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院建筑设计规范
影剧院设计规范及案例139页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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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音质院对建房筑间设尺计寸的要求
• 对平面尺寸的限制
– 最后排观众席离声源距离L不能太远。 – 观众厅不能太宽。
• 观众厅有效体积的确定:
– 和确定的混响时间有关。 – 建议使用每座体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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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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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建筑设计
观众席起坡和挑台尺寸对 声学效果的影响
• 声音在传播过程中,会被 前排观众吸收---掠射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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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舞建台筑的基设本计尺寸
• 深度:
– 大幕区 – 表演区 – 中景区 – 天幕灯光区 – 天幕至后墙
• 宽度
– 表演区 – 侧幕 – 演员活动区 – 单式吊杆装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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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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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建筑设计
舞台的高度
台高计算公式:H=2h+2-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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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建筑设计
主台宽度、进深及台口宽度、高度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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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建筑设计
任务书的要求
1.台口宽:16---18M 2.台口高:9-12M 3.台深:24M 4.台宽:32M 5.台高(包括舞台、格栅以上空间):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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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建筑设计
侧台的位置、功能、要求
• 位置:位于主台的 一侧或两侧
• 功能:存放布景、道具箱包和迁换 布景。
• 要求:
1、宽度大于或等于台口宽度,深 度等于表演区深度或为台口宽 的3/4左右。
• 同地面
• 第一排座位楼面高度 的确定为关键
• 确定的方法:
– 楼座端部开口高与 出挑深度比值关系: L=1.2—1.5h.
影剧院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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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建筑设计
吊杆:
1. 平行于台 口,悬挂 用水平杆 件。
2. 分类:手 动和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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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建筑设计
剧场的功能关系
功能组成:
演出部分
观众部分
管理辅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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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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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要求
1. 与舞台有便捷的联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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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建筑设计 演员在演出准备中的活动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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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建筑设计 服务用房的三种布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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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356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50356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篇一: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由建设部2005年发布的GB/T50356国家标准,对三大类厅堂的建筑声学设计进行了规范,这里的三大类厅堂除专业电影院外,应该是相近的厅堂,未特别注明话剧剧场、戏曲剧场、歌剧院或(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gb/t,50356-2005,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音乐厅等,都归入多功能剧场。
事实上,各地所建的大剧院、文化中心剧场都为多功能剧场,其建声设计均应按此规范进行。
一般认为建声设计应包含厅堂体型、体量、混响时间、声场分布、噪声控制及声缺陷消除几个方面。
既然称为建声设计,其与建筑的整个过程及多个工种会发生关联,理应相互配合。
但目前国内对剧场的设计往往分为建筑设计、内装修设计及各工种设计几大块,时间、过程、设计单位等相对独立,建声设计虽然贯穿于剧场建设的整个过程,但联系、配合的很少,这样就达不到理想的结果,这是应引起重视的作为设计者,大家对混响时间、声场分布的重要性是有认识的,但对混响时间频率特性重视不够,这是因为混响时间频率特性跟厅堂的装修材料、结构密切相关,只有与装修设计者充分沟通、协商。
采用不同的装修材料,不同的吸声结构才能予以满足,而相对合适的混响时间、混响时间频率特性对音质的影响更大。
作为建声设计,按国家标准,对体型、体量等作为一般性规定,由负责建声设计者提出意见、建议,但现实情况是,在规划阶段,建声还未参与,往往是由业主提出,更有甚者是某一领导提出,交由土建设计单位。
理论上不存在无法处理的建声解决办法,但毕竟是一件费钱、费工的事,这种情况应尽量避免。
标准把噪声控制作为专门的章节进行了规范,关于噪声控制是剧场建声设计的重点和难点。
根据实际的测试结果,剧场的静态噪声往往达不到NR30曲线的要求。
究其原因主要是:1、剧场的太平门的隔声量不达标。
2、空调盘管风机噪声过高。
3、消防机械排烟风道未做隔声降噪处理。
影剧院设计规范样本

影剧院设计规范第1.0.3条电影院规模按观众厅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201座以上;大型801座~1200座;中型501座~800座;小型500座如下。
电影院应布点合理, 规模恰当。
当电影院总规模较大时, 宜设多观众厅。
第1.0.4条电影院质量原则分特、甲、乙、丙四个级别(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
特等规定依照详细状况拟定。
甲、乙、丙等相应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构造耐久年限: 甲等1以上, 乙等50~1, 丙等25~50年。
二、耐火级别: 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 且不应有特大型。
三、视听设施: 甲等宜设立立体声。
甲等大型以上观众厅主体构造宜具备能兼放、或后来能改建为兼放70mm影片条件。
注: 观众厅能兼放70mm影片土建基本条件参见附录一。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2.0.1条电影院基地选取应依照本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合理布置,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地重要入口应临接城乡道路、广场或空地;二、重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除不应不大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 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不大于8m, 大型不应不大于12m, 特大型不应不大于15m;三、重要入口前集散空地, 中、小型电影院应按每座0.2㎡计, 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规定外, 且深度不应不大于10m;四、多观众厅电影院各重要面集散空地应按实际分派最多人数计算;总座位数座以上电影院宜分数处集散;五、位于交叉口电影院尚应满足城乡关于交通车行视距规定。
第2.0.2条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 人行交通与车行交通、观众流线与内部路线(工艺及管理)明确便捷, 互不干扰,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火灾或其她紧急状况下, 应能使观众及工作人员迅速疏散至有照明安全地带, 并为消防作业提供适当通路及场地;二、一面临街电影院, 中、小型至少应有另一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 大型、特大型至少应有另两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 其宽度均不应不大于3.5m;三、合建、附建电影院除以防火墙与毗邻建筑划提成独立防火分区外, 别的临空某些仍应按上款执行;四、设备用房应置于对观众干扰至少位置, 且应注意安全、卫生、消声、减振和设备安装维修以便;五、总平面内宜设机动车及自行车停车场, 或由城乡交通规划统一考虑;六、总平面内尚应满足排水、隔噪、节能等方面规定, 并依照条件布置绿化。
(建筑工程管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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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2007-11-58:28:00|By:chinesepump]《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lang=EN-US>4.0.6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且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99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GB50045�95(997年版)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于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玻璃幕墙和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1997年版)8.1.3壹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
【规范】影剧院设计规范

【关键字】规范影剧院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为保证电影院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以放映的变形法、遮幅法宽银幕及普通银幕(包括立体声)三种影片为主的电影院建筑设计。
其他兼放电影且有固定放映设备的公共集会、文娱演出建筑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款执行。
第电影院的规模按观众厅的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201座以上;大型801座~1200座;中型501座~800座;小型500座以下。
电影院应布点合理,规模适当。
当电影院总规模较大时,宜设多观众厅。
第电影院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
特等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甲、乙、丙等的相应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
2、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
三、视听设施:甲等宜设置立体声。
甲等大型以上的观众厅主体结构宜具备能兼放、或以后能改建为兼放70mm影片的条件。
注:观众厅能兼放70mm影片的土建基本条件参见附录一。
第电影院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地的主要入口应临接城镇道路、广场或空地;2、主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除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大型不应小于,特大型不应小于;三、主要入口前的集散空地,中、小型电影院应按每座0.2㎡计,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要求外,且深度不应小于;四、多观众厅电影院各主要面的集散空地应按实际分配的最多人数计算;总座位数2000座以上的电影院宜分数处集散;五、位于交叉口的电影院尚应满足城镇有关交通车行视距的规定。
第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人行交通与车行交通、观众流线与内部路线(工艺及管理)明确便捷,互不干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应能使观众及工作人员迅速疏散至有照明的安全地带,并为消防作业提供合适的通路及场地;2、一面临街的电影院,中、小型至少应有另一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大型、特大型至少应有另两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其宽度均不应小于;三、合建、附建的电影院除以防火墙与毗邻建筑划分成独立防火分区外,其余临空部分仍应按上款执行;四、设备用房应置于对观众干扰最少的位置,且应注意安全、卫生、消声、减振和设备安装维修的方便;五、总平面内宜设机动车及自行车停车场,或由城镇交通规划统一考虑;六、总平面内尚应满足排水、隔噪、节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根据条件布置绿化。
影剧院设计规范及案例

后舞台
• 表演区的延伸,展 示深远壮丽的场面。
• 平时可作为排练房 使用。
• 特大型剧场一般都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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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设备
• 舞台灯光
– 面光 – 耳光 – 天幕灯光 – 其他灯光
• 脚灯 • 天桥侧光 • 顶光 • 台口内侧面光及梯
子光
– 灯光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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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道面光
•耳光室的位置及其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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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控制室的位置,及其要求
水平控制角
• 控制偏座区 • 戏剧时:天
幕中心与台 口相切的连 线夹角, ≤45o • 电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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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坡度设计
1. 视线设计的目的:保证观众在观剧时,视线不受 或少受前排观众的遮挡。
2. 办法:座位逐排升高。 3. 第一排座位的位置:离开乐池1米。 4. 排距:800-850。 5. 设计视点的位置:
• 视角 – 水平视角:30o-40o60o – 电影院水平视角: 25o-55o(宽银幕) 12o-37o(一般银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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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控制角
• 俯视角:
– 检验楼座后排观众的观看条件 – 介于20-30o(戏剧) – ≤15o ( 电影)
• 仰视角
– 检验池座前排观众的仰视条件 – ≤45o( 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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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排法 – 座位排距为 50cmx85cm – 走道宽度 60cm/100人, 且≥1.0 米。边 走道≥80cm,第 一排≥1.0米。
• 长排法: – 排距≥90(105) cm,每排座位 数≤50.边走道 时≥1.2米。
观众厅座位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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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位的横排曲率和错位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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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座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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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厅的平面形式
影剧院设计规范

影剧院设计规范第1。
0.3条电影院的规模按观众厅的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201座以上;大型801座~1200座;中型501座~800座;小型500座以下。
电影院应布点合理,规模适当。
当电影院总规模较大时,宜设多观众厅。
第1.0。
4条电影院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
特等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的相应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
二、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
三、视听设施:甲等宜设置立体声。
甲等大型以上的观众厅主体结构宜具备能兼放、或以后能改建为兼放70mm影片的条件。
注:观众厅能兼放70mm影片的土建基本条件参见附录一。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2.0。
1条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地的主要入口应临接城镇道路、广场或空地;二、主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除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8m,大型不应小于12m,特大型不应小于15m;三、主要入口前的集散空地,中、小型电影院应按每座0。
2㎡计,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要求外,且深度不应小于10m;四、多观众厅电影院各主要面的集散空地应按实际分配的最多人数计算;总座位数2000座以上的电影院宜分数处集散;五、位于交叉口的电影院尚应满足城镇有关交通车行视距的规定。
第2.0.2条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人行交通与车行交通、观众流线与内部路线(工艺及管理)明确便捷,互不干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应能使观众及工作人员迅速疏散至有照明的安全地带,并为消防作业提供合适的通路及场地;二、一面临街的电影院,中、小型至少应有另一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大型、特大型至少应有另两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其宽度均不应小于3.5m;三、合建、附建的电影院除以防火墙与毗邻建筑划分成独立防火分区外,其余临空部分仍应按上款执行;四、设备用房应置于对观众干扰最少的位置,且应注意安全、卫生、消声、减振和设备安装维修的方便;五、总平面内宜设机动车及自行车停车场,或由城镇交通规划统一考虑;六、总平面内尚应满足排水、隔噪、节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根据条件布置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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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范本!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57-88 第 1 章 总则 第 2 章 基地和总平面 第 3 章 前厅部分 第 4 章 观众厅 4.1 视线设计
4.2 座席
4.3 走道
4.4 其它 第 5 章 舞台
5.1 主台、侧台
5.2 乐池
5.3 舞台机械设备
5.4 演出技术用房和设施 第 6 章 后台 第 7 章 防火与疏散
7.1 防火
7.2 疏散
7.3 消防给水
7.4 火灾报警 第 8 章 声学
8.1 观众厅体型设计
8.2 观众厅混响设计
8.3 扩声系统设计
8.4 噪声控制
8.5 其它声学要求 第 9 章 建筑设备
9.1 给水排水
9.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9.3 电气 附录一 名词解释 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可编辑范本!
第 1章 总 则 第 1.0.1 条 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安全、 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特制订 本规范。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剧场建筑的新建、 改建和扩建设计。 其舞台部分的技术标 准,主要适用于镜框式台口、箱型舞台剧场,其它类型剧场,可参照执行。
第 1.0.3 条 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主要分为歌舞、 话剧、 戏曲三类。 剧场为 多用途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第 1.0.4 条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 1601 座以上 大型 1201~1600 座 中型 801~1200 座 小型 300~800 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 1200 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 1800 座。
第 1.0.5 条 剧场建筑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 丙四个等级。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 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 100 年以上,乙等 50~100 年,丙等 25~50 年; 二、耐火等级:甲、乙等剧场不应低于二级,丙等剧场不应低于三级; 三、室内环境标准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第 1.0.6 条 观众厅面积不超过 200m2 或观众容量不足 300 座者,可按一般建筑规定执 行,不受本规范限制。
第 1.0.7 条 剧场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 尚应符合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以 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可编辑范本!
第 2 章 基地和总平面 第 2.0.1 条 剧场基地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合理布点。 第 2.0.2 条 剧场基地至少有一面临接城市道路, 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 临接的城 市道路宽度不应小于剧场安全出口宽度的总和 (注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800 座以下,不应小于 8m ; 二、 801~1200 座,不应小于 12m; 三、 1200 座以上,不应小于 15m。
第 2.0.3 条 剧场主要入口前面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并按 0.2m2 燉座留出集散空地; 二、当剧场前面集散空地不能满足前款规定, 或剧场前面疏散口的总宽不能满足计算要 求时, 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另辟疏散口, 并应设有与其疏散容量相适应的疏散通路或空 地。剧场建筑后面及侧面临接道路可视为疏散通路,但其宽度不得小于 3.50m。
第 2.0.4 条 剧场基地临接两条道路或位于交叉路口时,除主要临接道路应符合第 2.0.2 条的规定和剧场基地前集散空地应符合第 2.0.3 条第一款规定外,尚应满足车行视距要求, 且主要入口及疏散口的位置应符合城市交通规划要求。
第 2.0.5 条 剧场基地应设置停车场,或由城市规划统一设置。 第 2.0.6 条 剧场总平面设计应功能分区明确, 避免人流与车流交叉。 布景运输车辆应能 直接到达景物出入口。
第 2.0.7 条 剧场总平面设计应为消防提供良好道路和工作场地, 并应设置照明。 内部道 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应小于 3.50m,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 4m。
第 2.0.8 条 在基地允许条件下,进行绿化。 第 2.0.9 条 设备用房应防止对观众厅、舞台及周围环境的噪声干扰。 第 2.0.10 条 演员宿舍、餐厅、厨房等附建于剧场主体建筑时,必须形成独立的防火分 区,并有单独的疏散通道及出入口。 可编辑范本!
第 3 章 前厅部分 第 3.0.1 条 前厅面积应按甲等剧场不小于 0.30m2/座,乙等剧场不小于 0.20m2/ 座,丙 等剧场不小于 0.12m2/ 座计。
第 3.0.2 条 休息厅面积应按甲等剧场不小于 0.30m2/座,乙等剧场不小于 0.20m2/ 座, 丙等剧场不小于 0.12m2/座计。 附设小卖或冷饮不应小于 0.04m2/ 座。
第 3.0.3 条 前厅与休息厅合一时应按甲等剧场不小于 0.50m2/ 座,乙等剧场不小于 0.30m2/ 座,丙等剧场不小于 0.15m2/座计。
第 3.0.4 条 衣物存放不小于 0.04m2/ 座。 第 3.0.5 条 剧场应设吸烟室,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有池座和楼座时应分层设置, 室内装 修材料宜作阻燃处理。
第 3.0.6 条 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 厕所应设前室。 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 卫生器 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男女比率为 1:1) :
一、男厕:应按每 100座设一个大便器,每 40座设一个小便器或 0.60m 长小便槽,每 150 座设一个洗手盆;
二、女厕:应按每 50 座设一个大便器,每 150 座设一个洗手盆。 第 4 章 观众厅 4.1 视线设计
第 4.1.1 条 剧场观众视线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面表演区的全部。如受条件限制时, 也应使最偏座席的观众能看到 80%
表演区。
第 4.1.2 条 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般宜选在舞台面台口线中心地面处; 二、如表演区超出大幕线时,应按实际需要,将设计视点相应外移; 可编辑范本!
三、如受条件限制,设计视点可适当提高,但不应超过舞台面 0.30m,向大幕投影线后 移,不应大于 1m。
第 4.1.3 条 视线升高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视线升高差 "c" 值应取 0.12m; 二、隔排计算视线升高值时,座席排列必须错排布置,保证视线直接看到视点; 三、儿童剧场视线升高设计应采用较高标准; 四、为满足较高音质要求,视线升高设计宜采用较高标准。
第 4.1.4 条 舞台面距第一排座席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 0.60m ,且不应大于 1.15m 。 第 4.1.5 条 观众席对视点的最远视距,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 33m ,话剧和戏曲剧场不宜超 过 28m 。
第 4.1.6 条 观众视线最大俯角,楼座后排不宜大于 20°,靠近舞台的包厢或边楼座不宜 大于 35°。
4.2 座席
第 4.2.1 条 观众厅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甲等剧场不应小于 0.70m2/座; 二、乙等剧场不应小于 0.60m2/座; 三、丙等剧场不应小于 0.55m2/座。
第 4.2.2 条 剧场均应设置有靠背的固定座椅, 小包厢座位不超过 12 个时可设活动座椅。 可编辑范本!
第 4.2.3 条 座椅扶手中距,硬椅不应小于 0.48m,软椅不应小于 0.50m 。 第 4.2.4 条 座席排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短排法: 硬椅不应小于 0.78m,软椅不应小于 0.82m,台阶式地面排距应适当增大, 保证椅背到后面一排最突出部分的水平距离不小于 0.30m; 二、长排法:硬椅不应小于 0.90m ,软椅不应小于 1m,台阶式地面排距应适当增大, 保证椅背到后面一排最突出部分水平距离不小于 0.30m ; 三、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楼座及池座最后一排座位排距应至少增大 0.12m 。
第 4.2.5 条 每排座位排列数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短排法:双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 22 座,单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 11 座,超过限额时, 每增加一座位,排距增大 25mm ; 二、长排法:双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 50 座,单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 25 座。
4.3 走道
第 4.3.1 条 观众厅内走道的布局应与观众席片区容量相适应, 度符合安全疏散计算要求。
第 4.3.2 条 池座首排座位排距以外与舞台前沿净距不应小于 应小于 1m。
第 4.3.3 条 两条横走道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 20 排,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横走道与后墙 之间座位不宜超过 10 排。
第 4.3.4 条 走道宽度除应符合计算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短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 0.80m ,纵走道不应小于 1m,横走道除排距尺寸以外的通 行净宽度不应小于 1m ; 二、长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 1.20m ;
第 4.3.5 条 观众厅纵走道坡度大于 1:10 时应做防滑处理, 如铺设地毯等应作阻燃处理, 并有可靠的固定方式。坡度大于 1:6 时应做成高度不大于 0.20m 的台阶。
与安全出口连系顺畅, 宽 1.50m,与乐池栏杆净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