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粮食系统内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火灾、爆炸、中毒、泄漏、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机构成立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应急救援组、现场处置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教育组等。
2.2 职责2.2.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应急工作,决定应急处置方案,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2.2 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收集、整理、上报事故信息,协调各小组开展工作。
2.2.3 应急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组织人员、设备、物资等投入救援行动。
2.2.4 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
2.2.5 信息联络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上报、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2.2.6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人员的调配,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2.2.7 宣传教育组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三、应急处置程序3.1 预警信息3.1.1 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
3.1.2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2 应急响应3.2.1 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
3.2.2 现场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组、现场处置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教育组等开展应急处置。
3.3 应急处置3.3.1 现场处置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确保人员安全。
3.3.2 应急救援组根据事故情况,组织专业救援力量进行救援。
3.3.3 信息联络组及时向上级部门、新闻媒体等发布事故信息。
粮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应对粮食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粮食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粮食生产管理部门,以及粮食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在粮食生产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均应按照本预案执行。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粮食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粮食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2. 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粮食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包括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和下达。
3.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由专业技术人员、农技人员、志愿者等组成,负责现场救援、技术指导、物资保障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1. 预警(1)各级粮食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
(2)预警信息应及时发布,确保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及时了解并采取应对措施。
2. 应急响应(1)发生粮食生产安全事故时,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应急处置(1)现场救援:应急救援队伍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2)技术指导:组织农技人员对受灾区域进行技术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3)物资保障:调配救灾物资,确保受灾地区粮食生产、加工、储存等环节的正常运行。
(4)信息发布:及时发布事件进展、救援情况等信息,稳定社会情绪。
五、后期处置1. 调查评估:对事件原因、损失情况进行调查评估,为改进粮食安全生产提供依据。
2. 责任追究:对事件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追究。
粮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粮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总则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维护国家粮食食品安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灾害对粮食食品安全可能产生的影响,确保粮食和食品的供应和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引起的粮食食品安全应急事件。
三、预案编制原则1. 国家领导高度重视,坚决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
2. 防范在前,应急处置在中,恢复恢复在后的预防、处置、恢复原则。
3. 综合协调,科学决策,依法处置,精准施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4. 突出主体责任,注重协同配合,社会共治的原则。
5. 打好信息支撑、立体保障和公共参与三大攻坚战。
四、责任分工粮食和食品安全应急总体部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负责。
区域粮食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由地方政府负责。
五、预警机制1. 国家粮食和食品安全应急预警中心负责建立和运行全国统一的粮食和食品安全应急预警系统。
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对粮食和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风险研判。
3. 国家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关键时期的监测和预警机制,监测粮食生产和加工生产环节的各项指标,并对进口粮食和食品的质量进行严格监管。
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对粮食和食品市场的风险评估和监测。
六、应急处置1. 突发事件发生后,地方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2. 地方政府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组织粮食、食品等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3. 对灾区粮食、食品生产和经营等相关单位的卫生条件进行检查,情况不合格的作出处理。
加强对灾区粮食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科学合理消费。
4.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防范措施,风险防范工作要得到重视。
七、恢复重建1. 突发事件发生后,地方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粮食、食品生产、经营等相关单位的卫生条件及安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粮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粮食安全生产,及时有效地应对粮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3.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4. 相关行业标准和政策法规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粮食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类粮食安全事故,包括火灾、爆炸、中毒、污染、自然灾害等。
四、应急处置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
2.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发生粮食安全事故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协同作战,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3. 保障生命,减少损失。
把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4. 依法依规,科学处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科学合理地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粮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 粮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3. 粮食企业:负责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现场救援、人员疏散、财产保护等。
4. 医疗救援机构: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和转院工作。
5. 公安机关: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
六、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立即向粮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2. 启动应急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投入救援。
3. 现场救援。
迅速开展现场救援工作,包括人员疏散、伤员救治、财产保护等。
4. 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人。
5. 善后处理。
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伤员救治、财产赔偿、心理疏导等。
粮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粮食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粮食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粮食安全生产条例(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粮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1)指挥长:由粮食生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2)副指挥长:由粮食生产、应急管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3)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指挥粮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研究、决定应急处置措施;(3)发布应急信息;(4)协调各部门、单位履行职责。
3. 有关部门及单位职责(1)粮食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粮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落实事故调查处理;(2)应急管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环境监测、事故调查等工作;(3)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事故现场处置、人员疏散、物资供应等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1. 报告与响应(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现场处置(1)现场救援:根据事故类型,组织消防、医疗、环保等部门进行救援;(2)人员疏散: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3)物资供应:保障事故现场救援物资供应;(4)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3. 信息发布(1)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向社会公布事故原因、处置进展等情况;(2)根据事故进展,适时调整信息发布内容。
粮食生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粮食生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一、背景粮食生产是国家经济和民生的基础,确保粮食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然而,自然灾害、疫病、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可能对粮食生产带来威胁。
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粮食生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对于保障粮食供应和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本应急预案的目标是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保障粮食供应。
三、预案内容1. 质量监测与控制1.1 粮食品种选择和培育:科学选择适应当地环境条件的优良品种,并严格控制新培育品种的上市时间。
1.2 播种环境监测:建立粮食生产环境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并处理土壤污染、病虫害等问题。
1.3 农药和化肥使用控制:制定农药和化肥使用规定,建立监测体系,确保使用合理、安全。
1.4 粮食储存环境监测:严格监测粮食仓储环境,防止霉变、虫害等问题。
2. 应对灾害和疫病2.1 天气灾害防御措施:加强气象监测,及时预警和发布灾害信息,如台风、暴雨等,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2.2 病虫害防控措施:建立病虫害监测体系,配备应急灭虫药剂,及时处理疫情,保护庄稼免受病虫害侵害。
2.3 疫病防控: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及时处理疫情,实施有效的疫苗接种和隔离措施。
3. 保护和增加粮食产量3.1 水资源管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提高农田灌溉系统的效率。
3.2 土壤保护与改良:加强农田土壤保护和改良工作,采取科学的施肥措施,增加土壤肥力并提高粮食产量。
3.3 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确保灌溉和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4. 应急响应机制4.1 预警体系:建立完善的粮食生产安全预警体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相关部门和农民能够做出应对措施。
4.2 应急调配:及时调配粮食产地和粮食仓库的存储量,保障地区性的粮食供应。
4.3 应急物资准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物资,以及人员的培训和组织。
5. 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5.1 信息公开: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及时向公众发布粮食生产安全信息,提高社会参与度。
粮食系统安全生产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加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粮食系统所有生产、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组织机构成立粮食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预案的实施。
2. 职责(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完善本预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应急演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等。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组织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
(3)各部门、班组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等。
三、安全生产措施1.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 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安全设施完善安全生产设施,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5. 防火、防爆、防泄漏加强防火、防爆、防泄漏措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6. 交通安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运输车辆安全行驶。
7. 环境保护加强环境保护,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污染。
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按规定上报。
2. 事故救援组织事故救援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控制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粮食企业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粮食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4.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规定》5.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粮食生产、储存、加工、运输等环节可能发生的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泄漏、中毒、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等工作。
(2)警戒保卫组: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等工作。
(3)通讯联络组:负责应急救援信息传递、协调各部门工作。
(4)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供应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损失评估、责任追究等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启动预案: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通知各工作组进入应急状态。
3. 应急处置: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4.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善后处理组应立即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5. 恢复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企业应尽快恢复生产,确保粮食供应。
六、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消防器材、防护用品、医疗药品等。
3. 财务保障:设立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 通讯保障:确保应急救援通讯畅通,实现信息共享。
七、预案修订本预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形势变化,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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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蕉城区粮食系统安全生
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粮食局《关于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闽粮行〔2006〕14号)和《宁德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宁粮调〔2009〕14号)精神,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
稳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粮食工作实际,特制定
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粮食系统内发生特别严重、产生重大
影响的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事故包括:
(一)储粮用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过程
中安全事故。
(二)火灾事故。
(三)粮食储存安全事故。
(四)急性中毒事故。
(五)机构、电气伤亡事故。
(六)单位范围内机动车辆通行发生的事故。
1
(七)其它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事故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
工负责、分级管理、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事故灾害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存在危险源的单位应定期组织抢险、救援演练;组织专业人
员对危险源进行普查、辨识、评估、建档、登记,列出危险源并采取监控措施,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及分工
区粮食局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张成金局长担任,
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蔡作安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朱招平副局长、余石双纪检组长担任,成员由王举斌、巫秀云、关淼、薛清玉、马瑛、吴昌产、杨日平、林孝春、郑兵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粮食局储备股(联系电话:2855058)。
储备股负责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局本部工作区、生活区、经营场所及车辆等安全生产工作。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2
1、组织监督各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
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程度,结合实际情况,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
3、配合执法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如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配合当地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生产经营秩序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预案》实施,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三)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
2、检查督促直属各单位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定期演练。
3、做好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4、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及常务副组长,并按规定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通知有关股室、事故发生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入工作状态。
6、负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救援工作的协调、
7、根据需要,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事故单位职责
(一)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援及应急处理工作。
(二)负责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及周边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
3
(三)负责确定事故伤亡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
(四)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五)负责伤亡人员抢救护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五、事故管辖和事故报告
安全事故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发生事故后,所在
单位要立即按照《预案》的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迅速向当地主管部门和安监等有
关部门报告,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市粮食局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
周边情况、交通路线、联络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区粮食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
刻向领导小组组长及常务副组长汇报,由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
案》,同时迅速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六、应急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投入工作,事
故单位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求援。
(二)加强事故现场保护、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三)搞好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的抢修和管理,
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发生人员伤亡时,及时与卫生部门联系,认真组织抢
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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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公用场
地,有关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挡和拒绝。
(六)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积极采取应急自
救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七)如遇情况复杂,无法自行排除险情,应在第一时间向
有关部门求援,报警电话为: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救护120,道路交通事故122,以及当地公布的环保、卫生防疫专线电话。
七、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每一位职工都有义务参加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二)及时按本《预案》报告事故情况,不服从指挥或临阵
逃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
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加强安全教育,
不断增强职工预防事故的意识,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按
规程操作的自我保护能力,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
发生。
(四)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情况,制订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本预案未规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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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