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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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文(4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文(4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党内民主,加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提高党内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推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在重大决策中要坚持集体领导、协商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原则,确保党内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三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适用于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重大决策包括关系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组织调整、人事任免等事项。

第四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委是党的决策机关,应当负责落实和监督决策的执行。

(二)党内决策应当充分听取广大党员和干部的意见,重视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的建议和意见。

(三)党内决策应当依法进行,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党员的权利。

(四)决策程序要公开透明,党员和干部有权了解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并就决策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二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步骤第五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步骤如下:(一)党委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

(二)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进行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听取各方意见。

(三)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向党委提交决策方案。

(四)党委组织集体讨论和决策。

(五)党委公开发布决策结果,向党员和干部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的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应当设立决策小组,由该部门或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团体和个别党员组成。

第三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与评估第七条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决策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听取、询问、检查等方式,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并及时纠正决策中的错误和偏差。

第八条党委应当定期对已经实施和正在实施的决策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党中央规定。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范文,供参考。

具体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北京大学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北京大学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华东政法大学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推动党政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依法治校、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学校改革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委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沪委办发[2007]22号)和《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沪教卫党[2009]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要求(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一)重大决策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决策。

主要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2.办学方向、办学指导思想、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与调整;3.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审定;4.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5.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的决定;6.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的决定;7.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8.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的确定;9.党政和学术机构的设置、调整、撤销及人员编制的设定;10.校级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11.工资待遇、医疗、住房、专业技术职务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定;12.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和法律纠纷的处置意见的确定;13.基础设施等办学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14.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的确定;15.资产或实体产权的确定与变更;16.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17.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相关问题的决定;18.党政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为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贯彻落实“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要求,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

第三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经过相关程序后,由学校集体决策机构讨论决定。

党总支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和行政会为学校集体决策机构。

集体决策的具体要求按照相关会议的议事规则执行。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四条重大决策的内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战工作、德育工作、老干部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三)学校办学思路、办学理念、办学规模,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就业工作政策等;(四)学校发展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年度党委工作要点以及重大改革措施的制订和调整;(五)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六)校内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七)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和关系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八)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预算执行情况;(九)学校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十)校级以上重大表彰,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十一)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重要干部任免的内容1、管理权限内干部的任免、交流、调整、奖惩、辞职、辞退、推荐、提名。

2、校级和中层正职后备领导干部的推荐选拔。

3、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条六条重大项目安排的内容(一)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重大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和仪器设备采购等;(二)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建设项目;(三)国内国(境)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以及对外投资、贷款项目;(四)其他需要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

四川省绵阳监狱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四川省绵阳监狱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四川省绵阳监狱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监狱领导班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司法厅纪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的意见》、省局纪委《关于全面推进“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公开制的通知》要求,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三重一大”是指监狱领导班子研究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事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监狱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监狱“三重一大”事项。

第四条:监狱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五条:监狱长是监狱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任;监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负有向监狱长主动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第六条:重大决策包括:(一)制订本单位全局性的重大部署,中、长期工作目标、任务及规划;(二)年度工作计划;(三)重大改革方案;(四)涉及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医疗、保险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五)重大活动安排;(六)重大事件处理;(七)人财物重大资源调配;(八)研究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重要事项。

(九)对上级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提出的贯彻意见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等;(十)本单位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以及有关制度;(十一)涉及单位目标管理和考核的相关事宜;(十二)研究突发性事件的决策和处理,研究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社会反映较多、矛盾较突出的事项,研究决定重要信访件的处理和回复办理。

第七条: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包括:(一)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二)单位中层领导、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提拔、任免、调整等。

北京大学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

北京大学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

北京大学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党发[2004]4号为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学校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制度保证,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学校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3、学校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的制订;4、学校年度决算、预算的制订和调整;5、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6、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7、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8、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9、学校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10、学校党政和学术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11、全校性规章的制订、修改和废除;12、北京大学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全校性的奖惩事项;13、工资待遇、医疗、住房、职称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14、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15、基础设施等办学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16、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17、校办产业的开发和产权变更;18、学校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19、党委及学校行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20、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1、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任免;2、校级后备干部推荐、选拔;3、全国、市、区人大、政协委员会候选人的推荐;4、校办骨干企业决策层组成人选的提名;5、涉及学校整体工作的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1、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2、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以及对外投资项目;3、“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项目。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要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须提交本单位办公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主要包括:(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实施意见和计划的制定;(二)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统战工作、群众工作以及本单位文化建设等重要工作;(三)本单位办学思路、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办公场所建设规划、学科与队伍建设规划以及重大改革措施的制订和调整;(四)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五)以本单位名义行文的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六)本单位机构的设置、变更、撤销;(七)本单位相关部门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八)本单位合作企业的开发和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九)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重大调整与变更;(十)本单位先进集体和个人,向上级推荐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向上级推荐的各类评奖项目;(十一)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置;(十二)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四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本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免和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

主要包括:(一)本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二)校级后备干部的选拔推荐;(三)校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人选的推荐;(四)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五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本单位规模条件、办学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

主要包括:(一)国内国(境)外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重大合资合作项目;(二)未列入预算的大宗物资、不动产购置等;(三)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XX党委宣传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备宣传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规矩集体决策,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相关规则,接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部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集体领导、各别口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实施科学民主决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三重一大”指重大决策、重要同志口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采用口召开部务会的会议形式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第五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同志口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必需由部门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制度。

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学校及部门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以及部门长远发展和职工利益,依据有关规则应当由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重要同志口人事任免事项,是指需要报送学校审批的部门重要同志口人事事项。

第八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关于学校及部门规模条件等出现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

第九条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指超过学校所规则的部门领导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经费需求和使用,以及部门重要事项或1万元以上金额项目的经费使用。

第十条部务会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组织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指示、决定,研究部署部门贯彻落实办法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二)贯彻学校等上级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并且口接合部门实际提出行政工作具体实施意见。

(三)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关于宣传工作的决定和意见,提出具体实施办法。

(四)研究审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审定部门有关工作规章制度、办法等重要事项。

(五)研究审定部门职工绩效方案和招聘、解雇口问题,研究决定队伍建设、人员调动、人事管理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研究一次性使用和处治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值1万元以上(含)的事项。

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制度,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三重一大”要民主决策,按程序决策。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第五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

第三章“三重一大”主要内容第六条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学校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二)学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三)学校财务预决算;(四)学校劳动用工、工资制度、分配方案,以及学校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职工福利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调整、实施的重大问题;(五)学校重要改革方案、重要管理办法和规定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六)学校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岗位设置、调整及岗位补员;(七)学校安全稳定、工程建设、教学改革、招生计划、毕业生就业方案、教师培养计划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八)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学校民主管理、工会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九)重大责任事故、涉及队伍稳定和学校形象的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十)其它涉及学校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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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
为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推动XXX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供制度保证,根据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XXX工作实际,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XXX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
3、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的制订;
4、年度决算、预算的制订和调整;
5、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
6、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7、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8、部门设置和调整;
9、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10、基本建设、规划以及其他资源配置的重大决定和重大调整;
11、工资待遇、医疗、住房、职称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2、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3、党委及行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14、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XX万元以上(含XX万元)的资金款项的支出。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
XXX实行XX长负责制。

党支部讨论决定关系XXX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党务工作,对XXX 总体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统一领导XXX工作,支持XX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XX长全面负责经营及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领导办公会行使决策权。

(二)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XXX党政联席会议进行民主程序。

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XXX党政联席会决策之前,要依照规章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
(一)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凡需提交XXX党政联席会议决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三)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凡前次提交林场党政联席会做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1人动议会前征得2/3以上应出席会议同志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四)超过提交XXX党政联席会成员数1/2的人员认为是特别重大的议题在表决时,应采取票决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为通过。

(五)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特别重大议题。

遇有特别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全体会议时经请示书记或XX长后可当机处置,事后及时向全体会议汇报。

(六)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领导报告情况,其他同志不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

(七)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八)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实施的部门和负责人。

(九)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泄密责任。

(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要做到“五明确”,既明确具体事项,明确决策范围,明确集体决策的形式,明确集体决策的程序,明确检查考核人和责任追究办法。

将决策参与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时效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
(一)分工组织实施
提交XXX党政联席会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被授权实施的职能部门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XXX决定的重大基建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大宗材料、设备采购,按国家规定需要招标的,必须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

(二)加强监督检查
提交XXX党政联席会决定的事项,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提交XXX党政联席会汇报。

并及时将催办情况向书记、XX长汇报。

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五、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l、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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