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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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业务指导书(试行)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业务指导书(试行)

1 深供电建〔2013〕150号附件4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业务指导书(试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前言为全面贯彻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严禁不合格的施工机械(具)和设备进场,杜绝发生人身、电网、设备事故,公司基建部组织完成了《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业务指导书》的编制工作。

本业务指导书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思路,从设备进场、注册管理、安装与拆卸、使用与维护、检测与检验、检查等方面作出规定,将设备清单、台账、三证合法合规、操作手册、作业指导书、重大作业前专项检查、维保项目及周期、政府年检等“八步骤”管理融入其中。

本标准由公司基建部组织编制,各分子公司基建部及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经公司基建部组织审查,最终定稿。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制定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调峰调频发电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清远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局、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凌、王海波、温建、李伟、何伟晶、王菁、牟宁、黄炎辉、李瑞山、张耀、曾志、陈家佐。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于俊岭、关雷、李继宝、吴宝英、陈晓明、袁太平、覃光、杨俊海、黄学军、刘冬根。

本标准批准人:祁达才。

本标准执行中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反馈。

I目录1业务说明 (1)2 适用范围 (1)3 引用文件 (1)4术语和定义 (1)4.1施工机械(具)和设备 (1)4.2特种设备 (1)4.3自制设备 (1)4.4试验设备 (1)4.5个人防护用品(P ERSONAL P ROTECTIVE E QUIPMENT) (1)4.6常规设备和机具 (2)5管理要点 (2)5.1管理目标 (2)5.2管理要求 (2)6 流程步骤及说明 (2)6.1进场 (3)6.2注册管理 (3)6.3安装与拆卸 (5)6.4使用、检查与维护 (6)6.5检测与检验 (8)6.6检查监督 (9)6.7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流程 (10)6.8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流程说明 (11)6.9特种设备安装、拆卸流程 (14)6.10特种设备安装、拆除流程说明 (15)6.11自制设备安装、拆卸流程 (17)6.12自制设备安装、拆除流程说明 (18)7 附则 (20)附录A引用文件一览表 (20)附录B施工机械(具)和设备分类目录 (20)附录A引用文件一览表 (21)附录B施工机械(具)和设备分类目录 (24)附表1 XX 特种设备进场检查表 (28)附表2 XX 自制设备进场检查表 (29)附表3 XX 常规机械设备和机具进场检查表 (30)附表4施工机械(具)和设备清单 (31)附表5机械(具)和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清单 (32)附表6 XX 自制设备验收审查表 (33)I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业务指导书1业务说明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严禁不合格的施工机械(具)和设备进场,确保施工机械(具)和设备使用安全,杜绝发生人身、电网、设备事故,规范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的管理行为,明确管理职责,特制定本业务指导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规定

可修改编辑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可修改编辑目次1 总则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4 职责 (3)5 管理内容与方法 (3)6 附则 (7)精选word 欢迎下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规定1总则1.1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提升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实现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对设备从选型、采购、安装、运维、检修、退役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出了规范性要求,适用于公司总部和所属发电、输电、供电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71号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7届第71号)3术语和定义3.1公司是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2分子公司是指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等。

3.3基层单位是指超高压局、调峰调频发电厂、地市供电局、县级供电企业、直属机构(电科院、运检中心、计量中心等)。

3.4设备管理部门是指公司各级设备管理归口部门。

3.5设备专业管理部门是指公司所属负责发电、输电、变电、配电、计量等生产设备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如生产设备管理部、系统运行部、市场营销部等。

3.6设备运维部门是指基层单位生产工作的实施主体,也是设备管理单位承担设备运维工作的机构。

包括:a)超高压局的输变电管理所(或输电管理所、变电管理所);b)调峰调频发电厂的运行中心、检修中心;c)广州、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地市供电局的输电管理所、变电管理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试验所(电力试验研究院);d)城区供电局配电部、城区供电局乡镇供电所;配电管理所、检修中心、工作站、供电所;e)县级供电企业(分公司)的乡镇供电所;f)县级供电企业(子公司)的输变电管理所(或输电管理所、变电管理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乡镇供电所。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全生命周期设备退役和处置管理办法(QCSG217009-2014)剖析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全生命周期设备退役和处置管理办法(QCSG217009-2014)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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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设备退役
5.1.1设备退役纳入年度计划管理。每年各分子公司应根据设备退役原则编制年度设备退役计划(见附录B)并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建议,报公司计划部。在编制退役计划时,应对设备进行初步鉴定,形成报废、闲置处置意见。公司计划部组织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分子公司上报的年度投资计划建议,同时审核设备退役计划。
5.4.4设备专业管理部门接收退役设备后,可根据需要对退役设备进行鉴定或检查。需修复的闲置设备由设备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修复,修复费用在修理项目中或专项费用列支。
5.4.5设备专业管理部门在退役设备移交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闲置设备和报废设备清册(见附录G、H)编制,提交财务部门,并制定闲置设备再利用计划。财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值核定、资产变更等账务处理反馈设备专业管理部门,设备专业管理部门办理入库登记。
4.2.1.6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专业设备退役和处置工作;
4.2.1.7负责开展本专业退役设备的分析工作。
4.2.2财务部
4.2.2.1负责本单位退役设备的价值管理;
4.2.2.2负责本单位退役设备报废预算管理;
4.2.2.3负责本单位报废设备评估备案管理;
4.2.3物资部门(或行使物资管理职能的部门、物流服务中心)
4.3.5.2生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退役设备鉴定小组成员的日常管理,地市级单位退役设备鉴定小组成员需报分子公司备案;
4.3.5.3不属于分子公司退役设备鉴定小组负责鉴定的设备,均由地市级单位退役设备鉴定小组负责鉴定。
4.3.5.4在具体实施设备鉴定工作时,根据退役设备的管理范围划分,由相应设备专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
5.3退役设备鉴定管理
5.3.1设备退役申请得到批复后,设备运维部门向设备专业管理部门提出鉴定申请。设备专业管理部门按鉴定权限组织开展退役设备鉴定工作,明确鉴定结果,在项目开工前15个工作日完成鉴定工作(《退役设备鉴定表》见附录F)。鉴定结果分为闲置设备(直接可用、修复后可用)、报废设备。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全生命周期设备退役和处置管理办法(QCSG217009-201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全生命周期设备退役和处置管理办法(QCSG217009-2014)
4.3.2财务部
4.3.2.1负责本单位退役设备的价值管理;
4.3.2.2负责本单位退役设备报废预算管理;
4.3.2.3负责本单位报废设备评估备案管理;
4.3.3物资部门(或行使物资管理职能的部门、物流服务中心)
4.3.3.1负责本单位退役设备仓储管理;
4.3.3.2负责本单位闲置设备统计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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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设备退役
5.1.1设备退役纳入年度计划管理。每年各分子公司应根据设备退役原则编制年度设备退役计划(见附录B)并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建议,报公司计划部。在编制退役计划时,应对设备进行初步鉴定,形成报废、闲置处置意见。公司计划部组织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分子公司上报的年度投资计划建议,同时审核设备退役计划。
4.2.5.4广州、深圳供电局的退役设备鉴定小组负责本单位全部设备的鉴定工作。
4.2.5.6在具体实施设备鉴定工作时,根据退役设备的管理范围划分,由相应设备专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
4.3
4.3.1设备专业管理部门
4.3.1.1负责执行公司设备退役和处置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4.3.1.2负责依据设备退役原则编制本专业设备退役计划;
5.
5.5.1设备专业管理部门根据闲置设备和报废设备清册,将退役设备运至指定库区,与物资部门办理实物入库手续。
5.5.2设备专业管理部门办理闲置设备入库时,须向物资部门移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卡片编号、投运时间、修试记录、鉴定报告及审批表、图纸及技术文件、闲置设备完好可用说明、再利用项目及计划出库时间等,线缆类闲置设备移交入库时还需提供段数及每段长度(《闲置设备入库验收表》见附录I)。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全生命周期设备退役和处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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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2010年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物资部2010年9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物资管理工作,通过协同集成的物资供应链管理,树立全过程跟踪服务理念,达到质量、成本和效率的综合效益最佳,实现集约、规范、高效的物资管理战略目标。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和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公司下属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关的物资管理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物资是指实现公司所有业务所用到的材料、设备、物品,包括基建、生产、备品备件、IT、营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工器具、应急物资等。

第四条公司建立网、省、地市三级物资职能管理机构,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第五条物资管理按照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一体化管理制度,加强公司的有效管控能力”的管理定位,实现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范、信息系统、采购标准、储备定额、仓库标准等方面的统一。

第六条物资管理包括需求计划、物资采购、供应商、专家库、履约、品控、采购资金、仓库与储备、配送、闲置物资、报废物资、应急物资、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工作、检查和考核、档案资料等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建立网、省、地市三级职能管理机构,网、省、地市、县区、乡镇五级专业服务机构,形成“三级管理、五级服务”全网统一的物资管理组织架构,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第八条物资部是公司物资归口管理、招标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下设招标管理处、履约管理处、物流管理处、综合管理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研究制定公司物资管理子战略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制定公司的物资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定公司物资的一体化管理制度;(四)负责组织公司的物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五)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物资统一采购标准;(六)负责公司物资需求计划管理;(七)负责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和组织集中招标采购;(八)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及履约管理;(九)负责公司品质控制管理;(十)负责公司仓库与储备、配送、闲置和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标准制定,应急物资的配置标准和跨省区调拨;(十一)负责物资供应商管理;(十二)负责公司的评标专家库管理;(十三)负责公司的物资管理指标体系建设和考评;(十四)负责对公司物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

公司供电设备的管理制度

公司供电设备的管理制度

公司供电设备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公司供电系统稳定、安全、经济和环保地运行,根据国家有关电力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公司设立专门的供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供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2. 供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检查、维护和更新供电设备,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3.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供电设备配置和接线方式。

三、操作规程1. 所有供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 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开机操作。

3. 紧急停电或突发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处理。

四、维护保养1. 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和厂家建议,制定详细的维护保养计划。

2. 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防腐等保养工作。

3. 对于老化、损坏的设备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防止事故发生。

五、安全监督1. 加强对供电设备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2.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响应。

六、环境保护1. 优化供电系统设计,降低能耗,减少环境污染。

2. 废旧电器设备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回收处理,禁止任意丢弃。

3. 推广使用节能型和环保型供电设备,提升绿色能源利用率。

七、监督检查1. 公司应定期组织对供电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供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NW-GC-88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规定

NW-GC-88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规定

Q/CSG213019-2014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资产管理总体要求,借鉴国际成熟项目管理理论及方法,遵循分权分责、权责对等的原则,统一项目管理框架、方法及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项目包括基建项目、技改项目(生产、营销、其它)、科技项目、信息化项目、股权投资项目(以下统称各类项目)。

其它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类项目应按项目性质、规模及金额的不同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明确划分标准及权责。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一类项目包括:基建项目、大型技改项目、涉及基建工程建设的科技项目、涉及工程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与升级改造中投资金额超过五百万人民币的信息化项目。

二类项目包括一类项目以外的所有项目。

第五条项目管理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验收阶段和项目收尾阶段;项目管理要素包含项目统筹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采购管理、技术管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第六条项目管理必须贯彻落实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体现风险、效能、成本综合最优的原则,明确管理目标,加强过程管控,重视总结评价,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直属机构、各分子公司及基层单位。

第二章职责与定位第八条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公司项目管理的政策和目标;负责协调和处理项目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审核公司项目管理规定。

第九条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归口公司项目管理,组织制定项目管理规定。

第十条公司基建部负责牵头制定基建项目管理办法;各级计划发展部门分级负责组织开展基建项目的决策阶段工作、后评价工作,各级基建部门分级负责对列入公司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组织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SG—I 目次1总则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职责 (3)5管理内容和方法 (3)5.1检修策略 (4)5.2作业标准管理 (4)5.3检修计划管理 (4)5.4检修实施管理 (6)5.5检修质量管理 (7)5.6作业安全管理 (7)5.7检修文档及记录管理 (7)5.8统计分析管理 (8)6 附则 (8)设备检修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及工作具体开展的方法,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环保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规范了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继电保护、自动化、通信及安自装置)、电能计量设备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等设备的检修管理工作,适用于公司总部和所属发电、输电、供电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GB 26859-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Q/CSG21105-2010供电企业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管理标准Q/CSG210124-2009中低压配电运行管理标准Q/CSG 11 4002-2011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393-2010 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DL/T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Q/CSG 210019-2014中国南网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规定Q/CSG 21003-2008中国南网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3术语和定义3.1检修是指为保障设备的健康运行,对其进行检查、检测、维护和修理的工作,设备的检修分为A、B、C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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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规定Q/CSG 210019-2014目次1总则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职责 (3)5管理内容与方法 (4)6附则 (1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规定1总则1.1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提升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实现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对设备从选型、采购、安装、运维、检修、退役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出了规范性要求,适用于公司总部和所属发电、输电、供电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71号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7届第71号)3术语和定义3.1公司是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2分子公司是指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等。

3.3基层单位是指超高压局、调峰调频发电厂、地市供电局、县级供电企业、直属机构(电科院、运检中心、计量中心等)。

3.4设备管理部门是指公司各级设备管理归口部门。

3.5设备专业管理部门是指公司所属负责发电、输电、变电、配电、计量等生产设备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如生产设备管理部、系统运行部、市场营销部等。

3.6设备运维部门是指基层单位生产工作的实施主体,也是设备管理单位承担设备运维工作的机构。

包括:a)超高压局的输变电管理所(或输电管理所、变电管理所);b)调峰调频发电厂的运行中心、检修中心;c)广州、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地市供电局的输电管理所、变电管理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试验所(电力试验研究院);d)城区供电局配电部、城区供电局乡镇供电所;配电管理所、检修中心、工作站、供电所;e)县级供电企业(分公司)的乡镇供电所;f)县级供电企业(子公司)的输变电管理所(或输电管理所、变电管理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乡镇供电所。

3.7项目建设单位是指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大修等工程的单位或部门。

3.8设备是指可供在生产中长期使用,并在反复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和功能的生产资料和物质资料的总称,电网生产设备包括一次设备、二次设备(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自动化等,下同)、电能计量设备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等。

4职责4.1 各级生产设备管理部是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及备品备件等实物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对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及备品备件等实物资产从选型到退役全生命过程的归口管理。

4.2 各级系统运行部是公司二次设备的专业管理部门。

负责公司二次设备从选型到退役全生命过程的专业管理。

4.3各级市场营销部是电能计量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公司电能计量设备从选型到退役全生命过程的归口管理。

4.4各级基建部负责制定公司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质量标准等标准体系。

负责组织基建工程设备的设计选型审查工作。

具体负责权属范围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投运、工程移交的管理。

4.5各级物资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设备采购标准和品类优化;具体负责权属范围设备的需求、采购与供应商、履约、品控、仓储配送、逆向物流等管理工作。

4.6基层单位的设备运维部门是设备管理的实施主体,负责所辖设备的运行维护。

5管理内容与方法5.1总体要求5.1.1设备管理包括选型管理、准入管理、采购管理、安装管理、运维管理、检修管理、退役处置管理、缺陷管理、台账管理、反措管理等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5.1.2应实行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全生命周期成本、风险和效能最优。

5.1.3应实行设备风险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5.1.4设备应严格按设备规程规范明确的周期开展维护检修工作。

5.1.5设备管理应界面清晰、责任到人。

5.1.6应贯彻节能环保的理念,积极推广应用新的管理理念、新设备、新技术。

5.1.7设备管理按照纵向分级管理,横向归口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一体化管理。

5.2 设备选型管理5.2.1公司应制定设备选型导则,规范设备技术参数序列,简化设备类型,并根据设备运行分析结果定期滚动修编设备选型导则。

5.2.2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应执行设备选型导则。

物资部门应根据设备选型导则确定设备采购目录;不在目录范围内的设备,应由设备专业管理部门审查,并将其结果反馈给物资部门,修编采购目录。

5.3新设备准入管理5.3.1新设备是指已通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型式试验,并取得省级以上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鉴定证书,且具备在国内电网企业应用经验的,但未在公司范围内挂网运行的电力设备。

5.3.2申请挂网试运行的新设备应通过型式试验,并取得省级以上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鉴定证书。

5.3.3应制定新设备准入业务指导书,明确试运行申请、审批、准入的工作流程。

5.4设备采购管理5.4.1物资部应规范供应商资质管理。

5.4.2公司应组织开展入网供应商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的评估。

5.4.3应制定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作为设备采购的依据。

技术规范书应根据公司技术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的要求,及时滚动修编。

5.4.4设备专业管理部门每年结合设备运行分析对设备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物资部门,经审批后应用于招评标活动。

5.4.5公司应制定设备品控管理办法,明确监造、运输、仓储、到货抽检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5.4.6公司应制定品控的技术标准,明确监造、运输、仓储、到货抽检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和评判标准。

5.4.7设备的监造、运输、仓储、到货抽检等环节发现的缺陷,应纳入缺陷管理并作为公司对供应商评价的依据。

5.4.8设备发现质量问题,相关部门应负责汇总并反馈给物资部门,由物资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处置。

5.4.9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后,物资部应督促供应商制订完整的整改方案,由设备专业管理部门组织审核通过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物资部门。

5.5 设备安装管理5.5.1应制定安装工艺标准,明确安装工艺、工器具、安装环境、验收标准等。

5.5.2应制定承包商的管控要求,对承包商的资质、施工人员的作业资格、作业技能进行规范。

5.5.3应制定交接试验和验收标准,明确验收的内容、方法等。

安装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应纳入缺陷管理。

5.5.4设备验收应以“零缺陷”移交为目标。

对验收中发现的设备缺陷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各责任方处理,并明确完成限期。

5.6 设备运维管理5.6.1 设备状态评价5.6.1.1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制定设备状态评价导则,明确设备状态评价的方法,其中应包含状态量选取原则、状态量构成及权重、状态量劣化程度、状态量扣分值等内容。

5.6.1.2设备状态评价结果分为正常状态、注意状态、异常状态、严重状态。

5.6.1.3设备专业管理部门每年应按照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设备状态评价导则要求,组织开展年度设备状态评价工作,形成设备年度评价报告。

5.6.1.4根据动态评价启动条件及时组织开展设备动态状态评价。

5.6.2 设备风险评估5.6.2.1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制定设备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和风险评估导则,设备风险评估应在设备状态评价的基础上,分析设备故障发生的可能性,同时结合设备故障发生的后果值,评估设备面临的和可能导致的风险。

5.6.2.2设备风险评估结果从高到低分为“I级、II级、III级、IV级”。

5.6.2.3 设备专业管理部门应在组织完成年度设备状态评价工作后,按照公司设备风险评估导则,组织开展设备风险评估工作,形成年度设备风险评估报告。

5.6.2.4当设备健康度或设备重要度等状态量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组织开展动态设备风险评估。

5.6.3 设备管控定级5.6.3.1根据设备健康度和重要度确定设备的风险评估等级,形成设备风险矩阵,确定设备管控级别。

5.6.3.2设备管控级别从高到低分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

5.6.3.3设备管控级别应根据风险评估等级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5.6.4 设备管控策略5.6.4.1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制定年度设备运行维护策略。

5.6.4.2运维策略分为日常运维、特别运维两大类。

5.6.4.3设备运维实施分层、分级、分类、分专业的“四分”管控原则。

5.6.5 制定工作计划5.6.5.1设备运维部门应根据确定的设备管控层级和维护策略,制定年度、月度修理技改计划、维护保养计划等,有序开展年度维护、检修工作。

5.6.5.2生产班组根据设备运维部门月度计划和新增的工作,编制和执行班组周设备运维计划。

5.6.6 开展绩效评估5.6.6.1设备专业管理部门收集设备运行信息,分析、评估各供电单位重点设备管控开展效果,进行KPI指标分析。

5.6.6.2 设备专业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对设备运维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定期分析所辖设备的运行情况,并专项分析设备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并形成设备运行分析报告。

5.7设备检修管理5.7.1检修策略5.7.1.1检修策略分为计划检修,状态检修,恢复性检修。

5.7.1.2计划检修:定期在现场对设备进行的状态检查;状态检修:通过设备的状态评价、风险评估、检修决策等手段判断是否开展设备检修工作;恢复性检修:设备发生故障后开展的修复工作。

5.7.1.3设备检修应以计划检修为主,应根据设备风险评估结果,确定计划检修内容、周期。

5.7.1.4综合设备运行状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在设备基础数据和在线监测完善的条件下,设备可逐步开展状态检修。

5.7.2检修分类5.7.2.1检修是指保障设备的健康运行,对其进行巡视、检查、状态检测、维护和修理的工作。

5.7.2.2设备的检修分为:A,B,C三类。

5.7.2.3 A类检修是指设备需要退出运行并进行解体的检修工作,并且工作时需要使用仪器仪表或其它的工具才能进行。

如:断路器大修等。

5.7.2.4 B类检修是指设备需要退出系统运行才能进行的维护工作,并且工作时需要使用仪器仪表或其它的工具才能进行。

如在线仪器仪表校验、传感元件测试、系统测试以及预试定检等。

5.7.2.5 C类检修是指设备不需要退出系统运行就能进行的日常维护工作,而且工作时是以眼看、耳听、鼻闻等直接方式进行的,也可借助其它的仪器仪表进行测量和分析,如设备巡查、数据记录、状态监测等。

5.7.3检修实施5.7.3.1应制定设备检修管理办法,明确各环节工作内容、人员职责、质量标准。

5.7.3.2应制定预试定检规程、设备检修维护手册,将设备维护、试验和检修的工作标准化,作为计划检修开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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