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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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39中信国安: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000839中信国安: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我们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包含对外担保及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累计发生金额为19,658.33万元,担保余额为342,253.73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58.29%(其中对外担保累计发生金额为4,900万元,担保余额为285,869.12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发生金额为0万元,担保余额为41,626.28万元)。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63,277.62万元。

有关担保事项经过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能得到充分揭示。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二、对公司2020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百灵: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贵州世禧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并收购股权的公告 2011-04-12

贵州百灵: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贵州世禧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并收购股权的公告
 2011-04-12

证券代码: 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公告编号:2011-020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贵州世禧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并收购股权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7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138,102.73万元,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综字第030028号《验资报告》审核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中,35,075.11万元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技术中心建设项目”、“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天台山药业GMP生产线建设项目”,超出前述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03,027.62万元(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2010年8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北京学术推广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投入不超过7000万元投资建设北京学术推广中心项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1年2月28日,公司已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合计55,549,842.84元,尚可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974,726,357.16 元。

二、交易概述1、交易基本情况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公司于2011年4月9日与贵州世禧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禧制药)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将以超募资金人民币5970万元的价格收购世禧制药。

首先公司作为世禧制药的新股东将以超募资金3400万元对其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的3400万元全部用于增加注册资本,该款项中的3389万元,只能用于清偿世禧制药债务),增资后公司持有世禧制药70.83%的股权;在世禧制药完成增资扩股后,公司以超募资金2570万元的价格收购世禧制药剩余的全部股权(合计为29.17%)。

中信证券2011年报摘要

中信证券2011年报摘要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一年年度报告摘要§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自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报告摘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12位董事中, 10位董事出席了会议,其中,张极井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张佑君董事以电话方式参会,居伟民董事、刘乐飞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均书面委托王东明董事长代行表决权。

未有董事、监事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1.3本公司国内及国际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分别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董事长王东明先生、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兼财会机构负责人葛小波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1.5 本公司不存在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1.6 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2.1 基本情况简介股票简称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6030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姓名 郑 京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邮政编码:518040)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邮政编码:100125)电话 0755-2383 5383、010-6083 6030传真 0755-2383 5383、010-6083 6030电子信箱 ir@§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3.1 主要会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项目 2011年度 2010年度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09年度营业收入 25,033,193,809.5427,794,902,050.93-9.94 22,006,522,161.88营业利润 15,011,239,812.2916,269,180,414.16-7.73 13,260,382,505.67利润总额 15,031,003,399.7316,319,940,728.80-7.90 13,301,991,800.5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76,482,780.3111,311,343,211.0911.18 8,984,029,173.8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561,642,675.3711,275,485,529.4011.41 8,940,183,188.8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923,909,001.17-17,759,126,721.85-51.61 64,360,358,101.51项目 2011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 本期末比上年期末增减(%)200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148,280,379,973.73153,177,670,290.99-3.20 206,807,443,965.64负债总额 61,290,177,125.5382,329,955,110.41-25.56 141,993,064,921.3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86,587,284,850.9870,434,898,968.1222.93 61,599,435,882.52总股本 11,016,908,400.009,945,701,400.0010.77 6,630,467,600.00 3.2 主要财务指标项目 2011年度 2010年度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09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3 1.14 7.89 0.90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1.23 1.14 7.89 0.9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3 1.13 8.85 0.9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00 17.28 减少了0.28个百分点15.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99 17.23减少了0.24个百分点15.3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2.44 -1.79 -36.31 6.47项目 2011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本期末比上年期末增减(%)200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7.86 7.08 11.02 6.19资产负债率(%) 22.19 22.23 减少了0.04个百分点31.29注:上表所示各列报期间的资产负债率中,资产和负债均剔除代理买卖证券款的影响。

XX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XX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XX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X3年第X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XX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X3年X月X日。

宝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退出房地产业务并处置相关资产的独立意见

宝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退出房地产业务并处置相关资产的独立意见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退出房地产业务并处置相关资产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退出房地产业务并处置相关资产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查阅相关资料和问询有关情况,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经过充分讨论后对本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事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调整,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2、本次资产处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资产处置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为本次处置的资产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书,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性,我们对参与本项目的中介机构独立性无异议。

5、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就本次资产处置的安排,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审议。

独立董事: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聚光科技: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011-03-25

聚光科技: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011-03-25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成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作如下说明(以下简称“本说明”;本说明中的其他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2月释义一、公司股本演变情况概览二、公司股权演变过程(一)FPI(US)为控股股东阶段1、2002年1月——有限公司设立聚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系经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杭高新【2001】636号文件批复同意设立并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外经贸资浙府字【2001】121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由FPI(US)出资在杭州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2002年1月4日,聚光有限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注册号为企独浙杭总字第004060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聚光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40万美元,分三期缴纳:第一期截至2002年1月16日,聚光有限以货币资金缴纳资本金149,990美元;第二期截至2002年4月16日,聚光有限以货币资金缴纳资本金149,990美元;第三期截至2002年4月25日,聚光有限以货币资金缴纳资本金99,990美元。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浙天验(2002)026号《验资报告》、浙天验(2002)184号《验资报告》以及浙天验(2002)225号《验资报告》, 审验确认以上三期注册资本金已缴纳。

聚光有限注册资本缴纳完毕后股权结构如下:FPI(US)系由聚光科技实际控制人王健、姚纳新在美国留学期间与自然人朱敏、YUEN KONG在美国共同设立的公司。

FPI(US)设立以来股权变化如下:2001年10月19日FPI(US)成立时,以0.001美元/股发行7,500,000股,股权结构如下:2002年3月30日,FPI(US)向自然人朱敏、YUEN KONG、王健、姚纳新以0.2美元/股发行3,000,000新股,发行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2004年10月30日,王健将其475,000股转让给姚纳新,转让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之后,FPI(US)股权结构再未发生过变动。

600511国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00511国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国药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各专项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整体经营情况,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

二、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1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以下内容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药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连起任鹏盛雷鸣刘凤珍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豫能控股: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1-04-21

豫能控股: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1-04-21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公告编号:定-2011-0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殷建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朝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3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3.2.1 非标意见情况□适用√不适用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适用√不适用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3.2.4 其他□适用√不适用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3.5.1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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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相关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经讨论
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9,395,140
元,为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节约财务费用
,拟使用人民币5,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
或金额
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高风险投资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
费用。
3、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钱明星 韩建旻 杨上明

二O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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