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煤矿支护管理制度

煤矿支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煤矿支护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支护管理组织机构1、支护管理部门应当完善支护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支护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支护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支护管理部门负责煤矿支护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与评价。
3、支护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煤矿支护管理制度,对煤矿支护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维护和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支护管理工作流程1、支护设计在开采过程中,应当根据煤层地质条件、地质构造、煤层赋存特点等因素,合理设计煤矿支护方案,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支护施工支护施工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材料和设备,进行质量控制和安全施工,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3、支护验收支护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支护验收工作,确保支护结构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
4、支护维护支护结构的维护应当以防止支护结构的病害和灾害为主要目的,及时发现并处理支护结构的问题,确保支护结构的安全稳定。
5、支护管理支护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煤矿支护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维护和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第四章支护管理的安全保障1、支护管理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加强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支护管理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加强对煤矿支护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监测工作。
3、支护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做好各种灾害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确保煤矿支护管理工作的安全。
第五章支护管理的综合治理1、支护管理应当和煤矿瓦斯治理、矿山地面沉陷治理、矿山环境治理等工作相结合,形成煤矿综合治理体系,提高煤矿综合治理效果。
2、支护管理应当与相关部门合作,对煤矿支护工程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共同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章支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支护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煤矿支护管理工作,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秩序,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进行。
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范本

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范本采煤工作面在煤炭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保障工作面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是煤炭企业的首要任务。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的备用制度是工作面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有效预防和应对工作面支护设备故障造成的生产停工和事故发生。
为此,本文将介绍一套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的范本,以供参考。
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的备用管理,确保备用品库存充足、品种齐全,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工作面支护设备故障和事故。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采煤工作面的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
三、备用品分类根据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的功能和用途,将备用品分为以下几类:1. 支护材料备用品:包括锚杆、锚网、钢丝绳等;2. 支护设备备用品:包括液压支架、液压油缸、液压阀门等;3. 配件备用品:包括连接件、密封件、电缆等。
四、备用品需求预测1. 需求分析:根据历史数据和工作面生产计划,分析备用品的使用情况和需求趋势。
2. 需求预测:根据需求分析结果,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备用品的需求量,并制定备用品的采购计划。
五、备用品采购管理1. 供应商选择:根据备用品的品质要求和供货能力,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 采购合同: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备用品的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要求。
3. 采购计划执行:根据备用品的需求预测,按照采购计划进行备用品的采购和库存管理。
六、备用品库存管理1. 库存监控:定期对备用品库存进行盘点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2. 库存记录:建立备品备件的库存记录,包括入库、出库和库存余量等。
七、备用品使用管理1. 配发管理: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的领用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 使用管理:备用品在使用过程中要加强保养和维护,及时处理故障。
八、备用品故障处理1. 故障报告:对备用品的故障要及时报告,并进行相关记录。
2. 故障维修:备用品故障时,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并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范本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范本一、引言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是保障矿井生产正常进行的关键环节。
为了提高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范本,以便各矿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应用。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工作,保证矿井生产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工作。
四、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确定1. 根据矿井的生产规模和生产特点,制定合理的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种类和数量。
2. 参考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确定备用设备配件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五、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管理1. 设置备用材料设备配件专门的存放库房,确保其安全、整洁、干燥。
2. 制定专门的备用材料设备配件出库和入库管理制度,确保备件使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进行定期的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盘点,及时更新备件清单,确保备件数量的准确性和充足性。
4. 备件出库前,进行必要的检验和测试,确保备件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六、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使用1. 使用备用材料设备配件前,必须经过相关人员的申请和批准。
2. 严禁私自取用备用材料设备配件,必须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领用。
3. 在使用备用材料设备配件期间,必须加强对备件的保护和管理,避免遗失或损坏。
七、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更新和维护1. 根据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使用情况和技术发展的需要,定期进行备件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2. 在备件更新和维护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和记录,确保备件质量的过硬和可用性的强大。
八、责任和制度的执行1. 矿井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制度,并对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管理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管理和使用。
3. 涉及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部门和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九、附则1. 对于未尽事宜,矿井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补充规定。
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

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为了保证采煤工作面的安全和正常进行,需要配备相应的支护材料设备及其配件。
为了防止设备的故障和材料的短缺对工作面的影响,可以建立备用制度。
具体步骤如下:
1. 制定备用制度:由矿山管理部门制定备用制度,明确备用材料设备及其配件的种类和数量。
2. 采购备用材料设备及其配件:根据备用制度,进行备用材料设备及其配件的采购,确保备用材料设备及其配件的数量能够满足实际需要。
3. 储存备用材料设备及其配件:将备用材料设备及其配件储存到指定的仓库中,并进行分类和标记,便于管理和使用。
4. 定期检查和维护备用材料设备及其配件:定期对备用材料设备及其配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状态良好。
5. 出库使用备用材料设备及其配件:当工作面存在设备故障或材料短缺时,根据备用制度出库使用备用材料设备及其配件,维持工作面的正常进行。
6. 补充备用材料设备及其配件:在使用备用材料设备及其配件后,需要及时补充备用库存,保证备用材料设备及其配件的数量符合备用制度的要求。
通过建立备用制度和执行以上步骤,可以有效保障采煤工作面的支护材料设备及其配件的备用,确保工作面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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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范本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的管理,确保工作面支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工作面支护工作的部门和单位。
二、术语和定义1.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指用于工作面支护的各种材料、设备配件的备用物资。
2. 管理责任人:指负责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的人员。
三、管理原则1. 先进先用原则:备用材料设备配件按照先进先用原则进行使用。
2. 综合考虑原则: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使用需综合考虑工作面支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安全性和经济性。
3. 定期检查原则:定期对备用材料设备配件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四、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统一管理1. 单位配备备用材料设备配件专人:每个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管理、保管和更新工作。
2. 编制备用材料设备配件清单:每个单位应编制备用材料设备配件清单,并标明其名称、规格、数量和存放位置。
3. 清单更新:备用材料设备配件清单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定期更新,确保其准确无误。
五、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存放管理1. 存放位置:备用材料设备配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尘和防火的专用仓库或保管间。
2. 盘点及入库:每次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入库和盘点时,应进行严格的登记记录,包括名称、规格、数量和入库日期等。
3. 定期检查: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管理责任人应定期对存放的备用材料设备配件进行检查,确保其数量和质量无误。
六、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使用1. 申请领用:单位需要使用备用材料设备配件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填写申请单,并由管理责任人审批同意后方可领用。
2. 使用记录:使用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填写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用途和使用数量等。
3. 维护保养:使用完备用材料设备配件后,应及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质量和性能不受影响。
七、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更新和淘汰1. 更新时机:备用材料设备配件在使用一定期限后,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确保备用库存与实际需求相匹配。
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办法原版+吴部+户部

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制度为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工作,尽量减少支护材料投入,降低吨煤成本,提高矿井经济效益,实现规化、精细化管理。
特制定《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一、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掘进副矿长副组长:掘进副总成员:生产技术部部长、安监部部长、物资部部长、监审部部长、掘进队队长。
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掘进专责负责具体协调联络工作,各区队技术员、材料员为本区队支护材料的监督员,负责本区队支护材料领取时质量、规格的查验工作。
二、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领导小组管理职责(一)生产技术部职责1.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负责总结、推广支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3.负责确定掘进工作面的支护方式及支护参数。
4.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支护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5.负责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6.负责掘进巷道支护参数的设计优化工作,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支护材料的消耗量。
7.负责检查各施工现场使用的支护材料、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对支护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地点,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二)安监部职责1.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参与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3.负责对支护材料现场实时监管工作,发现有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三)物资部职责1.负责支护材料的采购、审批、领用和发放、仓储、装卸等管理工作。
矿山支护管理制度样本(2篇)

矿山支护管理制度样本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在不稳固的岩层中掘进井巷,应进行支护。
二、需要支护的井巷,劫掠方法、支护工作面间的距离,应在施工设计中规定;中途停止掘进,支护应及时跟至工作面。
三、架设木支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不应使用腐朽、蛀孔、软杂木和劈裂的坑木。
2、支架架设后,应在接榫附近用木楔将梁、柱与顶、帮之间楔紧,顶、两帮的空隙应塞紧,梁、柱、接榫处应用扮钉固定。
3、斜井支架应有下撑和柱杆。
4、柱窝应找在稳定的岩石上。
5、爆破前,靠近工作面的支架,应加固。
6、发现棚腿歪斜、压裂、顶梁折断或坑木腐烂等,应及时更换、修复。
四、井巷砌碹支模,应遵守下列规定:1、砌碹前拆除原有支架时,应及时清砼顶、帮浮石,并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砌碹后应将顶、帮空隙填实。
2、木碹胎间距超过1m,金属碹胎间距走过2m,应进行中间加固。
3、跨度大于4m巷道架设碹胎,金属碹胎各节点应用螺栓联结,木碹胎的各节点应牢固可靠。
4、碹胎的强度,应具有不小于3倍支撑重量的系数。
5、碹胎的下弦,不应支撑工作。
五、竖井砌碹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竖井的永久性支护与掘进工作面之间,应安设临时井圈,井圈及背板应用楔子塞紧。
2、用普通凿井法穿过表土层、松软岩层或流砂层时,临时井圈应紧靠工作面,并应加固,圈后背板要严密,并及时砌碹。
3、竖井的砌碹,应保持碹壁平整、接口严密;岩帮与碹壁之间的空隙,应用碎石填满,并用沙浆灌实;碹外有涌水时应用导管引出,砌碹完毕,应进行封水。
六、喷锚支护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锚杆、喷射砼支护设计和施工,遵守GB50086的规定;2、支护应有专门设计;3、砂浆锚杆的眼孔应清洗干净,灌满灌实。
4、锚杆应做抗拉力试验,喷体应做厚度和强度检查。
5、锚杆的托板应紧巾巷壁,并用螺栓拧紧。
6、处理喷射管路堵塞时,应将喷枪口朝下,不应朝向人员。
7、在松软破碎的岩层中进行喷锚作业,应打超前锚杆,进行预先护顶;在动压巷道,应采用喷锚与金属网联合支护方式。
井下支护工程管理制度内容

井下支护工程管理制度内容一、井下支护工程管理的基本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井下支护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落实责任到人,做到有责必问、有问必答、有错必追究。
2. 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对于每一项井下支护工程,都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 强化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矿山企业应加强对井下支护工程施工过程和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4.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矿山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井下支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5. 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
对于每一项井下支护工程,都应建立完整的施工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为今后的管理和维护提供依据。
二、井下支护工程管理的组织结构1. 领导机构:矿山企业应设立井下支护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井下支护工程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
2. 监督机构:矿山企业应设立井下支护工程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井下支护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 执行机构:矿山企业应设立井下支护工程施工部门,负责具体的施工工作,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工程施工。
三、井下支护工程管理的工作程序1. 设计阶段:在井下支护工程的设计阶段,矿山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设计,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
2. 施工阶段:在井下支护工程的施工阶段,矿山企业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3. 检查与验收:在井下支护工程的施工完成后,矿山企业应进行检查与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四、井下支护工程管理的检查与验收1. 施工前检查:在井下支护工程的施工前,矿山企业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施工条件符合要求。
2. 施工中检查:在井下支护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矿山企业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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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护材料管理制度为加强支护材料的管理,强化职工的成本意识、节约意识,提升支护材料效能,降低支护材料消耗和吨煤成本,增强公司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及管理职责为加强支护材料管理,成立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成员:生产技术科、供应科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供应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计划、采购、审核矿属各队组支护材料的使用、回收等管理工作。
1、各队组编制各队组的支护材料年、季、月度使用、回收计划。
2、负责按提供的支护材料计划组织货源,及时按型号、规格、质量、数量要求供应。
严格控制支护材料使用及消耗指标,参与检查支护材料的使用、管理、回收等规章制度及措施的执行情况。
3、负责对公司支护材料管理部门的业务领导,生产技术科负责公司支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使用。
4、不定期组织支护材料管理专项检查,在考核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同时,帮助并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二)供应科1、按照生产技术科提供的生产作业计划及材料计划要求,按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组织货源。
2、依据计划分期进行订货、加工、租赁及对外联系,保持零库存,但不得影响生产。
支护材料必须符合煤矿有关规定,证标齐全有效(安标、生产许可证书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3、到货后,由供应科进行质量验收,产品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试验报告等由供应科负责保存,以便查阅。
4、供应科材料员负责对支护材料入库、出库、退库建立帐目,并做好出入井材料地面的验收、移交等工作。
(三)生产技术科1、负责对新型支护材料立项和技术把关(包括设计、变更、检验、验收等)工作,总结、推广支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2、负责支护材料采购、使用计划的编制和使用审批。
3、确定采掘工作面的支护方式及支护参数。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支护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并负责支护材料的抽检工作。
4、负责支护材料消耗量、复用、报废等指标的确定。
(四)各使用单位(队组)配置专职或兼职材料管理员1、每月依据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编制支护材料需用计划,报生产技术科审核。
2、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措施提出的支护质量要求,领取和使用支护材料。
3、认真配合生产技术科搞好支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试验和推广工作。
4、负责搞好施工现场支护材料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本单位支护材料清点、领用、移交、回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各单位材料管理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便实现对口管理。
如发生变动,应及时将管理员名单报领导小组。
二、计划、采购(一)计划管理生产技术科必须在每月25日前编制出下月的支护材料需用计划,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供应科。
由供应科根据库存情况确定公司下月支护材料需用计划,经主管矿长批准后,进行采购或租赁。
(二)采购管理1、每种新型支护材料在投入使用前都必须先由领导小组进行项目鉴定,然后提出具体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供应科据此再进行委托加工、采购等工作。
2、支护材料的加工具由供应科根据相关技术要求安排加工。
3、需外购的支护材料(除供应科统购以外的)由供应科负责联系采购,各种支护材料必须证标齐全有效,并经领导小组审查。
三、仓储、装卸和运输管理(一)仓储管理1、消耗性支护材料的仓储管理由供应科负责,应做到摆放整齐、分类码放,防潮防淋防火,并进行挂牌管理,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2、树脂锚固剂应储存在4—25°C的避光防火的仓库中,且按出厂日期的先后分批存放,在仓库的存放期不得超过30天。
3、单体柱、金属顶梁、工字钢、柱鞋的仓储管理由机修车间负责,收发由供应科负责。
4、供应科管理人员负责作好单体支柱的出、入库帐目和办理相关手续。
5、各使用单位对需用单体支柱的规格、数量要准确预计,对领下井迟迟不用发生丢失(数量不对),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照价赔偿。
(二)装卸、运输管理1、支护材料在装卸时,应避免野蛮装卸,以防止对支护材料造成损坏。
特别是在装卸树脂锚固剂时,必须做到轻拿轻放,不得损坏树脂锚固剂的包装箱。
2、搬运工在装车下料时,必须严格按《领料单》实发数量和发料人员的安排装车,不得少装、多装或随意乱装。
在装车时,供应科管理员和领料单位材料员监督装车,防止出错。
3、所有下井的支护材料都应分类装车,不得多种材料混合装车。
4、支护材料装车不得超高超宽,不得超出矿车两端碰头,并要留出联销孔,以便连车和防止撞坏材料。
5、用料车和平板车装运支护材料时必须进行封车,属运输队装车的自行负责封车,属使用单位自装的,由装车单位负责封车。
6、在运输支护材料车前必须检查装封车质量,对不符合规定,影响运输和提升安全的,有权拒绝运输,并通知调度室和装车单位重新装、封牢固。
7、支护材料车下井前必须在车外侧标明用料单位、用料地点和下料时间,以便准确运送和监督检查。
8、装运锚索时必须将锚索盘在花车内,严禁超过花车联销孔,以防锚索端头损坏。
9、运输单位必须及时准确地运送使用单位计划的支护材料。
四、技术、质量验收及送检管理(一)技术管理1、生产技术科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明确说明所使用支护材料的规格型号,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
2、当施工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生产队组应及时向生产技术科反映,以便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改进,以保证支护强度和矿井安全生产。
3、生产队组应积极配合生产技术科做好新型支护材料的试验和支护参数的优化工作。
(二)质量验收管理1、对于初次投入使用的支护材料,在入库前必须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室和加工单位进行联合质量验收(包括检验其规格型号、材质、强度、包装等),验收合格共同签字认可后,供应科方可接收入库。
2、支护材料的日常入库验收由供应科负责,领导小组进行不定期抽检。
严禁不合格产品入库和下井使用,同一产品连续出现三次质量事故,公司将终止该产品的加工合同。
3、领导小组负责每季度对在用的支护材料进行抽检,对经检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有权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向矿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4、在支护材料入库验收和随机抽检时,挑拣出的不合格品由进货单位负责退货,不得发放下井和使用。
5、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支护材料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或供应科反映,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查、落实、处理。
除按规定对加工单位进行处罚外,相关部门负有连带责任,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
(三)送检管理1、支护材料(树脂锚固剂、锚杆金属杆体及其附件、菱形金属网、锚索钢绞线等)每样抽取3份,其中每种型号的锚杆各取40,网片取10*10的样本。
所取支护材料样本由供应科送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得出质检报告,再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支护材料进货情况。
五、施工现场管理1、各采掘工作面都要在施工现场附近建立相对固定的备用料场(根据工作面推进长度适当移动),料场必须选在上无淋水、下无积水、不影响运输和行人的安全地段。
所有备用物料和待回收物料都必须集中分类存放,码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分散在巷道内。
2、工作面迎头临时存放支护材料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掘进工作面应摆放在迎头后20m范围外,采煤工作面应摆放在回风巷距切眼20-30m范围内,所有支护材料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当班用不完的支护材料应退回到备用料场整齐码放,不得在施工现场积压。
3、凡使用树脂锚固剂的掘进工作面,往迎头送锚固剂时都必须使用专用提盒,不得整箱或用手掐拿到迎头,锚杆安装完毕应及时把锚固剂运到临时存放点。
新下井的锚固剂在卸车上架时,必须把架上存的旧货翻到上面,避免只用新不用旧,井下存放量不得超过2箱,造成垛底长期闲置,从而失效报废。
备用锚固剂都必须装箱放在货架上或专用提盒内,不得散放,更不得用其它包装袋包裹,包装箱不得撕破或作它用。
4、除备用料场和施工迎头外,其它地点一律不得存放支护材料。
5、凡不按以上规定要求进行支护材料管理的,每检查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和单位正职处以2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6、由于锚固剂易损坏,且是纸质包装箱,故要求各掘进工作面不得使用皮带从外部往迎头方向运送锚固剂,否则,一经发现皮带两侧底板上有散落的锚固剂,则罚施工单位100元/支。
7、各采掘队组现场备用的支护材料应码放整齐;随着工作面推进及时前移。
凡不按规定存放支护材料的,发现一次每种材料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
8、使用单位应提高支护材料节约意识和保护意识,尽量避免材料损坏或报废,更不能挪作它用,否则,除锚固剂按100元/支罚款外,其它材料按原值的2倍罚款。
凡在施工现场发现螺纹锚杆或卡缆有缺失螺帽现象,依缺失数量按50元/个罚使用单位。
9、各采掘工作面日常消耗的支护材料备用量不得超过正常生产条件下三天的用量。
随机检查时,对超储部分,锚固剂和锚杆托盘按50元/个罚款,其它材料按100元/件罚款。
10、为便于开展工作,各采掘区队必须长期固定支护材料管理员,主要负责日常现场清点维护及办理领用、回收等手续,并密切配合供应科的日常管理检查工作。
11、回采工作面使用的单体柱、金属长梁要实行按棚编号,对号入座,撤回的单体柱要站立存放。
六、回收管理1、回收上井的单体支柱由使用单位交供应科,供应科开出接受票据,到生产技术科销账。
回收的支柱不得在料场长期积压,必须及时安排检修,如发现乱堆乱放,对卸料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2、所有回收上交的支护材料,都要办理《材料回收交接单》。
工钢、单体柱、金属顶梁由采掘区队和运输队在井底车场交接,由运输队出据验收单,交至生产技术科、调度中心,作为考核采掘队组的依据。
柱鞋的回收由生产区队在井上仓库与供应科进行交接。
七、考核管理(一)消耗性支护材料的考核1、考核范围所有井下使用的消耗性支护材料(包括锚杆、托盘、金属网、锚固剂等)均由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2、考核办法(1)掘进工作面按每米消耗定额考核。
(2)采煤工作面按每万吨消耗定额考核。
(3)基础工程根据施工措施和竣工验收单进行考核。
(二)周转性支护材料的考核1、该项材料主要指:单体支柱、工钢支架、U钢支架、金属顶梁、柱鞋等。
2、丢失、损坏考核规定(1)单体支柱、工钢支架、金属顶梁不得丢失,否则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赔偿。
待修率分别按当月在籍量的10 %考核,超出部分按损坏部件价值罚款。
(2)回收金属支架不得压埋,特殊情况下难以回收确需压埋时,生产单位应向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报主管领导签批后不予处罚,否则照价赔偿。
(3)柱鞋的回收率按95%考核,达不到回收率的部分按柱鞋原值进行考核。
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难以回收,使用单位应提前向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报主管领导签批后执行。
(4)以上规定的待修材料都不得缺部件,否则,不论损坏数量多少,均按所缺部件价值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煤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