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施工阶段监理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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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管理办法(工程管理)

代建管理办法(工程管理)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代建市场诚信建设,保障代建管理目标实现,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国债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政府承诺偿还的方式所筹资金以及其它政府性资金或资产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代建单位,是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的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项目前期、实施、验收及后期审计、结算等阶段管理服务,并独立承担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的责任和风险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

代建单位应当具有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咨询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建设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第三条凡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取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任务,并为项目提供代建服务的代建单位适用本办法.第二章组织保障第四条代建项目实行代建合同管理制。

代建单位中标代建项目后应当签订代建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目标和廉政建设要求,确保各项代建管理目标实现。

代建合同签订前应当报代建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审查。

第五条项目代建工作实行项目经理制.代建合同签订后,代建单位应当成立项目代建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

第六条代建单位应当与项目经理签订代建项目管理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在代建项目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代建单位应当按照职能齐全、人员精干原则组建项目代建部,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

投标承诺的项目代建部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

确须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专业代建人员须经招标人和代建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并符合招标时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组织架构图)第三章计划、台账及报表管理第八条计划管理为完成代建项目各项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代建单位应当根据代建合同约定的代建周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使用单位或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代建项目总体工作计划,并报使用单位或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作为整个项目工作计划管理的依据。

施工各个阶段合同管理

施工各个阶段合同管理

施工各个阶段的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合同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履行性和风险可控性,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下面将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三个方面来介绍施工各个阶段的合同管理。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工作在合同签订前,合同管理人员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供应商评估,了解潜在合作方的资质、实力、信誉等方面的情况,为选择合适的合作方提供依据。

同时,合同管理人员应协助项目法人进行合同谈判,确保合同条款的公平、合理,避免出现对项目法人不利的条款。

2. 合同签订时的管理工作合同签订时,合同管理人员应确保合同条款的完整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合同管理人员还应关注合同中的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确保合同的履行和权益保障。

二、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密切关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情况,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同时,合同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其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此外,合同管理人员还需关注工程变更、材料价格变化、现场签证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2. 合同变更的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工程变更、合同条款调整等情形,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与各方沟通,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变更手续。

合同变更应遵循双方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变更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履行性。

3.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管理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形,合同管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手续。

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原因可能包括业主违约、施工单位违约、不可抗力等,合同管理人员应认真分析原因,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房建工程监理细则

房建工程监理细则

施工监理工作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理工作目标第三章监理人员、组织机构及管理办法第四章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第五章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细则第六章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细则第七章工程费用(投资)监理工作细则第八章施工进度监理工作细则第九章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细则第十章信息管理监理工作细则第十一章组织与协调第十二章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细则第十三章监理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章本监理合同段监理重点和难点分析第十五章环境保护房建工程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根据本监理合同段的具体情况,按照现行监理规范及天水市中央财政移民搬迁秦州区平南镇孙集示范安置区项目工程的监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工程建设的一般规律,编制本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细则,用以指导本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工作。

协调业主、承包商及其他方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本监理合同段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实现以及搞好合同、信息管理使本工程建设成为优质、高效、低耗、文明、安全的优良工程。

二、编制依据:1、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合同书;2、本项目的监理投标文件;3、项目施工监理实施办法;4、监理规划5、设计文件(图纸和设计变更);6、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7、国家或地方的强制性条文、法律、法规。

三、编制内容:1、监理工作目标;2、监理人员、组织机构及管理办法;3、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4、监理工作细则。

四、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天水市中央财政移民搬迁秦州区平南镇孙集示范安置区项目监理。

2、建设单位:天水市经济发展投融资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天水市秦州区平南镇孙集村。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8898.91㎡,其中天水成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属第三标,建筑面积46304.29㎡,甘肃方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属第一、二标,建筑面积112593.99㎡。

5、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6、工程总投资:约4.767亿,其中建安费约为3.3亿。

7、计划工期:2017年2月12日至2019年2月12日。

合同信息协调控制及措施

合同信息协调控制及措施

第八章合同、信息、协调控制方法及措施第一节合同管理方法与措施一、合同有关管理工作的内容(1)施工合同管理;(2)委托监理合同管理;(3)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监理业务的合同管理;(4)合同其它事项的管理。

二、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可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后签发,或签发后向建设单位通报;(2)发生需要进行暂停施工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序,明确指出工程停工范围;(4)由于非承包单位的原因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向建设单位报告,经同意后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5)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部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

总监理工程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发《工程复工令》,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6)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令》,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7)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令》之间的时间内,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三、工程变更的管理:工程变更可分为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两类,分别予以处理。

(1)设计变更:1)设计变更是指在设计交底后或在施工过程中,如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对工程的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标准及施工方法等提出对设计进行的修改与变更,需要设计单位审查同意的。

2)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时,应先提出书面文件报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出面与设计单位洽商。

监理工程师如何进行施工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如何进行施工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如何进行施工合同管理施工合同作为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工程质量的控制和项目的顺利进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如何进行有效的施工合同管理,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保障工程质量,还可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本文中,将从施工合同签订前、施工过程中以及项目竣工后三个阶段,探讨监理工程师应如何进行施工合同管理。

首先,在施工合同签订前,监理工程师应注重合同条款的审查与评估。

合同条款是约定各方权责和义务的依据,因此,监理工程师需要仔细研读和评估合同条款,确保其合理性和完整性。

合同中的价格条款、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周期、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均需得到合理安排和规定。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监理工程师需要对付款计划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的款项支付时间和比例符合工程进度及风险分担原则。

其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监理职责,监督合同的履约执行情况。

监理工程师需要通过定期现场检查、审核施工图纸和质量记录,以及参与施工例会等方式,全面了解工程进展和质量状况,确保施工合同的有效履行。

在此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需关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和索赔问题,并及时评估其影响,并向业主、承包商提供相关建议和意见。

此外,监理工程师需要保持与业主和承包商的良好沟通,及时解决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顺利推进。

最后,在项目竣工后,监理工程师应对合同的验收和结算进行管理。

合同的验收是判断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的重要环节,监理工程师要负责参与验收过程,并评估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若发现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需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同时,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结算过程中起到重要的角色,需要对施工款项进行审核,确保支付的金额与合同约定相符,并保证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此外,监理工程师还需要协助业主与承包商解决结算的争议,确保合同的最终结算进展顺利。

在进行施工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与要求,并确保其合理有效的履行。

第8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8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③ 建设资金与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来源是否已经落实。
3)合同订立过程的审查:如审查招标人是否有规避招标行为和隐瞒工程真实情况的现象 :投标人是否有串通作弊、哄抬标价或以行贿的手段谋求中标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 否有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 他任何形式规避招标。依法应当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合同无效。
4)合同条款号及内容。审查表中的条款号必须与被审查合同条款号相同。被 审查合同相应条款的内容是合同分析研究的对象,可从被审查合同中直接摘 录该被审查合同条款到合同审查表中来。
5)条款说明。这是对该合同条款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分析研究。主要是具 体客观地评价该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及将给合同当事人带来的风险。这是合 同审查中最核心的问题,分析的结果是否正确、完备将直接影响到以后的合 同谈判、签订,乃至合同履行时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和利益。因此,合同当事人 对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3)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及风险,为合同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依 据。
4)通过审查还可以发现: ① 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
② 不公平条款,如过于苛刻、责权力不平衡、单方面约束性条款等。 ③ 隐含着较大风险的条款。
④ 内容含糊、概念不清或未能完全理解的条款。
对于一些重大工程或合同关系与合同文本很复杂的工程,合同审查的结果应经律 师或合同法律专家核对评价,或在其指导下进行审查,以减少合同风险,减少合同 谈判和签订中的失误。
1)谈判目的。这是必须明确的首要问题,因为不同的谈判目的决定了谈判方式与 最终谈判结果,一切具体的谈判行为方式和技巧都是为谈判的目的服务的。因此, 首先必须确定自己的谈判目的,同时要分析揣摩对方谈判的真实意图,从而有针对 性地进行准备并采取相应的谈判方式和谈判策略。

监理工程标准化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标准化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工程管理行为,提高监理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与质量,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二条监理工程标准化管理制度是监理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规范和准则,是监理工程管理的基础和保障。

第三条监理工程标准化管理制度适用于监理工程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各个阶段。

第二章监理工程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监理工程管理工作应当按照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管理组织架构。

第五条监理工程管理组织架构包括总监理工程师、首席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助理监理员等职务。

第六条监理工程管理组织架构应当根据不同的项目性质、规模和工程特点进行合理设置,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监理工程管理规范第七条监理工程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工程管理制度,不得违法作为,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

第八条监理工程管理应当秉持客观公正、勤勉尽责、服务公众的原则,维护建设工程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监理工程管理应当加强对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四章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第十条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进行,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应当及时跟进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程序,严格执行监理标准和规范,提高监理工程的管理水平和效果。

第五章监理工程质量管理第十三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进行,不得出现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和材料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应当及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六章监理工程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监理工程安全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进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合同管理重点内容

监理合同管理重点内容

监理合同内容要点如下:
1. 严把开工报告审查关,要求各承包商详细划分各分项工程,并按此申请开工。

2. 严把材料质量关及试验检测关,不合格材料坚决清出现场,减少材料不良引起的质量隐患,对每一分项工程及工序严格按规范要求的检测频率检测,做到质量好坏及能否验收用数据说话。

3. 严格督促承包商履约,尤其对承包商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主要机构设备、实验设备要求按合同要求强制到位,并满足合同要求。

对人员、设备建立符合审查制、进出请假制、进场报告制。

4. 认真承包商对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报总监代表审批。

5. 严格按分项工程监理主要检查项目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认真、求实地填写检查表,对合格部分签字,不合格部分坚决要求整改、返工、甚至拆除,严把工序质量及分项工程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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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合同概述
8.1.3 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 一、合同的订立: 1、订立合同的原则 1)、合法原则 《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 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该项法则,订立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 都要符合法律规定。凡是内容不合法的合同,即使是 基于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是无效的。
8.1 合同概述
8.1.1 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四、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协议,是双方或多方的自 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行为。 2、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 3、合同的内容是有关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 关系的约定。 4、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 具有法律约束力。
8.1 合同概述
8.1.3 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 一、合同的订立: 1、订立合同的原则 2)、平等、自愿原则 《合同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 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8.1 合同概述
8.1.3 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 一、合同的订立: 1、订立合同的原则 3)、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 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法也提出 了同样的要求。
《合同法》专门设置了“建设工程合同”一章,为保护建设工 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交易双方的市场行为,提供了 法律保证。
8.1 合同概述
8.1.1 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二、规范建设工程合同行为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
3)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直接发包中,施工 单位同意承包工程属于承诺。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属于承诺
8)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8.1 合同概述
8.1.3 合同的订立、成立、效力、履行 二、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完成了签订合同过程, 并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 1、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 存在订约当事人 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经历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本章将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建设工程合 同的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建设工程合同 的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建设工程 合同的违约责任、建设工程合同的索赔、建设工 程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分别进行阐述,对FIDIC 《施工合同条件》做一简单介绍
8 施工阶段监理的合同管 理
本章内容
8.1 合同概述 8.2 委托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文件 8.3 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实施的管理工作 8.4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8.5 施工索赔
8.1 合同概述
8.1.3 合同的订立、成立、效力、履行 一、合同的订立:
3、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程序 1)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招标公 告、投标邀请书
2)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意思明确, 邀约邀请意思不明确。在招标投标中,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属于 要约,直接发包中,建设单位的发包行为属于要约。
8.1 合同概述
8.1.1 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三、合同的概念: 是指具有平等主体资格的双方或多 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业务的协议。 理解合同的关键: 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行为,特别是市场经济 条件下规范财产流转关系的基本依据 合意: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合意,必须是两个以上意思 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 合法: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业务,必须是当事人可以享 有的权利和能够承担的义
8.1 合同概述
8.1.2 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业务。即为
合同的条款。
一、一般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对于强制性的质量标准,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执行,决 不能低于此标准。对于推荐性的标准,国家鼓励采用。当事人 没有或当时无法约定质量标准,应该依次按国际标准、国家标
8.1 合同概述
8.1.3 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 一、合同的订立: 2、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 《建筑法》、《合同法》都要求建设工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并参照国家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 本》签订,这是国家对基本建设进行监督管理的需要,也是由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特点决定的。 《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 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合同概述
8.1.1 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一、规范合同行为的主要法律:
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是规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 规定了什么人有资格签订合同,当事人如何签订合同,什么情 况下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应如何行使合同权利和履行 合同义务合同被违反时如何追究法律责任,以及受害方如何获 得法律救济等
8.1 合同概述
8.1.3 合同的订立、成立、效力、履行 二、合同的成立 2、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法》规定: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 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 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 成立。
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执行,并且下一档次的标 准不得低于上一档次的标准。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的期限、地点或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8.1 合同概述
8.1.2 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示范文本:是将各类合同的主要条款、式样等制定出规范 的指导性的文本,引导当事人采用相应的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以实现合同签订的规范化。 实践表明:示范文本使当事人订立合同更加认真、更加规范, 对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减少合同约定 缺款少项、防止合同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建设工程领域,我国自1991年起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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