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合集下载

道路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道路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排查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道路运输的企业。

1.3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运输工具及其设施设备、从业人员、道路和运输环境等安全生产要素和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隐患排查2.1 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1)运输工具及其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2)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3)道路和运输环境的安全状况;(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5)其他可能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因素。

2.2 隐患排查的方法包括:(1)定期检查;(2)专项检查;(3)随机抽查;(4)外部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查;(5)其他有效的方法。

2.3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记录隐患排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三、隐患治理3.1 对排查出的隐患,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治理,治理措施包括:(1)立即整改;(2)限期整改;(3)停业整顿;(4)其他治理措施。

3.2 对重大隐患,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行业监管部门。

3.3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治理后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隐患分级4.1 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个等级。

4.2 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道路运输)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且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4.3 一般隐患是指除重大隐患外,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五、隐患排查治理报告5.1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向所在地行业监管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和航空运输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1.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设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运输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负责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 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隐患排查治理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各级领导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

3.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情况:检查企业是否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投入。

4.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

5.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6. 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检查企业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是否按时完成整改。

四、隐患排查治理程序1. 制定隐患排查计划: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时间、排查范围、排查内容等。

2. 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企业应当根据隐患排查计划,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记录隐患排查情况。

3. 汇总隐患信息:企业应当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汇总,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并及时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 隐患整改:企业应当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等。

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和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出租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货物运输、汽车客运站、驾驶培训学校、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道路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治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排查、建档、报告、措施、治理、时限、监控、资金保障及使用、预案等事项,并组织落实。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及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效防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省道路运输局负责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各市(州、地)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本辖区道路运输行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县(区、市)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辖区内企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管理机构举报。

交通货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制度

交通货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制度1 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指导从隐患排查、记录、监控、治理、销账等闭环管理工作,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交安监发[2017]60 号)3 组织机构及职责3.1 组织机构和人员——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任命详见相关文件),推进落实各项工作职责、任务目标。

——应根据实际情况,外聘安全顾问或购买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开展各项工作。

3.2 职责3.2.1 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对生产经营活动有决策权的实际控制人。

主要职责包括:——全面负责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运行;——明确涉及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与责任;——保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投入;——掌握二级以上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3.2.2 分管负责人职责——组织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部署、协调,并督促运行;——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控制措施和持续改进的组织管理,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二级以上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3.2.3 各职能部门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控制措施的落实;——明确本部门各班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班组、岗位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掌握本部门涉及的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并如实记录,及时向相关从业人员通报;——负责组织一般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和验证等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3.2.4 各班组、岗位职责——各班组、岗位从业人员应参与隐患排查活动的实施,确保隐患排查活动涉及各区域、场所、岗位、作业活动风险得到全面控制;——各岗位人员对作业过程进行隐患排查,并依法履行隐患排查中的报告和整改义务;——各班组、岗位人员应参加教育培训,掌握职责范围内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运输企业隐患排查制度范本

运输企业隐患排查制度范本

运输企业隐患排查制度范本一、目的为建立我国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全员排查安全隐患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道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定义及分类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包括:1. 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发现后需要较长时间整改排除,或者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1. 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或方案: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季度、月度隐患排查计划或方案,明确隐患排查的目标、内容、方法、时间安排和责任主体。

2. 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企业应按照隐患排查计划或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隐患排查应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包括车辆、驾驶员、线路、场站、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

3. 对隐患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并登记:企业应对隐患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详细记录隐患的名称、隐患类型、发现时间、所在部位、隐患描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等内容。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5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5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工作程序1.排查计划制定本单位每年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明确排查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并于每年年初公布于全体员工。

2.隐患排查根据排查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系统、有针对性的排查。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道路交通设施是否完善,有无破损、缺失等情况;(2)交通运输设备、车辆是否具备安全保障措施,有无隐患;(3)员工是否掌握驾驶技能,是否存在违规驾驶等情况;(4)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等。

3.隐患整改发现隐患后,立即责令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限定整改期限。

其中涉及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相关责任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活动。

4.隐患治理措施改进根据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改进方案,并及时进行实施,确保类似隐患不再发生。

五、责任追究对于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依据本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罚。

六、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应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生效。

以上即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范文,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2)为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和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单位制定并执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下:一、目的和任务:1. 目的: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提高安全运输水平,保障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4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4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是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环节。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增强全社会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参与,确保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特制定本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总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以预防和消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为目标,通过全面排查、认真治理和短期督导,确保交通运输各环节、各阶段的安全稳定。

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隐患排查责任(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范围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并定期报送相关部门。

(二)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并协调各部门的相关工作,保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市交通运输局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本地区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绩效评价和考核结果的公示,确保责任到人。

三、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一)交通运输隐患排查工作应该全面覆盖本市各区县的交通运输企业和机构,包括客运、货运、出租车、物流等各类交通运输企业。

(二)交通运输隐患排查工作应该按照推进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排查计划和排查细则,确保排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交通运输隐患排查应该突出重点,对交通运输行业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车辆进行重点排查,确保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隐患治理工作的开展(一)针对上述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在规定时间内,交通运输企业和机构应该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二)交通运输隐患治理工作应该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交通运输企业和机构,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追责,确保隐患的及时消除。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任务目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制度内容1. 隐患排查对象范围:包括交通工具、道路设施、电子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的隐患。

2. 隐患排查责任主体: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政府监管部门等。

3. 隐患排查时间: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制定定期、不定期的隐患排查时间,并明确排查频次。

4. 隐患排查方法: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包括现场检查、设备设施检测、人员培训考核等。

5. 隐患排查记录:对每一次隐患排查进行记录,包括排查时间、地点、人员、结果等相关信息。

6. 隐患治理措施:针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7. 隐患排查信息报备:对排查结果进行定期报告,提供给相关部门和管理机构。

8. 隐患排查考核评估:建立隐患排查考核体系,对各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评估,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依据。

三、制度执行1. 各单位应按照制度要求,成立相关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

2. 按照制度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及时记录排查信息,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3. 定期向上级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报告,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4. 对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定期的考核和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绩效的重要依据。

5. 针对重大隐患和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消除安全隐患,并进行深入排查和整改。

四、责任追究对于发现的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追究相关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警告、甚至刑事责任。

五、其他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不断完善和更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职责分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

(七)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八)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杭州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