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结果公示
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个人)【模板】

受理部门初审意见
职能部门审核意见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按有关政
经审核,同意按有关政
(符合/不符合)申报条件,
策给予申报人元
策给予申报人元
(同意/不予)受理。
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
(盖章)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XX区2018年人才公寓第一年
第一批次货币补贴申请表
工行卡复印件
社保缴纳证明
不动产权相关证明
货币补贴申请表
本人承诺:上述填报的基本信息和申报信息真实、准确,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本人取得专项资金后按规定用途使用并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自愿放弃五年内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
申报人签名(所属单位盖章):
配偶情况
姓名
单位或居住地
身份证号
学历职称情况
在XX工作简
历
时 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申请人承诺:申请人家庭未享受过住房各种优惠待遇,表中所填内容及提供资料属实,若有不实,愿放弃人才公寓货币补贴资格,并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区人才公寓办公室(区人社局)审核意见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近
期
免
冠
相
片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学历
学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单位地址
镇(街道) 号
联系方式
关于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意见

关于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x〕45号)以及《x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设立政府产业基金的意见》(x政发〔x〕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设立x县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把握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大专项资金改革力度,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变传统的“补贴投入”为“股权投入”,变“无偿使用”为“循环使用”,减少行政性分配,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加强政府引导、示范,平抑创业风险,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优势企业。
扩展社会投资渠道,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导并撬动金融资本与社会资本,放大政府投入效应,积累政府财力,提高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能力。
承接中央和省产业转型升级基金投向,确保与上级政府产业基金同频共振。
二、进一步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一)深化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改革1.应予取消的补助政策。
竞争性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中,凡属“小、散、乱”,使用绩效不明显以及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要坚决取消。
2.需暂予保留的补助政策。
对竞争性领域财政专项资金,视需要与财力可能,可暂予保留,但逐步采取产业基金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与金融资本对接,撬动社会资本,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3.对财政补助事项处理。
经清理甄别,并按程序经县政府研究确认,不适合产业基金管理模式的,视财力可能依法、合规安排,采取贴息、奖励、补贴等方式,完善管理办法,实现分配的公开、透明,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其中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没有规定期限的,要明确执行期限。
4.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规定可以设立的之外,严格控制新设财政专项资金。
(二)深化存量资金管理改革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70号)文件精神,抓好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转移支付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等各类存量资金清理工作。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拨付中存在的问题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拨付中存在的问题1. 背景介绍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政府根据特定目的、特定用途,通过预算拨款方式提供给特定单位或特定项目使用的资金。
这些资金通常用于支持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重点项目。
然而,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拨付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和解决。
2. 存在的问题2.1 资金流向不透明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拨付过程中,往往缺乏透明度,难以追踪资金流向。
这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和官员机会,可能导致财务失控、腐败行为等问题。
2.2 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由于缺乏监督和管理机制,财政专项资金往往被滥用或浪费。
一些项目可能不符合实际需求或没有经过充分论证就得到了拨付,导致资源浪费和效果不佳。
2.3 拨付程序繁琐复杂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通常繁琐复杂,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批和核准。
这可能导致拨付速度慢、效率低下,影响项目的实施进度。
2.4 缺乏监督和问责机制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拨付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一些项目可能存在违规行为、虚报冒领等问题,但由于监督不到位,很难及时发现和处理。
3. 解决方案3.1 加强资金流向透明度为了解决资金流向不透明问题,可以建立一个全面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平台。
该平台可以公布拨付、使用、结余等各个环节的信息,使得社会各界都能够了解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3.2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拨付审核机制。
在项目立项之前,应进行充分论证和评估,确保项目符合实际需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3.3 简化拨付程序为了简化拨付程序,可以建立一个统一的审批机构,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管理。
可以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审批流程,提高拨付效率。
3.4 建立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为了建立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可以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和审计。
建立一个举报平台,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发现和举报问题。
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范例

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范例尊敬的领导:我以国家发展与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请予以审阅。
一、报告目的本报告旨在向您汇报委员会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展示对于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以及为国家经济发展和所做的贡献。
二、专项财政资金背景自2024年,委员会批准了额外的专项财政资金,用于推动国家重点发展领域的创新和。
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创新创业、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等相关项目。
三、资金使用情况在过去一年,委员会在专项财政资金的使用上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并积极探索更好的资金管理方式。
主要使用情况如下:1.资金分配: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委员会将专项财政资金分配给有需要和潜力的项目。
分配过程公平透明,确保资金投放到最有价值的项目上。
2.项目审批:委员会对接收到的项目提出严格审查要求,确保合规性和可行性。
审批程序严谨,保证项目具备稳定而可持续的发展潜力。
3.项目推进:委员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管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项目的进展。
同时,委员会积极推动项目对接,促进项目间的合作与支持。
4.项目效果评估:委员会实施项目效果评估机制,对已经完成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
同时,将总结的经验和教训运用到后续项目管理中,提高项目推进的效率和质量。
四、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委员会专项财政资金的使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推动相关领域的快速发展:资金的有效使用促进了创新创业活动的增长,推动了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在地方经济发展上,资金有效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生产力的提升。
2.促进就业和民生改善:专项财政资金的使用不仅提供了就业机会,还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通过扶持创业项目和支持地方经济,大大增强了经济发展的韧性和可持续性。
3.加强了政府对专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能力:委员会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强化了对项目的审查和监督,进一步提升了对专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能力。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1.23•【字号】甘政办发〔2023〕93号•【施行日期】2023.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9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甘肃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1月23日甘肃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部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相应的政策依据、专项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资金。
专项资金按支出级次分为省本级专项资金和省对市县转移支付。
(一)省本级专项资金包括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由省级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共同事权转移支付中具有专项性质的资金,以及专项转移支付。
安排到市县,按规定的范围和方向使用。
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的管理,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设立、程序规范、统筹协调、权责明确、注重绩效、全程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省级财政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政策和制度,会同主管部门制定完善具体资金管理办法,按程序设立、整合、调整、退出专项资金;组织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组织开展财会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指导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财政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上级部门为扶持企业改革发展专门投放的资金,具有专门来源和专门用途的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有很多如:农业综合开发、城市建设资金、扶贫资金以及支持企业发展方面的政策性补贴等方面的资金等等。
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推进依法理财、深化财政管理、实施财政监督的有效措施,使有限的资金发挥较大的效益。
关键词: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对策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式财政专项资金财务实行独立核算,专人专账管理,从财政内部管理上,各资金分别有各业务科室分人、分账、分块管理。
在使用程序上,坚持“三个必须”:1、财政专项资金必须坚持合理安排、突出重点、规范管理、专款专用、讲求效益的原则,严格执行“据实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专款专用、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认真落实专家评审制、工程招投标制、资金管理“三专(专户存储、转账核算、专人管理)”制等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发挥最大效益。
2、国家涉农补贴专项资金,必须严格遵循“调查核实、张榜公示、专款专用、据实补贴、集中发放”的程序。
全面推行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的发放制度、实物补贴直接发放到户制度、财政补贴政策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涉农补贴信息网络管理制度,提高各项补贴的拨付效率。
3、财政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符合其使用规定和用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超越权限,违反程序擅自分配、拨付、使用专项资金。
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专项资金不能及时拨付,有的是一些项目在省下达指标后再经过评审、立项才可以实施,这造成资金的拨付使用不及时,也会让项目单位提供财务信息不及时等。
2、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部分的财政专项资金分摊到地方要求地方按照比例配套,但是由于一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困难,一时之间拿不出那样多的配套资金,因此会出现将配套改为自筹或者弄虚假配套等问题。
3、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不足,核算不规范。
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

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财政资金,作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用于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资源,其使用情况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
公开公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不仅是政府透明化运作的重要体现,更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关键举措。
首先,我们要明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的重要意义。
一方面,这有助于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当民众能够清晰地了解到财政资金的去向和用途,看到政府在公共事务上的投入和成效,他们对政府的信任度自然会提高。
另一方面,公开公示能够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通过公开,各方可以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不合理或低效率的使用情况,从而及时调整和优化,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的效益。
那么,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首先是资金的来源。
民众需要知道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是税收、国债还是其他渠道。
其次是资金的分配情况。
各个领域、项目分别获得了多少资金支持,比如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
再者,详细的支出明细也是必不可少的。
每一笔资金的具体用途,购买了哪些物资、支付了哪些费用,都应该清晰明了。
同时,项目的进展情况和预期效果也应当向公众交代清楚。
在公开公示的方式上,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渠道,提高信息的传播效率和覆盖面。
政府网站是一个重要的平台,应设立专门的栏目,分类详细、条理清晰地展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同时,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方便民众获取。
此外,还可以通过传统的媒体渠道,如报纸、电视等,进行定期的报道和解读。
为了确保公开公示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审核机制。
财政部门应当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核算和审计,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和监督,增加透明度和公正性。
对于公开公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和整改,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还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二条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用于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
该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企业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与中小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根据相关政策确定,并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审批、拨付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鼓励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与中小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项目,并通过专项资金方式进行支持。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第五条中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向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的财政部门提出专项资金申请。
第六条财政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申请资金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进入下一步审批程序。
第七条审批程序包括项目初审、申请材料审核、评审专家组评审、财政部门审批等环节。
第八条审批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企业,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资金进行拨付。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第九条申请到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当按照申请时的用途和标准进行资金使用。
第十条财政部门将根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对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对资金使用进行记录和报告,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四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1.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资料表格。
2.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书。
3.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表格。
4.其他相关附件。
附件的具体内容和格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民营经济:指非国有经济,是以私人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形态。
民营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等形式。
2.中小企业: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企业注册资本、从业人数和年度营业额等指标确定的中小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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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结果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区财政局提出。
单
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上述项目资金将在公示截至日期后十个工作日内下达。
联系人、联系电话:金瑾(86270135),殷春楼(86293393)
镇海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镇海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