科室管理制度 1一、检验仪器应由专人负责,并制订操作规程。
二、检验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地进行操作。
自动分析仪器运行参数的设置应规定权限,不得随意或私自更改。
三、每天检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
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乱动、乱修。
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
清理好试剂瓶、操作台,写好使用、维护、修理记录。
四、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进修、实*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任意操作。
指导教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六、做好仪器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
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领导同意后才可接待。
七、选购仪器应由医院领导、科主任及专业人员经多方考察后,按正常渠道进货,并组织验收,培训人员,建立仪器档案,登记入账。
八、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九、主任要经常了解、检查仪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检验科科室管理制度 2一、住院部标本每天早晨由检验科专人到病房收取,所收标本检验科统一分检后进行检测。
工作人员在收取标本时,必须认真核对,不合格标本应退回或与临床科室联系。
二、门诊标本由采血人员统一抽取后由专人收取送检。
下午专人送出报告结果。
三、检验科各室对分检的标本进行验收,并认真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并通过患者的门诊号/住院号核对患者的检验项目及收费情况,发现不符者及时与临床或门诊联系解决。
四、检验科各室的检验标本由专人进行操作,操作过程严格遵照__制定的检验操作规程及院检验规章制度等。
检验报告由检验者审核后签章。
五、检验后的标本由另一名检验人员或上一级人员进行核查,并对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准确无误后签字,由检验人员分检后专人专送。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六篇)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1.医院检验科必须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2.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3.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禁止吸烟、吃零食,保护环境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4.专人保管强酸、强碱试剂,并严格进行出入库登记。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要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试剂相关检查。
6.上班时检查科室有无异常,下班前检查仪器、电源是否关好,并关闭好门窗。
每日安全情况检查由值班人员负责,有不安全现象应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
7.检验科主任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实验室安全管理流程l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1.1吸烟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1.2食物、饮料及其它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
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食物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1.3化妆品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或进行化妆,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1.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但允许面罩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
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
所有人员在各一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遮盖前身的长袖隔离服或长袖长身的工作服。
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
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
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
盛放被污染的实验服和工作服,应用合适的、有标识并能防渗的包装。
清洗时应用足够高的温度和足够长的时间以获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检验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检验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科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检验工作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可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检验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对检验科质量与安全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监督和改进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检验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是科室的基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检验科工作人员,包括检验科主任、检验师和技术人员。
第四条检验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以质量与安全为中心,以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为手段,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和安全风险的降低。
第五条检验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科学性、合法性、公正性、公开性、效益性、监控性和持续改进性。
第六条检验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绩效考核、风险管理、标准操作规范和持续改进等。
第七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检验科主任负责,并报相关领导批准执行。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条质量管理是指对检验科工作质量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活动,要求科内每个工作流程都要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
第二条质量管理的目标是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检查和验收、质量记录和报告、质量培训和考核等。
第四条质量方针和目标是指检验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科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制定的科室质量方针和目标。
第五条质量检查和验收是指对检验科工作中各个环节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包括实验室设备的检查、试剂的验收、工作场所的检查等。
第六条质量记录和报告是指检验科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有关质量管理的工作,包括工作记录、质量报告、异常处理记录等。
第七条质量培训和考核是指检验科要定期进行质量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工作质量的稳定和持续改进。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一条安全管理是指对检验科工作安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活动,要求科内每个工作环节都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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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制定医疗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熟悉差错、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旨在杜绝或减少检验差错的发生,保证医疗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务实验室从事检验技术工作的全体人员。
3.职责:
3.1 科主任对检验科医疗安全管理负总责。
对医疗安全定期检查、督促并负责处理差错事故。
3.2 实验室组长负责落实具体措施。
3.3 各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检验报告负责。
4.医疗差错、事故防范:
4.1 加强对职工的医疗安全意识教育,紧紧绷牢医疗安全这根弦。
科主任要及时发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提出防范措施。
一旦发生差错或纠纷,科主任要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对差错定性,必要时在全科会议上通报,组织全科人员讨论分析,使其它同志引以为鉴,防止再发生类似差错或纠纷。
4.2进一步改善职工的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特别是服务窗口,是最容易与病人发生口角的地方,因此,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及与病人沟通的技巧都很重要。
4.3 进一步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规范,如检验结果审核制度、急诊管理及危急值报告制度、检验标本管理制度、异常结果复检规定、血球仪复检和镜检要求等,科主任经常性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
4.4 严把检验质量关,加强检验报告审核工作。
报告单发出前必须认真、仔细核对,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明显不符、阴性与阳性临界值结果、自相矛盾不能解释的、离谱的结果均要给予复查,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
对血清外观异常者也要注明,必要时与病区沟通。
4.5 坚守工作岗位,急诊标本及时检测,及时报告。
属“危急值”结果必须立即复查确认,并按“检验结果危急值质量管理及报告制度”流程及时报告给临床。
4.6 做好实习生带教工作。
实习生必须在老师指导下从事操作,检验结果必须由带教老师审核后签发。
实习生发生的差错由带教老师承担责任。
4.7 加强标本的管理,认真采集和验收检验标本,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防止标本错采、错收、张冠李戴。
不合格标本须及时退回并电话通知重新采集送检,以保证检验质量。
已测标本和未测标本分开放置,标本存人冰箱前必须检查是否已检测过(即是否有未测标本混入其中);下班前也要检查操作台上、水浴箱及离心机内是否有未测标本,确保检验标本不遗失并保证及时报告。
同时,作好记录,以备查询。
为便于标本复查及查找差错原因,检测后的标本必须冰箱保存一周,骨髓片、染色体制片则要长期存档保存,征兵标本需保存三个月以上。
4.8 加强对职工的业务培训,除每月开展一次业务学习外,还要结合本科的工作实际,对职工进行技术考核,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
4.9 工作期间严肃、认真、细致,不闲聊,不脱岗。
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标本必须到人到位,交接双方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字。
4.10 加强法制观念,不使用三证不全的试剂(无论质量多好),以防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4.11科主任二线值班,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意外事项(如仪器故障、急诊标本太多需临时加人等),保证值班期间人员、仪器正常。
5.差错、事故处理及报告程序:
5.1 科室职工收到临床对检验质量的反馈(口头或书面),均统一转交给科主任,科主任应及时查实情况,作出相应整改措施,并给临床答复。
如反馈内容属于差错性质,应按差错标准定性及时记录、上报。
5.2 发生一般差错。
当事人应主动向分管科主任汇报,分管科主任及时登记并处理,每月全科汇总一次,月底填表上报医务处。
5.3 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交待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亲临现场与当事人一起进行应急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将差错降低到最低水平。
5.4 发生差错的标本及有关记录等均须妥善保存,以备查对。
5.5 发生严重差错及事故,其汇报路线:当事人→科主任→医务处。
5.6 发生一般差错,科主任应在科室会议上通报。
发生严重差错及事故,应在三天内组织全科讨论分析,当事人须在会上作深刻检查,由科主任向医务处作出书面汇报。
5.7 发生差错的责任人除通报教育外,根据相关奖惩条例,给予恰当的奖金处罚。
二、实验室安全制度
1. 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职责包括防火、安全、安全教育、安全事故分析、上报、毒害试剂管理、菌种毒种管理等
2. 危害性化学品如:易燃、可燃、腐蚀、剧毒品分类放置专人保管。
3. 易燃、易爆药品,贮存在专用的品库,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
剧毒药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4. 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制度。
5. 生物性传染标本必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防护守则。
6. 传染性垃圾集中送焚烧处,传染性液体消毒后倒入下水道。
7. 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管理。
8. 各种带电设备必须接地,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卸。
9. 每个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安全通道、灭火器放置地、最近消防栓地点。
10. 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11. 使用煤气的实验室,要防止煤气中毒或失火事件的发生。
12. 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安全防护,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13. 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
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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