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及《监理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
工程监理质量规章制度

工程监理质量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维护建设单位和公众利益。
2. 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执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二、质量管理体系1.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质量管理责任,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2. 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3. 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三、质量责任制1.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
2. 各参建单位应明确各自的质量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把关的质量管理网络。
3. 对于违反质量规定的行为,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质量控制措施1.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方法。
2. 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于工程中。
3. 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实行重点监控,确保施工质量。
4. 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和扩大。
五、质量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验收标准进行。
2. 完成每一阶段工作后,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3. 对于隐蔽工程,应在封闭前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六、质量事故处理1. 发生质量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 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影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1. 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整改要求。
3. 鼓励和支持内部和外部的质量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程质量透明度。
监理工程职责制度

监理工程职责制度在现代建筑工程中,监理工程师的角色日益凸显。
作为业主的代表和技术管理者,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和指导施工过程,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为了规范监理工程师的行为,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以下职责制度的制定显得尤为关键。
一、质量控制与保证监理工程师需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关,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工艺等进行细致的检查和验收。
任何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和施工行为都应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
监理工程师应定期组织质量检查会议,总结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进度管理项目进度的控制同样重要。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要求和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调整工程进度计划。
在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影响进度时,应及时与业主和施工方沟通,协调资源,确保工程能够按期完成。
三、成本控制监理工程师还应注意工程成本的控制。
通过审查施工方的成本预算和结算报告,确保工程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对于不合理的费用开支,应当及时提出质疑并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理工程师应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到位,包括安全设施的配置、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应急预案的制定等。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记录在案。
五、环境保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还需关注环境保护问题。
督促施工方合理处置建筑废弃物,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同时,确保施工活动符合环保法规的要求。
六、信息记录与报告监理工程师应详细记录工程的日常进展、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信息,并定期向业主提交工作报告。
这些记录不仅是工程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解决纠纷的关键证据。
七、沟通协调作为业主和施工方之间的桥梁,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及时传达业主的意图和要求,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八、专业发展与学习监理工程师应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
通过参加培训、研讨会等方式,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三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一些要点:1. 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立: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工程质量的检查,评估和监督。
2. 建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
质量监督部门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 实施质量验收制度:建设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的结构安全、主要技术指标、材料使用等方面进行评估,达到规定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 实施质量追溯机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建立起建设工程质量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对每个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的质量记录进行存档,以备日后的查验和核实。
5.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技术。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二)是指具体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细则和要求。
以下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 监督范围:明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包括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和质量目标。
2. 监督机构和人员:确定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监督计划: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的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并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和及时进行。
4. 监督标准: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标准和要求,包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相应的检测方法。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度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度为规范和加强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维护建设工程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度》。
二、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1.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全面掌握工程建设方案、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施工的合法合规。
2.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充分地向建设单位报告。
3.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技术水平,保障施工质量。
4.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纠纷及时处理,提出解决方案,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保障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建设。
5.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提升。
三、监理单位的工作职责1. 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2. 对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重点监管,制定合理的监督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稳定提升。
3.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工程质量出现差错。
4. 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
5. 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汇报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建议和技术支持。
四、监理单位的工作原则1. 专业性原则: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能够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2. 公正性原则:监理单位应当维护公正和独立性,不偏袒任何一方,根据事实和规定进行监管。
3. 严格性原则: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法规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 效率性原则:监理单位应当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
五、监理单位的考核与奖惩制度1. 考核制度: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月度、季度、年度的考核工作,对监理工程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土建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土建工程质量监理细则土建工程质量监理是指在土建工程施工阶段,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的过程。
土建工程质量监理细则是对土建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一、质量监理组织及人员要求1.质量监理组织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和能力,并按照相关要求报备监理机构信息。
2.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且经监理机构考核合格,持有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率到达施工现场,且到场前应提前通知施工方和建设单位。
二、质量监理过程要求1.质量监理应涵盖工程施工的每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
2.质量监理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合格现象。
3.质量监理应在每个施工节点进行检查和验收,包括基坑开挖、土方填筑、混凝土浇筑、钢筋工程等关键环节。
4.质量监理应记录每次检查和发现的问题,形成监理报告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方汇报,要求施工方及时整改。
三、质量监理文件和记录要求1.质量监理应建立完整的监理文件和记录系统,包括监理计划、检查记录、整改通知、竣工资料等。
2.监理人员应检查并保存好各类资料,如施工许可证、合同文件、机械设备清单、质量检验报告等,以备查验。
3.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施工现场的关键参数和实测数据,并与设计文件进行对比,发现问题时应准确描述并提出合理意见。
4.监理人员应定期编制监理报告,对施工质量进行总结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质量监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1.质量监理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监控和检查,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施工行为进行制止并责令整改。
2.质量监理应有权对设计方提出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以确保工程质量。
3.质量监理应有权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4.质量监理应有权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现场所需的各类材料和设备,并监督其使用情况和质量。
工程监理质量 责任制度

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监理质量管理,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质量,我们制定了本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
监理质量责任制度是监理质量管理的核心,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保障。
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质量责任制度,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制度,认真做好监理工作,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二、监理人员的职责1.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全面了解工程的设计要求、材料规格及施工工艺要求。
2.监理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监理工作的独立性,不受任何外部势力干扰,严禁参与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3.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理工作计划,按照规定对各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
4.监理人员必须及时准确地编写监理意见、监理报告,对施工单位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5.监理人员必须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流、问题研讨,提供专业性建议,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
三、监理人员的权限1.监理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支持。
2.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必要时可以采取停工、勒令停工等措施。
3.监理人员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参与工程的验收工作,对合格的工程出具合格证书。
四、监理人员的责任1.监理人员必须保持严格的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和工作精神,不得因私利而泄露工程相关信息,不得泄露工程验收标准等。
2.监理人员必须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3.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时,必须及时向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汇报,对于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的质量。
4.监理人员必须定期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流、问题研讨,提供专业性建议,为工程进度和质量提供保障。
五、监理人员的考核1.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将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主要从监理工作计划、监理意见的准确性、监理报告的完整性、对问题的处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
监理岗位质量责任制度范本

监理岗位质量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建设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监理岗位质量责任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监理机构中所有监理人员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监理人员质量职责1.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总责。
其主要职责如下:(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组织并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和方案,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并进行考核和奖惩;(4)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
2. 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编制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2)对承包单位在本专业范围内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3)参与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4)参与项目监理机构会议,提出专业监理意见;(5)参与审定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6)参与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
3. 监理员:监理员负责现场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按照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现场监理;(2)对施工现场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要求;(3)记录施工现场的质量情况,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4)参与验收分部、分项工程。
三、质量管理制度1.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监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和操作规程。
3. 监理人员应保持高度的质量意识,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监控,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 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检查、验收职责,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有权要求整改或退场。
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

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
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的核心在于明确各个层级、各个环节中参与者的职责与义务。
作为项目业主,其应负责选定合格的监理单位,并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业主需要确保监理单位能够独立、公正地执行职责,不受任何外界不正当影响。
监理单位的职责是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监理单位需要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包括对施工图纸的审查、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材料设备的验收、工程质量的检测等。
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并对其监理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施工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直接执行者,其质量责任同样重要。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都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同时,施工单位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意识和技能的培训。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项,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若整改不到位或未按时完成,监理单位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工令、罚款等。
为了确保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还应当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
这包括定期的质量检查、不定期的抽查以及第三方的质量评估等。
通过这些监督手段,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对于违反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的行为,应当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这些措施不仅包括经济上的罚款,还可能包括资质的暂停或吊销、法律责任的追究等。
通过严格的奖惩机制,可以有效地促进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保障整个工程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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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 本细则根据《监理合同》、部份《施工招标文件》及国家和部颁有关规定、规范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工程监理项目范围内主体工程的质量控制,其他附属工程可参照执行。
1.3 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必须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管理,预防为主”的方针。
监理质量控制的重点是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应按照预控、程控、终控做好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全面的质量控制,使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实现工程质量控制的总目标。
1.4 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制,制定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制度,重要质量控制点或工序未经监理检查验收签证,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5 工程质量监理,不取代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能,不能减轻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工程应负的质量责任。
2 质量控制的依据2.1 业主单位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及书面指令。
2.2 经监理单位审核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技术要求,以及设计变更通知等。
2.3 各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有关质量标准的条款规定。
2.4 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工程质量管理及工程验收规定等。
3 质量控制的程序和方法3.1 工程质量控制应以“主动控制”、“动态控制”及“重点控制”的方式进行。
“主动控制”是质量管理工作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动态控制”体现对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管理;“重点控制”是指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采取跟踪或旁站监理。
3.2 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分为“预控、程控、终控”三个阶段。
“预控”是事前控制,通过对施工承包单位资质审查、设计文件及图纸的审批和技术交底、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和施工条件的检查、督促,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应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制定等进行控制。
“程控”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通过对施工条件、资源投入的督促管理、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的检查、各工序检查签证及隐蔽工程重要工序的跟踪和旁站监理等进行控制。
“终控”是完工后的总体质量控制,通过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检查报告,全面系统地查阅质检报表和抽检成果、检查签证、对有疑点的部位或漏检部位的复检或补检,对存在问题的部位进行处理的控制。
4 质量控制工作监理单位的职权和责任4.1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中,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职权有:施工方案及措施的审查权、设计文件的确认签发权、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及验收权、施工记录和资料的查阅权、质量否决权等。
4.2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不能解除或减轻施工承包单位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但应承担因检查把关不严、决策指挥失误、明显失职等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质量控制责任。
5 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和措施5.1 “预控”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其主要内容和措施有:(1)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
(2)审核和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质量文件和设计图纸及设计通知单,并组织设计交底和澄清对设计文件、图纸提出的问题。
(3)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
(4)审查批准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
(5)组织向施工承包单位移交现场有关的测量控制点;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其内容包括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检定证书、施测方案和测点保护等;审查加密测量网点的成果并进行复测。
(6)检查施工承包单位试验室或委托试验室的资格和计量认证文件,未经认证的试验室,不能承担试验任务。
(7)审查批准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配比试验、工艺试验、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及其各项试验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8)审查进场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抽检的结果。
必要时监理单位进行抽样检测试验,不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及其半成品不得使用,且应限期清理出场。
(9)审查施工承包单位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型号、配套设备的数量和性能,以及设备完好率,以尽可能避免施工机械设备问题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10)审查施工承包单位采购的永久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并参加设备出厂验收及设备到货后的(开箱)检查验收。
(11)检查施工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是否完备(如风、水、电供应、道路、场地条件、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其他环境影响因素),尽量避免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发生。
(1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全部内容和工序进行认真的分析,预先确定质量控制点和重点监控的工序,并拟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
5.2 “程控”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主要内容和措施有:(1)检查监督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或通知单进行测量放样和施工,对可能影响建筑物位置或尺寸的所有因素进行控制和管理。
(2)检查监督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按照经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工艺方法及材料配比进行施工,未经监理同意严禁擅自更改。
(3)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及运行状况,监督三级自检制度有效的执行,各级质检人员必须发挥相应的作用。
(4)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质量跟踪检查监督,按照平行检查的要求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巡视检查,对于隐蔽工程、关键部位、重要工序全过程采取“旁站监理”的方式,对于重要工序的衔接点设置质量控制点,实行验收签证把关制度。
对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指令施工承包单位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
(5)检查监督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检查验收签证制度,在要求验收签证的质量控制点和重要工序旁站后,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证,任何理由均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检查核实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原始记录,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检测记录,对所有有怀疑的部位必须进行复查检验。
(7)做好监理日志,及时、准确、真实的记录施工中有关质量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现场及时拍照或录相。
(8)发现违反工艺要求或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发出违规通知,直至发布停工令、返工令。
因质量事故或问题而停工的项目,必须在产生事故或问题的原因已经查清、事故或问题已经处理、预防产生事故或问题的措施已经落实,监理单位才可以发布复工令。
(9)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分析会,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相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5.3 “终控”是工程质量总体控制的阶段,监理工作的内容有:(1)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及其附件,全面系统地查阅有关质量方面的测量资料、质检报表和抽检成果、检查签证,对有疑点的部位进行复检或补检。
(2)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质量自检成果,手续是否齐全,标准是否统一,数据是否有误,以及审查质量等级评定结果是否符合规定。
(3)按规定组织和主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签证及验收,以及一般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
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重要工序,必要时组织预验收。
(4)业主单位确认的重要阶段验收、重要单位工程验收以及合同项目的竣(交)工验收,由业主单位组织和主持,监理单位协助工作。
(5)草拟合同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重要阶段验收报告。
(6)检查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整理保存签证验收项目的质量文件。
所有验收、签证资料,在合同项目整体验收后,按档案归档要求整理后移交给业主单位。
(7)对验收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作出质量评定。
(8)编写竣工工程质量控制分析报告。
6 质量保证期质量控制工作6.1 工程项目验收中,提出的质量缺陷或问题以及需要加强监测的部位,监理单位应指令缺陷责任单位负责处理并提请承担监测工作的单位开展工作。
6.2 审查批准缺陷处理方案和监测实施方案,并报业主单位。
6.3 检查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期完成缺陷或问题处理工作。
定期检查分析监测资料,提出补强加固意见,报业主单位批准。
6.4 组织和主持达到质保期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
7 其他质量控制措施7.1 质量事故的及时妥善处理是工程质量控制中的“补救措施”。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进行审查,对重大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监督质量事故处理的实施全过程,并对处理结果提出评价意见。
7.2 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自身的质量控制组织机构,明确组织机构中各级人员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职责,负责质量控制工作。
7.3 监理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经常性的分析,并定期提出工程质量报告和按规定格式编制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年、季、月),对重要质量事故应及时报业主单位。
监理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1 总监理工程师(含副总监理工程师、总工程师)1.1 总监理工程师(1)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教育和带动全体监理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管理,预防为主”的总方针,按照院长发布的“科学管理、技术先进、保证质量、信守合同、顾客满意”质量方针和贯彻GB/T19000-ISO9001系列标准规定的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建立、完善监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2)全面掌握工程的施工质量情况,定期听取检查分管副总监和监理部的施工质量情况的报告和工作,主持分析研究和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重要质量问题,制定预防措施,并以周报或上网的形式及时向业主单位作出关于质量情况的报告。
(3)行使业主单位关于工程质量的授权,对发生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行使质量否决权,及时发布整改指令、停工令、返工令;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对重要的施工措施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审批;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4)总监理工程师应坚持“以业主为中心”的原则,保持与业主单位的密切联系,了解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和意见,认真执行其指令,不断提高监理部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以期提供优质的服务。
(5)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的形式,对建设工程实行监理。
(6)根据工程监理需要,审核和批准监理部的技术培训计划,使监理人员的素质能够满足工作要求。
(7)组织编制和批准监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并组织贯彻实施,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
(8)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程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1.2 副总监理工程师(1)副总监理工程师是总监理工程师行政管理的助手,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分工,对分管监理工程项目、部门、专业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应精心组织落实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按照“监理工作质量标准”努力实现分管工程项目、部门、专业工作的质量目标。
(2)应经常深入现场全面掌握分管监理工程项目、部门、专业工作质量情况,随时听取和检查工程部主任和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情况报告和工作,研究和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行使总监理工程师关于工程质量的授权,对分管监理工程项目发生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行使质量否决权,及时发布整改指令,停工令、返工令,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的质量组织检验;对分管工程项目的重要施工组织措施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审查;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