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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经济法1 公司:公司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而设立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2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3 合同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 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6 公司的种类:1)按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分类,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3)根据公司对外信用基础不同,可分为资合公司和人合公司。

4)根据公司之间的控制与依附关系不同,可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5)根据公司的独立性不同,可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6)根据公司的国籍不同,可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7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50个人以下)2)股东出资额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及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8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9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货币;实物即各种有形财产;知识产权即工业产权、植物新品种权及非专利技术等;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使用权;其他可以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10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监事会或监事。

11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提出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即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做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经济法期末复习大全

经济法期末复习大全

1经济法economic law是调整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P62法律关系特征:P6(1)是一种意志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并得到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3)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的具体社会关系3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三种P7(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或者16-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4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P17(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意思表示。

构成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的条件:(1)当事人对民事行为的内容有错误认识。

这些内容包括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

(2)表意人基于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3)误解因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并非因受他人的欺诈或不正当影响造成。

如果是由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行为人无权要求撤销。

(4)这种行为后果造成了表意人较大的损失。

从维护交易安全出发,如果没有造成较大损失,应当认定行为有效,而不认为是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基于重大误解而为行为的当事人,对于因变更或撤销民事行为而导致的相对人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实施的民事行为。

(对于合同是否显失公平进行判断的时间点,应当是订立合同之时为标准)(3.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大学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大学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经济法★FX211006——在线考试复习资料2021版一、单选题1.世界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诞生国是()A.日本B.美国C.德国D.英国答案:C2.我国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A.国家所有B.该城市所有C.该城市政府所有D.该城市全体公民所有答案:A3.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答案:B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对象是下列选项中的()A.消费者为生产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发生的法律关系B.各商家为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购销关系C.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发生的法律关系D.消费者为营利而进行的购销活动答案:C5.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A.5000元B.10000元C.20000元D.50000元答案:D6.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中,有一种行为的表现包括:削减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数量;拖延、中断现有交易等等。

该种行为指的是()A.掠夺性定价B.垄断高价或垄断低价C.独家交易D.拒绝交易答案:D7.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是()A.稳定物价B.充分就业C.平衡国际收支D.保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答案:D8.某税务稽查局2019年6月对辖区内一家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18年6月新增的注册资金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了印花税,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告知该企业可去申请退还印花税已缴纳金额的50%。

该检查人员的这一做法遵循的税法适用原则是()A.税收公平原则B.税收效率原则C.实质重于形式原则D.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答案:D9.市场规制法的调整对象是()A.市场关系B.市场竞争关系C.市场规制关系D.宏观调控关系答案:C10.《政府采购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等。

A.原料、材料、装备、商品B.原料、燃料、装备、产品C.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D.原材料、材料、设备、商品答案:C11.目前,在我国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经营、管理。

[全]经济法学期末考试重点最终版

[全]经济法学期末考试重点最终版

经济法学期末考试重点最终版一、宏观调控1.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的关系(P143):(1)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发同属于经济法。

这个经济法体系中,宏观调控法是与市场规制法并列的部门法。

它们分别调控的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虽然是不同的经济关系,但同属于经济法说调整的调制关系。

(2)宏观调控关系与市场规制关系之间在逻辑上的并列关系,并不排除他们在客观表现上的密切联系。

宏观调控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分别发生在经济运行的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而经济运行的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之间又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

基于上述密切联系,在针对经济运行研究、拟定经济发展对策时,往往需要同时从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发等多个方面思考。

2.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P147):(1)调控法定原则。

调控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国家进入市场、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行为,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并受宏观调控发实体性、程序性规范的约束。

(2)调控绩效原则。

调控绩效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国家宏观调控行为,应以提高经济运行的宏观效率、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为目标。

(3)调控公平原则。

调控公平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国家宏观调控行为,应当兼顾效率与公平,增进经济资源配置在地区、产业和国民分配上的公平。

(4)调控适度原则。

调控适度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在法律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的范围内,国家宏观调控行为应当以量化的、最佳的效率和公平状态为目标,统筹宏观经济运行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兼顾宏观调控的各项目标,准确、有效地运用各种相关的宏观调控手段,努力实现宏观调控综合效果的最优化。

二、财税法预算法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预算体系预算体系是指通过确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预算管理职权、划分预算收支范围的方式处理国家财政分配关系的一项基本财政法律制度。

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市、县、县五级预算。

全国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预算组成。

《经济法学》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学》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学》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1.在我国下列经济法的渊源中,其法律效力仅次子宪法和法律的是( )。

A.规章 B.单行条例C.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D.民族自治条例2.构成经济法律关系性质的第一要素是( )。

A.主体 B.客体C.内容 D.行为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

A.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B.合伙人被宣告破产C.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4.规定我国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的机构是( )。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审计署5.下列证券中属于资本证券的是( )。

A.汇票 B.支票C货运单 D.股票6.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采用的立法模式是( )。

A.分立式 B.合立式C.综合式 D.析分式7.产品质量认证实行( )。

A.强制企业申请认证原则 B.企业自愿申请原则℃.企业统一认证原则 D.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相结合原则8.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 )的赔偿金。

A.2倍 B.4倍C.5倍 D.10倍9.关于政府定价的听证制度,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该听证是一种法定听证、正式听证B.举行听证会应当由按定价目录负责管理的部门主持C.听证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消费者、经营者、有关方面的代表和专家D.听证会征求意见的对象不但是政府有关部门,更重要是应包括利益将会受到政府所定价格影响的广大群众10.在重要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方面,应当明码标价,交易价格不得超过( )。

A.成本的价格+10%利润B.出厂的价格+15%费用C.标明的价格D.进货的价格+s%利润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完整word版)经济法复习资料(word文档良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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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资料—、名词解释L经济法: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i法律部门。

2.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努、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辅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朋.3.子公司:子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4.戳破公司面纱:”刺破公司面纱”,是指在特定的情况下,法律不顾公司法人的人格独立特性,追溯公司法律特性背后的实际情况,从而责令特定的公司股东直接承担公司的义务和责任。

5.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

6•经营者集中:经菅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相互合并,或者一个或多个个人或企业对其他企业全部或部分获得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

7•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消费者和其您至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8•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宫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営者团体),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协同T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幷晰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9•公司的治理结构: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为实现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所有者(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绩改进行监酱、激励、控辦n协调的一整套制度却E,它反映了决定公司发展方向和业绩的各参与方之间的关系。

10•股东会会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

1L公司: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1Z—人公司: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出资全部属于单一股东的公司。

电大《经济法学》期末复习资料

电大《经济法学》期末复习资料

《经济法学》期末复习应考指南第一部分期末复习重点范围第一编总论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本质和地位(略)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1.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的概念和含义,经济权利,经济义务。

P30、P31、P332.经济法律事实,经济法律行为,经济法律关系的管理和保护。

P36、P36-37、P37第二编经济组织法第三章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1.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义务、经营责任。

P53-56、P56-58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规定的法律责任,《转机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P69、P69-70第四章集体所有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略)第五章私营企业法律制度1.私营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

P99-100、P103-1042.合伙和合伙协议,合伙人的出资和合伙企业盈亏分配及分担,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法律责任。

P107-109、P109、P109-110、P110-111、P111-112、P112-1133.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法律责任。

P115-116、P116-117、P117-119第六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与出资方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P130-133、P134-1352.外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P150-151第七章公司法律制度1.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

P166-169、P169-170、P170-1722.股票的发行,上市公司。

P173-174、P175-1763.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发行程序。

P177-178、P1784.发起人或股东的法律责任,董事、监事、经理和职工的法律责任,清算组的法律责任,资产评估、验资、验证或审计机构的法律责任,政府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

P182-184、P184、P185、P185、P185-186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债权人会议,和解和整顿,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破产财产的构成,破产债权。

新编经济法 期末复习资料 (全)

新编经济法 期末复习资料 (全)

经济法第一章【经济法基本理论】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①企业组织管理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属于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②市场管理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市场秩序法律制度。

③宏观调控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④社会保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优抚安置法》.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①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部组织,自然人,国家,例供销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②客体:物(指人类能够控制的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物质资料,包括天然存在的和人工制造的,例债权,房屋),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包括支票,汇票,股票,国库券,债券等),行为(即提供一定的劳务,如运输行为,勘察,基建工程等),智力成果(著作,商标,专利,专有技术,技术改进方案,生产经营标识等)3.③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的定义:是指经济法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4.绝对事件:如自然灾害;相对事件:如因战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5.代理权的类型:代理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3种;经济法律责任的形式: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1.个人独资企业定义: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有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财产出资→个人承担责任;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2.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在责任形式方面独资企业与公司的本质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3.个人独资企业法只适用于一个自然人依法设立的非法人企业,不适用于独资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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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
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社会本位关系:经济在对产业调节、固定资产投资、货币发行、价格水平、垄断和不正
当竞争行为、产品质量控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系进行调控时,不能一味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关注。

(3)商业秘密:不为公公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
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不正当竞争行为:泛指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竞争优势,违反法律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采
用欺诈、混淆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

(5)混淆行为: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争夺竞争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者经营标志上不正当
地使用他人的标志,使自己的商品或者经营标志与其他人的商品、营业标志相混淆,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6)商业贿赂: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通过秘密收买竞争者对手的代理人或者雇员的方
式,争夺交易机会,获取市场竞争优势的不正当行为。

(7)经营者:指通过市场为消费者提供消费资料和消费服务的人。

(8)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
偿地征收货币或者实物的一种经济活动,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和国家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管理经济的一个重要调节杠杆。

(9)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或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

(10)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清
偿责任的公司。

(11)股份有限公司:指全部资本分成均等股份,股东以其所认缴的股份金额为限对公司负责,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公司。

(12)合伙企业:指由两名以上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享收益。

公担风险,至
少有一名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13)消费者: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或使用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人。

(14)行业协会:是由单一行业的竞争者所构成的非盈利性组织,其目的在于促进该行业中的
产品销售和为雇佣方面提供多边性援助服务。

(15)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指认证机构根据申请,对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进行综合性的检查和评定,对符合质量体系认证标准的企业颁发认证证书的活动。

(16)产品质量认证:指认证机构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检
验,对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产品颁发认证证书和标志予以证明。

(17)行政性垄断:指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而形成的垄断。

(18)市场支配地位:指企业在市场中对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能够独立决策而无须考虑其他经
营者,并足以影响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

(19)产品: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建设工程产品、初级农作物和军工
产品、核设施、核产品,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产品的范围。

(20)横向限制竞争行为:指生产或销售对于同一经营层次的同一竞争者之间所达成的限制竞
争协议。

二、名词解释
(一)、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1、主体不同。

一是主体的范围不同。

民法主体只限于法人和自然人;经济法主体除公民、法人之外,还包括企业法人的内部机构和既不是自然人又不是法人的其他经济实体以及国家主体。

二是主体的地位不同。

民法主体当事人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经济法主体在参加经济管理关系时,国家主体与相对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2、调整对象不同。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当事人之间基于意思自治而发生的不具有权力从属性质的社会关系;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则是国家用经济法的形式干预社会经济关系的范围。

3、调整方法不同。

民法采取自愿、平等、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调整经济关系;而经济法则通过公权介入与私权介入两种方法进行调整。

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是指国家以公权者的身份,依法对各种经济关系进行调整的措施或手段的总和;而私权介入的调整方法,则是指国家使用非权力的、私法的手段直接地介入经济生活的一种干预方法。

其中,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由可划分为强制性调整方法和指导性调整方法。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1、主体不同。

行政法主体的一方是政府及其非经济主管部门,另一方则是下属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还包括法人、社会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

除此之外,企业内部的管理机构和生产组织不能作为行政法的主体,但可以作为经济法的主体。

2、调整对象不同。

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所体现的是一种权力从属关系,同时这种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直接具有经济内容的行政关系;而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正好相反。

3、调整的方法不同。

行政法是采取单纯的强制性的方法调整社会关系;而经济法则是采取公权与私权介入的方法来调整经济关系。

4、作用不同。

行政法着重巩固与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为政治体制改革服务;而经济法则主要是巩固与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

5、调整程序不同。

属于行政法调整范围内的行政纠纷,纯由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而由经济法调整范围内的经济和行政纠纷,则视问题的不同,分别由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程序解决,将来可能由单独的经济诉讼程序解决。

(三)、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1、产品有缺陷。

2、有损害事实存在。

3、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2、产品或者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要求。

3、不得为法律禁止的行为。

(五)、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进货检查验收义务。

2、销售产品质量保持义务。

3、销售者应当对产品的标志负责。

4、销售者的禁止行为。

(六)、虚假广告行为及其表现形式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不正当利益,对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虚假和引入误解的宣传的行为。

形式:1、质量的虚假表示
2、价格的虚假表示
3、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4、诋毁性比较广告行为
(七)、商业秘密及其特征
商业秘密:不为公公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特征:1、非公知性
2、保密性
3、经济性
4、实用性
(八)、我国反垄断法所禁止的限制竞争协议行为
1、横向限制竞争协议
(1)固定价格的协议
(2)控制生产或销售数量的协议
(3)划分市场和消费者的协议
(4)联合抵制协议
(5)行业协会的限制市场竞争行为
2、纵向限制竞争协议
(1)限制转售价格
(2)固定转售价格
(九)、如何确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十)、消费者的权力
1、安全权
2、知悉权
3、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索赔权
6、结社权
7、受教育权
8、受尊重权
9、监督权
(十一)、行业协会的特征
1、非盈利性
2、中介性
3、社会团体性
4、行业协会的目的是对一种特殊普遍利益进行保护
(十二)、产品责任的规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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