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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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范本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范本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范本一、引言纪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机构,承担着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问责的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以确保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

二、监督执纪问责的目标与原则1.目标:建立健全的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为党的事业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2.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认真,公开公正,全面深入,以问题为导向,以责任追究为核心,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

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程序与方法1.程序(1)线索收集和初步核实:接收相关举报线索并进行初步核实,确保线索真实可靠。

(2)立案调查:对初步核实属实的线索进行立案,并成立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

(3)审批追究问责决定:调查组向纪委提出调查报告,纪委根据调查报告进行审议,最终作出追究问责决定。

(4)问责通报和执行:将问责决定通报相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并监督执行问责决定。

2.方法(1)组织检查:定期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巡视巡察:委派巡视组或巡察组对党员干部进行日常巡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信访接待:设立专门的信访受理窗口,接收群众的举报和诉求,并及时办理。

(4)联合执法: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力度,共同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5)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廉政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

四、问责方式与措施1.警示谈话:对违纪行为轻微、性质较轻的党员干部,采取警示谈话措施,提醒其警醒并杜绝再犯。

2.通报批评:对违纪行为较严重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其违纪事实,警示全体党员干部。

3.诫勉谈话: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点名批评并告诫其按规矩办事,严守纪律。

4.组织调整:对履职不力、违纪违法行为严重的党员干部,进行组织调整,调离原岗位,追究相关责任。

5.党纪政务处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依照党章党纪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如警告、严重警告、组织调整、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

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化和有效实施,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明确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组织讲座、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机制,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点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加强巡视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开展定期巡视工作,加大对重点单位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作风建设。

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的案件要及时立案调查,依法追究责任,坚决打击腐败行为,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七、加强督导督办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督导督办制度,跟踪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八、加大曝光惩戒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以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形成震慑力,增强作风建设的导向力。

九、加强党风廉政宣传通过媒体等渠道,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加强作风建设。

以上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方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该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 1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至少 2 次。

( 2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建立责任体系和主体责任传导链条。

( 3 )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催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 4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 5 )催促下级党委(党总支、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清单,延伸到下属单位、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学校。

( 6 )有效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等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

( 7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等制度。

( 8 )加强对被选拔任用干部廉洁行为的考察,落实选人用人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

( 9 )推行干部提拔任前考廉制度,对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加强新任干部的任前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

( 10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县委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全年至少听取本地、本单位(系统)作风建设情况工作汇报 4 次。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范文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范文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范文实施细则: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第三条纪委是党组织内监督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党纪,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纪委有权对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审查和执纪问责。

第四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在法律范围内,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

第二章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任务和职责第五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任务是:(一)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纪,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作用;(二)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监督和指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腐败分子,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日常监督,做好预防和处理工作;(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

第六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职责是:(一)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二)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三)制定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四)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五)组织开展审计工作,查明党员、干部的经济问题;(六)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情况。

第三章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程序和方法第七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程序和方法主要包括:(一)接受群众举报和检举,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二)组织调查,通过询问、调阅文件资料等方式,查明问题的事实;(三)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方式;(四)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相应的纪律审查和执纪问责措施;(五)对涉及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党员、干部委托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六)对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内容提要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于2021年3月25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中规定: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骨干和中坚。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中央金融机构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加强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对于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中央企业和金融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些年来,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切实成效。

同时也应看到,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其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比,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当中还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完善、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编制薄弱、班子配备不强、队伍素质不高等问题。

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作用的发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抓紧加以解决。

二、建立健全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2 .坚持党对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的领导,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纪检机构作为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企业和金融机构贯彻执行情况的重要任务。

要按照中央企业党组和中央金融机构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中央企业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3 .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要按照党章规定设置纪检机构。

关于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

关于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

关于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公司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保障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根据党章等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机构和岗位编制设置第三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设立纪委及办事机构,所在单位设立党委的,要设立纪委;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中要有纪检委员。

第四条设立纪委的单位(不含海外各单位),原则上要单独设置监察机构,监察机构和纪委办事机构要合署办公,以便于纪检、监察两项监督职能的协调发挥。

第五条纪检监察部门级别不得低于本单位其它职能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的职级安排、薪酬待遇不得低于其它职能部门干部。

第六条各单位纪委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与本单位党委同时选举产生,向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与本单位党委相同。

各单位纪委换届时,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应在征求公司纪委的意见后,报公司党委审批。

第七条各单位纪委设书记1人,根据需要可配置纪委副书记1人。

纪委书记原则上应专职,因工作需要可担任党委副书记和工会主席(海外各单位纪委书记也可担任行政副职)。

纪委书记在党委内列党委副书记之后与其他党委委员一并按任同职级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序。

纪委副书记可担任监察机构正职,其他纪委委员配备单位中层正职或副职级领导人员,可以由组织(人力资源)、审计、财务、法律等部门的负责人兼任。

第八条各单位要按照精干高效、利于工作的原则,配备与工作量相适应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成立纪委的单位,职工人数(包括公司统招和各单位招聘)超过500人的,应至少配备2名专职人员(不包括纪委书记,下同);职工人数少于500人的,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海外各单位可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配备适当数量的兼职工作人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10]19号2010-4-19 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长期任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工程。

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始终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为巩固和深化主题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指导思想,明确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要求,围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以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通过不懈努力和扎实工作,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改进、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自觉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纭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三)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

大力营造和形成崇尚学习、善于研究、学以致用的浓厚氛围,努力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和学习型领导班子。

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细则

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细则

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细则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细则(3篇)建筑⼯程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第⼀条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国资委党委《加强和改进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和省属⾦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X纪发[2010]11号)⽂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条所属单位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作。

第三条建⽴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

(⼀)所属各单位要按照党章规定设置纪检机构。

凡设党委的⼀律设⽴纪委;设⽴党总⽀、党⽀部的,要有纪检委员也要设置纪检监察⼯作部门。

(⼆)同时设⽴纪委和监察机构的单位,其纪委和监察机构实⾏合署办公。

(三)集团总部建⽴纪检监察、审计、集团监事会主席⼯作办公室“三位⼀体”合署办公机制。

第四条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建设。

(⼀)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和若⼲名委员。

(⼆)纪委书记为专职,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

其排列顺序列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之后,按任党委副书记时间的先后排序。

(三)纪委副书记可担任纪检监察部门正职。

(四)纪委委员由同级党代会(党员⼤会)选举产⽣,须有组织(⼈⼒资源)、审计、监事会主席⼯作办公室、法律等部门的负责⼈担任。

(五)纪委书记的⾸要职责是做好纪检监察⼯作,可以参与领导班⼦分⼯,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关系密切的⼯作,并把主要精⼒放在抓纪检监察⼯作上。

第五条配⾜配强纪检监察专职⼯作⼈员。

专职纪检、监察⼯作⼈员按⼀般不少于专职党群⼯作⼈员总数15%的⽐例核定,集团⼀级专职纪检监察⼯作⼈员配备不少于3⼈,所属单位专职纪检监察⼯作⼈员配备1-2⼈。

随企业资产、⼈员、业务经营规模的增加,纪检监察⼯作⼈员编制也要相应增加。

纪检、监察⼈员编制应分开计算,合并使⽤。

第六条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党的路线、⽅针、政策、决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及集团党委、董事会的指⽰、决定,以及企业发展战略、重⼤决策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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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细则(3篇)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第一条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国资委党委《加强和改进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和省属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X纪发[2010]11号)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所属单位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

(一)所属各单位要按照党章规定设置纪检机构。

凡设党委的一律设立纪委;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的,要有纪检委员也要设置纪检监察工作部门。

(二)同时设立纪委和监察机构的单位,其纪委和监察机构实行合署办公。

(三)集团总部建立纪检监察、审计、集团监事会主席工作办公室“三位一体”合署办公机制。

第四条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

(一)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和若干名委员。

(二)纪委书记为专职,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

其排列顺序列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之后,按任党委副书记时间的先后排序。

(三)纪委副书记可担任纪检监察部门正职。

(四)纪委委员由同级党代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须有组织(人力资源)、审计、监事会主席工作办公室、法律等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五)纪委书记的首要职责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可以参与领导班子分工,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关系密切的工作,并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纪检监察工作上。

第五条配足配强纪检监察专职工作人员。

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按一般不少于专职党群工作人员总数15%的比例核定,集团一级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所属单位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配备1-2人。

随企业资产、人员、业务经营规模的增加,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编制也要相应增加。

纪检、监察人员编制应分开计算,合并使用。

第六条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及集团党委、董事会的指示、决定,以及企业发展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协助单位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向本级党委和集团纪委报告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三)受理信访举报,负责检查所在单位中层以下党员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下属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重要案件。

(四)负责管理所在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牵头协调开展效能监察、廉洁从业及其他监督工作。

(五)完成党委和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完善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

(一)各单位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逐步做到符合条件的纪委书记依法进入董事会担任董事,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入经理班子兼任副总经理;符合条件的监察机构正职依照法定程序进入企业内部监事会担任监事。

(二)纪委书记应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以及其他有关重大问题决策的会议。

(三)各单位应建立由纪委牵头,监事会、监察、巡视督查、审计、法律等部门参加的监督工作协调性机构或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第八条严格纪检监察人员的管理监督。

(一)纪委书记拟任人选,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考察并提出任职人选意见,由集团党委任免;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门正职的任免,由所在单位党委考察、审批,任免前要征求集团纪委的意见。

(二)各单位纪委的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门正职、副职的提名、任免、奖惩、交流和调动,应事先征求集团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然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规范纪检监察人员的准入条件,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办法,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应当问责或免职。

(四)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待遇应当参照与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相近的人力资源或审计等部门确定。

第九条本实施意见由集团纪委负责解释。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2011年3月3日)为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X纪字[2010]XX 号),现就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以下统称市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市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推进企业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

当前,我市国有企业正处于转方式、调结构,实现产业升级提速和快速发展期,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全面、和谐发展,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健全有力的纪检监察组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加强市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有利于健全企业权力制衡约束机制,推进企业科学发展。

2、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党建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切实加强和改进市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3、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和组织保证。

近年来,市属企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整体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同时也应看到,市属企业改革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还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足、班子配备不强、队伍素质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制约着市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的发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抓紧加以解决。

二、建立健全市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1、企业纪检组织作为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企业贯彻执行情况的重要任务;监察机构是企业行使内部监督检查职能的重要组织,负责对管理权限内各部门、各项目的经营活动及其管理人员实施监督检查;要按照切实发挥企业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的要求,大力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2、市属企业及其下属企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设置纪检机构。

设立党委的企业,要设立纪委;建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中要设纪检委员。

市属企业及其下属大型子企业要单独设置监察机构(该机构为企业内设,下同)。

同时设立纪委和监察机构的企业,其纪委和监察机构实行合署办公。

3、进一步强化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

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一是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发展战略、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从整体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

三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监督企业党组织和决策机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三重一大”(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等各项制度规定,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促进企业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厂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

五是受理信访举报,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并按照工作制度规定及时作出反馈或向上级报告。

六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七是强化监察职能,注意发挥监察机构贴近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特点和优势,加强效能监察,保证企业改革发展健康顺利进行。

三、进一步完善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履职的体制机制1、市属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上级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经常听取下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下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向上级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汇报工作、述职述廉,及时报告重大问题。

上级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对下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进行考核。

2、市属企业及下属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途径,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的渠道。

纪委书记应参加或列席董事会会议,符合条件的纪委书记依法进入董事会担任董事。

监察机构正职参加或列席经理(行政)办公会,符合条件的监察机构正职依照法定程序进入企业内部监事会担任监事。

3、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在企业党组织领导下,积极探索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纪委书记可以分管所在企业与纪检监察直接相关的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由纪委牵头,监察、审计、组织人事、工会等部门参加的监督工作协调性机构或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形成企业监督工作合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四、大力加强市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1、市属企业纪检监察领导班子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

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

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廉洁从业。

2、市属企业纪委设纪委书记1名,一般配备1-2名副书记和若干名委员,纪委书记按同级副职配备,可以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

由党委委员担任纪委书记的,其在党委内列党委副书记之后与其它党委委员一并按任同职级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序。

纪委副书记配备中层正职级领导人员。

监察机构正职应同时担任纪委副书记。

纪委委员配备中层正职或副职级领导人员,也可由党委工作部门、审计、人力资源、法律等部门的负责人兼任。

市属企业纪委书记或监察机构负责人的首要职责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可以参与领导班子分工,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关系密切的工作,并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

市属企业及其下属企业规模大、人员多的,纪检监察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人配备本级企业中层副职级领导人员。

3、市属重点骨干企业纪委书记拟任人选,由市国资委党委(市企业主管单位党委)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沟通后,共同考察并提出任职人选意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市国资委党委(市企业主管单位党委)任免。

其他市属企业纪委书记拟任人选,由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市企业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律检查机构共同考察并提出任职人选意见,由市国资委党委(市企业主管单位党委)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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