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010年至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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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9•【字号】甘政办发[2012]256号•【施行日期】2012.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5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1月29日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确保实现全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翻番目标,特制订本计划。

一、面临的形势2011年底,全省常住人口2564.19万人,城镇人口952.6万人,城镇化率为37.15%。

城镇就业人口共452.24万人,占城镇人口总数的47.47%;离退休人员共110.23万人,占城镇人口总数的11.57%;非就业人口390.13万人,占城镇人口总数的40.96%。

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2011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89元,比2005年增长85.35%,年均增长10.83%,其中工资性收入占68.8%,转移性收入占24.6%,经营性收入占5.6%,财产性收入占1%。

虽然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显著提高,但继续保持高位增长还面临一些困难。

同时,我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倍增也具有许多有利条件。

一是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加大。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政策叠加效应日益显现,全省经济社会已呈现出跨越发展的良好态势,必将带动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我国政府性基金预算制度的完善

我国政府性基金预算制度的完善

我国政府性基金预算制度的完善作者:刘雨姝闫永祺来源:《国际商务财会》2022年第14期【摘要】文章通过对我国目前政府性基金预算制度概念及原则的理解,分析近几年政府基金预算收支,对其整体规模、发展趋势、收支结构进行简要概述,进而发现我国政府性基金预算制度在预算编制、收支科目分类、预算执行效益、预算监管透明度等方面存在相关问题,通过对各个问题进行具体化分析,提出可参考的建议来提高我国政府性基金预算制度的有效性及资金利用率,杜绝财政资金浪费现象的发生。

【关键词】政府性基金预算;预算制度;财政资金【中图分类号】F810.6一、我国政府性基金预算制度我国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定义为“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其编制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

我国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及审批流程如图1所示。

二、近年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规模及结构分析通过财政部预算司官网公布的2015—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表整理出的政府基金预决算收入情况(见表1)和政府基金预决算支出情况(见表2)。

通过表1和表2分析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支规模结构以及近年来的增减变化(见表3)。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绝对规模呈扩大趋势由图2可以看出,2015—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整体规模呈扩大趋势,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规模呈平稳波动状态。

其中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从42 338.14亿元增长到93 489.74亿元,支出从42 347.11亿元增长到117 998.94亿元。

2015年为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有11个项目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来源变少导致成为收入最低点,决算数为上一年决算数的84.1%。

之后几年均呈平稳上升趋势。

2020年受疫情影响,部分基金减收较多,同时出台阶段性免征政策,导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仍呈上升趋势,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大幅上升,主要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支出增加。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9.24•【文号】财金[2016]85号•【施行日期】2016.09.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大力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加快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做好2016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拨付工作,请各省级财政部门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辖区内2016年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汇总审核后报送财政部和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

请各地专员办于2016年11月5日前,出具对省级财政部门专项资金申请材料的审核意见报送财政部,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

财政部2016年9月24日附件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加快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等4个使用方向。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11.09•【文号】财预[2016]155号•【施行日期】2016.1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我部制定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财政部2016年11月9日附件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以下简称专项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清理甄别认定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非地方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专项债务(以下简称非债券形式专项债务)。

第三条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第四条专项债务收入通过发行专项债券方式筹措。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具体发行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以下简称市县级政府)确需发行专项债券的,应当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

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专项债券。

第五条专项债务收入应当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第六条专项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

专项债务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发行专项债券等偿还。

专项债务利息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偿还,不得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偿还。

如何判断地方政府财力

如何判断地方政府财力

税收收入
专项转移支 付收入
一般性转移 支付收入
面对几张不同地方的财政收支情况 表,投资者该如何比较地方政府财力的 强弱呢?
下面,着重介绍几个判断地方政府 财力的重要指标。
判断地方政府财力的七大重要指标
1.财政收入(或地方财力,下同)规模及增速:财政收入规模越 大,增速越快,地方政府财力越强。
2.财政收入中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公共财政收入最能反映地方 政府自身财政实力,因此公共财政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 越高,则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质量越高,自身的财政实力越强。
3.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比重及结构: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收 入的比例越高,则地方政府财力的稳定性越强。同时,还应关注 税收收入的行业结构和行业特性,行业结构越多元,行业前景越 好,则地方财力的稳定性越强,相反若行业结构非常单一,行业 多处于衰退期,则地方财力的稳定性就越差。
4.财政收入中上级补助收入的比重:上级补助收入反映的是上级 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因此上级补助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所 占的比重越高,则地方政府对上级政府支持的依赖程度越高,自 身的财政实力越弱。
判断地方政府财力的七大重要指标
政府债务指标:
一是债务率,地方政府年末债务余额与当年地方财力的比率。其中,地 方政府年末债务余额=直接债务余额+担保债务余额*50%(国内通用计算 公式),当年地方财力=当年公共财政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 收入。它是衡量债务规模大小的指标,国际上通常以90-150%作为风险 控制标准参考值。
(1)以招拍挂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 (不含代收代缴的税费);
(2)补缴的土地价款,具体情形包括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 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 等;

近三年财政收支情况分析

近三年财政收支情况分析

我市近三年财政收支情况分析一、2017年收支情况收入: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亿元,增长18.8%,增幅排名全省第五位,完成年度预算的102.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9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5%;非税收入完成7.9亿元);加上省补助收入49.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2亿元;调入资金4.2亿元,收入合计91.8亿元。

支出: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3亿元(其中民生支出62.1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4%),完成年度预算123.5%,增长20.8%,增幅排名全省第五位;加上上解省支出1.9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亿元等,支出合计89.6亿元。

收支相抵,结余结转2.2亿元。

具体分析:2017年我市地方收入大幅增长,一是自16年春节过后我市房地产异常火爆,量价齐升,带动土地增值税大幅上涨,全年土地增值税完成3.9亿元,同比增长73.5%,直接拉动税收增长12.8个百分点。

二是处置市国资委名下滨河雅苑项目收入3.6亿元以及海监大队对恒大海花岛项目处罚0.7亿元,直接拉动非税收入大幅增长,迈上7亿元的历史新高。

二、2018年收支情况收入: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3亿元,同比下降6.6%,完成年度预算的100.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 12.5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9%;非税收入完成8.8亿元);加上省补助收入76.1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2亿元;调入资金1.8亿元等,收入合计111.6亿元。

支出: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2万元(其中民生支出83.1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3%),完成预算(指调整预算数,下同)的91.8%,比上年同期增长26.5%;加上上解省支出2.3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后,合计支出103亿元。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地方财政库款考核排名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地方财政库款考核排名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地⽅财政库款考核排名办法的通知⽂号:财办库[2017]110号颁布⽇期:2017-06-27执⾏⽇期:2017-06-27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深⼊贯彻落实国务院⼯作部署,进⼀步加强地⽅财政库款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进⼀步加强地⽅财政库款管理⼯作的通知》(财库〔2016〕81号)、《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库款管理⼯作的通知》(财办〔2017〕12号)等⽂件规定,结合2016年以来地⽅库款运⾏实际,经征求各地意见,财政部对《2016年地⽅财政库款考核排名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了调整完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调整考核指标体系在继续保留《办法》规定的“库款余额相对⽔平”、“库款保障⽔平”、“公开发⾏置换债券资⾦置换完成率”等3项指标基础上,作如下调整:(⼀)取消“库款余额同⽐变动”指标。

(⼆)增设“库款余额相对⽔平同⽐变动”指标。

该指标是指被考核地区⽉末库款余额相对⽔平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

(三)调整对预算执⾏情况进⾏考核的指标。

将“⼀般公共预算⽀出累计同⽐增幅”指标调整为“⼀般公共预算⽀出收⼊⽐”指标。

具体计算公式为:地⽅⼀般公共预算⽀出 ------------------------------------------------------------------------------ 地⽅⼀般公共预算本级收⼊+中央对地⽅税收返还和转移⽀付+新增地⽅政府⼀般债券收⼊其中:1.“地⽅⼀般公共预算⽀出”和“地⽅⼀般公共预算本级收⼊”为省级财政部门汇总报送的全省预算执⾏数据。

2.“中央对地⽅税收返还和转移⽀付”中包含的政府性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地⽅⼀般公共预算⽀出”中可能包含的消化上年结转结余资⾦等,考核时不作剔除。

3.“c”不包含省??和省级以下各级财政部门之间的税收返还和转移⽀付资⾦。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现将《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2016年10月27日附件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改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地方预决算,是指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以下简称政府预决算),以及经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以下简称部门预决算)。

第三条地方预决算公开的原则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

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通过公开进一步促进财政改革,促进财税政策落实,促进财政管理规范,促进政府效能提高。

第四条地方预决算公开的基本要求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

坚持问题导向,重视公开实效,聚焦社会热点,回应公众关切。

方便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

二、预决算公开职责第五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领导下,组织开展本地区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制定本地区预决算公开的规定,负责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指导和督促本级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地区预决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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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无线电频 率占用费 亿元 年 财政部 1.97 1.91 1.77 1.7 1.75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其他政府 性基金 亿元 年 财政部 197.03 486.08 603.23 592.01 663.35 689.82 528.72
地方政府性基金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国家电影 收入:新型墙体 事业发展专项资 材料专项基金 金 亿元 亿元 年 年 财政部 财政部 56.19 0.28 73.76 71.94 90.28 93.57 89.17 0.54 104.07 15.86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新菜地开 发建设基金 亿元 年 财政部 8.32 11.79 10.21 8.83 5.24 5.87 2.78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新增建设 用地土地有偿使 用费 亿元 年 财政部 693.45 707.09 773.24 699.22 556.03 559.68 472.03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水利建设 基金 亿元 年 财政部 223.95 295.89 367.6 404.67 408.52 61.77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农业土地 开发资金 亿元 年 财政部 192.55 231.86 194.86 234.3 250.3 177.3 177.76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大中型水 库库区基金 亿元 年 财政部 22.94 22.49 28.99 33.51 34.72 34.48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彩票公益 金 亿元 年 财政部 243.51 311.62 371.59 435.49 530.57 512.83 542.14
指标名称 单位 频率 来源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合计 亿元 年 财政部 34341.97 39178.93 34216.74 48030.31 51361.19 39558.88 43575.31
地方政府性基金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海南省高 收入:地方农网 等级公路车辆通 还贷资金 行附加费 亿元 亿元 年 年 财政部 财政部 25.68 10.1 29.78 11.71 28.83 12.86 30.92 35.52 17.33 36.68 19.3 32.34 20.58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国家重大 水利工程建设基 金 亿元 年 财政部 27.38 61.3 54.05 59.51 62.5 61.77 57财政部 915.36 1203.03 1196.47 1408.77 1476.14 1526.34 1437.86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 亿元 年 财政部 28197.7 31140.42 26652.4 39072.99 40385.86 30783.8 35639.69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国有土地 收益基金 亿元 年 财政部 1025.23 1093.53 897.32 1259.67 1413.89 1024.97 1189.57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城市基础 设施配套费 亿元 年 财政部 611.01 857.42 884.06 1251.38 1367.1 1252.59 1332.86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小型水库 移民扶助基金 亿元 年 财政部 12.26 13.03 10.15 14.53 14.39 15.32 57.43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南水北调 工程基金 亿元 年 财政部 2.83 2.78 2.67 27.3 6.89 5.89 4.86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政府住房 基金 亿元 年 财政部 128.47 148.56 208.25 324.72 419.91 608.01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城市公用 事业附加 亿元 年 财政部 197.04 221.39 233.73 255.15 273.4 295.52 26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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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港口建设 费 亿元 年 财政部 6.62 34.12 41.06 39.45 39.37 41.36
地方政府性基金 收入:散装水泥 专项资金 亿元 年 财政部 13.27 14.92 14.46 16.8 17.59 1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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