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题目是编者加的。
中心论点“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或者是“舍生取义。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相关内容。
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1鱼我所欲也原文作者:孟子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及赏析_孟子及其弟子文言文_古诗文网

鱼我所欲也原⽂、翻译及赏析_孟⼦及其弟⼦⽂⾔⽂_古诗⽂⽹鱼我所欲也(5754⼈评分) 8.3朝代:先秦作者:孟⼦及其弟⼦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者不可得兼,舍鱼⽽取熊掌者也。
⽣,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者不可得兼,舍⽣⽽取义者也。
⽣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之所欲莫甚于⽣,则凡可以得⽣者何不⽤也。
使⼈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有不⽤也;由是则可以辟患⽽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独贤者有是⼼也,⼈皆有之,贤者能勿丧⽿。
⼀箪⾷,⼀⾖羹,得之则⽣,弗得则死。
呼尔⽽与之,⾏道之⼈弗受;蹴尔⽽与之,乞⼈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死⽽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死⽽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死⽽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
(欤通与;乡通向;辟通避)收藏app下载参考翻译译⽂及注释译⽂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选▼译⽂及注释⼆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选取熊掌。
⽣命▼⽂⾔现象通假字故患有所不辟:“辟”通“避”,躲避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这⾥指感激词类活⽤名▼参考赏析背景资料孟⼦继承了孔⼦的思想,⽽⼜有发展。
他⽣活在诸侯互相攻伐“⽆义战”的时代,⽬睹了⼈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鉴赏《鱼我所欲也》选⾃《孟⼦告⼦上》,论述了孟⼦的⼀个重要主张:义重于⽣,当义和⽣不能两全时应该舍⽣取义▼简析本⽂是孟⼦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的⽣死观进⾏深⼊讨论的⼀篇代表作。
他从⼈应如何对待⾃⼰的欲望⼊⼿,▼。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赏析赏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1)节选自《孟子·告子(上)》。
(2)鱼,我所欲也:鱼是我喜欢的东西。
欲,想要,喜欢。
(3)熊掌:熊的脚掌,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食品。
(4)二者不可得兼:两种东西如果不能同时得到。
可得,同义词复用,能。
兼,同时得到。
(5)者也:语气词复用,与“也”相同。
(6)生,亦我所欲也:生命是我需要的。
亦,这里同“固”,本来。
(7)义: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
(8)舍生而取义者也:(我宁愿)舍弃生命而去求得义。
而,连词,并列关系。
(9)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者,“所欲”是主语,“有”是谓语,“甚于生者”是宾语。
于,介词,比。
(10)故不为苟得也:所以我不干苟且偷生(的事)。
苟得,苟且偷生的意思。
(11)死亦我所恶:死本来是我厌恶的。
恶,讨厌,不喜欢。
(12)故患有所不避也:所以,祸害中有我不该躲避的。
患,祸害。
有所不避,有不该躲避的祸害。
所,代“不避”的祸害。
辟,通“避”,躲避。
(13)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如果人们所喜欢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
先秦-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译文及注释

先秦-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译文及注释原文:鱼我所欲也先秦-孟子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翻译:鱼,我所欲也;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亦我所欲也。
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放弃鱼,选择熊掌。
生,亦我所欲也;生命是我想要的;义,亦我所欲也。
正义也是我想要的;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选择正义。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会苟且偷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死亡是我讨厌的,但我讨厌比死亡更多的东西,所以我不能避免一些灾难。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不比生命更重要,那么什么方法不能用来拯救生命呢?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如果人们讨厌的事情不超过死亡,那么哪一件坏事可以用来逃避灾难呢?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使用某种方法可以生存,但有些人拒绝使用,使用某种方法可以避免灾难,但有些人拒绝使用。
《鱼我所欲也》原文注释翻译及赏析

《鱼我所欲也》原文注释翻译及赏析一、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二、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
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
《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鱼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译鱼我所欲也孟子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翻译: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注释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注释鱼我所欲也作者:孟子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出处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
中心论点“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或者是“舍生取义。
”解题: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理智”注释1.熊掌:意思是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i),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
2.得兼:同时获得。
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的人。
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的人。
取:求取。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
甚:超过; 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
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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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课堂实录
出示投影:“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为大丈夫。”学生有感情齐读,背
诵。
师:同学们,这是二千多年前,著名思想家孟子所说的一句话,请大家想一想,大丈夫为什
么能够这样呢?
生1:大丈夫有自己的行为准则。
生2:大丈夫有浩然正气。
生3:大丈夫有他的追求。
师:大丈夫的追求,用一个字来说,就是“义”!请同学们看孟子的另一篇文章《鱼我所欲
也》,看看作者认为我们应该怎样来对待“义”?
(学生读课文)
生4:作者认为,我们对待“义”的态度应该是“舍生取义”。(板书:舍生取义)
师:那你能够说说,判断的依据是什么吗?
生4:课文开头说,鱼与熊掌不能兼得,舍鱼而取熊掌;生与义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
师:为什么舍鱼而取熊掌?
生5:熊掌贵重。
师:那么,同样的道理,有人之所以舍生而取义,因为他觉得“义”比“生”更重要。想论
说舍生取义,却从舍鱼而取熊掌说起,大家知道这是什么说理的方法?
生6:比喻。
师:是比喻吗?符合比喻的特点吗?
生6:不太像比喻,但是有相同的地方。
师:这样的说理方法,叫类比说理。(板书:类比)类比说理是一种通过已知事物(或事例)
与跟它有某些相同特点的事物(或事例)进行比较类推从而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其中,“相
同特点”是这种论证方法能够成立的前提。
师:我们继续看课文第一小节,看看还有哪些句子强调了“舍生取义”的含义?请结合句子
的翻译说一说。
生7:这一句“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
要的,指的就是义,为了义,他不会苟且偷生。
生8:这一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那样做可以生存下去,
那样做可以躲避灾祸,但是,有人却不那样做,为什么呢?因为他把义看得至高无上。
生9:这一句“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他把“不义”看得比死
都严重,为了不做不义的事情,灾祸来临也不躲避。
师:大家说的都很好。是的,当生和义只能取其一的时候,舍生取义;当死和不义摆在面前
的时候,舍不义而取死,这种精神让人震撼。让我们把这样的正气凛然于胸,一起朗读这些
句子。
(师生齐声朗读,感情充沛)
师:第一小节中这一句“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何不为也?”说的也是对待“生”与“义”
的态度,大家看看,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生10:是与“舍生取义”相反的态度,是“舍义取生”。(板书:舍义取生)
师:为什么要写“舍义取生”?
生11:如果把生看得比义更重要,就可能成为贪生怕死的人,只要能够活下去,什么手段
都用的出来,后果很可怕的。
师:对,这其实就从反面来强调了“舍生取义”的重要意义,运用的是正反对比论证的方法。
(板书:对比)孟子从理论的角度论述了“舍生取义”,同学们能否从正反两个角度,各找
一个事实论据呢?
(学生思考,小声讨论)
生12:戊戌变法失败后,有人劝谭祠同东渡日本避难,他拒绝了,为了唤醒民众支持变法
维新,他慷慨就义。
生13;《红岩》里的甫志高,忍受不了敌人的严刑拷打,当了一名可耻的叛徒,为了自己的
活命,不惜出卖了同志。
师:两位同学的回答,使我想起了裴多菲的诗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
两者皆可抛。”有多少仁人志士,为了一个“义”字而抛头颅洒热血,其实,在平时的生活
中,我们需要面临的抉择,也不一定就是“生”与“义”,读课文第二小节,说说有可能是
怎样的一种选择?
(学生读课文,思考,讨论)
生14:是人格和生命的选择,因为施舍带有侮辱性,所以宁可饿死,也要保持人格的尊严。
生15:是礼义和实惠的选择,万钟可以带来很多的实惠,但是,如果不符合礼义,即使是
高官厚禄,在他看来,也没有什么益处。
生16:是利益和道义的选择,“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是自己的切身利益。
师:那么,“所识穷乏者得我”又是什么呢?
生16:是名声,可以赢得一个行善的好名声。
师:把你的两个意思联起来说说看?
生16:是名利和道义的选择。
师:第一小节论说了“生”与“义”,第二小节论说了„„与“义”?
生(全体):“利”。(板书:利 义)
师:第二小节其实也写了对待“利与义”的不同态度,谁来回答?
生17:“舍利取义”和“见利忘义”。(板书:舍利取义 见利忘义)
师:这个小节主要论述了当名利和义只能取其一的时候,要舍弃名利而选取“义”。大家看
看,作者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
生18:举例论证。
师:这个例子是作者为了论证的需要而假设的例子,所以,我们称之为“设例”(板书:设
例)
师:同学们,课文我们基本上学完了,最后,老师有一个问题请大家思考——关于本文的论
点,有的说是“舍生取义”;有的说是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要违背“义”,“舍生取义”是最高
境界。你同意哪个观点?
(学生思考、交流)
生19:我同意后一种观点,因为课文两个小节,分别论说了“舍生取义”和“舍利取义”,
我们在平时所遇到的,多数是在自己的切身利益与“义”之间做选择,“舍生取义”是最高
境界。
生20:我觉得,“舍生取义”中所说的“生”,应该不仅仅是指“生命”,所以,两个观点是
一致的。
师:(感兴趣地)你说说看,“生”还可以指什么内容?
生20:可以是——生命、生存、名利、享受等。
师:真好,那么,文中的“义”,也一定有更丰厚的内容了?(学生思考)
生21:正义、道义、真理、信念、尊严、准则„„
师:同学们,因为心中有“义”,我们才能抵御诱惑;因为我们把“义”看得高于一切,我
们才能舍弃名利甚至于自己的生命!愿大家在任何时候都能守住心中的“义‘,做一个顶天
立地的大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