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一、教育背景要求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要求教师具备相关教育背景,一般要求教师具备以下条件:1. 拥有教育学或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其他具备教师资格证书的大学本科学历;2. 拥有幼儿教育专业学位或相关培训证书。
二、职业素养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热爱幼儿,关心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2. 具备耐心、细心、责任心等教育品质;3. 具备团队合作意识,能与家长、同事等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4.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职业规范与职业伦理;5. 持续学习与自我提升,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与教育方法。
三、专业知识与能力要求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要求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 具备相关学科知识,能够根据幼儿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教育活动;2. 能够灵活运用各种教育方法,创造适合幼儿发展的教育环境;3. 具备评估幼儿学习成果的能力,能够及时调整教学策略;4. 具备幼儿园管理与组织能力,能够合理安排教学活动和管理事务;5. 具备应对幼儿突发事件和常见疾病的应急处理能力。
四、专业发展要求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要求教师具备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水平;2. 积极参与教师交流与研讨,与同行分享教育经验与教育理念;3. 关注教育发展的动态,了解最新的教育理念与教育方法;4. 主动参与学校的教育改革与创新,积极推动幼儿园教育的发展。
五、综合素质要求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具备优秀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能够与幼儿、家长和同事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2. 具备观察力和分析能力,能够准确判断幼儿的发展需求;3. 具备创新意识和创造力,能够设计并实施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4. 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应对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挑战。
六、总结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是对教师职业能力的要求和规范,旨在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保障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一、教育背景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
2. 具备幼儿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心理学基础。
二、职业素质要求:
1. 具备爱心和耐心,善于与幼儿沟通和互动。
2.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与家长和同事有效沟通。
3.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能够保护幼儿的权益。
三、教学能力要求:
1. 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晰、准确地传达教育内容。
2. 具备创新教学能力,能够设计并实施多样化的教学活动。
3. 具备观察和评估幼儿发展的能力,能够根据幼儿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
4. 具备幼儿教育技能,包括幼儿游戏指导、音乐舞蹈、手工制作等。
四、专业知识要求:
1. 具备幼儿心理发展、幼儿教育学、幼儿保健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2. 具备幼儿教育法规、政策和教育改革的了解。
3. 具备幼儿教育资源的熟悉和运用能力。
五、安全管理要求:
1. 具备幼儿安全意识,能够确保幼儿在教育环境中的安全。
2. 具备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并保障幼儿的安全。
六、继续学习要求:
1. 持续关注幼儿教育领域的最新发展,不断更新专业知识。
2. 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水平。
以上为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要求,通过对教育背景、职业素质、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安全管理和继续学习的要求,可以确保幼儿园教师具备必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能够有效地开展幼儿教育工作,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详细)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详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详细)导言:幼儿园教师是培养和教育学前儿童的关键角色。
为了确保教师具备必要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一、教育背景和基本知识1. 学历要求: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相关教育专业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
2. 专业知识:教师应掌握儿童心理学、教育学、早期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并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
二、教育能力和技能1. 教育观念:教师应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观念,注重儿童的全面发展和个体差异。
2. 教学设计:教师应具备设计和组织有效的课程计划和教学活动的能力,以满足幼儿的认知、情感、社交等发展需求。
3. 指导与评价:教师应以观察和记录为基础,使用多种评价方法对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进行指导和评价,并为幼儿提供个性化的支持。
三、专业素养和道德品质1. 专业素养: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职业操守,对教育事业充满热情,并具备自我反思和进一步发展的意识。
2. 沟通与合作:教师应与幼儿家长、同事和其他专业人员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形成教育共同体。
3. 道德品质:教师应具备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品质,以身作则,为幼儿树立良好的榜样。
四、个人素质和专业发展1. 个人素质: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为幼儿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
2. 追求卓越:教师应积极参与专业培训和学术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
3. 学习与创新:教师应鼓励幼儿主动学习和积极探索,同时自己也应保持学习的态度,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尝试创新。
结语: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旨在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质量。
教师们应不断加强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支持。
2023修正版《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1. 引言幼儿园教师是幼儿教育的关键角色,其专业水平直接关系到幼儿的身心发展。
为了规范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行为和提升其专业素养,制定了本《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2. 职业背景幼儿园教师是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负责幼儿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培养幼儿的认知、情感、社交与实践能力。
职位名称:幼儿园教师职位级别:初级、中级、高级所属部门:教育机构、幼儿园3. 专业标准3.1 教育理论和知识了解幼儿发展的基本理论和最新研究成果。
掌握幼儿教育相关规范和政策。
熟悉幼儿园课程设置和教育教学常规。
具备教育心理学和认知发展的基本知识。
3.2 幼儿教育与评价能够制定适合幼儿发展需要的教育活动。
具备巡视和观察幼儿状态的能力。
掌握幼儿能力评价的方法和技巧。
能够与家长沟通并提供有效的教育建议。
3.3 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够制定完整的教学计划,并进行灵活调整。
选择适合幼儿发展的教育资源和材料。
制定多样化、有趣的教学活动,激发幼儿学习兴趣。
具备有效的课堂组织和管理能力。
3.4 专业发展与团队合作关注幼儿教育领域的新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
参与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不断提升专业素养。
具备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能与同事有效合作。
4. 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4.1 诚信和责任遵守教育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不偏袒、不歧视。
保护幼儿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4.2 幼儿健康与安全关注幼儿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
组织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预防措施。
确保幼儿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安全。
4.3 爱与尊重建立亲近、和谐的师幼关系。
尊重幼儿的意愿,不使用体罚、精神或言语暴力。
关心幼儿的情感需求,积极引导幼儿的情感表达。
5. 总结本《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旨在规范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行为,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水平。
幼儿园教师应具备扎实的教育理论和知识,能够制定适合幼儿发展的教育计划,并具备有效的教学设计和实施能力。
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2012.3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署师范大学: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构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教育的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把贯彻落实《专业标准》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要采取宣讲、讨论、座谈、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标准》专题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业标准》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教师专业特性的认识。
通过学习宣传,帮助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师范生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贯彻落实《专业标准》的具体措施。
要根据《专业标准》调整教师培养方案,编写教育教学类课程教材,作为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重要内容。
将《专业标准》作为“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据《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指南。
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教育部将组织编写《专业标准》解读,组织有关专家赴部分师范院校进行宣讲,并结合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适时修改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文件教师[201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党的规划纲要,构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教育的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把贯彻落实《专业标准》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要采取宣讲、讨论、座谈、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标准》专题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业标准》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教师专业特性的认识。
通过学习宣传,帮助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师范生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发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专业标准》的具体措施。
要依据《专业标准》调整教师培养方案,编写教育教学课程教材,作为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重要内容。
将《专业标准》作为“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据《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指南。
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教育部将组织编写《专业标准》解读,组织有关专家赴部分师范院校进行宣讲,并结合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适时修改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最新)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一、综述1.1背景与目的在当今社会,幼儿园教师是承担儿童启蒙教育和发展的关键人物。
为确保幼儿园教育质量,提升教育水平,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至关重要。
本专业标准旨在明确幼儿园教师的专业职责、素养要求及绩效标准,以促进教师个体和整体的持续发展。
二、专业职责2.1培养儿童综合素养2.1.1能够制定符合幼儿认知水平和兴趣特点的教育方案。
2.1.2具备引导儿童学习、培养兴趣、发展潜能的能力。
2.1.3能够巧妙融入游戏、活动、故事等元素,提升幼儿学习的趣味性。
2.2促进儿童社会情感发展2.2.1具备儿童心理观察和分析的能力,制定个性化的情感教育计划。
2.2.2能够搭建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培养儿童间的友爱关系。
2.2.3具有儿童沟通和引导的技巧,关注儿童情感需求。
2.3落实家园合作2.3.1能够建立有效的家园沟通机制,保障家长对幼儿学习情况的了解。
2.3.2具有协助家庭应对儿童成长问题的能力,提供专业建议。
2.3.3能够主动接纳家庭文化,促进幼儿家园之间的密切合作。
三、素养要求3.1教育理念与伦理道德3.1.1秉持“以儿童为本”的教育理念,关注每个儿童的个性发展。
3.1.2具有高尚的职业操守,能够遵循教育伦理,保护儿童权益。
3.1.3具备与家长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道德素养。
3.2专业知识与技能3.2.1具有系统的幼儿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
3.2.2能够运用多元化的教育方法,满足不同儿童的学习需求。
3.2.3具备幼儿健康管理、安全防范等实际操作技能。
3.3团队协作与反思能力3.3.1能够与同事合作,形成有效的团队合力。
3.3.2具有问题分析和解决的反思意识,能够持续提升教育质量。
3.3.3具备危机处理和团队沟通的技能。
四、绩效标准4.1学生发展绩效4.1.1学生综合素养提升明显,各方面发展平衡。
4.1.2学生社会情感健康,与同伴和谐相处。
4.1.3学生学习兴趣浓厚,积极参与各类活动。
4.2团队协作与家园合作绩效4.2.1教师团队积极向上,合作默契。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解读
(三)全面要求,突出重点。将专业理念与 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三方面作为幼 儿园教师必备的基本素质与条件,尤其注 重专业理念与师德,将其作为《专业标准 》的灵魂与核心;强调合格的幼儿园教师 必须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必 须关爱幼儿,尊重幼儿,做幼儿健康成长 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四)共同准则,体现独特。既充分反映教 师职业所应具有的普遍性专业特点,同时 又要适应幼儿身心发展需求和幼儿园阶段 教育的特殊性,充分体现幼儿园教师素质 的独特性。在《专业标准》中,特别强调 幼儿园教师要保教结合,适宜安排幼儿的 一日生活;重视环境和游戏对幼儿发展的 独特价值,积极支持与引导幼儿游戏,将 教育灵活地渗透于一日生活中。
之
具有职业理想,践行 具有职业理想,践 具有职业理想,践行
(二)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 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
德为先 系,履行教师职业道 值体系,履行教师 系,履行教师职业道
德规范。关爱中学生, 职业道德规范。关 德规范。关爱幼儿,
尊重中学生人格,富 爱小学生,尊重小 尊重幼儿人格,富有
3.充分体现幼儿园保教结合的基本特点。幼儿身心 发展的特点和需要决定了保教结合是幼儿园教育的 基本原则,也是对幼儿园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
《专业标准》明确提出要“注重保教结合”, 不仅将“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作为重要的专项 领域要求,而且对教师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要能 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科学照料幼 儿的日常生活,将教育灵活地渗透到一日生活中; 能充分利用一日生活中的各种教育契机,对幼儿进 行随机教育,以将保教结合原则落到实处。
念
中学生身心健康,保
与师德 护中学生生命安全。
之
7.尊重中学生独立人
(二) 格,维护中学生合法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公布公开征求意见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三个标准),现予以公布,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
三个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需要广大教师共同参与、共同完善和共同实施,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监督。
欢迎全国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您的建议意见,对三个标准的修改完善和启动实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请您将建议和意见在2011年12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通过信函邮寄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师范教育司;也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直接下载填写征求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
来信请寄: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政编码:100816),教育部师范教育司高立中(收);电子邮件:peiyangchu@。
征求意见表.do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一)幼儿为本尊重幼儿权益,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最新)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1.概述1.1目的:本专业标准的目的在于规范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提高其教育水平,以确保对幼儿全面、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1.2背景:专业标准的制定是为了适应现代教育理念和幼儿教育的实际需求,促进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发展。
2.专业知识与能力2.1学科知识: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能够理解和运用有关幼儿发展、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知识。
2.2教育技能:具备设计并实施有趣、富有启发性的教育活动的能力,能够根据幼儿个体差异制定差异化教学计划。
2.3情感管理:能够理解幼儿的情感需求,运用有效的方法进行情感引导和管理,建立积极的师生关系。
3.教育环境创设3.1教育环境设计:具备设计富有创意、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的能力,能够通过环境创设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3.2安全管理:具备保障幼儿在教育环境中安全的能力,熟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4.个体发展支持4.1个体评估:具备通过观察、记录等方式对幼儿进行全面评估的能力,能够为每个幼儿量身定制发展计划。
4.2家庭合作:能够积极主动与家长合作,建立有效的家园沟通机制,促进家庭与幼儿园的紧密联系。
5.专业发展与学习5.1持续学习:具备自主学习的意识,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关注教育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
5.2团队合作:善于与同事协作,共同促进幼儿园整体教育水平的提升,形成具有团队凝聚力的专业师资队伍。
6.专业操守与职业道德6.1专业操守:具备正确的教育伦理观念,保持教育事业的纯洁性,维护幼儿权益。
6.2职业道德:遵守幼儿园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保守幼儿个人信息,保持职业操守。
7.评估与考核7.1评估方法:建立完善的教师评估体系,包括定期考核、教学观摩等多元化评估手段。
7.2职业发展规划:根据评估结果为每位教师制定个性化的职业发展规划,推动其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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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
附件1: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为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师德为先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二)幼儿为本
尊重幼儿权益,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三)能力为重
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突出保教实践能力;研究幼儿,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提升保教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学前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三、实施建议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幼儿园教师准入标准,严把幼儿园教师入口关;制定幼儿园教师聘任
(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幼儿园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
重视幼儿园教师职业特点,加强学前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
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重视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加强从事幼儿园教师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制度。
(三)幼儿园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
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园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幼儿园绩效管理机制。
(四)幼儿园教师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保教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教师培训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附件2: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为促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小学教师是履行小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小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师德为先
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学生为本
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三)能力为重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三、实施建议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小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小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小学教师准入标准,严把小学教师入口关;制定小学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小学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
重视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加强小学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
完善小学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重视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加强从事小学教师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制度。
(三)小学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
制定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小学绩效管理机制。
(四)小学教师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教育教学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教师培训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附件3: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为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中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中学教师是履行中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师德为先
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中学生,尊重中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中学生,做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学生为本
尊重中学生权益,以中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生的主动性;遵循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中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三)能力为重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中学生,遵循中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中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中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
三、实施建议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根据中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中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中学教师准入标准,严把中学教师入口关;制定中学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中学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中学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学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
重视中学教师职业特点,加强中学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
完善中学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重视中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加强从事中学教师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制度。
(三)中学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
制定中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中学绩效管理机制。
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
(四)中学教师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教育教学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教师培训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专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