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单位和人员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单位和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2•【字号】延政办函〔2022〕41号•【施行日期】2022.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单位和人员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为深入推进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域改革发展,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和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对延安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总指挥长:刘晓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总指挥长:张强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刘通柱延安军分区副司令员指挥长:张延存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军市政府副秘书长仝小林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占金市林业局局长曹林安市公安局副局长罗军理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政委程明辉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宋庭贵武警延安支队副支队长成员:贺冬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房锡林市发改委副主任吴海明市教育局副局长李红艳市工信局副局长呼凤强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向东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沈晓霖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曹秀娟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玉明市交运局建设处处长孙珺市水务局副局长郭安军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冯褀市文旅局副局长王刚市卫健委副主任孙虎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思柏市林业局副局长吴刚市气象局副局长张召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李卫国延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付超武警延安支队作训处股长李伟锋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延安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徐连山西安铁路局延安车务段副段长王向东西部机场集团延安机场公司副总经理延安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孙虎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林业局副局长王思柏兼任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宗世锋担任副主任,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东台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各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部署和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在做好本系统防汛工作的同时,共同努力做好全市的防汛防旱工作。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如下:1、市人武部:组织和动员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防汛抗灾抢险,协助地方完成人员、物资转移和安置及清除河道行水障碍等工作;必要时提供民用爆破器材,并负责实施。
2、市监察局:负责全市防汛防旱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各镇、各部门在防汛防旱工作中,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的情况;负责防汛防旱的行政监察工作。
3、市发改委:负责防洪工程建设、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救灾及抗旱等工程优先申报立项、审批和经费安排工作,以确保防汛工程建设。
4、市经贸委: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市区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防汛需要;负责有关防汛抢险抗灾所需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
5、市公安局:⑴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汛期抢险救灾物资车辆和船只畅通无阻;协助抓好沿海涵闸上、下游船只管理和排涝安全工作;⑵依法打击阻挠防汛抢险救灾、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及破坏水利工程、水文通信设施的案件,协同水务部门抓好水事案件查处;⑶协调驻东武装警察部队并组织干警参加防汛抢险;遇特大洪涝灾害,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⑷协同农开、水务、交通部门搞好河道清障,协助做好抢险救灾通讯工作。
6、市财政局、市委农办:负责水利建设和防汛抗灾资金的筹集工作,优先安排防汛防旱、抢险救灾、水毁修复工程经费;努力增加对水利工程及水文、气象、防汛部门现代化指挥系统和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并监督使用。
7、市水务局:⑴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并做好市管水利工程的水情调度;⑵编制防汛抗灾及抢险预案,负责市管水利工程设施的防汛检查,面上防汛抢险技术指导;⑶负责市区防洪排涝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和调度运行;负责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安全;⑷负责沿海一、二线海堤、挡潮涵闸的防汛保安及市管抽水站和封闭涵闸的调度运行;⑸提出防汛抗灾所需经费、物资、设备及油电计划方案;⑹协同农开、交通、公安部门搞好河道清障;⑺处理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连云港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连云港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连云港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1—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防御重点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2.1.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组成2.1.2 市防指职责2.2 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2.3 办事机构2.3.1 市防指办公室2.3.2 地方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3 预测、预警与预防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2 预警3.2.1 预警等级3.2.2 预警及发布3.3 预防3.3.1 防台风检查—2—3.3.2 防台风巡查3.3.3 预警员落实4 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4.2 应急响应行动4.2.1 Ⅳ级应急响应4.2.2 Ⅲ级应急响应4.2.3 Ⅱ级应急响应4.2.4 Ⅰ级应急响应4.2.5 抢险救灾4.3 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4.3.1 信息发布4.3.2 新闻报道4.4 应急结束5 保障措施5.1 通信与信息保障5.2 应急队伍保障5.3 群众转移保障5.4 交通运输保障5.5 电力保障5.6 医疗卫生保障5.7 治安保障5.8 物资保障—3—5.9 资金保障5.10 技术保障5.11 宣传、培训与演习6 善后工作6.1 灾后救助6.2 抢险物资补充6.3 损毁工程修复6.4灾后重建6.5 保险与补偿6.6 总结与评估7 附则7.1 名词术语定义7.2 预案管理与更新7.3 奖励与责任追究7.4 预案实施生效时间—4—连云港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防御台风工作,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台风灾害的影响和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编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根据第九版指南结合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制定3113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一根据第九版指南结合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制定市应急指挥部所属成员单位包括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等,其职责分工如下:1.市委宣传部: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律、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的科普宣教,增强公众防范意识,提高防护和应对能力,消除公众恐慌心理;做好事件处置的正确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宣传先进经验、典型和事迹;做好舆情监测、分析研判等工作。
2.市委网信办:指导做好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网络媒体舆情管控、应对处置工作,指导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维护正常的网络舆论环境。
3.市委政法委:负责牵头协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市)做好社区和村的设卡布点,加强对进出人员的管理,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
参与对应急工作的督导检查。
4.市委外事办:做好事件中涉外群体的防控、处置工作,将涉外情况及时上报,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国外媒体应对工作。
5.市发展改革委: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与应急处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按照分区域、分行业、分时段要求,统筹推进全市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参与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的规划与计划,协调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及时供应;参与制订应由人民政府补偿的被征用物资、劳务等的补偿标准和办法。
6.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行业管理,指导、并组织实施事件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收集报告疫情信息;指导学校开展健康宣教,做好自我防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向区县(市)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转发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实施停课管理并落实具体应急响应措施;指导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协助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追踪管理教育系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的传染病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负责教育系统各级学校集中考试、现场赛事等聚集性活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天津市防指关于调整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天津市防指关于调整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公布日期】2020.04.01•【字号】津汛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市防指关于调整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津汛发〔2020〕1号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各区防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及各分部、各工作组组成单位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防汛抗旱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一、市防指总指挥:张国清市委副书记、市长副总指挥:马顺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文魁副市长李树起副市长(负责日常工作)吴国志天津警备区副司令员鲍迎祥武警天津市总队司令员王通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张剑市政府副秘书长许颖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兼)王文生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主任杨引明市气象局局长张志颇市水务局局长成员:石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郭造林市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广宇市教委副主任谷云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孙连凯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宇娜市财政局副局长高明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二级巡视员陆文龙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鲁承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许朝市城市管理委总工程师刘道刚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唐先奇市水务局二级巡视员梁宝双市水务局二级巡视员李金田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李宏市商务局副局长徐恒秋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何鹏市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王勇市应急局副局长吴杰军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李梦林市人防办二级巡视员贾堤滨海新区副区长秦晓松天津警备区战备建设局副局长马立国武警天津市总队副司令员崔奕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洪涛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关福来市气象局副局长崔永刚市通信管理局副局长康福贵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海河下游管理局局长胡金洲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天津分局局长吴玉军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路办事处副主任么军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总工程师侯志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副总经理王颢哲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副总经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王通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应急局副局长王勇同志、市水务局二级巡视员梁宝双同志担任。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27•【字号】台政办发〔2023〕28号•【施行日期】2023.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台政办发〔2023〕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27日台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1 总则1.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事前预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台旱灾害应急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台州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国家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省有关法规,以及《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台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松阳县防汛防台工作规则

松阳县防汛防台工作规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松阳县防汛防台工作规则》已经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松阳县防汛防旱工作规则为切实提高全县防汛防旱防范工作和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前期工作情况,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工作规则。
一、信息发布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根据上级指示及气象部门提供的汛情(台风)信息,发出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二、联动职责(一)各乡镇(街道)、村职责1.县防指在“防汛应急指挥钉钉群”发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批示或指令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回复“收到”。
其中:(IV)应急响应,乡镇(街道)干部进岗到位,由乡领导主持部署防御工作,视情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工作。
(III-I)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全体干部进岗到位,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组织力量全面投入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2.党政领导在岗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特别是要全程指挥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并提前做好避灾安置场所的各项准备工作。
3.村两委主要干部在村带班,组织党员干部、网格员、巡查员巡查、特别是对自然村的巡查要实现全覆盖。
4.必须全面掌握本区域的主要风险点、危险源,党政领导要准确掌握隐患地点、转移人员、危险程度等情况。
5.发现险情及时转移人员,明确转移路线、安置点,确保人员安全;第一时间组织民兵应急分队、乡村干部和群众等投入抢险救灾。
6.转移人员“回流”要实施标准化管理,对原来受威胁的危险区域要进行综合评估后,由村主要干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确认风险消除后,才能安排人员“回流”。
7.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大风、强降雨过后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切实加强后续隐患排除和应急处置工作。
8.保持信息畅通,灾害影响乡镇(街道)每日16时前向县防指报告汛情、核查上报灾情、工作动态,同时提前落实电话、网络信息中断等极端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乐业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 2
乐业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目标管理责任表
目标管理责任 区
责任人姓名
责任人单位
职务
备注
同乐镇 新化镇 甘田镇 逻沙乡 逻西乡 幼平乡 花坪镇、雅长乡
陈修钰 黄培书 李勤林 陈德美 刘通君 杨建华 吴庆斌 吴成海 甘涛 刘玉巍 姚敦誉 龙光毅 姚通乾 黄瑞玲 唐峻东 岑国松 岑家耿 罗昌明 陆承相 王乐原 班华春
县公安局:配合市公安局侦破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工作, 督促、检查、指导下属公安部门对一般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查 处。
县发改局:负责森林重点火险期综合治理工程编制、争取防 灭火设施和装备相关项目。
县财政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协调解决森林防灭火经费和 急需经费开支问题。
县民政局:当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或发生
附件 1
乐业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负责协助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做好全县森林 防灭火工作中的急需事项。
县应急局:当好指挥部的参谋,负责全县森林火灾扑救应急 救援力量统筹调度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 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沟通、请 示、汇报等工作。
县气象局: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提供森林火险 等级预报,协调解决扑救重大森林火灾有关的气象预报。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重点防火期利用广播、电视等传 媒优势,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指导旅游公司建立森 林消防半专业队或群众森林消防队,督促旅游公司落实人员对旅 游景区火情的日常观察、巡护和上报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扑火工作的需要,负责组织食品饮
-6-
料、救援物资的市场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县教育局:在各学校,特别是林区的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