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省高考方案
2012年湖北省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附件:湖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对象、条件及时间1.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
2.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统考或技能高考时只能选其一项,不能兼报。
报名参加高职统考必须具备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报名参加技能高考必须获得相关专业(计算机、电工电子、机械类专业)技能操作考试D等及以上成绩。
参加高职统考的考生可以兼报艺术类专业。
3.少年班考生报考按照教育部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非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人员;(5)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报名时间2012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两个时段进行。
第一时段:2011年11月16日至18日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第二时段:2011年12月19日至12月31日, 普通文、理、体育类和高职统考、技能高考考生网上报名。
二、考生档案6.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组织市(州)、县(市、区)招办和体检机构等单位采集,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和中学建立。
严禁在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过程中弄虚作假。
湖北省2012年高考大纲

目录1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 号)2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3 关于2012年湖北省高考方案的说明4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2011-7-5)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近年来,高校招生考试在管理和改革上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取得显著进展。
为进一步适应以普通高中新课程逐步推广为重要标志的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对培养各类创新人才的迫切需要,进一步适应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殷切期待,现就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实施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改革的主要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和中学综合评价的统筹,推进综合改革。
促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促进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促进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对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并逐步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
各地要加快建设在国家指导下由各省组织实施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切实做到可信可用,逐步发挥其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对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以及为高校招生选拔提供参考依据的作用。
进一步深化统一考试内容改革。
考试内容改革是高考改革的重点。
考试内容要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衔接,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相关科目,相关科目一般为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也可以根据本省实际设置其他科目,各科目考试范围由国家制订的新课程《考试大纲》规定。
2012年湖北高考

2012年湖北高考2012年湖北高考学子如何迎战高考,2012年湖北高考据悉,湖北省约有46.2万考生将体验首次“新高考”。
湖北省“新高考”方案注重与以往高考方案的衔接性,体现了平稳过渡的原则。
同时,更加注重对考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体现了培养学生学科素养和创新思维习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
语文方面:1.语言文字运用:对识记字音的要求增加了“常用字”的限制,范围缩小为3500字左右。
对汉字字形的要求增加了“正确书写”,并且提法上用“规范汉字”,表明要求文字表达准确、规范。
2.文学常识:将文学常识的考查样式由原来的填空题改成单选题,难度不大。
但考查范围增多,要求“识记必修课程‘必修1’至‘必修5’的五个模块和选修课程《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和《外国小说欣赏》两个模块中。
数学方面:从结构上看,文科数学解答题比往年减少了一道,填空题比往年增加了两道,突出了填空题的重要性;理科数学设置了2选1的选做题,考生若两道题都选,则按第一道题的结果计分。
在学生在为高考做准备的时候,3G本科特色就业班是由四维创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旗下3G教育品牌“3G梦工场”推出,为响应国家大力发展特色职业教育的精神,振兴3G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才保障,解决3G人才稀缺现状,3G本科特色就业班结合湖北高校教育资源,在湖北首家率先推出3G工程师系列课程,并成为国内地区最具知名度的3G培训品牌。
曾被国内多个权威媒体的采访关注,如新浪、搜狐、千龙、腾讯等多家媒体。
到目前为止,3G本科特色就业班已成为华中地区“一枝独秀”的3G应用软件开发培训品牌。
3G本科特色就业班地处武汉市广埠屯资讯广场B座7楼(华中师范大学正门),对面武汉大学,背靠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西邻武汉理工大学,这里交通便利,科技发达,是武汉交通、经济、文化、教育、IT中心地带,其独特的地理环境是学习、生活、娱乐的首选之地。
3G本科特色就业班是最先推出3G软件开发的系列课程,主要课程目前是国际主流的4大3G开发方向,如Android(安卓)、Iphone (苹果)Window moblie、J2me等。
《湖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正式公布

《湖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正式公布
昨日,《湖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正式公布。
记者统计发现,今年全国高校在我省共计划招收329755人,比去年增加6125人。
我省今年高考报名人数比去年减少近2.8万人,今年湖北计划录取率将比去年增加5个百分点。
据统计,今年湖北普通高考报名总人数为456930人。
按此推算,我省今年计划录取率为72%;由于我省优质生源众多,按照往年惯例,省内外高校一般还会追加招生计划,实际录取人数有望继续增加。
有关人士乐观估计,我省今年实际录取率会达到75%。
各批次具体招生计划为:艺术、军校、师范类等提前批院校招收36703人;第一批本科院校招收29655人(含部委属院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600人);第二批本科院校招收51285人;第三批本科院校招收47190人;第四批高职高专(一)招收37221人;第四批高职高专(二)招收109963人;招收中职毕业生的院校招收17102人。
另外,我省今年针对26个贫困地区的学生实行定向招生,本科计划636个,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除“二本”招生计划比去年少1110个外,今年其他各批次招生计划都有不同程度增加,其中,提前批计划增幅最大,增加了2296个。
针对武汉生源的共建生计划比去年减少500个。
2012年高考湖北考试大纲--文科综合

2012年高考湖北考试大纲--文科综合湖北省文科地理考试大纲Ⅰ考试性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内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必修课程的内容,确定高考地理科考试内容。
地理学科命题注重考查考生的地理学习能力和学科素养,即考生对所学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1.获取和解读地理信息·能够从题目的文字表述中获取地理信息,包括读取题目的要求和各种有关地理事物定性、定量的信息。
·能够快速、全面、准确地获取图形语言形式的地理信息,包括判读和分析各种地理图表所承载的信息。
·能够准确和完整地理解所获取的地理信息。
2.调动和运用地理知识、基本技能·能够调动和运用基本的地理数据、地理概念、地理事物的主要特征及分布、地理原理与规律等知识,对题目要求作答。
·能够调动和运用自主学习过程中获得的相关地理信息。
·能够选择和运用中学其他相关学科的基本技能解决地理问题。
·能够运用地理基本技能。
如地理坐标的判断和识别,不同类型地理数据之间的转换,不同类型地理图表的填绘,地理数据和地理图表之间的转换,基本的地理观测、地理实验等。
3.描述和阐释地理事物、地理基本原理与规律·能够用简洁的文字语言、图形语言或其他表达方式描述地理概念,地理事物的特征,地理事物的分布和发展变化,地理基本原理与规律的要点。
·能够运用所学的地理知识和相关学科的知识,通过比较、判断、分析,阐释地理基本原理与规律。
2012湖北新课改高考方案说明

2012湖北新课改高考方案说明状元网 2011年10月28日09:06:07 三、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继续实行以“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为主的科目设置。
“3”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为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的任一种(具体科目以教育部当年规定为准)。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是指文科综合能力测试和理科综合能力测试。
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科类(含外语类,下同)专业、理科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含音乐和美术,下同)专业科目组合。
体育类含体育(文)、体育(理)两类,艺术类含艺术(文)、艺术(理)两类。
文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
理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体育类(文)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体育术科。
体育类(理)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体育术科。
艺术类(文)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音乐或美术术科。
艺术类(理)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音乐或美术术科。
高职(招收中职类考生)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高职(招收中职类考生,试点专业)的考试科目: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知识)、专业技能科目。
(二)考试时间与日期语文:150分钟。
文科数学/理科数学:120分钟。
外语:120分钟。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分钟。
文化综合:150分钟。
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化综合的具体考试日期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一般在6月7—8日。
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一般在1—3月份(其中美术统考在前一年的12月份),体育术科一般在4月份。
招收中职生的高职统考专业技能考试一般在前一年的7—8月份。
(三)考试范围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语文等9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课程标准实验版《考试大纲》,结合湖北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际,确定普通高考各科目的考试范围。
湖北省教育厅发布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湖北省教育厅发布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湖北省首届高中课改毕业生将于今年迎来高考。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新方案确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校选拔新生的参考依据,录取中职生的高职统考,从公共文化课笔试模式改为以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为主,文化测试为辅。
湖北省新高考方案规定,从2009年入学的高中生开始,向普通高校提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作为高校录取新生参考依据。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主要应用在两个方面:一是在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应用。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时,可自行确定自主选拔录取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应用办法。
二是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作用。
在考生高考分数同等的条件下,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校选拔新生参考依据。
湖北省明确指出,将高职招生作为改革的突破口,本科招生相对保持稳定。
技能高考是湖北省去年在全国首创并推行的一项重要高考改革,即高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以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
根据方案,从今年起至2015年,技能高考逐步扩大专业覆盖面。
3年后,湖北省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全部实行技能高考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不再组织现行以文化公共课考试为模式的高职统考。
此举被认为是变革传统高考的“破冰之举”,为中职生进入大学搭起一座“立交桥”。
省招委关于湖北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

省招委关于湖北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
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鄂招委[2012]7号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
经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湖北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确定,现通知如下:
一、理工、文史类
1.第一批本科:理工551分,文史561分;
2.第二批本科:理工494分,文史515分;
3.第三批本科:理工400分,文史448分;
4.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理工320分,文史382分;
5.第四批高职高专(二):理工235分,文史235分。
二、艺术类
1. 艺术本科(一)和艺术本科(二):文化335分;
2. 艺术本科(三):文化280分;
3. 艺术高职高专:文化200分。
三、体育类
1. 本科:文化363分,专业素质测试350分;
2. 高职高专:文化200分,专业素质测试300分。
四、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
1. 本科:477分;
2. 高职高专(一):414分;
3. 高职高专(二):200分;
4. 艺术高职高专:200分。
五、招收参加技能高考的中职毕业生
1. 本科:技能考试D等以上,机械类文化166分,电子类文化170 分,计算机类文化173分;
2. 高职高专:技能考试D等以上,文化50分。
六、高水平运动员
本科:理工494分、文史515分(专业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理
工321分、文史335分)。
七、艺术特长生
本科文化成绩执行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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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北省高考方案2009年秋季我省高中整体进入课程改革以来,在厅领导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厅基教处、职成教处、考试院、招办、教研室等单位联合开展2012年新高考方案的调研和制定工作。
历经2年多的调查研究和方案起草,经过相关部门的座谈讨论,已形成初步方案,并曾多次向有关方面征求意见。
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1.方案的总体思路加强引导、分层分类、重点突破、稳步推进。
改革目标是: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和学生综合评价的统筹,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高考方案的制定,突出“平稳过渡、无缝对接”的要求。
2.主要的招生考试形式根据“加强引导、分层分类、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提出三类高校不同的改革思路:高水平大学:适度放开,方式灵活。
一般本科大学:统考为主,重在内容改革。
高等职业院校:灵活多样,放低门槛。
突出专业技能导向。
3.改革重点(1)适度放开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招生。
(2)稳定国家统一考试的科目设置,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衔接,重点进行考试内容的改革,配合素质教育推进。
(3)探索多种招生办法并存的高职招生改革,作为改革的突破口。
高职考试重点探索专业技能测试的实践性、操作性。
(4)放开高考报名户口限制,以高中三年的学籍作为在鄂报考条件,推进高考报考公平。
4.改革方案与新课程的衔接(1)在统一考试中重点进行考试内容的改革,体现新课程的思想、理念。
(2)学校自主选拔招生的方式更注重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有利于引导高中新课程“选择性”的落实。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各层次高校招生录取中有针对性的使用,体现了素质教育的导向。
5.方案特点(1)整体设计,分层定位,分层推进;本科招生保持稳定,高职招生作为改革的突破口。
(2)本科统一高考以考试内容改革为重点,引领教学按照课程改革理念与要求健康发展,不对中学教学产生冲击和负面影响。
(3)招收中职生的高职统考,将录取主要依据由文化课成绩改为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有利于坚持能力为重,强化就业导向,增强技能型人才选拔培养的适应性。
(4)适度放开自主选拔录取,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
(5)操作简单易行,改革风险较小且可控。
附: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省教育考试院二○一一年七月五日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2011-7-5)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总体部署,自2009年秋季开始,湖北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高中课程改革实验。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 009]63号)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将于2012年开始试行。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考试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和学生综合评价的统筹,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要努力把握湖北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遵循教育规律办好高考,适应湖北省高等教育大众化、多样化发展的需要,适应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适应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热切期待,并充分考虑社会的认可度与承受力。
二、改革主要内容(一)进一步深化高考内容改革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在稳定国家统一考试科目设置的基础上,重点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
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以素质和能力考核为核心,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有机衔接。
考试内容坚持科学性、导向性、规范性和基础性的统一。
更加注重能力和素质的考查,增加应用型、能力型和开放型的试题,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引导基础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
(二)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按照统一规则、统一标准、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从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学习能力与学业成就、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与创新六个维度综合评价学生。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用写实性评价的方式,全面、真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确保可信可用,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从2009年入学的高中生开始,基础教育部门向普通高等学校提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作为高校选拔新生参考依据。
(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三)进一步推进高校选拔录取方式改革按照选拔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特殊潜质人才的需要,深化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按照选拔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探索以“高考成绩加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方式和以多元评价为特征的多种招生办法并存的高职招生改革;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继续推进录取方式改革。
(四)实现异地自由报考,推进高考公平户口在外省、但在湖北省内高中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只要高中三年学籍注册在湖北,均可在湖北省内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
从2009年秋季入学、2 012年毕业的高中毕业生开始实行。
此后的户口在外省、但在湖北省内高中就读的往届高中毕业生,持湖北省的高中毕业证,也可在湖北报名参加高考。
三、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一)科目设置继续实行以“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为主的科目设置。
“3”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为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的任一种(具体科目以教育部当年规定为准)。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是指文科综合能力测试和理科综合能力测试。
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科类(含外语类,下同)专业、理科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含音乐和美术,下同)专业科目组合。
体育类含体育(文)、体育(理)两类,艺术类含艺术(文)、艺术(理)两类。
文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
理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体育类(文)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体育术科。
体育类(理)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体育术科。
艺术类(文)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音乐或美术术科。
艺术类(理)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音乐或美术术科。
高职(招收中职类考生)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高职(招收中职类考生,试点专业)的考试科目: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知识)、专业技能科目。
(二)考试时间与日期语文:150分钟。
文科数学/理科数学:120分钟。
外语:120分钟。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分钟。
文化综合:150分钟。
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化综合的具体考试日期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一般在6月7—8日。
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一般在1—3月份(其中美术统考在前一年的12月份),体育术科一般在4月份。
招收中职生的高职统考专业技能考试一般在前一年的7—8月份。
(三)考试范围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语文等9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课程标准实验版《考试大纲》,结合湖北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际,确定普通高考各科目的考试范围。
语文、数学、外语的考试内容包括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内容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中规定的选修内容。
2012年普通高考各学科考试内容各学科具体考试内容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版)》编写考试大纲说明,在考试前公布。
(四)命题原则坚持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和贯彻课程标准的原则,以各学科课程标准、考试大纲为依据,坚持命题的科学性、公平性、规范性、基础性原则,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注重基础,突出能力,强调理论与实际的联系。
既要使试卷整体上具有良好的区分功能和导向作用,也要符合湖北省教学和考生的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考试内容改革。
(五)成绩呈现普通高考各科目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形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的满分值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满分值各为300分。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组总分由“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组成,满分为750分。
体育术科由五个科目组成,满分值为500分;美术统考由三个科目组成,满分300分。
音乐术科的满分值按各高校规定。
高职(招收中职生)的文化综合满分值为200分;专业技能实行等第评分,设A、B、C、D、E五个等次,E为不合格,不能参加录取。
四、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一)积极支持和依法规范在鄂高水平大学的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扩大省属高校自主招生试点。
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和试点自主选拔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招收保送生和实行自主招生时,可根据本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自主规定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要求。
逐步探索“笔试+面试”的考试录取方法。
(二)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作用。
在考生高考分数同等的条件下,高校可优先录取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较佳的考生。
五、高职(专科)招生改革高职招生要体现考查专业技能、注重能力培养和就业导向引导的价值取向。
主要采取三种形式:高考统招、自主招生、高职统考,并探索注册入学试点。
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统招、自主招生的招生方式中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高职统考录取的主要依据将由文化成绩逐步改为技能考试成绩。
(一)高考统招高考统招是采用普通高考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的招生方式,招生对象主要是普通高中毕业生。
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理科综合。
(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为高等学校自主进行的高职考试招生,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毕业生,招生专业主要为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突出的专业。
招生学校主要是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自主招生采取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进行入学测试,自主实施招生录取的方式。
要坚持能力为重,强化就业导向,增强技能型人才选拔培养的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