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安全备案泰达新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办法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工地等各类场所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管理。
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1. 目标确认:各单位应明确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的目标,包括对所涉及的设备、工艺、物资、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
2. 建立工作机制:各单位应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组织人员:各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必要时,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排查。
4. 排查内容: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全状况、工艺流程是否合规、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风险、物资储存与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
5. 排查方法:排查方法可以采用现场检查、设备清单核对、文件调阅等多种方式。
6. 记录和上报:各单位应及时对排查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将重大安全隐患的信息及处理意见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三、重大安全隐患治理1. 安全隐患划分:根据排查结果,将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确定优先治理和整改的对象。
2. 制定治理方案:对重大安全隐患,各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治理措施、治理时限等。
3. 资金保障:各单位应保障治理工作所需要的资金,列入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使用。
4. 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应根据治理方案,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落实,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5. 执法监管: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对未按时整改的单位进行追责。
6. 治理效果评估:治理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应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确保治理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四、责任与惩处1. 排查责任: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应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的开展,并明确责任人。
2. 治理责任: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主体应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负责具体的治理工作。
3. 整改责任:对于未按时整改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并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2. 定义2.1 重大隐患: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毁、环境污染或其他重大损失的风险因素。
3. 管理标准3.1 组织架构3.1.1 公司将设立专职安全主管,负责全面负责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3.1.2 各部门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所属部门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并协助公司安全主管进行全面的管理。
3.2 隐患排查3.2.1 公司应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制定详细的隐患排查计划,并明确责任人和排查时间。
3.2.2 隐患排查应包括对生产设备、办公环境、人员行为等多个方面的检查。
3.2.3 隐患排查应采用科学和系统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的审核、员工培训和意见收集等。
3.3 隐患治理3.3.1 隐患排查完成后,应及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分级处理,并建立相应的治理措施和时间表。
3.3.2 隐患治理应先处理重大风险,然后逐步进行其他隐患的治理,确保治理工作的优先级与风险程度相匹配。
3.3.3 治理措施应明确责任人和执行时间,并确保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4 隐患整改和评估3.4.1 完成隐患治理后,应对治理后的结果进行整改和评估。
3.4.2 完成整改和评估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记录整改过程和效果。
3.4.3 隐患整改和评估应规范、记录清晰,并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4. 考核标准4.1 隐患排查成绩考核4.1.1 隐患排查成绩考核应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公司安全主管负责统计和评估。
4.1.2 考核内容应包括隐患排查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等。
4.1.3 考核结果应向各部门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督促整改。
4.2 隐患治理成果考核4.2.1 隐患治理成果考核应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公司安全主管负责统计和评估。
4.2.2 考核内容应包括隐患治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治理效果和持续改进等。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经营管理活动,包括生产、办公、居住等各类场所。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经过科学的规划、合理的布局、完整的程序、严密的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的实施,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依法原则,确保重大安全隐患的彻底排查和治理。
第二章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方案,明确各个环节和具体措施。
第七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全面、深入,不漏一点,不放过一个问题。
第八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和频次。
第九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必要时可以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辅助。
第十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应当注重前瞻性和预测性,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第十一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包括检查、测量、抽样、抽查等。
第十二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应当进行实地走访,查看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
第十三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应当询问职工反映的问题,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应当进行资料调阅,了解历史安全问题的情况。
第十五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及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和时限。
第三章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第十七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按照排查结果和整改方案进行。
第十八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设备改造、安全培训、安全设施等。
第十九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各级责任到人。
第二十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注重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第二十一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有明确的时限,确保按时完成。
第二十二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应当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各行各业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安全隐患。
特别是一些涉及人员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业,更需要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为了有效防范和解决重大隐患带来的风险和危害,各个单位纷纷制定了相应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 重大隐患排查制度2.1 制定目的重大隐患排查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全面、系统地排查和识别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治理,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2 主要内容重大隐患排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确定排查范围:明确要排查的有关人员、设备和场所。
2.制定排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周期和具体任务。
3.实施排查工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排查,对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逐一清查。
4.隐患记录和整理: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记录和整理,包括隐患的具体情况、可能导致的危害和相应的应对措施。
5.建立隐患档案:将排查和治理的结果进行归档,便于后续的监督和管理。
6.监督和评估: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排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3 实施要求为了保证重大隐患排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制度的实施要求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确定责任人: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的明确和到位。
2.建立奖惩机制:对于重大隐患排查工作的完成情况,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激励相关人员积极参与。
3.加强培训和学习: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升他们对重大隐患排查工作的理解和能力。
4.定期会议和推进:定期召开会议,对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和推进。
3. 重大隐患治理制度3.1 制定目的重大隐患治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采取适当的措施,及时消除和控制重大隐患,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有效的控制和防范。
3.2 主要内容重大隐患治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隐患分级管理: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对隐患进行分级管理,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治理。
2.建立工作组: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及备案督察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及备案督察制度
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存在于施工生产活动中的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2.项目部在每月的安全隐患排查会上针对下月施工内容开展危险源的辨识及风险评价,根据局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建立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价体系,技术部门按照规定流程、评价依据、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的程序执行。
3.项目部在进行风险级别判定时,可通过专家评价、经验分析、类比等方法进行判定,也可参照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公式D=LEC的分值进行判定。
当评价的危险程度达到高度风险时,项目部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档案,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备案表》并上报公司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4.《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备案表》由项目部明确整改完成时间、整改负责人、监督人及联系电话,负责整改销号。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企业或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和管理的一套制度体系。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或单位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从而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隐患排查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隐患排查责任,确保相关工作的落实。
2. 隐患排查方法和频次:明确隐患排查的方法和频次,如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等。
3. 隐患排查流程:规定隐患排查的流程,包括隐患发现、上报、整改和验证等环节。
4. 隐患分类及等级评定标准:按照安全风险等级将隐患分类,并规定相应的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5. 隐患整改措施和期限:明确对发现的隐患应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期限,并跟踪督促整改的进度。
6. 隐患驳回和复查制度:对于整改不到位或者不合规的隐患,规定相应的驳回和复查程序。
7. 隐患信息化管理:建立隐患管理系统,实现对隐患排查和整改的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8. 奖惩制度:对于有效排查和整改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于排查不到位或整改不及时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是企业或单位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或单位应严格执行该制度,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整改,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安全生产的质量和效率。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是指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立法依据:确立相关法律法规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进行规范和约束,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责任分工: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和职责,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3.安全风险评估: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科学评估,分析潜在风险和可能的后果,确定优先治理的隐患。
4.排查计划和任务: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排查计划,明确具体的排查任务和时间节点。
5.排查方法和技术:制定标准化的排查方法和技术,包括现场检查、核查资料和调查采集等手段,以确保排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6.隐患处置和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隐患处置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消除或减轻其危害。
7.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和制度的有效执行。
8.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和参与,增强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建立和完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潜在的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减少事故和灾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组织和个体,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包括重大危险源的排查、进行隐患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实施隐患整改等。
第三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负责机构为主管部门,具体责任单位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第四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组织和个体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评估,确定安全隐患的程度、级别和应采取的措施。
第五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确定排查范围,制定排查计划;(二)组织专业人员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三)收集相关数据,评估安全隐患的级别;(四)制定具体措施和整改方案。
第三章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第六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是指根据排查结果,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分级处理,并采取遏制隐患、整改隐患、清除隐患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威胁。
第七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治理措施;(二)分类处理,优先处理重大隐患;(三)整体推进,多部门协同合作;(四)科技支撑,提高治理效率。
第四章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第八条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是指根据隐患治理措施的要求,对确定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具体整改工作,确保消除安全隐患的威胁。
第九条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二)组织实施整改工作;(三)验收整改成果,确保整改效果。
第五章重大安全隐患监督检查第十条重大安全隐患监督检查是指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一条重大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明确检查的时间、内容和责任主体;(二)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方法和要求;(三)开展监督检查,依法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四)制定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五)形成监督检查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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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内容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3、适用范围:公司各部室、分公司、项目部及全体员工。
二、各级人员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安全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处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处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事故隐患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四、组织机构1、公司成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安全部长任副组长,项目经理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
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目部分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
五、隐患的排查与报告1、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公司、项目部对各自负责的施工项目及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隐患的报告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安技员,各部门、车间报安督办,安督办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3、报告形式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办,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
公司各处室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督办进行登记备案。
六、隐患的整改和验收1、各项目班组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项目部、分公司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
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全部,安全部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督办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安全部应进行监控。
七、档案建立安全部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八、奖惩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全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按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
6 附则6.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附《隐患报告登记表》隐患报告登记表单位序号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签字报告接收人签字报告时间整改情况通渭县泰达建业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工作制度一、目的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工程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1、带班安排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公司级领导按经理、分管生产副总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
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2负责当曰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问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3、部门级领导带班职责3、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3、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4、2、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3、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带班要求4、1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4、2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4、3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安全带班标志。
四、考核: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愚,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5、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6、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元;7、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20元;8、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帮,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9、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编制内容、程序和专家论证要求,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2、本制度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三、管理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部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归口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参加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监督检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2、公司工程管理部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组织并参加 3.4 各项目经理部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由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初审合格后报公司组织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3、项目部负责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控制。
四、专项方案编制、审批程序1、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本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2、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情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批分公司级项目经理部的专项方案由分公司工程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