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工”向专职纪委书记转变需要处理好“三位”问题
调研报告: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专用后的新情况新问题

调研报告: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专用后的新情况新问题一、XX县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专用的主要做法(一)清理规范分工兼职,做到专职。
目前,我县23个乡镇的23名纪委书记只分管纪检工作,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全部实现专职。
(二)精准聚焦主责主业,做到专用。
一是明确职责定位。
制定下发《基层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责任工作清单》,明确了乡镇纪委的监督检查、受理信访、案件查处、廉政宣传教育等17项主要工作任务。
制定《乡镇纪委履职负面清单》,从突出主业、理清职能、正风肃纪三个方面对乡镇纪委和纪检干部履职提出15项“不得”规定,为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划出红线。
二是实施单列考核。
在全省率先推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单列考核,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年终考核和其他乡镇干部分开,建立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结果运用”为主要模块的考核评价体系,由县纪委确定考核等次,并根据考核结果向县委提出任用和调整建议。
在今年干部选拔任用中,23名乡镇纪委书记中有3名考核结果排名靠前的纪委书记提任重要岗位,占全县提任重要岗位人选的42.9%;有2名工作表现好的年轻乡镇纪委书记被选调至县纪委担任业务科室主任。
同时,将1名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工作业绩考核排名倒数末三位的、2名不适宜继续担任纪委书记的以及2名履行纪检监察主业主责不力的纪委书记调整出纪检队伍。
三是规范日常管理。
建立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向县纪委报告工作、乡镇纪委书记工作情况每周一报、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出国(境)及外出请假报告等制度,深化日常履职管理。
不定期召开乡镇纪委书记座谈会,听取各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答复相关问题,对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进行指导。
出台《XX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生活纪律、廉政纪律八个方面提出31项具体要求。
四是强化提名考察。
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制定出台《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
当前乡镇纪委落实“三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乡镇纪委落实“三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时期中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
乡镇纪委作为最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关,对如何落实“三转”,聚力主责主业,还需要积极实践、不断探索。
近日,笔者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乡镇纪委落实“三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研发现,当前乡镇纪委落实“三转”陷入了“四难”境地:一是统一认识难。
一是乡镇党政领导认识不到位。
部分乡镇党政“一把手”没有充分认识到中央“三转”要求的重要性,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不支持、打折扣。
二是乡镇纪委书记自身认识不到位。
有的顾虑重重,认为纪委工作只种刺不栽花,处理干部怕得罪人、丢选票;有的存在畏难情况,怕处理干部影响人际关系,有“老好人”思想;有的对“三转”有抵触情绪,主观上还不愿意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脱离出来,不愿放弃一些既得利益。
二是专司专业难。
按照乡镇纪委机构设置,乡镇纪委班子由纪委书记、纪检干部、纪委委员组成。
虽然大部分乡镇都按要求配备了一名纪检干部和1至3名纪委委员,但事实上,乡镇纪委班子缺乏合力。
因纪检干部要求为公务员,但目前乡镇合适人选不多,专职配置很难。
纪检干部真正专职专用甚少,或多或少地参与了乡镇中心工作,有些还身兼数职。
纪委委员大多身兼数职且年龄偏大。
三是能力提高难。
目前乡镇纪检干部,掌握金融、财务、审计、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岗位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
同时,由于乡镇纪检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兴趣不高,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较低。
镇纪委自办的大部分都是村干部工作失职、普通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类“简单”案件,经济类案件很少,基层信访件成案率低。
稍复杂的案件,从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到审理、结案,都依赖于上级纪委的全程指导,独立办案能力较差。
基层纪检工作三转存在的问题对对策

基层纪检工作三转存在的问题对对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当前的纪检工作中,职能泛化、方式固化、作风虚化、效能低下等问题我们也不可忽视,如何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围绕中心工作加快推进“三转”,是纪检机关必须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定位不准确,工作职能泛化。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泛化,对于纪检机关的具体业务把握不准确,干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越位、缺位、错位越来越突出。
比如一是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处理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
二是事事参与,样样牵头。
只要是与纪检工作“沾边”的一概包揽,纪委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一些地方纪检工作又特别是乡镇监察机关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新挑战和新问题,人员不足,精力有限,工作的“多、杂、重”给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带来了不少压力。
什么都管,什么都参与,工作面过宽,“战线”过长,不仅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法定职责的履行,而且在信访群众中产生了错误的导向。
业务不熟悉,思维方式固化。
当前乡镇纪检干部业务不熟悉,工作方式固化。
很多乡镇纪检干部不知道纪检工作怎么干,要么没有开展工作要么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明确的工作目标。
一方面部分纪检干部业务不精通,办案能力不足,缺乏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难于适应新形势下强化监督检查、办案工作的需要。
导致了监督被动,办案针对性不强,惩治不严厉,威慑效果也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是执纪监督方式固化,因受传统惯性思维束缚,纪检监察干部有可能满足于老一套,不主动接受新鲜事物,不愿与时俱进,工作方法无创新,处理方式过于简单,存在有等、靠的思想。
思维固化导致了纪检工作无亮点,面对新问题、新情况难于找准切入点,执纪监督往往只能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
关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的思考

关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的思考朱志坚新一届中央纪委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以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三转”认识逐步加深,思想上必须“转”、工作上自觉“转”的意识逐渐增强。
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为贯彻落实“三转”要求,襄阳市东津新区(经开区)纪工委认真组织开展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的专题调研并进行思考。
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存在的问题1.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不愿转”的问题。
“三转”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首先是思想认识没有到位。
一方面,是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思想认识问题。
虽然在现实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一度存在大包大揽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现象,但是在真正推动职能转变的过程中,还存在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愿意从以前的分管事务中解脱出来,主动放弃一些既得利益的现象;也有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希望通过多参与一些职能外的工作,得到综合能力锻炼,为今后的发展积累经验,有点不想转、不愿转的意思。
另一方面,是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思想认识问题。
因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不够,上级纪委也与下级党委、政府沟通不够,基层党委、政府对“三转”认识不够深刻,工作中仍然习惯于安排或邀请纪委参与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监督,片面认为是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履行的监督责任,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了,才能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才能高效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特别是在我市,乡镇纪委书记都是乡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是基层工作中的“精兵强将”,党委书记希望他们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多挑重担,不愿意纪检书记专司执纪监督,继续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委书记从事主业外的工作,造成了各种明转暗不转的现象。
2.外部环境不到位,存在“不好转”的问题。
一是支撑“三转”的体制尚未建立。
虽然中央正强力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但关于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文件还没有正式出台。
推进“三转” 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推进“三转” 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主要任务,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提出的重要工作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主要是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等主业主责,切实把“三转”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要创新工作方法,聚焦作风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但是,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三转”进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当前落实“三转”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思想认识不足。
为了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回归主业,“轻装上阵”,省纪委要求,各乡镇纪委书记必须把主要精力用于抓纪检监察工作,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原则上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
但在调研中了解到,部份纪委书记存在“不适”心态。
有的同志认为多分管一些工作觉得虽然忙一点,但是因为分管的工作多了,自我感觉更受党委政府重视,工作干起来也更有威信,同时有利于自身综合能力的锻炼和提高,有利于为以后的发展积累经验,不愿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解脱出来。
有的同志认为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后,片面认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游离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外,产生了被边缘化的思想情绪。
有的同志说,有分管其他工作的时候,每天都有人到他办公室坐一坐,聊一聊,但调整分工,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后,一天到晚就难得有一个人到他办公室看一看,心里感觉有失落感。
有的同志存在专职纪检监察工作,执纪监督问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影响团结的顾虑。
2、职能定位不准。
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规定非常清楚,工作要求也非常明确。
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各县纪委监察机关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聚集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党委政府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办事信得过,工作中如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还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多挑重担,还是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和分管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在目前的体制和环境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也难以抵制。
“三转”后基层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转”后基层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三转”后基层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为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但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监察组织,我们在持续深化“三转”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困难一是党委政府认识还不到位。
“三转”工作开展以来,部分镇办党委、政府和区直部门党组对“三转”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后的工作态势预见不够,受思维贯势影响,仍然习惯于将一些紧急任务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来督办落实,将纪检监察机关吸纳进各种各样新的议事协调机构,简单的将纪检监察职能等同于党委政府自身的督查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边清理边参与的不良循环,致使“三转”工作与要求有差距,监督责任二是基层落实还有差距。
就现状而言,我区镇办纪委班子都按要求配备了一名纪检干部和1至3名纪委委员,2015年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中,又多方争取为各镇办设2-3名纪检专干,基层干部力量增加130%,但事实上,镇办纪委受双重领导,专司其职有一定难度。
全区各镇办配备的纪检干部在检查考核时都说是专职,但真正专职专用甚少,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参与了镇办中心工作,有些还身兼数职。
从实际情况看,全区18个镇办还兼管其他业务的有3个镇办6人,大部分兼任综治、信访、重点项目建设等业务,致使镇办纪委监督责任在基层落实不到位,上热下凉。
三是干部心理仍有顾虑。
开展“三转”活动后,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接触面变窄,以查办案件为主,容易受到调查对象和其他人员的诬陷和攻击,特别是在当前票选干部的情况下,纪检监察干部出路有限,交流不畅,对落实“三转”要求心存顾虑,尤其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时间较长的个别人员工作激情减退,工作主动性不强,工作起来放不开手脚。
四是履职监督能力还不足。
从我区实际情况来看,镇办纪委书记多由副镇长转任,纪检干部大多是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兵”,在纪检业务工作上有一定差距,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办理信访件和查办案件的知识欠缺,对程序性、政策性、业务性的问题把握不准,对上级纪委有较重的依赖思想,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
纪委三转的主要做法

廉洁华东古丈县纪委监察局落实“三转”的主要做法2014-7-10 17:29:29清风网我要评论(0) 【字体:大中小】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按照中纪委的要求和省、州纪委的安排部署,古丈县纪委监察局聚焦中心、突出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逐步改变以往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主要做法1、明确职能,不越俎代庖。
着力改变“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状况。
一是减少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过多议事协调机构。
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和参与很多议事协调机构,导致会议多、文件多,干部陷于文山会海,无法集中精力抓好主要工作,造成本职工作没做好,牵头工作难到位的现象,去年以来,委局逐步减少参与的各类领导小组及议事机构,坚决把别人的“责任田”还回去。
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2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州纪检监察组织职责加强管理的通知》(州纪发〔2014〕8号)、《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古纪发〔2012〕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驻出单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管理的通知》(古纪发〔201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县、乡纪委书记、县直派驻纪检组长职责分工。
2012、2013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联系县委、政府的工作较多,今年以来,县纪委书记主要精力用于协助县委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乡镇纪委书记也不再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征地拆迁等工作。
县直派驻单位纪检组长不直接分管驻在单位的财务和工程项目建设。
三是厘清责任,认真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确保党委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政府是抓政风的责任主体,部门是抓行风的责任主体,纪委负监督责任。
2、突出主业,不分散用力。
切实改变“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局面。
“三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三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惠丹青贺云擎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5年第03期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5)02-000-02摘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油田企业纪检监察部门适应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体制的现实要求。
具体说来,就是要明油田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定位,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全面提升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三转”工作问题及对策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中与“三转”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目前,油田公司两级纪委正在按照中央纪委要求稳步推进和落实“三转”各项工作。
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仍然存在工作职责不清、干部作风不实、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等问题,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这都与惩防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势必影响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个别单位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上还不够合理主要表现在:同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设置不一样,有的纪检监察部门包括审计科,只增加业务而未增加定员编制;有的单位未设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甚至有的单位把纪检监察部门当作照顾性、安置性岗位;现有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还不适应更高的工作要求,干部职级待遇与其他科室人员一样,解决不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尴尬局面;当前油田纪委书记均兼任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务,这种多头任职负责的局面,给纪委书记专司执纪监督职责带来困惑。
(二)职能定位、工作方式与“三转”要求还不相适应一直以来,油田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都是最能顾全大局、执行力最强的部门。
然而,纪检监察工作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大包大揽”。
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战线越拉越长,任务越来越多,有的工作甚至逾越了纪检监察职能边界,执纪监督的主业反而被弱化、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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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 ,让纪 委书记专职反 腐的措 施 ,在当下不失 为一项 强化 反腐 题 ,才 能让 专职 纪委书记沉 下心来 、专心致 志 ,把 五个指头 攥
的良策。但 是,纪委书记要成 功实现 “ 转型升级 ” ,需要处 理解 成一个拳头 , 带领纪检 、监察 、审计、稽核等执纪人员 , 形成强
决好 “ 越位 、错位 、不到位”的问题 。
自己的位子,勇于担 当起本企业反腐败斗争操盘手 的角色,做到 渎职行为。从过去的经验和教训看,一个称职的纪委书记 ,一身 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专心致志、不错位
正气 ,真抓实干抓到位,大胆 查办腐败分 子,只会得到广大职工 的称赞和拥护,绝没有 国企纪委 书记 因为积极 查处 腐败而受到上
企业 的 “ 党 纪工 ” ,既是 企业党 委 ( 副) 书记 , 又 是工会主 级 免职的事J 『 青发生。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国有企业难免有
席、纪委 书记 ,既是决 策者 、又是 监督者 和实 施者。这似 乎是 违 纪违 规现象 发生 ,不发 生反而不 正常。这就 需要央企 各级党
加强企 业党纪 工团工作 的集 中领 导,而实际上 的 “ 党 纪工” ,犹 委和专职纪委书记们 , 按 照习近平总书记提 出的 “ 老虎… ‘ 苍蝇”
竞争 性 的公益性职工 服务人力资源管理 体系。人力资 源管 的公益性职 工服务人力 资源 管理体系 ,应建 立起 一个理 念 、两
一个 理念 ,就 是科学 管理再造后 的管理流 程与优秀 的 理体系变 革作为 四项 支撑性变 革措施 之一 ,是体 制机 制变 革中 套制度 :
. N 务事业单 位 的核心竞争力 的理 念 ; 最 关键 、最深 刻,也 是最 难 的。任何一项 变革是否成 功,最 终 人 才队伍,是 公益性 职Z
上来 。推 行纪委 书记不做 “ 党纪工 ”进行专职 反腐 ,必须 坚持 出,“ 打铁 还需 自身硬 ” 。一 名称 职的纪委书记首先 自身要过 硬, 党委是领 导实 施本企 业反腐败斗争 的主体 ,党委 书记 是第一责 关 键要不怕得 罪人 ,具有 科 学的斗争精 神,还要有经 受艰 难 困
一
而有力的工作力量,集 中精力抓 反腐。
三 、较真碰硬、抓到位
、
把握方向、不越位
国企 已经实 行多年 厂长 经理负责 制,企 业中党委和 纪委组
改“ 党纪工”为专职纪委书记 ,只需上级 的一纸任 命。但要
织 的作用发挥 ,仍在 持续创 新和 加强 中。企 业党政领导成 员对 成为一名称 职的纪委书记,最重要的一点,就是 纪委书记敢不敢 党风廉 政建设 和反腐 败斗 争的认识 ,必 须统 一到党 的十八精神 较真碰硬,能不能把监 督、惩处工作 抓到位。习近平总书记曾指
如披 满盔 甲的战将 ,同时指挥几方面军去 冲锋 陷阵, 岂有不 出
一
起扎 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又切实解决发 生在
现力不从心 、分身 乏术 、顾 此失 彼 的问题 。归结起 来 ,因为多 群 众身边 的不正之风 和腐败 问题 ,用果 敢 的反腐败 行动 和看得 项 职务加 身,造成 了纪委 书记工作 职责 的错 位。分 管 的几方面 见、摸得着的反腐败成果 ,取信于广大职工群 众,服务 于央企 的 工作也许都 没抓 出成 效,特 别是在反腐 败工作方 面,会使 上级 进 一步深化改革和安 全健 康持续发展。
任人 ,而纪委 是协 助党委抓 好党风 建设和 组织协调反 腐败工作 苦 的能力和 自觉抵制诱 惑的能力,胆小怕事 、不讲原则 、只 当和
的这一领 导体制和 工作 机制 。企业 党委及党 委书记 ,不能 因为 事佬的纪委书记难 当反腐重任。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
纪委书记专职化而借此 “ 放权 ” ,专职的纪委书记也不 得 因此而 及企业生产经营 科研 管理等环节和关键 岗位人 员,能否把纪委 的 越位 。企 业党 委、行政、纪委要避免 内耗,形成工作合力 ,领导 “ 教育、监 督、惩处、保 护”职能发 挥好,特别是把 监 督、惩处
成员既要 各负其责 ,又要协调 配合。企 业党委要 把握 反腐 败工 工作抓到位 、落到实处 、见到实效尤其重要。面对企业的腐败现
作方 向,避免 把企 业改革创新 、生产经营 、科研 管理 同反 腐倡 象和违纪违规 行为, 纪委书记若装聋作哑、工作不到位 , 致使企
廉 对 立起 来,要使两者相 辅相成 、相 向而行。纪委书记要 找准 业遭受损失的,不但要惩处 违纪违规人员,也要追究纪委书记 的
要看人 的变革 。而一旦变革成 功,必 将使公 益性职 Z _ N务 事业 两套 制度,就 是升能 降劣 的干 部人事 制度与奖勤罚懒 的收入分 单位 焕发 出旺盛的生命力,推动 其跨越式 发展 。要建 立竞争 性 配制度。
WE L F ARE U ND ER T AK I NG O F CH l NE SE W 0R K ER S 33
理论探讨 I 2 0 1 4 年第0 6 期 源自中 国 舅 禧 事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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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 工 ’ ’向 专 职 纪 委 书 记 转 变 需要处理好 “ 三 位 ” 问题
陈 学 杰
目前,中央企 业反腐 败斗争形 势仍 然十分严 峻,国务 院国 不满 意、群 众又 失望 。推行 纪委 书记不做 “ 党 纪工 ”进行 专职 资委 推出了一 系列标 本兼 治的反腐倡廉 措施 。其中 , 改变企业党 反腐 ,就要让 其卸下多重 战袍 ,不再 担任党 委副书记 的同时兼 委( 副 )书记兼任纪委 书记 、工会主席即 “ 党纪工”一肩挑的现 任工会主 席,做 到轻 装上 阵。只有 松绑解 负、纠正缺 失错位 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