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新《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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铰接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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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挂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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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图例中的二轴组、二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 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 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限 值不予核减。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轴数
车型
图 例
总质量限值
(吨)
2轴
载货汽车
18
3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27
铰接列车
载货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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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36
35
铰接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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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挂
汽车列车
载货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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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轴
中置轴
பைடு நூலகம்挂车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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铰接列车
5轴
铰接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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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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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数
车型
图 例
总质量限值
(吨)
汽车列车
6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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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 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1800m的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吨。
5.图例中未列车型,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2016)规定,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
9.载运标准集装箱的挂车列车的整治工作另行部署,在专项整治前,重点检查其车 货总质量是否超过限载标准的行为,暂不对外廓尺寸进行检查。
(完整word版)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附件1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轴数车型图例总质量限值
(吨)
2轴载货汽车18
3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27铰接列车
载货汽车25
4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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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铰接列车
36全挂
汽车列车
载货汽车31
5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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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铰接列车
5轴铰接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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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全挂
汽车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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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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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铰接列车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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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全挂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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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图例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8月18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或者参与、配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治理超限运输联动工作机制。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相关管理信息系统,推行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实现数据交换与共享。
第二章大件运输许可管理第六条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第七条大件运输的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承运,并在运单上如实填写托运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等相关信息。
货车超限超载处罚标准

货车超限超载处罚标准 很多货车却经常出现严重超载的现象,我国法律规定这是要进⾏处罚的。
那么,你知道货车超限超载怎么处罚吗?接下来就跟着店铺⼀起去看看货车超限超载处罚标准吧。
超限的认定标准 1、⼆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6、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五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六种情形。
货车超载处罚标准 超限百分率⼤于等于5⼩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执法⼈员将进⾏登记,并要求当事⼈⾃⾏卸货分载,按标准缴纳公路补偿费,不处罚,不扣分,警告教育; 超限百分率⼤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规定缴公路补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建议交警扣分处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的,处⼆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百分之三⼗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千元以下罚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处⼆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货车超载处罚依据 1、《中华⼈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条第⼀款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驶,不得使⽤汽车渡船。
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三条第⼀款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汽车渡船。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8月18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6年8月19日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8月18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6年8月19日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8.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通行收费公路时,该运次不得给予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通行非收费公路时,以批评教育为主,暂不实施处罚。
9.载运标准集装箱的挂车列车的整治工作另行部署,在专项整治前,重点检查其车货总质量是否超过限载标准的行为,暂不对外廓尺寸进行检查。
10.低平板半挂车运输普通货物的整治工作另行部署,在专项整治前,重点查纠其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和假牌套牌违法行为。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 ≥1800mm的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吨。
5.图例中未列车型,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
全挂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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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图例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限值不予核减。
附件1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轴数
车型
图例
总质量限值
(吨)
2轴
载货汽车
18
3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27
铰接列车
载货汽车
车辆超限超载最新处罚标准

车辆超限超载最新处罚标准车辆超限超载最新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大学网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车辆超限超载最新处罚标准超载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和力度,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全省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货车驾驶人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处罚标准(附后)的知晓率,增强其守法意识,有效减少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发生,有效避免和减少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和谐因素,各地要切实加强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处罚标准的宣传。
教育和提醒广大货车驾驶人、货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深化对超限超载严重危害的认识和对处罚标准的了解,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安全运输,切实增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实效。
现将处罚标准公布如下:1、《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二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一)超过核定载质量不足百分之三十的,处三百元罚款;(二)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百的,处一千元罚款;(三)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处二千元罚款;(四)违反规定载客不足三人的,处五百元罚款;(五)违反规定载客三人以上五人以下的,处八百元罚款;(六)违反规定载客五人以上的,处一千元罚款。
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的有关规定: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一次记1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30%的一次记3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一次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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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数 车 型 图 例
总质量限值
(吨)
2轴 载货汽车 18
3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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铰接列车
载货汽车 25
4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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铰接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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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挂
汽车列车
载货汽车 31
5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43
铰接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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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数 车 型 图 例
总质量限值
(吨)
5轴
铰接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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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挂
汽车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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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轴
中置轴
挂车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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铰接列车
49
46
46
全挂列车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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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图例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
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
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
限值不予核减。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
增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
距离d ≥1800mm的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吨。
5.图例中未列车型,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2016)规定,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