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国税备案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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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备案财务制度范本

税务备案财务制度范本

税务备案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生产、经营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章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第四条纳税人在进行税务备案时,应当提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二)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会计核算原则和方法;2. 财务报表的编制原则和方法;3.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周期和报送时间;4. 成本核算方法;5. 折旧方法和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6. 税务申报和缴纳税款的具体程序和时间;7. 其他涉及财务、会计管理的重大事项。

(三)会计核算软件的名称、版本号及有关资料,若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还需提交软件的批准使用机关和附列资料;第五条纳税人应当确保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真实、完整、合规。

第三章财务、会计制度变更备案第六条纳税人若发生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的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将其变更内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章税务机关对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的管理第七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提交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八条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备案报告书的副本或者相关资料,纳税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九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国税备案财务制度范本

国税备案财务制度范本

国税备案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国税备案财务工作,保障财务资产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税务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税备案单位。

国税备案单位是指依法获得备案证书并依法纳税的单位。

第三条国税备案单位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按照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第四条国税备案单位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财务工作。

第五条国税备案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财务行为,保证财务资产安全。

第六条国税备案单位应当认真填报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国税备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八条国税备案单位应当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九条国税备案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财务预算,保障资金需求。

第十条国税备案单位应当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防止挪用、侵占、挥霍等行为。

第十一条国税备案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国税备案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第十三条国税备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税费,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报税等手续。

第十四条在发生重大财务事项时,国税备案单位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国税备案单位应当做好财务资料的保管工作,保证财务档案完整、安全。

第十六条国税备案单位应当遵守税法规定,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审计和检查工作。

第三章内部控制第十七条国税备案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转。

第十八条国税备案单位应当加强财务审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防止违规操作。

第十九条国税备案单位应当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二十条国税备案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妥善管理财务资产,保证资产安全和完整。

国税备案用的财务制度

国税备案用的财务制度

国税备案用的财务制度一、财务制度的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会计要求》中关于财务管理方面的规定;3、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

二、财务制度的内容1、财务目标及职责(1)财务管理目标:落实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做好个税的征收工作,确保税收合规;(2)财务职责:明确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细化财务工作流程,做好税收备案准备工作。

2、财务管理体制(1)财务管理岗位设置: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主管等;(2)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财务管理控制手册,包括财务管理权限分配、会计核算流程等;(3)财务监督与部门配合: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

3、会计核算制度(1)财务会计核算政策:明确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政策;(2)原始凭证和账务处理:规范凭证的存储和录入,确保账务准确;(3)财务报表编制和报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财务报表,并定期报送。

4、税务管理制度(1)纳税申报制度:规范税务申报流程,及时准确进行纳税申报;(2)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和享受: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负;(3)税务审计及风险防范:做好税务审计的准备,防范潜在税收风险。

5、资金管理制度(1)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规范企业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2)现金管理:加强现金管理监督,防范现金流量风险;(3)银行结算制度:规范企业与银行的结算流程,确保资金准确到账。

6、财务信息披露制度(1)财务信息披露政策:明确财务信息披露的原则和要求;(2)财务信息披露程序:规范财务信息的披露程序,确保信息透明度;(3)关键财务信息公告:及时公告企业的重要财务信息,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

7、财务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财务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定期评估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2)财务制度执行效果的评价:定期评价财务制度的执行效果,做出相应的改进和完善。

去税局财务制度备案

去税局财务制度备案

去税局财务制度备案一、背景介绍税局是国家税收管理机构,负责征收各类税费及其他财政收入。

税局的财务制度备案是指税局为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透明,保障税收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制订并备案一套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要求的财务制度。

二、制度内容1. 财务管理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财务管理必须遵循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确保税收资金的合法使用。

(2)审慎原则:财务管理必须审慎经营,保障税收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透明原则:财务管理必须透明公开,确保税收资金的使用情况公众可查。

(4)效益原则:财务管理必须追求最佳效益,确保税收资金的有效利用。

2. 财务管理制度(1)会计核算制度:规定税局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标准和步骤,确保账务记录准确。

(2)预算管理制度:规定税局的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监督等规定,确保资金使用有章可循。

(3)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税局的资金管理、收付款和结算等规定,确保资金安全。

(4)财务报告制度:规定税局的财务报表编制、审计审查等规定,确保信息真实可信。

(5)财务审批制度:规定税局的财务支出审批、报销程序等规定,确保支出合理。

(6)风险控制制度:规定税局的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措施,确保财务安全。

3. 财务监督程序(1)内部监督机制:设立财务审计部门或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审查财务管理工作情况。

(2)外部监督机制:接受国家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管理合规。

4. 备案程序(1)起草制度草案:由税局财务部门起草财务制度草案,包括制度内容、实施细则、监督程序等。

(2)内部审查意见征询:向税局领导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财务制度草案。

(3)制度公示:将修改后的财务制度草案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4)备案审核:由税局相关领导或机构对财务制度草案进行审核,确认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5)备案公告:将备案通过的财务制度予以公告,并建立档案备查。

国税需要备案的财务制度

国税需要备案的财务制度

国税需要备案的财务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和指导财务管理工作的进行,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质量,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财务制度。

2. 本财务制度适用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预算、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等方面。

3. 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本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得违反或规避制度规定。

4. 本财务制度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会计核算1. 会计核算是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

2. 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进行,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会计原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对原始凭证和会计凭证进行归档和保管,确保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和清晰性。

4.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会计核算工作,按月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和经营成果。

5. 财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进行财务分析,发现问题和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6. 财务部门应当配合国税部门进行财务审核和核查工作,提供相应的会计资料和证明材料。

三、财务预算1. 财务预算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财务部门应当按照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制定财务预算。

2. 财务预算应当包括资金预算、收支预算和成本预算等内容,覆盖企业的各个方面,并与实际业务相结合。

3.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4.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向企业领导和国税部门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四、内部控制1. 内部控制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进行有效实施。

2. 财务部门应当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 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自查,以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财务制度 国税备案

财务制度 国税备案

财务制度国税备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的财务活动,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部门和员工,所有部门和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财务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秉承“合法、规范、诚信、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是执行本制度的主体,有权对公司内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公司财务制度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员工通报。

第六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加强对财务制度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和遵守本制度。

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一条公司所有资金都必须通过公司的资金账户进行管理,不得私存或挪用。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收付和管理,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和稳定。

第三条公司资金使用必须按照公司的预算计划和财务审批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公司资金。

第四条公司的存款账户必须由公司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共同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五条公司资金使用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批,并将相关凭证和资料及时进行归档和备案。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公司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的核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协助解决。

第七条对冗余资金可以适当进行投资,但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和尽量选择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

第三章收支管理第一条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销售收入、政府补贴、实收资本等,必须经过正规途径进行确认和核实。

第二条公司的支出必须符合公司的采购政策和费用预算,财务部门定期进行支出审批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的收支凭证必须真实有效,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和盖章后进行归档保存。

第四条公司的资金收支情况要及时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向公司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第五条涉及到资金收支情况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公司股东会报告。

第四章财务报表第一条公司每月应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公司财务制度 国税备案

公司财务制度国税备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原则是收支合理、权责一致、规章制度、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诚实守信、安全有效。

第三条公司财务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和单位所有财务活动,包括经费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

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科学决策、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诚信守法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财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公司财务的稳健运行。

第六条公司领导应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共享、责任明确,共同维护公司财务安全。

第二章经费管理第八条经费管理包括公司各项收入的管理和支出的控制,主要职责是保障公司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公司应根据经营规模和经营性质合理确定经费预算,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十条经费来源主要包括销售收入、投资收益、资金补助等,各项收入应在公司财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核对。

第十一条经费支出应按照公司预算和合同约定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挪垫经费。

第十二条公司经费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预算控制、报销审核、财务监督等措施,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及时上报经费使用情况,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资金管理主要涉及公司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等活动,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

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经营规模和经营性质合理确定公司资金规模和使用范围,确保公司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公司对资金的筹集应遵循市场规律,注重风险管理,积极拓展融资渠道。

第十七条公司资金的使用应根据公司的资金计划和准则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挪垫资金。

第十八条公司资金管理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资金监管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九条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公司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税局备案用财务制度范本

税局备案用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管理第五条企业应设立财务部门,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负责企业的财务核算、财务分析和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企业财务人员应具备专业的会计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控制,防止财务风险。

第八条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会计科目,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第三章税务管理第九条企业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自觉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税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税务风险的识别和控制,防止税务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十一条企业应配备合格的税务人员,负责税务申报、税款缴纳和其他税务事务。

第十二条企业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报送税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和审计。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制度,根据企业经营计划和市场情况,合理预测财务收支,加强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分析。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决算制度,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问题。

第十六条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十九条企业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规定,并报税务机关备案。

财务制度报告到税局备案

财务制度报告到税局备案尊敬的税务局领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基础: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制定了财务制度,并现向贵局备案报告。

以下为我公司财务制度的具体内容:一、财务管理体制1. 财务管理目标:我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是确保企业财务运营安全、提高盈利能力、实现财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2. 财务管理体制: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公司设立财务总监,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直接向公司领导汇报。

3. 财务管理职责:财务部门应该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包括收入、支出、资金管理等方面。

4. 财务管理流程:公司的财务管理流程应该有严格的操作规程,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

二、会计核算制度1. 会计基础: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2. 会计政策:公司应该确定合理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会计记录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记录管理制度,确保每一笔财务交易都有完整的记录。

4. 会计核算流程: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流程,确保会计核算的有效进行。

三、财务预算管理1. 预算编制原则:公司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预算编制原则,确保经济效益。

2. 预算执行监控: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预算执行监控制度,确保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3. 预算调整规定:公司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算,确保公司财务运作的稳定性。

四、内部控制制度1. 内部控制目标: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预防和发现内部风险,确保企业财务的安全运作。

2. 内部控制机制:公司应该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内部检查等,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 内部检查程序:公司应该建立内部检查程序,定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

五、财务报告出具和披露1. 财务报告出具:公司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时出具财务报告。

2. 财务报告披露:公司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公开披露公司的财务报告,确保信息透明。

去国税备案财务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一、财务部门工作职能第一条单位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单位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单位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单位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单位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人、会计、出纳人员组成。

第三条单位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财务部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对各单位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各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单位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单位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单位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单位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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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国税备案财务制度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一、财务部门工作职能第一条单位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单位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单位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单位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单位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人、会计、出纳人员组成。

第三条单位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财务部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对各单位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各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单位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单位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单位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单位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单位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单位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单位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单位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单位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单位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单位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规范化制度一、为加强单位财务工作管理,发挥单位在财务单位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中所遇到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国家相关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在办理会计事项时必须填置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财务部领导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对各单位实行会计监督。

第六条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七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书面报告财务部领导,并请求查明原应,做出处理。

第八条财务工作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办公室主任监交。

总则一、目的本规则乃依据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订定员工的薪资结构与给付原则,并将升迁、奖惩等办法共同订定。

二、薪资决定的原则员工薪资比例应考虑社会的薪资水平、单位的支付能力、本人的工作能力、年龄、尽责态度、年薪及物价指数变化等原则下而订定。

三、薪资包括基准内薪资及附加薪资两大部分。

四、支付期限薪资的计算期间自该月1日开始至该月月底为止,并于下月10日给付薪资。

五、薪资的非常给付员工结婚、生子、死亡或疾病、遭受意外灾害时,可不依前条规定,有员工提出书面申请,有关领导批准后,可提前支付薪资。

但薪资给付以己执勤的薪资为基准。

六、薪资的给付形态为月薪制1、员工申请年度有薪休假及特别休假的,单位依规定给付相等的薪资。

2、员工请假时,以下列计算方式直接由薪资中扣除:[(基本薪资+附加薪资)×请假日数]/一个月平均上班日数3、员工迟到、早退及私自外出时,以下列计算方式,直接由薪资中扣除,但缺勤时间未超过30分钟者,不扣薪。

[(今本薪资+附加薪资)×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总时数]/一个月平均上班日数七、中途进入、退出单位的薪资计算薪资计算期间进入单位服务或离开单位时依下列方法计算(基准薪资+附加薪资)×上班数/每个月规定的平均出勤时间八、薪资的支付,通常以现金直接发放给员工本人,并签名确认。

薪资所得税及劳保费用,直接从薪资中扣除。

附加薪资附其他制度内支票管理1、支票由出纳员或单位领导指定专人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领导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部领导审批。

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单位领导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单位领导确定。

1、除上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财务部领导批准后支付现金。

2、单位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3、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4、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部领导年和单位领导批准。

5、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单位领导批准后提取。

6、单位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单位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

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7、符合以上规定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单位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部领导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8、发票及报销单经财务部领导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9、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单位领导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单位领导审核,财务部领导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10、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后,送财务部领导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11、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主任、财务部领导签字。

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12、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1、凡是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单位领导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3、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单位领导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4、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处罚办法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单位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单位财物的;(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单位款项的;(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单位利益遭受损失的;(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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