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EC药用辅料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审计操作指南草案优选稿
CPEC药用辅料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审计操作指南草案优选稿

CPEC药用辅料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审计操作指南草案优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CPEC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行为,保障药用辅料的质量安全,制定本操作指南。
第二条本操作指南适用于生产CPEC药用辅料的企业,包括原辅料供应商、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等。
第二章基础要求第三条CPEC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生产场所、设备和人员。
第四条CPEC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组织、质量方针、质量计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
第五条CPEC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明确质量管理职责,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第三章生产过程管理第六条CPEC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制定药用辅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执行和控制。
第七条CPEC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建立合理的原辅料采购管理制度,确保原辅料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八条CPEC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仪器和仪表进行生产过程的监控和控制。
第九条CPEC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建立合理的检验及验证程序,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生产符合规格要求。
第四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十条CPEC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记录表等。
第十一条CPEC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第十二条CPEC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制定质量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其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三条CPEC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建立合理的信息管理系统,对质量数据进行及时统计和分析,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章质量控制措施第十四条CPEC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监测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CPEC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建立合理的质量控制记录,包括原辅料采购记录、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等。
第十六条CPEC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制定合理的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及时处理不合格品,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化学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规定

《化学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规定《化学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中关于药品与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关联审批的要求,同时根据新版《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总局关于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46号,以下简称“146号公告”)和《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第56号,以下简称“56号公告”)关于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以下简称“原辅包”)在审批药品制剂注册申请时一并审评审批的要求,我中心起草了本管理规定。
二、起草过程(一)本管理规定第一稿由我中心于2017年10月起草完成上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经药化注册司与法制司会签,我中心根据合理意见修改后于2017年12月5日在原总局网站发布公开征求意见。
截至2018年1月5日,我中心收到业界反馈意见和建议共计591条,具体如下:116家企业反馈意见和建议474条;6家协会和行业组织反馈意见和建议69条;12位个人反馈意见和建议35条;2家政府机构12条;1家科研机构反馈意见和建议1条。
(二)我中心根据业界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在修改过程中通过邮件、组织会议讨论等方式征求了中心内部各审评部门的意见,针对146号公告中未明确的事宜,如原辅包登记规则的要求、原辅包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流程等,在本管理规定第二稿中作了明确规定。
(三)2019年8月15日,56号公告开始实施,原料药登记仍为行政许可事项,我中心根据《药品管理法》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对于原辅包与制剂关联审评审批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原料药的管理方式和程序,修改后形成本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人员和职责第三章厂房和设施第四章设备第五章物料第六章卫生第七章验证第八章文件第九章生产管理第十章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第十一章销售第十二章自检和改进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一条“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旨在确定药用辅料(以下简称辅料)生产企业实施质量管理的基本范围和要点,以确保辅料具备应有的质量和安全性,并符合使用要求。
第三条辅料生产的质量管理要求随工艺步骤的后移逐步提高,企业应根据辅料的生产工艺和产品的性质,确定执行规范的起始步骤。
第二章机构、人员和职责第四条企业应设置与辅料生产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并以文件形式明确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生产、物料、维修和工程等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五条质量管理部门应独立于生产管理部门,有权批准或拒收原料、包装材料、中间体和成品;有权审查生产记录,以确保没有发生差错或对发生的差错已作了必要的查处;有权参与审查批准生产工艺、偏差和投诉调查、质量标准、规程与检验方法的变更等。
第六条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本规范的执行,定期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客户要求以及相关法规的变化情况等。
企业负责人应定期评审质量体系以确保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辅料生产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从事辅料生产的各级人员应具有与其职责相适应的受教育程度并经过培训考核,以满足辅料生产的需要。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并执行培训规程。
培训应包括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卫生知识及本规范等内容。
应由具备适当资质的人员进行足够频次的培训,以确保员工熟悉本规范的要求。
培训应有相应的记录。
第三章厂房和设施第九条企业应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辅料的生产造成污染。
第十条应根据辅料的用途和特点确定对生产厂房和设施的洁净控制要求。
(优选)辅料标准终稿

药典收录情况
美国大约有1500种辅料在使用,大约50%已经收 载于USP /NF中。
欧洲有药用辅料约3000种在用。在各种药典中收 载约50%。
我国现有约500中辅料在用。 2005版药典收载
2010版 2015版
药典收录情况
凡例二十二(辅料审计) 各论 附录(药用辅料)
辅料单独成册 凡例 各论 药用辅料通则 附录 功能性指导原则
安全性指导原则
可能与制剂通则类似
药用辅料(PharmceuticalExcipients)的分类
按来源分
矿物(滑石粉) 植物(淀粉) 化学合成(聚乙二醇) 半合成(羟丙基-β-环糊精) 动物副产物(明胶) 生物技术(人血白蛋白)
生物制品的药用辅料及质量管理 安全源于设计——药用辅料评估确认及变更控制
王平 韩鹏 罗卓雅 涂家生
药典会副秘书长 药典会 广东所 中国药科大学
周建平 张保献 李三鸣 俞辉 陈钢 戴红 孟博宇
王向峰 刘晓海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中医科学院 沈阳药科大学 浙江所 上海所 北京所 辅料企业
辅料企业 辅料企业
药用辅料标准研究的意义
举例
纤维素类辅料的质量标准:
一 2010版《中国药典》收载 (1)微量金属元素 (2)甾醇组成(地沟油的检验项目之一) (3)溶血磷脂(双向TLC+HPLC荧光检测器)
薄层
(4)黄曲霉毒素
液相 单克隆抗体
Au标法
等此外,油脂类辅料还应检查水分、微生物限度、细菌内毒素
举例
纤维素类辅料的质量标准:
一 2010版《中国药典》收载的纤维素类辅料:
103-药用辅料GMP实施指南介绍

药辅企业与制药企业关系连接点
• 执行标准 • 给药途径 • 用量 • 辅料工艺原理(含原料) • 载何种药物 • 其他辅料 • 制剂工艺 • 制剂适用对象
责任及归责原则
• 行政责任:过错、无过错
• 民事责任:一般产品责任 无过错 不真正连 带责任
•
共同侵权行为 过错
•
共同危险行为 过错
•
惩罚性赔偿 过错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010版GMP实施指南
张爱萍, 孙咸泽主编 共2138页 • 1.厂房设备GMP实施指南(161); • 2.空调系统GMP实施指南(194); • 3.口服固体制剂GMP实施指南(324); • 4.实验室控制系统GMP实施指南(150); • 5.水系统GMP实施指南(136); • 6.无菌制剂GMP实施指南(499); • 7.物料系统GMP实施指南(75); • 8.原料药GMP实施指南(449); • 9.质量管理体系GMP实施指南(150)。
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两高食品安全犯罪适用法律解释
• 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 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 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和徇私舞弊不移 交刑事案件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其他渎职犯罪的,依照 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药饮片GMP实施指南
• 2005年,中国药材集团公司 杭州春江自动化研 究所编写。480余页,36万字(共十五章)。
• 概述 、文件管理、组织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厂 房与设施、设备、物料、卫生、验证、生产管理 、质量管理、饮片销售与收回、投诉与不良反应 报告、自检、GMP认证的准备、附录
药用辅料生产质量指南

药用辅料生产质量指南1. 引言这份药用辅料生产质量指南旨在提供一些准则和建议,以确保药用辅料的生产过程符合质量标准并且安全可靠。
这些指南适用于药用辅料的制造商和生产商,以及与药用辅料生产相关的各方。
2. 质量管理系统2.1. 具备严格的质量管理系统,包括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
2.2. 制定明确的质量政策和目标,并将其落实到各个生产环节。
2.3. 建立适当的质量管理团队,确保质量政策的执行和监督。
3. 设备和设施3.1. 选择适用于药用辅料生产的合适设备和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2. 定期维护和校准生产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3.3. 实施恰当的清洁和消毒程序,以确保生产环境的洁净和卫生。
4. 原材料管理4.1. 采购原材料必须符合法规要求,并且经过合格供应商的审核和认可。
4.2. 对原材料进行适当的接收检查,包括外观、标签、规格等方面的合规性。
4.3. 建立适当的原材料贮存和使用程序,以确保其质量不受到影响。
5. 生产过程控制5.1. 制定标准的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5.2. 对生产过程中的参数进行监控和控制,以确保产品符合规格要求。
5.3. 开展适当的验证和验证活动,确保生产过程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6. 质量控制6.1. 建立适当的质量控制程序,包括对产成品的检验和测试。
6.2. 对产成品进行适当的样品检测,并确保测试结果准确和可靠。
6.3. 对不合格产品采取适当的处理和纠正措施,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7. 文档管理7.1. 建立适当的文档管理系统,包括制定、审查和更新相关文件。
7.2. 对所有的质量记录进行妥善保存,并确保其易于查找和追溯。
7.3. 确保所有文件和记录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8. 培训和持续改进8.1. 提供适当的培训计划,确保员工熟悉并理解质量管理要求。
8.2. 定期评估和监控质量管理系统的性能,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8.3. 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以不断提高生产质量和工艺效率。
CPEC药用辅料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审计操作指南-草案

2.25是否有留样及稳定性试验的文件规定?
2.26所有生产的批次是否均有留样?
2.27是否有微生物实验室的文件规定?
2.28是否对微生物检验室进行定期清洁机消毒?
2.30洁净度监测是否有详细记录?并存档?
2.31人员及物品进入微生物检测室洁净区的程序是否合理?
2.32培养基的贮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进行批号管理?是否逐批进行适应性试验?
2.18仪器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
2.19需校验的仪器设备、玻璃量具是否定期校验,并有详细的记录?
2.20检验仪器的使用是否有详细的记录?使用记录是否包括时间、检验样品及批号、使用人、使用情况等内容?
2.21检验仪器的保养是否定期进行?是否有维修记录?
2.22是否按规定记录温度及湿度?
2.23样品的请验、取样、接收和发放是否有文件规定?并有记录?
2.14退货记录是否按程序详细记录,品名、规格、批号、客户、退货原因、数量、处理结果及日期?是否有QA人员的处理意见及签字?
2.15是否按要求定期组织自检?是否有计划、记录、报告并有相应的CAPA计划?
2.16所有检验是否执行现行的检验操作流程?
2.17检验仪器及设备是否均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规程?
2.8重新加工或尾料的回收是否有明确的工艺规程并经过验证?
2.9是否按要求对批记录进行有效控制?是否有明确的原始批记录的起草、审核、批准及发放管理?
2.10是否有完整的验证方案、验证记录和报告?
2.11是否对杂质进行了有效控制?
2.12是否建立不合格品处理的SOP,并严格执行?
2.13是否建立退货产品处理的SOP,并严格执行?
变更后应进行了必要的再评估和再验证
CPEC药用辅料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审计操作指南-草案

更改记录应保存
产品重要的流程更改应定义
重要的变更以及其对辅料的影响应与客户进行沟通
计划外的工艺变更(工艺过程)已记录在案
8.8批生产记录
应有一个批记录管理程序,明确批记录的生成、审核、批准、分发、记录、存档等控制过程
批记录的设计应符合工艺要求
批记录的填写应符合要求、规范
15内部质量审核
应建立内部质量审计的管理程序
应针对内部质量审核结果制定预防纠正措施并落实
内部审核应有记录
纠正工作应有记录
后续审计应包括对纠正措施的追踪
16培训
应对员工培训所有标准操作程序
应由有资格的人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
新员工和临时员工应及时地进行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培训
每位员工的培训和资格认定应形成文件
如果不是逐批检验,应经过风险评估,应有数据支持
每批产品在装货前都应被测试和放行
10检查、测量、及测试设备的控制
应有关键设备校验的标准操作程序
未使用超过校正日期的设备仪器
应保存校正操作的记录
11不合格产品控制
应有一套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应保留不合格产品、有关的调查和矫正措施的记录
产品销毁流程,应有有效保证跟踪、控制、销毁等过程
3.4清洁后的容器存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二次污染的风险?
3.5生产现场是否具有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记录,记录是否完整?
3.6质量部门应保证在放行每批产品前检查生产和检测记录
质量部门应参加调查偏差和投诉
质量部门应有权批准或者拒绝新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即“第三方”或‘委托加工’承包商)
应有完善的实验设备来完成必须的测试
所有设施应是维修良好,并应有预防维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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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交付
应有适当的控制手段确保不会给顾客发未经批准的产品
应保存所有产品的运输记录
14质量控制记录
批生产记录在文件归档前应检查其完整性和正确性
每批的批记录应至少保留到有效期后一年
应有标准管理程序规定批记录地管理
15内部质量审核
应建立内部质量审计的管理程序
返工的工艺要经过验证
12预防纠正措施
应建立一套预防纠正管理程序
预防纠正措施至少在不合格产品、退货和投诉等方面使用
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应有文件记录
13存储和交付
13.1 存储
仓库应洁净并安排有序,物料很容易被查找
物料存储仓库应控制适当的温度和湿度
物料如果需要特别的存储条件储存,应有相适应的设施
原材料应遵守先进先出原则,或者应有理由不使用先进先出
有充分的结论和纠正措施
分析方法应进行验证或者确认
9.1原材料检测
原材料取样和测试应有适当的书面方法及标准
原材料在生产使用前是被批准放行的
9.2 成品检测和放行
应有标准操作规程规定成品的检验和放行
如果产品检验标准/方法不是药典方式,那么应进行方法学验证
如果不是逐批检验,应经过风险评估,应有数据支持
每批产品在装货前都应被测试和放行
用于稳定性试验的包装应和市售产品类似
应评估稳定性数据,动态监控
8.6 有效期/再评价时间
如果产品要求特殊的存储条件,应在标签上详细说明
物料应标明有效期或再评价时间
8.7 变更控制
应有一份变更控制管理文件
质量部门应参与变更控制流程
变更后应进行了必要的再评估和再验证
更改记录应保存
产品重要的流程更改应定义
8.10 溶剂回收,母液,和第二产物
如果新溶剂和回收溶剂混合,在混合之前应对回收溶剂进行取样、检测以保证符合要求
回收过程应记录
溶媒及母液套用应进行验证
8.11 杂质
确定杂质范围
对最终产品进行残留溶剂检测(特别是针对那些使用在结晶和最终洗涤的)和药典规定的有机残留杂质检测
9检查检测
对OOS的结果和复测的调查时,应有标准操作程序,包括在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调查
2.13 是否建立退货产品处理的SOP,并严格执行?
2.14 退货记录是否按程序详细记录,品名、规格、批号、客户、退货原因、数量、处理结果及日期?是否有QA人员的处理意见及签字?
2.15 是否按要求定期组织自检?是否有计划、记录、报告并有相应的CAPA计划?
2.16 所有检验是否执行现行的检验操作流程?
10检查、测量、及测试设备的控制
应有关键设备校验的标准操作程序
未使用超过校正日期的设备仪器
应保存校正操作的记录
11不合格产品控制
应有一套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应保留不合格产品、有关的调查和矫正措施的记录
产品销毁流程,应有有效保证跟踪、控制、销毁等过程
应保存销毁的记录
11.1再处理/再加工
应有返工的管理流程
2.7 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是否按规定处理,并有记录?
2.8 重新加工或尾料的回收是否有明确的工艺规程并经过验证?
2.9 是否按要求对批记录进行有效控制?是否有明确的原始批记录的起草、审核、批准及发放管理?
2.10 是否有完整的验证方案、验证记录和报告?
2.11 是否对杂质进行了有效控制?
2.12 是否建立不合格品处理的SOP,并严格执行?
应有一份标准的文件控制程序
标准操作程序是应定期的评估、更新和核准,在更新后及时进行培训,且有文件记录
应有一项适当的体制来确保那些不需要的或淘汰的文件已经不再使用
目前使用的文件均是最新版本
应由公司的验证主计划
5文件控制
应有书面程序来描述文件的变更控制程序
应有一个适当的系统来追踪、控制所有涉及质量体系要求的文件和记录
2.30 洁净度监测是否有详细记录并存档
2.31 人员及物品进入微生物检测室洁净区的程序是否合理?
2.32 培养基的贮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进行批号管理是否逐批进行适应性试验
2.33 菌种的贮存是否符合要求传代记录是否完整
2.34 标准品、对照品以及标准品溶液、对照品溶液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标签信息是否全面效期是否经过确认
重要的变更以及其对辅料的影响应与客户进行沟通
计划外的工艺变更(工艺过程)已记录在案
8.8 批生产记录
应有一个批记录管理程序,明确批记录的生成、审核、批准、分发、记录、存档等控制过程
批记录的设计应符合工艺要求
批记录的填写应符合要求、规范
8.9 在线混合
产品应有混合参数或者混合均一性标准
不同批次或者批量的生产之前,混合设备应彻底清空
2.22 是否按规定记录温度及湿度?
2.23 样品的请验、取样、接收和发放是否有文件规定并有记录
2.24 样品的存放是否符定?
2.26 所有生产的批次是否均有留样?
2.27 是否有微生物实验室的文件规定?
2.28 是否对微生物检验室进行定期清洁机消毒?
应针对内部质量审核结果制定预防纠正措施并落实
内部审核应有记录
纠正工作应有记录
后续审计应包括对纠正措施的追踪
16培训
应对员工培训所有标准操作程序
应由有资格的人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
新员工和临时员工应及时地进行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培训
每位员工的培训和资格认定应形成文件
偏差
应建立偏差管理规程,所有偏差均进行了有效的偏差调查和处理
1.4 药用辅料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是否合理?
1.4.1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是否相互独立?
1.5 各部门职责是否明确且处于受控状态?
1.6 各部门是否配备了足够的人员?
1.7 是否制定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并经过包括质量部经理在内的企业相关领导批准?
1.8 是否按制度以及培训计划实施培训?
1.8.1 是否有培训记录?
6采购
应有一项适当的程序来审核可能影响质量的原材料、供应商的资格,并且核实他们有能力持续满足要求
应建立合格供应商清单
对于原材料的审查要按照这份清单进行
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标准应提供给供应商用于审查和许可
应有供应商审计程序,确保供应商被定期审计
应有项制度来追踪供应商和次承包商审计结果的纠正措施
应有一个适当的系统来确保及时的提供供应商校订标准
产品标签的复印件应与批记录一起保存
最终产品标签应包含足够的信息来识别内容物、数量、批号和制造商
7.2 可追溯性
所有原材料应建立有关的标识码,使其在制造过程中能够可追溯
批号的设计应不被复制,并且能够追踪每批所有的过程和批记录
如果生产过程是连续的,每批应定义
对于返工产品应能追溯到原始的批次
万一发生召回,运输记录应可以追溯到具体的收货人
2.17检验仪器及设备是否均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规程?
2.18 仪器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
2.19 需校验的仪器设备、玻璃量具是否定期校验,并有详细的记录?
2.20 检验仪器的使用是否有详细的记录使用记录是否包括时间、检验样品及批号、使用人、使用情况等内容
2.21 检验仪器的保养是否定期进行是否有维修记录
2.35 试剂、试液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使用效期和开瓶效期
3 生产管理
3.1 是否有生产工艺流程图?
3.2 厂房、设施维护保养状态是否良好?
3.3 关键设备是否有专门清洁方法?
3.4 清洁后的容器存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二次污染的风险
3.5 生产现场是否具有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记录,记录是否完整?
如果要求一个特定环境,应有连续不断的检测
如果有干扰,应进行了风险评估
评估应有文件记录
8.2.4设备构造
设备与产品接触的部分应是惰性的,没有吸附性,并且不会对产品产生不利影响
8.2.5设备保养
定期检修和保养的记录应保存
设备使用前后的记录应保存
应有预防性维修计划并有效实施
8.3供水系统和供水质量
生产用水应定期进行化学性检测和微生物检测,应有明确的检测标准
应有一套合适设施预防原材料和产品不被昆虫、啮齿动物、鸟和其他寄生虫污染,并记录
8.1.4其他设施关注点
应有适当的通风设施和照明设施
窗、门或其他向与外部相通的通道应有必要的缓冲设施
在车间里适当位置应有合适的洗手、干燥、消毒设施
所有设施应是维修良好,并应有预防维修计划
8.2设备
应有标准操作程序来批准生产和实验设备的变更
产品操作人员应有个人卫生培训,让他们了解必须的防范措施来预防辅料被污染
应有足够数量的合格人员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来执行和监督辅料的生产和检测
2 质量管理
2.1 是否有物料、工艺用水、中间产品、成品、工艺介质的技术文件?
2.2 是否有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SOPs及其目录?
2.2.1 质量管理SOPs及其目录是否是现行的?
应有一个适当的系统来确保供应商通知公司其重大变更
7产品识别和追溯
仓储的物料应有明显的标签来识别内容物,并且如果有必要的话,标明生产状态
7.1 标签
关于预印标签的接收、检查、处理、储存、发放和清点,应有标准操作程序
应有合适的设施和管理程序来确保标签的有效控制
如果标签按照要求印刷,应有一个系统来核实标签的准确性
2.2.2 生产质量管理文件是否由质量管理部门审核?
2.2.3 与生产质量有关的文件和记录是否得到有效的控制?
2.3 质量保证部门人员是否有详细的书面工作职责?
2.4 供应商审计是否按照相关指南进行?
2.5 物料的取样、检验、放行是否符合要求?
2.6 是否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操作和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