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合集下载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

所有设计任务必须从保障设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出发,以保护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

2. 管理与技术相结合原则。

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实现安全与生产、质量等管理目标的协调、统一。

3. 预防为主原则。

预防事故和减少事故损失应是安全生产的做法。

4. 全员参与原则。

所有员工应对安全生产贡献力量,建立安全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组织体系1. 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任务。

3. 制定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制度、操作程序和安全标准。

4. 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和设备。

三、职责分工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和规定,并负责检查、评估。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工作。

3. 设计人员:应掌握安全规范和标准,保证设计方案的合法、合理和安全。

4. 施工人员:负责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安全生产管理程序施工。

5. 监理人员: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6. 安全检查人员:负责检查设计、施工、检验等工作的安全。

四、安全防范措施1. 设计人员应摆脱盲目追求效益的思想,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和标准设计。

2.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安全生产管理程序施工,并落实好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

3. 监理单位应加强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及时处理。

4. 安全检查人员应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查,能够发现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和做法。

五、培训和宣传1. 设立安全生产培训平台,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并提供教材和课件等资料。

2. 利用公司网站、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培养员工安全观念和安全行为。

3. 对首次进入公司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让其签署安全承诺书。

4. 鼓励员工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并实行保密制度。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目的与范围设计院作为一个专业从事建筑设计的机构,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的全体员工,包括聘用的临时工、外包服务人员等。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并且制度适用于设计院内部的所有活动,包括办公区域、工程实地考察、会议、外出出差等。

二、安全生产责任1. 设计院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本制度。

同时,他/她应树立安全生产文化,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设计院安全专责负责具体实施设计院的安全管理工作,例如制定、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 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指导,并确保安全操作程序的执行。

三、安全操作规程1. 设计院应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a. 设计院办公区域的安全操作规程,如防火、防盗等;b. 工程实地考察的安全操作规程,如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c. 设计院会议及外出出差的安全操作规程,如应急逃生路线的熟悉等。

2. 设计院安全专责应定期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检查和修订,确保各部门了解并遵守规程。

四、安全培训和教育1. 设计院应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理解和遵守。

2. 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 办公区域的安全知识,如用电安全、防火措施等;b. 工程实地考察的安全知识,如高空作业安全、设备使用等;c. 会议及外出出差的安全知识,如应急逃生等。

3. 设计院安全专责应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并记录培训的内容和参与人员。

五、事故和故障的处理1. 设计院应建立事故和故障的处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a. 建立事故和故障的上报和记录系统,确保及时处理和归档;b. 针对重大事故和故障,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c. 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对事故和故障的整改工作,确保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2. 设计院安全专责应负责事故和故障的处理工作,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配合。

设计院员工安全规章制度

设计院员工安全规章制度

设计院员工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计院员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设计院所有员工,包括在职员工、临时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设计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是负责本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执行。

各部门负责人为各自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设计院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五条设计院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知识、安全生产知识、紧急救援知识等。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员工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通过考核方可上岗工作。

第七条设计院将建立员工安全档案,记录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八条设计院将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预案,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九条设计院将建立工作岗位风险评估机制,确保员工在工作中不受到任何安全威胁。

第十条设计院将加强对危化品和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规范存放和使用程序。

第四章消防安全第十一条设计院将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设计院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设计院将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五章用电安全第十四条设计院将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用电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十五条设计院将定期检查电气设备设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设计院将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十七条设计院将建立事故调查机制,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并查找应对措施。

第七章外来人员安全管理第十八条设计院将建立外来人员来访登记制度,确保外来人员的安全行为。

第十九条外来人员需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受限区域。

第八章违约和处罚第二十条设计院将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工资、停职等。

建筑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院的管理,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保障工作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设计院管理层和所有员工,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依法独立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设计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部门职责,实行科学管理。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提倡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上进,勇于创新。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对于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保障和要求。

第七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对于管理人员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设计质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建筑工程设计院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方式进行组织架构,主要包括院长办公室、设计部、财务部、人事部等部门。

第十条院长为建筑工程设计院的领导,负责院的决策工作。

第十一条设计部负责具体的设计工作,设计质量等问题。

第十二条财务部负责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人事部负责院员工的招聘、培训和员工关系等工作。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设立职工会,代表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五条院长为院的行政负责人,负责院的整体管理工作,对院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六条设计部部门负责设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负责进行院的财务管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

第十八条人事部门负责院员工的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的管理等工作。

第十九条职工会对院员工的权益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等工作。

第四章沟通与协调第二十条建筑工程设计院需要保持院内各部门之间的沟通畅通,促进工作合作。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内部各部门之间有关信息的通报、汇报以及协调、会商等事宜应做到及时、有效。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工作。

第五章激励与考核第二十三条建筑工程设计院针对员工的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激励、奖励制度,激发员工积极性。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范本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范本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设计质量,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一、安全生产目标本设计院的安全生产目标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并通过科学管理、有效措施和全员参与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主要责任1. 设计院院长负有最重要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应对设计院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2. 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和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责任,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1. 设计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等。

2. 设计院应定期评估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其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四、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和领导1. 设计院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设计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2. 设计院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得到充分的资源支持和关注。

五、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1. 设计院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明确分解到各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目标落实。

2. 设计院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或制度保障,对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实施相应的惩罚措施。

六、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设计院应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设计院应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记录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和整改进度,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一、安全生产教育1. 设计院应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包括安全知识宣传、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范本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范本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设计院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责任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依法合规,科学管理;3. 承担责任,求真务实;4. 全员参与,共同负责。

三、责任分工1. 设计院领导(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4)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1)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细则,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操作程序;(2)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保障职工安全生产常识和技能;(3)建立安全生产档案,明确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4)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3. 各部门负责人(1)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负责;(2)建立安全生产台账,每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3)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 安全隐患排查(1)建立安全生产台账,每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2)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 应急预案(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的迅速处置;(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五、责任追究对于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1. 本责任制度由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责任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加强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设计院作为工程项目的重要参与方,其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设计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设计质量,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加强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全面、系统、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

2.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3. 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

4. 提高设计质量,确保工程项目安全、顺利实施。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特殊工种和重点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五、事故调查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 事故调查组应迅速展开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

3. 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事故教训得到吸取。

六、安全考核与奖惩1. 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安全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设计院安全委员会所有。

通过以上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提高设计院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国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院长(安全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职责1.院长是设计院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安全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专业与多种经营的关系,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面效应。

保证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4.组织制定年度生产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5.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院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建立能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能的设计安全监察机构,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定期听取安全管理职能的工作汇报。

6.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7.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院安全奖惩办法。

深入生产基层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多经一线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8 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坚持“三不放过”的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9.定期向院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二.生产副院长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

对在全院实施国家和上级单位各项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

2.组织编制年度设计安全目标计划,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

接受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委托负责组织分析全院设计安全形势,召开月度安全分析会,制定全院安全工作方案。

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设计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院长(安全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职责
1.院长是设计院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各部门、各类
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安全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
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专业与多种经营的关系,保证本
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
响主业的负面效应。

保证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4.组织制定年度生产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
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
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5.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院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建立能独立
有效地行使职能的设计安全监察机构,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定期听取安全管理职能的工作汇报。

6.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
安全生产工作。

7.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院安全奖惩办法。

深入生产基层检查安全
生产责任制及多经一线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8 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
开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坚持“三不放过”
的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9.定期向院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
的监督和建议。

二.生产副院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
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

对在全院实施国家和上级单位
各项劳动保护- 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负责。

2.组织编制年度设计安全目标计划,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


受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委托负责组织分析全院设计安全形势,召开月度安全分析会,制定全院安全工作方案。

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设计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
任制。

4.协助行政正职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周”活动。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要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完成。

5.协助行政正职负责分管设计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设计安全监
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全管理
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6.参加或主持(行政正职不在时)院每月一次的安全分析会,主持定
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经验,
落实安全奖惩办法。

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部门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安全事故
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安全事故现场会,对事故
做到“三不放过”。

三.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总工程师对设计院的设计生产工作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
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
规和上级有
关规定。

并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研究制定本企业的技
术政策。

掌握和处理全院设计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对设计技术管理负全责。

3.组织编制设计生产技术措施。

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运
用的安全性负全责。

4.领导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

5.参加并协助生产副院长召开好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和定期的
安全生产碰头会,经常听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安全情况汇报,参加或
组织研究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和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对自己签发的设计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6.负责指导或指派分管人员搞好设计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工
作。

7.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
查处理。

9.积极推动科技进步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科技含量和投入,为
实行设计安全目标服务。

四.设计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设计室主任是本室设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室贯彻国家各
项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本室的设计安全生产负
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
本室的年度设计生产目标计划,组织制定本室实现企业年度设计安全生
产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的安全目标,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室安全目标的实施。

3.对重要工程设计项目,参加或组织制定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
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4.领导本室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关心每名设计人员的设计工程项目,
严格管理设计工程项目的设计安全质量。

5.负责组织本室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新入院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定期考试。

协调相关专业设计室之间的专业配合关系,负责做好所使用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设计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6.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设计事故
的调查处理工作。

对本室的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并认真落实设计整改。

五.设计室主任工程师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负责
组织贯彻电力生产法规及上级有关专业工作的方针、政策、
指令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和要求。

2.参加和组织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止设计事故的技术措施
并督促实施对事故应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3.在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等审核工作中,应认真贯彻安全规程方面
的规定、要求以及技术方针、原则和反事故措施。

4.坚持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六.变电专业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变电专业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专业设计室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
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安全生产文件和变电专业的设计规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