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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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国内上市的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管理。

第三条重大资产重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兼并、分立、出售或置换等方式,对公司资产进行重大调整或重新配置的行为。

第四条重大资产重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第二章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和要求第五条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应按照《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第六条上市公司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前,应就重组意向与主要股东及债权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征得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

第七条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第八条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法律意见书等。

第九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应包括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性、目标、金额、交易方式、交易对方等内容。

第十条上市公司应制定详细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向证监会递交备案。

第三章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措施第十一条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进行审核,审查合规性,防范风险。

第十二条证监会可要求上市公司对其重大资产重组报告进行补充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四条证监会可根据需要,要求重组后的公司披露相关财务信息、业务绩效和公司治理等情况。

第四章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样本2.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样本3.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模板4.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声明范本5. 法律意见书样本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之一,用于监管证券市场的运作。

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制度

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制度

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资产转让行为,加强企业资产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资产的合理流动、防止企业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资产,是指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

第三条企业资产转让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企业和其他各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资产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企业资产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六条转让的企业资产权属应当清晰。

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资产不得转让。

被设置为担保物权的企业资产转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企业资产等相关部门负责企业资产转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业资产转让的监督管理第八条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资产转让履行下列监管职责:(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企业资产交易监管制度和办法;(二)决定或者批准所出资企业资产转让事项,研究、审议重大资产转让事项并报董事会批准;(三)选择确定从事企业资产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四)负责企业资产交易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五)负责企业资产转让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六)履行董事会赋予的其他监管职责。

第九条企业对企业资产转让履行下列职责:(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所属企业的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并报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研究企业资产转让行为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三)研究、审议重要子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事项,决定其他子企业的资产转让事项;(四)向上级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有关资产转让情况。

第十条企业资产转让可按下列基本条件选择产权交易机构:(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企业资产交易的政策规定;(二)履行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责,严格审查企业资产交易主体的资格和条件;(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披露产权交易信息,并能够定期向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企业资产交易情况;(四)具备相应的交易场所、信息发布渠道和专业人员,能够满足企业资产交易活动的需要;(五)产权交易操作规范.连续3年没有将企业资产拆细后连续交易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集团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确保集团公司资产安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的通知》《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子公司的资产购置及处置行为。

本规定中的“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控股的各级子公司。

重大资产处置是指:对外转让大型机械设备、房产、构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矿权等无形资产单笔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三条资产处置原则(一)公开转让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对外公开挂牌转让。

(二)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负责制定资产处置管理相关制度,并对二级子公司的资产处置事项实行审批管理。

三级及以下子公司由二级子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管理。

(三)归口管理原则各业务部门按各自管理职责,负责资产处置行为和价格的审批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集团公司本部和二级子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事项。

第五条党委会研究资产处置事项是董事会决策的前置条件,即董事会审批范围内的资产处置事项,应由党委会进行前置审议。

第六条集团公司业务专题会研究、审核资产处置的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权限,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公司总部和二级子公司资产处置事项。

第七条企业管理部负责对资产处置的行为进行审核管理;财务部负责对处置价格的评估核准或备案管理。

第八条资产处置单位是资产处置项目的编制上报和实施主体。

主要履行下列职责:a) 组织编制资产处置申请;b) 组织编制资产处置项目的可研报告、提供权属证明等资料;c) 负责提供资产处置的法律意见书;d) 负责资产处置项目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及上报。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九条申报主体及申报资料a) 重大资产处置申报单位: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和二级子公司,三级及以下子公司向二级子公司申报;b) 资产处置申报资料包括:资产处置请示文件、处置资产的权属证明、可研报告、法律意见书,如为二级子公司申报则附二级子公司的董事会决议等决策性文件。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减持的法律规定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减持的法律规定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减持的法律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公司在业务拓展和资本运作方面面临着各种挑战和机遇。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和提升竞争力,公司可能需要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和减持。

在这个过程中,公司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合规操作。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规定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公司通过合并、分立、收购、出售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进行重组和调整,以实现经营战略目标。

在中国,重大资产重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制定详细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提交给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通过。

方案应当包括重组的目的、方式、条件、时间安排、权益分配等内容。

其次,公司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需要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地向股东、证券交易所和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包括重组方案、重组进展、重组后的业务状况等。

另外,公司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还需要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者备案。

例如,对于涉及国有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需要经过国资委或者相关部门的批准。

对于涉及金融行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需要经过银保监会或者证监会的批准。

二、减持的法律规定减持是指股东减少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

在中国,股东减持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

首先,股东在进行减持时,需要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根据《证券法》和《股东减持行为管理办法》等法规,股东应当及时、准确地向证券交易所和社会公众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进展、减持后的持股比例等信息。

其次,股东在进行减持时,需要遵守减持的限售期规定。

根据《股东减持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12个月内,不得减持所持股份。

超过限售期的股东减持,需要提前向证券交易所和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

另外,股东在进行减持时,还需要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对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对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国有企业所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不动及动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处置程序第四条固定资产处置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 提出处置申请,明确处置目的和方式。

2. 经过资产评估,确定资产的价值。

3. 编制处置方案,报经企业管理层批准。

4. 公开挂牌拍卖或协商议价,确定处置对象。

5. 签订处置合同,明确处置的条件和约定。

6. 处置完成后,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第五条处置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处置的资产种类、数量和规模。

2. 处置的目的和理由。

3. 处置的方式和时间。

4. 处置的预期效益和风险评估。

第六条资产评估应由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真实、客观并且具备合理性。

第七条处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资产的详细描述和价值评估结果。

2. 处置的方式和程序。

3. 处置的时间安排和进度计划。

4. 处置后所能获得的收入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5. 处置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第八条处置对象可以通过公开挂牌拍卖或协商议价的方式确定,需要保证程序的公开、公平和透明。

第九条处置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处置的条件、价格、付款方式和约束性条款等,签订前需要经过法律和财务部门的审查。

第十条完成处置后,国有企业应及时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包括资产注销和产权转移等。

第三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处置的监督机制,对处置过程中的程序合规性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二条监督机构可以通过抽查、督察和评估等方式,对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在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如存在违规行为,监督机构有权进行纠正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产处置行为,加强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处置活动。

第三条公司资产处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资产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相关禁止性、限制性规定。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资产处置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交易各方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努力实现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四)风险可控原则:充分评估资产处置风险,确保风险可控。

第二章资产处置范围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资产处置包括以下行为:(一)资产转让:包括出售、出租、出借、抵押、担保等。

(二)资产报废:因技术落后、损坏、过期等原因,导致资产无法继续使用。

(三)资产报废回收:对报废资产进行回收、处理。

(四)资产合并、分立:公司内部资产合并或分立。

(五)资产捐赠:将公司资产无偿捐赠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第三章资产处置程序第五条资产处置程序如下:(一)资产评估:对拟处置的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合理。

(二)制定处置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包括处置方式、价格、时间等。

(三)审批:将资产处置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告:对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按照审批通过的资产处置方案,进行资产处置。

(六)备案:将资产处置结果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资产处置审批权限第六条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如下:(一)一般资产处置: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重大资产处置: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三)特别重大资产处置:由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七条公司设立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资产处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资产处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企业法重大资产处置的规定是什么?.doc

企业法重大资产处置的规定是什么?.doc

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的规定是什么?重大资产处置的规定是公司处内部一些具有重大比例的财产,而且这种公司财产的处分的方式,已经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非常重大的影响,在公司法75条当中就已经规定,异议股东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可以将主要财产转移。

一、重大资产处置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的规定是公司处内部一些具有重大比例的财产,而且这种公司财产的处分的方式,已经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非常重大的影响,在公司法75条当中就已经规定,异议股东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可以将主要财产转移。

公司处置重大资产的行为,是指公司处分相对于公司资产总额而言占相当比例,且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的资产行为。

重大资产处置行为与营业转让联系极为密切,但并不完全等同于营业转让。

《公司法》第75条只是将主要财产转让作为异议股东向公司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的场合之一,而此处未解释何为主要财产。

第105条规定,本法和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这里也未对重大资产作出解释,只是强调本法有规定的或者公司章程自己定义的,便构成重大资产转让。

但是针对,无论是《公司法》、《证券法》还是中国证监会和两个交易所,都很关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转让行为。

《公司法》第122条既未从质的方面,也未从量的方面定义重大资产,仅仅是强调上市公司如果在一年内买卖重大资产的总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时,只有股东大会有权作出决议,而且该决议必须经特别多数表决权通过。

二、公司法重大事项包括哪些?(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的决定;(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份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重大资产的处置行为,加强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增强重大资产处置的风险意识,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及《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处置包括以下行为:(一)购买(收购)、出售资产;(二)置换资产(或股权);(三)租入或租出资产;(四)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五)赠与或受赠资产;(六)债权或债务重组;(七)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处置行为。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仍包含在内。

第二章审批决策权限第三条公司资产处置(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股东大会审批:(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750万元;(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750万元。

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另有规定事项外,公司进行上述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前述审议程序。

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免于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第四条公司资产处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批:(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的;(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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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第105条规定,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这里也未对重大资产作出解释,只是强调本法有规定的或者公司章程自己定义的,便构成重大资产转让。

但是针对上市公司,无论是《公司法》、《证券法》还是中国证监会和两个交易所,都很关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转让行为。

一般除了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外,如果说公司的对主要负责人要对公司的重大资产进行处置的话,这肯定是需要尊重其他股东的意见的。

因为处理公司的重大资产,这将对公司以后的经营产生重要的影响,在公司法当中对公司重大资产的处置也有规定。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处置重大资产的行为,是指公司处分相对于公司资产总额而言占相当比例,且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的资产行为。

重大资产处置行为与营业转让联系极为密切,但并不完全等同于营业转让。

《公司法》第75条只是将主要财产转让作为异议股东向公司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的场合之一,而此处未解释何为
主要财产。

第105条规定,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这里也未对重大资产作出解释,只是强调本法有规定的或者公司章程自己定义的,便构成重大资产转让。

但是针对上市公司,无论是《公司法》、《证券法》还是中国证监会和两个交易所,都很关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转让行为。

《公司法》第122条既未从质的方面,也未从量的方面定义重大资产,仅仅是强调上市公司如果在一年内买卖重大资产的总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时,只
有股东大会有权作出决议,而且该决议必须经特别多数表决权通过。

▲二、公司法重大事项包括哪些?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
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处置重大资产其实就是指公司的资产处置对公司的总资产有着重大的影响。

在公司法第105条当中规定,公司在处理重大资产的时候,必须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

但是说实话,目前我国的公司法当中对于重大资产的相关规定并不是特别的严格,还是有待改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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