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几点对历史遗留用地问题的认识和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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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探讨

关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探讨

关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探讨“综合类用地”是指不属于任何具体用途的土地,或是用途比较复杂的土地,例如既有工业用地又有商业用地、办公用地等。

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中,“综合类用地”常常被作为城市发展的“后备力量”,以应对城市发展中的各种需求。

然而,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存在,一些“综合类用地”在使用中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得到更好的处理和规范。

一方面,“综合类用地”的使用范围不明确,导致了它在实际应用中出现了许多争议。

例如在城市更新过程中,过去一些政府机关和大型国有企业占据大片的用地往往被划归为“综合类用地”,这种土地的规划和开发往往需要解决大量的政策和利益问题。

这种现象在中国的城市中尤为常见,其结果是造成了土地的浪费和不合理的利用。

另外,一些政府官员和开发商的不法行为也会导致“综合类用地”被滥用、乱用。

例如一些开发商为了避免对土地的真实价值进行评估,会将土地准确的用途进行人为的“模糊化”,将其归为“综合类用地”,从而以低价获得土地并获取更大的利润。

另一方面,“综合类用地”在使用中也面临着环境风险,例如污染土地的地下油污、化工废料等。

由于长期的工业生产活动,一些老旧的工业靠岸地区的“综合类用地”中存在着大量的环境污染物,这样的土地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会对周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长期的危害。

同时,这些环境污染物又会涉及到大量的政策和技术问题,需要进行复杂的处理。

一、对“综合类用地”的定义要进行规范,采用明确的分类标准,对土地进行更为精细化的归类,避免土地的浪费和乱用。

政府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土地利用制度,确保土地使用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二、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综合类用地”的管理和监管工作。

政府可以通过土地拍卖、议价等方式来促进市场化的土地流通,同时应完善保障机制,加强对不法分子的处罚。

三、政府应该加强对“综合类用地”环境污染的管理和治理,注重环境保护。

政府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帮助区域内的企业和机构进行环境管理和治理,改善土地周边的环境,为城市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环境保护氛围。

处理和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经验和思考

处理和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经验和思考

处理和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经验和思考处理和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经验和思考当前,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是影响和阻碍众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如何处理和解好决历史遗留问题,已是当今有些企业不得不面对现实问题。

本文通过介绍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方法。

这些基本原则和主要方法在处理和解决本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能对类似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起到参考和借鉴作用。

一、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原因上个世纪90年代末,企业经营状况较差,生产任务严重不足,企业为了减轻负担,通过减员增效的方式,依据有关政策,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退文件,对其中一部分职工办理了内退。

这种由于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所采取的内退办法,在全国都普遍存在。

但后来随着国家宏观经济的好转,企业自身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得以起死回生,经济总量和经济效益逐步提高,在职职工收入也随之提高,内退人员的收入与同期未选择内退的退休职工收入差别日渐明显,这就导致了提前办理内退的退休职工心理上极端不平衡。

于是,众多内退职工不断到企业、地方政府集访,反映企业当年不应给其提前办理内退。

二、企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基本原则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处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必须遵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如果割裂当时的历史条件,单纯地处理和解决这一问题,则无可下手。

当时,作为内退职工,所考虑的是企业万一垮了,还不如办理内退,不用上班还比在职职工收入高,他们自愿选择内退这条道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是一种比较稳妥的办法。

他们办理了内退,就不用承担企业经营不佳的风险,相当于进入了保险箱,这一历史环境企业与内退职工都必须尊重。

在双方尊重历史的前提下,企业和内退职工也必须面对现实。

尽管内退文件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但许多内部职工与近几年退休的职工相比,感觉吃亏了,这是一个现实矛盾。

作为内退职工,诉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两者收入存在较大的差异,这种现实状况,企业需要积极应对。

关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探讨

关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探讨

关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探讨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综合类用地(包括居住、商业、办公等多种用途集合的用地)的需求持续增加,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一些综合类用地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给城市更新改造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带来了一定困难。

如何处理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成为了当前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将从历史遗留问题的表现形式、原因分析以及处理措施等方面展开探讨,以期为相关政策和实践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启示。

一、历史遗留问题表现形式在城市综合类用地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由于历史原因或规划管理不严导致的一些问题,常常会出现以下几种历史遗留问题:(一)超标超额建设一些综合类用地存在超标超额建设的情况,即用地范围内的建筑总量、建筑密度或建筑高度超过了规划允许的标准,导致用地利用效率不高,且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这种情况常常出现在城市老旧区域或非正规建设区域。

(二)界址不清、功能混乱在城市综合类用地中,界址不清、功能混乱也是一个常见的历史遗留问题。

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之间的功能界限不清,导致商业活动扩展至居住区域,或居民生活扰乱商业秩序等问题。

(三)土地流转不畅一些综合类用地存在土地流转不畅的情况,即土地使用权分割不清、流转不便,导致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低下。

这种情况在城市中的一些拆迁安置地、城中村等地区较为突出。

(四)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一些综合类用地存在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如工业用地、废弃厂区等的环境恢复和治理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也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历史遗留问题的形成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原因:(一)规划管理不严城市综合类用地规划管理不严,规划实施不力,规划红线、建设用地控制线等规划限制作用不明显,导致用地的开发和利用与规划不相适应,形成了一些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历史原因一些历史状况影响了用地的合理利用,如早期的城市建设对用地规划不够重视、存在规划失灵等问题,也导致了一些综合类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

关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探讨

关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探讨

关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探讨【摘要】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是当前城市更新领域中的重要议题。

本文从综合类用地的特点与现状出发,探讨了历史遗留问题的主要表现和原因,分析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现状与挑战,并提出了处理的对策。

通过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重要性进行阐述,指出了未来发展方向,总结了处理的现状和展望未来。

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对于城市更新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多方合作和创新调整处理方式,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探讨、特点、现状、主要表现、原因分析、现状、挑战、对策探讨、重要性、未来发展方向、总结、展望。

1. 引言1.1 背景介绍综合类用地是指在城市建设中涉及到多种功能或多种用途的土地,具有较高的综合利用价值和效益。

这类用地主要包括城市更新领域、城市综合体、产业园区、综合交通枢纽等多种形式。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综合类用地的规划建设也逐渐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际建设中,很多综合类用地项目存在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往往成为城市发展的瓶颈和障碍。

历史遗留问题可能包括土地归属不清、开发弃置、环境污染等多方面的难题,给城市规划和建设带来了一系列挑战。

对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既是当前城市治理和建设的迫切需求,也是未来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只有通过深入分析历史遗留问题的成因和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才能推动城市综合用地的规范化、绿色化发展,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2 研究意义综合类用地是城市发展中重要的用地类型,对城市功能的融合和优化发挥着关键作用。

在综合类用地的发展过程中,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不容忽视。

这些问题可能包括土地使用权纠纷、建设品质不高、规划执行不力等。

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不仅关乎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更关乎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可持续发展。

研究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深入分析,可以更好地总结经验教训,找出问题的根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关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探讨

关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探讨

关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探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的有限性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各地纷纷提出了“综合类用地”概念,即将多种功能性质的用地进行整合,以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在这一过程中,不同历史时期对土地用途的规划和布局往往会留下诸多问题,如用地混乱、不合理布局等,这就需要我们对“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探讨和处理,以期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一、历史遗留问题的成因“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出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1. 规划布局不合理:在过去的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中,由于技术条件和发展理念的限制,对土地用途的规划和布局往往不够科学合理,导致了用地混乱和不合理布局现象的出现。

2. 缺乏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过去城市发展缺乏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各类用地规划和管理分散、缺乏统一标准,从而造成了综合类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

3. 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在过去的城市发展中,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往往是单一化和低效率的,导致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和浪费。

1. 用地混乱:不同性质的用地(如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相互交错、混合分布,造成了用地混乱现象。

2. 用地功能重叠:不同性质的用地功能重叠,如居住区内夹杂着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等,导致了用地功能的混乱和冲突。

3. 用地资源浪费:一些地区存在大量的闲置土地或低效用地,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4. 不同用地规划标准不统一:不同性质的用地规划标准不统一,导致了用地规划的混乱和不合理。

为了有效解决“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我们提出一些相应的处理思路:1. 加强规划管理:对于现有的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我们需要加强规划管理,建立科学的综合类用地规划标准和管理体系。

通过统一的规划标准和管理体系,规范和整合现有用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2. 推动土地整治:对于存在用地混乱和混杂的地区,我们需要进行土地整治,通过土地整治,对现有的用地资源进行整合和优化,实现用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如何破解历史遗留问题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如何破解历史遗留问题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如何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复杂多样,解决起来颇具挑战。

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常见的历史遗留问题1、土地权属不清在过去,由于土地登记工作不完善、土地流转不规范等原因,导致部分农村土地的权属不清晰。

有的土地存在争议,多个主体声称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这给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土地分配不均在一些农村地区,土地分配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

例如,新增人口没有及时分到土地,而一些家庭由于人口减少却仍然占有较多的土地。

这种分配不均不仅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3、违规占用和滥用土地过去,由于监管不力,存在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建厂等现象,导致耕地面积减少,影响了国家的粮食安全。

同时,还有一些土地被滥用,如过度开发、破坏土地生态等。

4、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缺乏规范的流转程序和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土地流转纠纷时有发生。

农民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土地流转的效益也难以充分发挥。

二、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原因1、政策法规不完善过去的农村土地政策法规存在一些漏洞和不明确的地方,给土地管理和使用带来了不确定性。

2、管理体制不顺畅农村土地管理涉及多个部门,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协调不畅,导致管理效率低下,问题难以得到及时解决。

3、农民土地意识淡薄部分农民对土地的价值和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保护土地的意识,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存在随意性。

4、经济发展的压力在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忽视了土地的合理规划和保护,为了短期利益而牺牲土地资源。

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破解历史遗留问题的策略1、完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加强对农村土地的调查和测量,明确土地的权属、面积、位置等信息,建立健全土地确权登记制度。

通过颁发土地权证,给农民吃上“定心丸”,保障他们的土地权益。

关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探讨

关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探讨

关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探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用地的需求也日益增多,而“综合类用地”作为城市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

随着城市规划的不断完善,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不断暴露,综合类用地的管理和规划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从历史遗留问题的角度出发,探讨综合类用地的处理方法和解决方案,以期为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一、综合类用地的概念和特点综合类用地,顾名思义,是指不同性质和用途的地块在城市规划中被整合规划和利用的土地。

它既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办公用地等经济性用地,也包括文化用地、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等公共服务用地。

综合类用地的规划和管理,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综合类用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地块功能复杂:综合类用地不同于单一性质的土地,它集成了多种不同的功能和用途,需要综合考虑和规划。

2. 地块规划难度大:由于涉及的用地性质和规划要求复杂多样,综合类用地的规划难度往往较大。

3. 地块土地利用效率高:相对于单一性质的用地,综合类用地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综合类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随着城市规划的不断完善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综合类用地的管理和规划也面临一些挑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用地混乱:由于历史原因或规划失误,一些综合类用地存在混乱的现象,用地性质不明确,规划用途不清晰。

2. 产权纠纷:一些综合类用地存在产权纠纷,导致土地无法正常使用和规划。

3. 规划不符:城市规划的更新换代导致一些综合类用地规划不符合现行规划要求,需要进行重新规划和调整。

4. 发展不平衡:一些综合类用地由于地理位置或其他原因,发展不平衡,导致城市发展的不均衡性。

针对综合类用地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一些处理建议和解决方案:1. 规范建设:加强对综合类用地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用地规划和管理制度,规范用地用途和地块功能。

关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探讨

关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探讨

关于“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探讨综合类用地是指在城市规划中,用于满足人们综合需求的土地。

它涵盖了住宅、商业、办公、服务设施等多种功能,以方便居民生活和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

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综合类用地产生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进行处理和解决。

综合类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使用和规划方面。

在城市快速发展的时期,土地利用规划并不完善,导致了一些地区存在土地闲置、滥用、低效利用等问题。

许多地方政府也存在土地规划不合理、权益平衡不足的情况,导致综合类用地的发展受到限制。

综合类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还体现在建筑物的老旧、功能不完善、设施落后等方面。

一些老旧的小区、商业街区、办公楼等存在缺乏更新改造、设施老化、环境卫生差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居民和企业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也制约了城市综合类用地的发展和提升。

针对这些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进行处理和解决。

应加强土地管理和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政府部门应加强土地统筹,制定科学合理的用地规划,推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综合类用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应加大对老旧建筑的改造和升级力度。

政府可以引导和推动老旧建筑的改造,提升其建筑质量和功能,满足居民和企业的需求。

可以通过征收、拆迁、赔偿等方式进行改造,提高建筑物的品质和形象,改善居民和企业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还可以通过政府引导、金融支持等方式,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综合类用地的开发和更新。

政府可以提供优惠政策、减免税收等措施,吸引投资者和开发商参与综合类用地的建设和运营,提高综合类用地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也是解决综合类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手段。

政府应加强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改进城市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综合类用地的整体品质和形象。

综合类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是影响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改善综合类用地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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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市的可利用土地逐渐减少,但与土地相关的待解决问题越来越多地浮出了水面。

所谓的“历史遗留用地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必须面对的热点、难点问题。

历史遗留用地问题,不同的地域范围和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各自的特点,暂未有科学、权威的名词解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些问题将或被解决、或被遗忘、或被更新。

某个时期以处理历史遗留用地问题为名目的政策,所包含的也只是众多问题的一小部分。

广义的说,所有以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并使用(出售)为目的,因时间的推移、政策的变更(明朗)等原因,不能按计划达到其土地使用(取得权属、开发利用、转手套现)目的,均被统称为历史遗留用地问题。

之所以统称为历史遗留用地问题,且谈论者或有同情、或有委屈无奈的感情色彩,不仅因为其包容性广,其中不乏有混淆责任(如涉及非法买卖土地等行为)的用意,而且有“尊重历史”的渴望。

在此,想结合龙岗区的实际情况,浅谈一下对历史遗留用地问题的认识和设想。

谈到龙岗区的历史遗留用地问题,就不能不说龙岗的经济社会发展机遇。

从本人的经历来看,龙岗区有两次较大的发展机遇。

第一次是92年小平同志南巡和93年撤县立区后的一段时间。

这一段时间土地开发空前火暴,招商引资轰轰烈烈。

各级政府对土地利用的认识高度统一在多而快的“用起来”的层面,以土地开发推动经济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相当显著。

经过村村“卖地”、层层“招商”的全方位、立体式的开发利用,到2006年终于被发现“难以为继”了。

规划国土分家后,参与市区重大项目选址工作的同志们都有找地难的切身体会。

到目前为止,仍有相当部分的用地源于撤县立区前后的“招商、开发”,即使是未建土地,也有更新过几次的遗留问题,有不少用地现在还是仅仅停留在“问题”层面。

现在看来,此次机遇,利用了土地,但产生了问题。

不能说没有抓住机遇,而是抓手太多、太乱,发现问题时想松手都难。

原因分析起来太复杂,一言蔽之就是因为利益的关系,没管住人。

第二次发展机遇就在当下。

不必说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有利形势,也不必说大运会和建设重心外移等带来的具体项目,反映在土地房地产升值、城市更新要求强烈等现象明显说明了此次机遇的来临。

这一次机遇,市级政府对土地利用的认识比“用起来”要复杂的多了,土地管理从粗放式到精细化,其内涵包含了辖区土地全部“管起来”、土地开发利用“严起来”、利用效率“提起来”、历史欠账“补起来”、城市功能“全起来”、城市面貌“美起来”,未来发展空间“留起来”等一系列内容,但
该“认识”还有待在全社会得到统一。

将来看,此次机遇能否解决了问题,用好了土地,还有待检验。

这次机遇能否用好,关键要看能否利用利益的关系来管住人。

按其困扰的利益主体,历史遗留用地问题主要分成具体项目的诉求人(具体公司或个人)和非具体项目的诉求人(全体市民和政府部门),前者急于实现自己的利益,后者则需要解决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土地资源消耗殆尽、城市面貌落后、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土地使用结构失衡等影响整个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

从宏观上看,后者面对的才是最大、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历史遗留用地问题。

如果说特区的创业者面对了胆识、魄力考验的话,本次机遇带给管理者的将是处理复杂利益关系基础上的综合、计划、统筹、协调能力的挑战。

具体项目的历史遗留用地问题,大致可分成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和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两类。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问题由国土部门根据我市相关政策,即将予以汇总处理。

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多半是与规划编制、规划变更有关的。

这类问题主要有法定图则未覆盖、批准用途与规划性质不符,如用地与绿地、道路冲突等、具体规划指标无法实现,如无法按照《深标》标准控制等,这些问题将主要由我局处理。

对于上述问题,仅提出一些处理设想,与大家一起探讨:
首先,抓住机会不放。

要充分认识此次历史发展机遇对提升土地规划管理水平的重要性。

以切实把辖区土地管起来为基础,以完善配套、优化功能、提高效率、预留空间为目标,不留管理漏洞,抓住“利益”这一关键点,利用土地房地产升值、城市更新要求强烈的机会,将各类历史遗留用地及原村集体实际占用的土地纳入规划土地管理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做到抓住机会不放。

其次,制定政策不急。

根据时间、资金、人力等约束条件,采取有效的方式,按步骤、分次序摸清各片区家底和存在的有关问题,作好充分的准备,以保证社会整体长远利益、合理兼顾个体利益为原则,以优先研究解决全社会面临的历史遗留用地问题为出发点,以解决具体项目的问题为重要内容,以在全区范围内综合、统筹为基本方法,争取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各有关利益方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出周密完善、符合规划要求和土地管理政策且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

再次,在具体操作层面,根据城市发展空间和时间序列分主次、按步骤进行,做到解决问题步骤清晰、阵脚不乱,工作连续、成果不断,政策稳定、态度不变,争取经过5至10年的努力,使龙岗区的规划土地管理达到或接近特区内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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