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0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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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2023年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2023年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为落实本公司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存档备查。

第三条重要食品协议准入制度本公司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本公司采购食品,应当检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是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本公司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建立电子台账。

第五条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本公司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基金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六条食品息公示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最新11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最新11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最新11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负责人: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篇二1、超市持有有效卫生答应证,并按答应工程的内容亮证经营。

学校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同学食物中毒,超市负责人负完全责任。

2、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具体的台帐制度,并有详细措施保证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选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标准完好。

按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前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学问培训。

5、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2020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2020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 可以由企业总部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8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8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8项)第一条总则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培训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原料采购1. 采购的原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采购原料时应核实供应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

3. 建立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五条原料储存1. 原料储存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

2. 按照原料的特性分区、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定期检查原料,发现变质、过期等不合格原料应及时处理。

第六条食品加工1.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

2. 食品加工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第七条食品销售1. 销售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经营不合格食品。

2. 销售食品时应提供购物凭证,方便消费者追溯。

3. 食品储存条件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证食品新鲜、卫生。

第八条食品添加剂使用1.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

2. 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使用时间等信息,便于追溯。

3. 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容器,避免交叉污染。

第九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1. 使用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定期检查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应标识清晰,便于消费者识别。

第十条食品运输1. 食品运输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持恒温、防潮、防震等。

2. 运输过程中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3. 运输食品的车辆、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2020年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20年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说明:word格式,版面已排好,下载后可自由编辑)目录1.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2.食品仓储管理制度3.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4.粗加工管理制度5.烹调加工管理制度6.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7.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9.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0.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1.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2.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13.食品留样制度14.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15.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

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

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版。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_二十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_二十条

一、食品安全责任制1. 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

2. 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的食品安全负总责。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 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2. 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等不宜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不得上岗。

四、食品采购与验收1. 严格选择供货商,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和良好的信誉。

2. 采购食品时,查验食品包装标识,严禁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过期、无标签等食品。

3. 建立食品采购、验收记录,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食品储存与运输1. 食品储存场所应符合卫生要求,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

2. 食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六、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场所应符合卫生要求,保持整洁、卫生。

2. 食品加工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3. 严格遵循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七、食品销售与陈列1. 食品销售场所应符合卫生要求,保持整洁、卫生。

2. 食品陈列应合理、有序,避免交叉污染。

3. 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设置专柜进行促销,并告知消费者。

八、食品添加剂使用1. 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2. 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九、餐用具清洗与消毒1. 餐用具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卫生。

2. 消毒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消毒效果。

十、餐厨废弃物处理1. 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存放,定期处理。

2. 处理餐厨废弃物时,遵守环保法规,防止污染环境。

十一、食品安全自查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十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1. 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

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和检查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小食杂店进货时收取符合规定的“一票通”票据做为进货凭证。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食品批发者采取电子化手段对进销情况进行记录,实现可追溯。

记录保存期限为该食品保质期满后半年,无保质期食品保存两年。

二、日常检查和召回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定期对在售食品进行检查,对过期、变质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食品经营者对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经营的范围内主动召回。

食品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应当告知供货商。

供货商应当及时告知生产者。

食品经营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应当特别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导致食品出现不安全问题。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不安全食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安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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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四、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五、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一、保持场地整洁,食品加工人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厨师每天要对蔬菜类原料进行细致的清洗后方能加工使用。

二、食品加工人员在对原料粗加工时,要严格按照食品加工区域分类进行,生熟食品不得交叉加工,防止污染。

三、切配加工必须在专用操作台上进行。

切配加工后的食品原料应当保持整洁,放在清洁的容器内,并置放于货架或垫仓板上。

四、厨师在加工食品时,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一、食品处理区应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设施。

三、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四、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于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一、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

二、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一、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有登记。

二、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三、库房配备专职人员定期进行打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及时处理。

四、冷藏食品配有专用的冰箱、冰柜。

五、食品储存配有专用的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等进行洗刷消毒。

一、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

二、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三、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应交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并签订处置协议。

二、安排专人负责本店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三、将餐厨废
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四、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五、餐厨废弃物的容器应当密闭,整洁完好,并有明显标识。

六、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七、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环保部部门报告。

八、企业负责人应适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一、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二、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之内)
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报告。

三、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立即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

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四、负责组织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病人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五、如实反映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执法人员到达后立即提取42小
时留样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六、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本制度一式两份,一份交许可机关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
所醒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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