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2012〕1号)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2012

附件1: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实施保教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一)师德为先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二)幼儿为本尊重幼儿权益,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三)能力为重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突出保教实践能力;研究幼儿,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提升保教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学习先进学前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三、实施建议(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幼儿园教师准入标准,严把幼儿园教师入口关;制定幼儿园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幼儿园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
幼儿教师作为幼儿成长道路上的启蒙者和引路人,其专业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幼儿的发展。
为了促进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我国出台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明确了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以及专业能力。
在专业理念与师德方面,要求幼儿园教师要关爱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以幼儿为本。
教师要充分理解和尊重每个孩子的独特性,关注他们的兴趣和需求,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和关爱。
同时,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坚守职业理想。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也是至关重要的。
教师要诚实守信,正直善良,以身作则,为幼儿树立良好的榜样。
在与幼儿、家长、同事及社会各界的交往中,要保持真诚、友善和公正,遵循职业道德规范。
在专业知识方面,幼儿园教师需要掌握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以及通识性知识。
了解幼儿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础。
教师要熟悉不同年龄段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包括认知、语言、社会情感等方面的发展,能够根据幼儿的发展阶段和个体差异,提供适宜的教育支持和引导。
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也是教师必备的。
这包括幼儿园环境创设、一日生活安排、游戏与教育活动组织等方面的知识。
教师要懂得如何为幼儿创造安全、健康、富有启发性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合理安排幼儿的一日活动,让幼儿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获得全面发展。
通识性知识则涵盖了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多个领域。
教师具备广泛的知识视野,能够更好地满足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激发他们对世界的探索兴趣。
专业能力方面,幼儿园教师要具备环境的创设与利用能力、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能力、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能力、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能力、激励与评价能力、沟通与合作能力以及反思与发展能力。
环境创设与利用能力要求教师能够根据幼儿的特点和教育目标,创设富有教育意义和美感的室内外环境,并能充分利用环境中的各种资源,促进幼儿的学习和发展。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
幼儿教师作为幼儿成长道路上的启蒙者和引路人,其专业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幼儿的发展。
为了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教育部颁布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这一标准为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对于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维度,对幼儿园教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专业理念与师德方面,要求幼儿园教师要关爱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以幼儿为本,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
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同时,教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关爱幼儿是幼儿园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幼儿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需要教师的关爱和呵护。
教师要用温暖的怀抱、亲切的笑容、温柔的话语,让幼儿感受到被爱和被尊重。
比如,当幼儿在幼儿园不小心摔倒哭泣时,教师要及时给予安慰和关心,检查幼儿是否受伤,并帮助幼儿克服恐惧和不安。
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也是至关重要的。
每个幼儿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教师要尊重幼儿的选择,鼓励幼儿表达自己的观点,不随意批评和指责幼儿。
比如,在组织游戏活动时,让幼儿自主选择角色和游戏方式,而不是由教师强行安排。
以幼儿为本,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始终把幼儿的需求和发展放在首位。
教师要关注幼儿的兴趣爱好和发展水平,根据幼儿的特点制定教学计划和活动方案。
例如,在开展美术活动时,如果发现幼儿对某个主题特别感兴趣,教师可以适当延长活动时间,让幼儿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
在专业知识方面,幼儿园教师需要具备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以及通识性知识。
幼儿发展知识包括幼儿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以及幼儿在不同年龄段的发展水平和发展需求。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2012〕1号)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201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构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教育的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把贯彻落实《专业标准》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要采取宣讲、讨论、座谈、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标准》专题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业标准》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教师专业特性的认识。
通过学习宣传,帮助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师范生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贯彻落实《专业标准》的具体措施。
要依据《专业标准》调整教师培养方案,编写教育教学类课程教材,作为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重要内容。
将《专业标准》作为“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据《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指南。
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
幼儿教师作为幼儿成长道路上的启蒙者和引路人,其专业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幼儿的发展。
为了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教育部颁布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广大幼儿教师提供了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和要求。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维度,十四个领域,对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在专业理念与师德方面,强调了幼儿教师要关爱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以幼儿为本,重视幼儿身心健康,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同时,教师要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要善于倾听幼儿的心声,理解幼儿的需求,做幼儿的知心朋友。
此外,教师还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和教师观,积极参与学前教育改革,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
例如,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幼儿教师要时刻关注每个孩子的情绪变化和需求。
当孩子遇到困难或者挫折时,教师要用温暖的语言和鼓励的眼神给予他们支持和帮助,让他们感受到老师的关爱和信任。
而且,教师要尊重每个孩子的个性差异,不歧视、不偏爱任何一个孩子,为每个孩子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
专业知识是幼儿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础。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要求教师具备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以及通识性知识。
幼儿发展知识包括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熟悉幼儿年龄阶段特征和个体差异等。
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则涵盖了幼儿园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和途径,以及幼儿园环境创设、一日生活安排、游戏活动组织等方面的知识。
通识性知识包括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以幼儿园的环境创设为例,教师需要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创设富有教育意义和趣味性的环境。
比如,在小班的教室里,可以布置温馨可爱的娃娃家,让孩子们感受到家的温暖;在中班的教室里,可以设置科学探索区,激发孩子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在大班的教室里,可以设立图书角和创意手工区,培养孩子们的阅读兴趣和动手能力。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实施保教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一)师德为先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二)幼儿为本尊重幼儿权益,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三)能力为重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突出保教实践能力;研究幼儿,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提升保教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学习先进学前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三、实施建议(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幼儿园教师准入标准,严把幼儿园教师入口关;制定幼儿园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幼儿园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前言幼儿园教师是培养和引导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角色。
为了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水平,确保孩子们得到优质的教育服务,制定了本《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本标准旨在规范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行为和工作要求,促进幼儿园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
一、教师个人素养要求1.1 心理素质幼儿园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情绪调控能力,能够与幼儿建立积极而稳定的情感联系。
1.2 专业知识与技能幼儿园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能够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策略,满足幼儿的发展需要。
1.3 专业发展意识幼儿园教师应始终保持学习的状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关注教育发展动态,参与教育研讨会议和活动。
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2.1 教育观念幼儿园教师应坚持以儿童为本,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素养和创新能力,倡导尊重和关爱每个幼儿的教育理念。
2.2 教学设计与实施幼儿园教师应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结合幼儿的实际情况设计教学内容和活动,并能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教学过程。
2.3 教育评价与反思幼儿园教师应能够积极参与教育评价工作,运用多种评价方法对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进行准确评估,并能及时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
三、教育管理能力要求3.1 班级管理幼儿园教师应制定科学的班级管理制度和规范,促进良好的班级氛围,培养幼儿的自我管理和合作精神。
3.2 家园合作幼儿园教师应与家长保持定期的沟通和交流,共同关注幼儿的发展和成长,形成良好的家园合作机制。
3.3 资源管理幼儿园教师应合理利用教育资源,科学规划教学活动和教学用具,提高教学效果。
四、职业道德要求4.1 教育伦理幼儿园教师应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底线,真诚关爱每个幼儿,提供公正公平的教育服务。
4.2 遵守纪律幼儿园教师应严格执行学校和园区的规章制度,不懈努力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
4.3 师德师风幼儿园教师应端正自身师德,言传身教,努力成为幼儿的榜样和引路人。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1. 引言幼儿园教师是幼儿教育的关键角色,其专业水平直接关系到幼儿的身心发展。
为了规范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行为和提升其专业素养,制定了本《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2. 职业背景幼儿园教师是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负责幼儿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培养幼儿的认知、情感、社交与实践能力。
职位名称:幼儿园教师职位级别:初级、中级、高级所属部门:教育机构、幼儿园3. 专业标准3.1 教育理论和知识了解幼儿发展的基本理论和最新研究成果。
掌握幼儿教育相关规范和政策。
熟悉幼儿园课程设置和教育教学常规。
具备教育心理学和认知发展的基本知识。
3.2 幼儿教育与评价能够制定适合幼儿发展需要的教育活动。
具备巡视和观察幼儿状态的能力。
掌握幼儿能力评价的方法和技巧。
能够与家长沟通并提供有效的教育建议。
3.3 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够制定完整的教学计划,并进行灵活调整。
选择适合幼儿发展的教育资源和材料。
制定多样化、有趣的教学活动,激发幼儿学习兴趣。
具备有效的课堂组织和管理能力。
3.4 专业发展与团队合作关注幼儿教育领域的新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
参与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不断提升专业素养。
具备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能与同事有效合作。
4. 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4.1 诚信和责任遵守教育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不偏袒、不歧视。
保护幼儿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4.2 幼儿健康与安全关注幼儿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
组织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预防措施。
确保幼儿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安全。
4.3 爱与尊重建立亲近、和谐的师幼关系。
尊重幼儿的意愿,不使用体罚、精神或言语暴力。
关心幼儿的情感需求,积极引导幼儿的情感表达。
5. 总结本《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旨在规范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行为,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水平。
幼儿园教师应具备扎实的教育理论和知识,能够制定适合幼儿发展的教育计划,并具备有效的教学设计和实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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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为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实施保教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师德为先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二)幼儿为本
尊重幼儿权益,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三)能力为重
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突出保教实践能力;研究幼儿,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提升保教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学前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
三、实施建议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
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幼儿园教师准入标准,严把幼儿园教师入口关;制定幼儿园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幼儿园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
重视幼儿园教师职业特点,加强学前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
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重视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加强从事幼儿园教师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制度。
(三)幼儿园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
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园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幼儿园教师绩效管理机制。
(四)幼儿园教师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保教
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教师培训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专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