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教育部“限定985、211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禁令
985教职要求

985教职要求简介“985教职要求”是指中国高等学府的985工程项目对于教职人员的要求。
985工程是中国教育部在1998年启动的一个旨在提升中国一流大学水平的计划,目标是培养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985工程对于教职人员有着严格的要求,以确保高质量的教学和研究。
教育背景要求首先,作为985大学的教职人员,最基本的要求是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
一般来说,申请者应该持有博士学位,并且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
博士学位是985大学招聘教师时最基本的硬性条件之一,它证明了申请者在某个领域具备深入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
此外,申请者应该具备优秀的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并且有相关领域的科研经历。
这些都是评估一个申请者是否具备成为985大学教师的潜力的重要因素。
学术成果要求除了教育背景,985大学对于教职人员的学术成果也有着严格的要求。
申请者应该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内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并且取得了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研究成果。
具体来说,申请者应该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并且在相关领域内获得过专利或科研项目资助。
此外,申请者还应该具备指导学生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并且在学术会议上有过演讲或报告经验。
教学能力要求除了研究能力,985大学对于教职人员的教学能力也非常重视。
申请者应该具备良好的教学方法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给学生,并激发他们的兴趣和思考能力。
此外,申请者还应该具备指导学生进行课程设计和实践项目的能力,并且参与过本科生或研究生培养工作。
他们应该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并积极引导他们参与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
团队合作能力要求在985大学中,团队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申请者应该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并且能够与同事合作开展科研项目和教学工作。
团队合作能力包括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以及有效的问题解决和决策能力。
申请者应该愿意分享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并且有助于团队成员的成长和发展。
综述总之,成为985大学教职人员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
北大毕业硕士找工作被拒,面试官表示:抱歉,你本科学历不是北大

北大毕业硕士找工作被拒,面试官表示:抱歉,你本科学历不是北大现在应届生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很多本科生在毕业后会选择继续考研,希望以提升学历的方式,来寻求更多就业机会。
也有不少学生对自己本科院校不是很满意,想要通过考研来实现自己的名校梦。
这样一来,研究生考试热度上去了,上岸难度也增加了。
能够在研究生考试中成功上岸,并且进入名校,自然也都是非常优秀的学生。
然而在找工作的过程中,这类学生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
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不仅会看应聘者的研究生毕业院校,更会重视应聘者的本科毕业院校。
有的毕业生本科毕业于,不知名的普通高校,容易在这方面吃亏。
这也让一些毕业生忍不住感慨,即使自己努力考上了名校的研究生,在就业时也依然免不了被歧视。
北大毕业硕士找工作被拒,面试官表示:抱歉,你本科学历不是北大小张是去年刚刚从北大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当他在一家大企业面试时,被告知因为本科学历不占优势,所以被刷掉。
对此小张十分诧异,原本他以为自己稳操胜券,但对方却直接告诉他,我们不需要本科不是北大毕业的学生。
小张将自己的经历发在网上,引发了许多人的共鸣。
有不少网友表示,自己有时候会感到迷茫,即使考上名校的研究生,最终还是会被歧视,自己考这个研究生,是不是就没有意义?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可能会非常强调第一学历这件事。
其实在我们的教育体系中,并不存在“第一学历”这样的概念。
只是企业在招聘时,设置了自己的要求。
有的企业招聘要求会高,不仅对学生研究生学历有要求,对学生本科学历也有要求。
和上面我们所说的小张的例子类似,如果毕业生的本科院校并不是名校,不属于985和211,可能也会面临相应的困境。
企业强调毕业生的“第一学历”,理由是什么?通过“第一学历”,用人单位可以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做出一定判断。
如果学生本科院校属于一流高校。
那么说明这个学生在高考时考出了好成绩,自身学习能力非常不错。
相比较来说,考研只考学生的四门学科,从难度上来说并不及高考。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
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指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五条国家教委归口管理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务院其他部委(以下简称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方)负责本部门、本地方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国家教委的主要职责:1.制定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法规和政策,部署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2.组织研究并指导实施全国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3.收集和发布全国毕业生供需信息,组织指导和管理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4.编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制订国家教委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部委、地方所属高校抽调计划;5.负责全国毕业生就业计划协调工作,管理全国毕业生调配工作;6.指导、检查毕业生就业工作,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部门派遣本地区高校毕业生;7.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8.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9.检查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委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提出本部门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意见;2.及时向国家教委报送所属院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本部委需求信息;3.组织协调所属院校的毕业生供需信息交流活动;4.制订并组织实施所属院校的毕业生就业计划;5.组织开展所属院校毕业生教育、就业指导工作;6.负责本部门毕业生的接收工作,了解和掌握毕业生的使用情况;7.开展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教育部最新通知事关大学生就业

教育部最新通知事关大学生就业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今年5月至8月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明确各地各高校要聚焦当前促就业工作重点难点,精准拓展岗位,优化指导服务,引导毕业生主动求职,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后落实就业去向,全力促进2023届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在精准拓展市场性岗位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通过精准组织“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持续开展“万企进校园”活动、加快推进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与各地各高校的就业信息共享等,为还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开拓有效岗位资源,为他们提供相匹配的岗位信息。
同时,各地各高校要加快政策性岗位招录。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优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科研助理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时间安排,确保8月底前全部完成。
鼓励各地进一步扩大地方基层项目规模,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毕业生参与城乡社区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拓宽城乡基层就业新空间。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高校针对部分毕业生“求稳”和“慢就业”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通过培育积极正向的就业价值观、大力组织就业实习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等方式,引导毕业生积极求职、尽早就业。
各地各高校要开展就业安全教育,帮助学生防范“黑中介”“付费实习”等就业陷阱,增强学生求职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同时各高校要严格审核招聘信息,严禁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查处和打击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
针对求职受阻和困难家庭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各地各高校要开展就业帮扶,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努力为他们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服务,尽可能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各高校至少为每一名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精准推送3个以上岗位。
《通知》还明确,要规范采集毕业生去向信息,严格把关相关佐证材料,对灵活就业的,要提供用人单位的聘用证明或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薪酬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985高校研究生就业现状

985高校研究生就业现状近年来,中国高校研究生就业形势备受关注。
在985高校的研究生群体中,他们具备较高的学术背景和专业能力,然而就业市场却并不乐观。
本文将从就业形势、就业难题以及解决方案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以探讨985高校研究生就业现状。
首先,985高校研究生就业形势并不理想。
随着高校扩招政策的实施,研究生人数不断增加,导致供需失衡现象。
据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研究生毕业人数已经超过了就业岗位的需求,就业压力逐渐增大。
而且,985高校的研究生所学专业大多偏向理工科,导致人才过剩问题尤为突出。
同时,经济形势的波动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的不断裁员以及减少招聘研究生的机会也加剧了研究生就业的竞争。
其次,985高校研究生面临的就业难题也比较突出。
高校培养的研究生主要侧重于学术研究,缺乏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机会,导致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相对较弱。
研究生在求职过程中还面临着企事业单位对工作经验的要求、薪资待遇等问题。
此外,部分高校研究生也存在自身就业观念不清晰、职业规划不足的情况。
为解决985高校研究生就业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解决方案。
首先,加强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
高校可以与企业联合举办实践课程、实习项目,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机会。
其次,加强研究生的就业指导。
高校可以通过开设就业指导课程、提供就业信息等途径,帮助研究生了解就业市场和就业机会。
此外,高校还可以通过与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基地、实施导师制等方式,提高研究生在实践中的能力和竞争力。
此外,政府也需要加大对研究生就业的政策支持。
在高校扩招的同时,政府可以加大对高校研究生就业的政策倾斜力度,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资金支持。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办事流程等方式,降低创业门槛,鼓励研究生创业就业。
此外,政府还可以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为研究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综上所述,985高校研究生就业现状并不乐观。
供求失衡、研究生就业难题等问题使得研究生就业面临很大困难。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1.05.31•【文号】国发[2011]16号•【施行日期】2011.05.3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预计“十二五”时期,高校毕业生数量仍将持续增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进程,积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一)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努力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着力发展既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又具有较强吸纳就业能力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实施有利于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技术战略,带动生产性就业岗位增长,努力扩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
大力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积极鼓励发展服务外包、动漫、现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创造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
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鼓励农业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教育部发布高考招生“30个不得”禁令

教育部发布高考招生“30个不得”禁令作者:暂无来源:《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7年第5期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针对今年高考,教育部明确“30 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行为。
1. 不能“点招”、不能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不得超越职权制定招生办法或照顾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调整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项目范围;不得划转计划委托任何军队院校招生。
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将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档案投放给高校或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不得擅自改变高校招生计划类型;不得为无计划高校或擅自为高校突破招生计划办理录取手续;不得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除国家特殊需要外不得在招生结束后违规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补录。
2. 不能虚假招生宣传、不能变相录取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变更经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违规录取考生;不得在单独考试、综合评价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组织不符合本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生源。
自-教育部长袁贵仁:985、211不再增任何新成员

教育部长袁贵仁:985、211不再增任何新成员对孩子来说,不允许我们有失误,你做错了,回过头来重新做,那是我们整个民族的失误我们多年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在是该放就放,但是每一个学校要有自律的基础以后初中毕业,考不上普通高中都能接受中职教育,以保证若干年后,新生劳动力都是高中毕业华西都市报全国两会报道组记者陈诚杨东阮长安胡晓李寰昨日下午,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全国政协教育界委员联组讨论会议上表示,教育部要向地方放权,首先是向省级政府放权。
但他表示,放权须有一个学校自律的基础,两者需要同时推进。
谈教育改革“教育是一个全民族的实验”袁贵仁在会上表示,委员们有关教育的意见都很好,无论从教育部的角度还是他个人的角度,他都很赞成。
他觉得教育的改革迫在眉睫。
比如说建立和完善中国现在的大学制度,这是迫切需要的。
“因为学校是教育的细胞,就像企业是经济的细胞,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一样,大学有活力就要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这个规章制度要符合教学的规律和人才成长的规律。
”袁贵仁称,教育是一个全民族的实验,是一个周期很长的实验,它不能够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因为对孩子来说,不允许我们有失误,你做错了,回过头来重新做,那是我们整个民族的失误。
你说哪天不考试了,不上课了,那么这不是哪个人的损失,是整个民族的损失。
所以教育必须改革。
”谈教育放权“学校要有自律的基础”袁贵仁表示,大学的教学制度还需要完善,完善的前提是坚持。
之所以要建立大学制度,主要是解决管理问题。
袁贵仁指出,目前的教育管理体制问题有三点,首先是中央和地区的权利争夺。
他说,目前我国基础教育权限在地方,职业教育原则上也在地方,高等教育现在2600多所,教育部门占110多所,2000多所都在地方。
虽然各个城市发展不同,但每个地方都想办好学校。
“这就需要制度放权,教育部要向地方放权,首先是向省级政府放权。
”袁贵仁表示。
但他同时指出,放权的前提是要有一个完善的基础,两者需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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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沙5月4日电(新华视点)题:如何消除大学生就业歧视?--解读教育部有关“限定985、211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禁令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刘良恒史卫燕
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规定凡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
长期以来困扰大学生就业的“院校门槛”问题得到了教育部正式回应。
有关专家认为,不少单位对于非985、211高校毕业生招聘时有歧视,这种状况对于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公平、科学选拔青年人才有百害而无一利,应该引起社会关注。
非211、985歧视由来已久
“985工程”是指国家为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而实施的高等教育建设工程。
“211工程”是指国家实施“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
到目前,211高校共有110多所,985高校共有39所。
因为985高校同时也是211高校,所以二者合并总共110多所高校,其中有北大、清华等名校,也不乏西藏大学、石河子大学等西部高校。
湘潭大学校长罗和安表示,教育部主导这两项高等教育建设工程,目前已经被一些单位当成划分高校三六九等的依据。
在招聘活动中,有的单位在招聘条款中设置“院校门槛”,有的甚至明文规定只要211高校毕业生。
据分析,这种“院校门槛”在地方政府、国有企业的招聘信息中尤为明显。
记者检索一些招聘网站,发现用人单位这类问题颇为多见,例如杭州市下城区、青海省海东地区、上海市金山区、惠州大亚湾区等地,近年来引进储备人才时明确要求是“211工程”高校毕业生;也有一些非211高校招聘教师,要求应聘者具有211的教育和学术背景。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一位研究生说:“现在用人单位动不动就要求是211高校毕业生,甚至第一学历也得是211的,这让我们这些千辛万苦考研到211高校的本科生情何以堪?一些好点的单位,我们连报名、投简历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指望与名校毕业生公平竞争了。
”
长沙学院就业处处长李学勇多年来负责学生的就业工作。
他发现,一些国企不论职位是否需要、是否适合,都喜欢招收名牌高校毕业生,或者只愿意到211、985等重点院校招聘
人员。
相对来说,民营企业反而会从岗位需要出发,招聘研发人员去重点高校,招聘一线人员就到一般高校。
非211、985歧视不公平、不科学
专家测算,“211工程”院校只占全国高校总数6%,毕业生人数不到全国高校毕业生10%,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高达699万。
据分析,虽然211、985高校的生源质量、师资水平、教学水准确实整体上要优于一般大学,但是不能否认大学生存在个体差异,一般大学也有优秀生。
罗和安认为,社会公平首先应是机会公平。
在就业领域,名牌大学不应成为求职者的准入限制,目前还没有充分证据表明非211高校毕业生不能胜任哪些工作。
所以用“院校门槛”来区别对待211和非211高校毕业生过于简单粗暴,实际上剥夺了绝大多数毕业生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指出,我国农村大学生很多集中于非“211工程”高校,就业时学历不过硬,又受户籍等限制,这样一来他们的上升通道受阻。
这种现象如果代际传递,后果不堪设想。
夏学銮、罗和安等表示,用人单位设置211、985“院校门槛”,不利于社会选拔多样化人才,也不利于社会阶层流动,对实现高等教育结果公平,会产生十分消极的影响。
先给平等机会,然后接受竞争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杨德广表示,此次教育部下发通知提出“三个严禁”,首次确认“含有限定985、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应该被禁止。
从某种意义上说,此番禁令具有标志性意义,可让全社会意识到,用人单位限定名牌高校行为并非理所当然,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不认可的。
“效果有待观察。
在我国,行政指令是有一定作用的,今后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应该不会公开限定211、985高校了,普通大学毕业生至少有资格报名,这是促进就业公平的可喜进步。
”杨德广指出,教育部禁令只能规范高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他部门和企业尚无约束作用。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罗和安连续多年在全国两会提交议案,呼吁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反就业‘院校歧视’法律条款,维护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权利”。
专家建议,目前推出一揽子反就业歧视法可能有困难,而单个部门下发通知又难以保证效果,因此相关部门有必要联合出台规定,禁止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招聘时设置“院校门槛”,首先在机会上保证大学生就业公平。
“长远来看,要抓紧制定反就业歧视法,将性别、年龄、身高、学历、户籍、院校等限制因素予以规范,明确可以设置和不可以设置‘限制性条款’的各种情形,同时还要建立健
全纠错和救济制度。
”罗和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