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项目
乡村振兴领域衔接资金项目

乡村振兴领域衔接资金项目乡村振兴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
为了推动乡村振兴,政府会通过衔接资金项目来实施相关政策和行动,以提供资金支持和帮助农村地区发展。
本文将就乡村振兴领域衔接资金项目展开讨论。
乡村振兴的目标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产业革命、生态文明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衔接资金项目就是政府为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而设立的专项资金项目。
这些项目通常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农村旅游业发展等方面。
衔接资金项目的筹集和使用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流程。
政府会根据乡村振兴的需求和优先发展方向,确定衔接资金项目的规模和投入重点。
然后,通过编制相关规划和方案,明确项目的具体内容、投资金额和实施时间。
在筹集资金方面,政府会通过多种渠道,如财政拨款、发行债券、吸引社会资本等,来筹集资金。
在资金使用方面,政府会按照项目计划和合同约定,对资金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绩效评估。
衔接资金项目的实施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衔接资金项目能够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例如,可以用于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改造农村供水系统、推动农村电网升级等,从而提高农村生产力和居民生活质量。
其次,衔接资金项目可以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经济增长。
政府可以通过衔接资金项目,鼓励农民转变经营方式,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电商、农村旅游等新兴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再次,衔接资金项目有助于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政府可以利用衔接资金项目,推动农村绿色发展,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环保治理等,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最后,衔接资金项目还可以促进乡风文明建设,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政府可以通过衔接资金项目,加强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民素质的提升。
乡村振兴领域的衔接资金项目在推动乡村振兴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乡村振兴专项经费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专项经费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成为国家重点推进的发展战略之一。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国家提出了一系列乡村振兴政策。
其中,乡村振兴专项经费的实施方案尤为重要。
二、专项经费的用途乡村振兴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环境改善、乡村旅游发展、农村产业扶贫等方面。
这些资金将直接惠及广大农民,推动农村全面发展。
三、资金来源乡村振兴专项经费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配套、社会资金投入等多种渠道。
其中,中央财政拨款是主要来源,地方政府也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专项经费的充足。
四、资金分配原则专项经费的分配原则是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项目支持、绩效评价”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采取差异化的资金分配政策,确保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五、资金使用监管为了确保专项经费的有效使用,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防止出现滥用、挪用等问题。
同时,要加强对项目进展和成效的评估,及时调整资金使用方向,确保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
六、实施效果评估专项经费的实施效果评估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和成效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的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七、结语乡村振兴专项经费的实施方案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规划,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高效,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希望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为乡村振兴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乡村振兴计划的资金投入

乡村振兴计划的资金投入乡村振兴计划是中国政府制定的一项旨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大战略,其中的资金投入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展开,探讨乡村振兴计划的资金投入。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乡村振兴计划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支持。
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各项乡村振兴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例如,可以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提高乡村交通、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水平,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除政府财政资金外,还应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计划。
可以提出合理的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乡村产业,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同时,政府还可以提供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村。
三、设立专项基金为了更好地支持乡村振兴计划,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基金。
这些基金可以来源于国家财政、社会捐赠等途径,用于资助农村产业升级、农村文化建设、农村扶贫等工作。
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可以更好地统筹和管理资金的使用。
四、建立金融支持机制乡村振兴计划的资金投入需要有合理的金融支持机制。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农村金融机构,提供农村信贷、融资咨询等服务,为乡村振兴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此外,还可以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村的金融支持力度。
五、加强项目评估和审计为了确保乡村振兴计划的资金使用效果,需要加强项目的评估和审计工作。
政府可以建立专门的评估机构,对投入的资金进行跟踪监管。
同时,还可以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提升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
六、加大对农村人才培养的投入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需要大量的农村专业人才。
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鼓励青年人才回乡创业就业,加强对农村人才的培训和提升。
只有有足够的人才支持,才能推动乡村振兴计划顺利实施。
七、注重创新投资方式乡村振兴计划的资金投入需要创新投资方式。
政府可以鼓励农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组织参与农村项目投资,实现农村资金的有效利用。
同时,还可以推广农村金融创新,提供更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满足农村发展的需求。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1)项目背景:简要介绍项目所处的地理环境、经济社会状况,以及当前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2)项目目标:明确项目的目标和愿景,说明该项目对乡村振兴的贡献和影响。
二、项目内容与建设方案
(1)项目内容:详细描述项目的主要内容、规模和范围,并说明该项目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关联性。
(2)建设方案:提供详细的项目建设方案,包括项目设计、施工计划、流程等,并说明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三、项目实施计划
(1)项目时间表: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时间表,包括各个阶段的计划和进展安排。
(2)项目组织与管理:说明项目的组织机构、责任分工和领导体系,并提供项目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四、项目预算与资金需求
(1)项目预算:列出项目的总预算和分项预算,包括资金用途和支出计划。
(2)资金需求:说明项目所需的专项资金金额,并提供相关的财务计划和资金来源保障措施。
五、项目进展和效果评估
(1)项目进展情况:描述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包括已完成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
(2)效果评估:说明项目的预期效果和评估指标,以及评估方法和评估周期。
六、风险和应对措施
(1)项目风险:列出项目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和障碍,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2)应对措施:提供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以及风险管理的具体方案。
以上是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的基本内容,具体的申报要求和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国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致力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升级、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为了有力支持这一战略的实施,特制定了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二、资金总体安排1.资金来源: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地方政府配套、社会资本引导等多渠道。
2.资金规模:年度拟安排专项资金XX亿元,确保充足的财政支持。
三、资金使用范围1.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投入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道路、电力、水利等方面,提高农村交通便利性和生产生活水平。
2.农业产业升级: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推动绿色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
3.农民生活水平提升:实施农村文化、教育、医疗等项目,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
4.乡村环境整治: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四、项目实施机制1.项目申报审核:设立专门的资金申报审核机构,负责对各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以县为单位,由县级政府牵头组织,形成合作联动机制,整合各方资源,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3.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对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利用。
五、效果评估与调整机制1.效果评估:设立专门机构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主要考核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业产业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升等方面。
2.调整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资金使用方向,优化项目实施方案,确保专项资金实现最大效益。
六、宣传与推广通过媒体宣传、专题报告会、农村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投入和成效,激发各方面对乡村振兴事业的热情,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
七、总结与展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制定,有助于更好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通过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预计将为我国农村带来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推动农村全面振兴。
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方针之一。
为了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各种资金项目来支持和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
因此,本文将就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二、项目目标。
1. 加大对乡村振兴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资金到位、用于。
2.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得到最大的发挥和利用。
3. 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开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3. 加强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工作,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项目,扩大资金来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项目保障。
1. 建立健全的项目资金保障机制,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2. 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使用中的问题,确保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和合理分配。
3. 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和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
五、项目效果。
1. 通过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将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开展,促进乡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2. 通过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将有效提高乡村振兴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实现乡村振兴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 通过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将有效提高乡村振兴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为乡村振兴工作赢得更多的支持和认可。
六、总结。
本文围绕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阐述,提出了明确的项目目标、实施方案、项目保障和项目效果,力求为相关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根据本文提出的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相关工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主要是指将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有效地衔接到具体项目上,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取得良好效果。
这些项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农业生产项目:包括农田水利建设、农机具购置、农作物种植、养殖业发展等,通过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提升农民的农业生产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
2. 乡村旅游项目:通过资金支持,挖掘本地的自然景观和人文资源,开发旅游项目,提升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3. 乡村教育项目:投入资金用于改善农村学校的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提高农村孩子的教育质量和教育机会,推动教育公平。
4. 乡村医疗项目:通过资金投入,改善农村医疗设施和医疗资源,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健康乡村建设。
5. 农产品加工项目:投入资金用于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发展,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推动农民转型升级,增加农民的收入。
6.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资金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包括道路、通信、供水、电力等,提高农村的基础设施水平,方便农民生活和经营。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的实施需要政府、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方的合作和参与,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同时,还需要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山东省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集中财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鲁办发〔2018〕29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部门按照鲁办发〔2018〕29号文件要求,统筹整合用于推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涉农资金,具体分为两类:一是省级统筹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乡村振兴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省级重点农业事业发展以及农业应急救灾支出;二是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主要由市县统筹用于推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中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章预算编制和审核第三条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实行“全口径、一体化”预算编制,将省级和中央涉农资金、清理盘活的存量资金等,全部纳入支出预算“盘子”,统筹研究预算安排意见,从源头上整合资金、优化配置。
第四条省级财政部门按照省级预算编制总体要求和年度乡村振兴规划任务,综合考虑中央补助和省级财力规模,研究提出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总体建议,并根据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确定的任务,做好省级统筹安排资金和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的预算。
第五条省级财政部门将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提报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审定后,列入下一年度省级预算草案,按程序报省人代会审批。
第三章资金分配和使用第六条为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统一性和整体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通过“鲁财农整指”文件集中统一分配下达。
第七条省级统筹安排资金实行项目法分配。
其中,用于省级职能部门或非预算单位实施的项目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直接批复到部门或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规定使用和管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申报指南一、建设目标以荔枝、柑橘柚、菠萝、芒果、茶叶、南药等岭南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聚力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基地为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品牌化绿色产品引导、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构建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利益机制,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全产业链开发,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整体效益和带动农民增收。
二、申报条件申报条件主要包括规划布局、主导产业、科技支撑、农民增收、绿色发展、政策支持、管理机制等7方面要求:(一)规划布局合理。
有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全面统筹布局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重点突出二、三产业板块。
(二)主导产业突出。
突出南亚热带及热带特色资源优势,围绕荔枝、柑橘柚、菠萝、芒果、茶叶、南药等产业中的1个主导产业,符合“生产+加工+科技(品牌)”要求。
1.种植规模。
种植的荔枝、柑橘柚、菠萝、芒果、茶叶、南药等,形成规模化加工原料生产基地,能够满足供应加工原料。
2.产值规模。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农业产值50%以上;3.产业化规模。
种养基地规模化、标准化,产加销一体化,有一批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农产品加工(物流)集群,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二三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50%以上。
(三)科技支撑有力。
现代生产要素集聚,主导品种优良,生产技术先进,设施装备领先;龙头企业建有研发机构,与省级以上科研单位建立紧密协作关系,科技研发投入大,科技创新能力强,技术集成,产业融合。
(四)带动农民增收显著。
规模经营显著,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园区农民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
(五)生态绿色发展。
农业生产清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高,果茶菜等农作物有机肥替代化肥成效显著,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耕地质量逐年提升;经营品牌化,创建了一批名牌农产品,形成地方公共品牌;无公害农产品全覆盖,绿色食品认证面积达到50%以上;质量可追溯,主要农产品或加工品实现质量可追溯。
(六)政策支持到位。
当地政府制定出台扶持产业园发展的政策措施,创新投融资方式,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工商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水电路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善。
(七)管理机制健全。
建立政府领导挂帅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协调机制,成立产业园管理机构和开发运营机构,产业园建设主体清晰,管理机制健全。
三、资金用途和补助标准(一)资金用途。
资金重点用于:1.产业园农业生产基础设施。
产业园农田生产区域基础设施,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
2.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区基础设施。
农产品加工区道路、通信、水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及原料、产品贮藏设备,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扶持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农业服务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辐射带动园区农民参与和分享全产业链的收益,建立完善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4.扶持发展绿色农业。
建立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高效优质安全生产模式等。
5.地方公共品牌创建。
打造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
(二)补助标准。
2018年首期安排每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约2000万元左右,待创建验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续扶持政策。
四、建设内容按照“生产+加工+科技(品牌)”的内涵,坚持大生产、大加工、大流通协调推进,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促进生产要素集聚,集成先进技术装备,推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增收,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五、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
依托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建设高标准农田,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建设农业设施,创建一批名牌农产品和“三品一标”农产品,建成规模化、标准化、质量安全、环境友好的原料生产基地。
(一)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
引导资源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建设加工标准厂房及仓库;建设完善园区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打造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注册集体商标,打造园区品牌。
(二)创新现代技术与装备。
建立研发机构,创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繁育特色优势品种、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建立绿色高效高质安全发展模式;研发应用现代农业设施及装备、农产品加工储藏和物流配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全产业链技术及装备;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营销、远程订制等在线经营服务。
(三)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服务主体。
扶持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鼓励农民开展合作与联合;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服务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重点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入园创业创新,建立产业协会和产业联盟,打造新型经营主体“双创”孵化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专业服务和生产托管等全程化服务;建立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显著增收。
六、申报程序和数量按照“严格标准、宁缺毋滥、少而精”的要求,采取“先创后认、以创为主”的方式,2018年开展首批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扶持工作。
(一)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为产业园所在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农业局。
1.地级以上市农业局为申报主体的,由地级以上市农业局会同级财政局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申报;2.县(市、区)农业局为申报主体的,由县(市、区)农业局会同级财政局向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地级以上市农业局会同级财政局筛选后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二)申报数量。
围绕荔枝、柑橘柚、菠萝、芒果、茶叶、南药等6个产业,根据当地资源禀赋,按照申报条件要求,以市、县为主体,各地级以上市分别推荐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名额,2016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的市可推荐2个名额(同一产业只能推荐1个)。
已列入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不再申报。
超过申报数量名额的地级以上市,不予受理申报。
(三)评审方式。
实行竞争性评审,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七、申报材料要求1.地级以上市农业、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请示件;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产业园总体规划或实施方案;3.推进创建产业园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4.相关佐证材料。
5.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7份。
附件:1-1.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汇总表1-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提纲附件1-1: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申报表单位:万亩、万元附件1-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提纲一、基本情况(一)区位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农业发展区划布局;(二)产业园创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产业园发展现状与创建优势(一)产业园发展现状产业集群水平、现代要素集聚水平、基础设施完备水平、绿色发展水平、集约经营水平、公共服务水平、辐射带动水平。
(二)产业园创建优势政策保障措施,区位、自然资源条件优势,主导产业现状及区域特色优势,一二三产业发展及融合水平,科技支撑能力,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绿色农业发展水平,辐射带动农民增收水平等。
三、产业园发展定位、思路与创建目标(一)产业园发展定位总体定位、功能定位。
(二)发展思路与基本原则(三)创建目标总体目标、具体目标。
四、产业园创建内容(一)总体布局总体空间布局、功能分区。
(二)重点建设任务(三)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五、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下乡创业、构建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产业园内农民与全县农民收入对比等情况。
六、推进创建产业园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决策部署、运营管理,用地、财税、金融、科技、人才等扶持政策等情况。
七、附录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2: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广东农业公园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一、绩效目标和建设内容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018年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以农业生产为基础,具有确定边界、经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申报和创建一批广东农业园区。
创建工作以广东特色为基础,将园区打造成为以农业生产为核心,涵盖园林化的乡村景观、生态化的郊野田园、景观化的农耕文化、产业化的组织形式、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和规模化农业旅游综合体,使之成为我省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和农业新业态新产业的示范区。
主要建设内容: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建设农业公园基础设施、乡土文化、农耕体验、产品展示、生态景观及配套设施。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补助额度在全省范围内按规定程序遴选一批符合建设条件的农业园区,作为扶持对象,省财政给予每个园区约800万元补助(珠三角地区每个园区约500万元补助);项目建设主体自筹资金不得低于省财政补助资金;各地级以上市限报2个园区(2016、2017年度已承担广东农业公园建设项目的单位不得再申报,省财政直管县不单独安排申报名额,由所在市统筹考虑),多报无效。
三、资金主要用途农业生产区基础设施建设;品种引进、推广;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等。
四、申报对象和条件1.项目建设主体应为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满足正常经营所需的各项证照,且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资金总额,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2.园区农业产业发展条件较好,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和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农业特色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园区面积连片500亩以上,农业生产区面积占比不低于50%,且土地使用权10年以上;3.园区应具备农业公园建设营业场所、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营管理的用地条件,应符合土地、规划、建设、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规定,园区内生产性用地应统一流转,并登记备案,主要建筑物和配套项目的使用权应一致;4.园区建设主体单一明确,有相对完善的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具备与乡村、农业文化相关的风景、风物、风俗、风情等吸引广大农业休闲者的资源禀赋与基本质素。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企业项目申报材料需包括:(1)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推荐上报广东农业公园建设项目的请示及项目申报汇总表;(2)项目申报书;(3)相关附件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扶贫龙头企业,需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公证处公证或村委会签字的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无需提供);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4)申报材料份数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