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劳动安全知识
铁路劳动安全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铁路行规

铁路劳动安全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铁路行规铁路运输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其劳动安全至关重要。
了解和遵守相关的基础知识、法律法规以及铁路行规,对于保障铁路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具有重要意义。
铁路劳动安全基础知识涵盖了多个方面。
首先是对铁路工作环境和设备的熟悉。
铁路工作场所通常包括车站、线路、机车车辆等,每个区域都有其特定的安全要求。
例如,在线路上工作时,要时刻留意列车的运行情况,避免在列车接近时进行作业。
对于各类设备,如信号设备、通信设备、供电设备等,必须了解其工作原理和操作规范,以防止因误操作而引发安全事故。
其次,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也是基础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帽、工作服、安全带、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事故对人体的伤害。
职工需要清楚在什么情况下应该使用何种防护用品,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的状态。
再者,了解常见的事故类型和预防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
如触电事故、机械伤害事故、高处坠落事故等,针对每种事故类型,都有相应的预防方法,比如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在高处作业时系好安全带等。
铁路劳动安全的法律法规是保障职工权益和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对于铁路企业来说,这意味着要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安全条件。
《铁路法》对铁路运输安全作出了专门规定,强调了铁路运输企业在保障运输安全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同时,也对破坏铁路设施、扰乱铁路运输秩序等违法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
此外,还有一系列相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对铁路建设质量安全、铁路线路安全、铁路运营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为铁路劳动安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和行为准则。
铁路劳动安全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铁路行规

铁路劳动安全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铁路行规铁路运输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大众化的交通工具,其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铁路劳动安全不仅关系到铁路职工的生命健康,也直接影响到铁路运输的效率和质量。
为了保障铁路劳动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铁路行规。
一、铁路劳动安全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法律,适用于包括铁路行业在内的各个领域。
该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急救援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对于铁路企业来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的劳动安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铁路劳动中,职工的工作强度、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措施等都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要求,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由于铁路工作环境的特殊性,一些职工可能面临职业病的风险。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预防、控制和消除方面的责任,要求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治疗等。
铁路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要求,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
4、《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这是专门针对铁路安全管理的行政法规,对铁路建设、线路安全、运营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其中,对于铁路劳动安全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如规定了铁路从业人员的资质和培训要求,以及劳动安全设施的配备和使用等。
二、铁路行规中的劳动安全规定1、作业安全制度铁路行规对各种作业的安全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了详细规定。
例如,在铁路线路维修作业中,规定了作业前的准备工作、防护措施的设置、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作业后的清理和检查等。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作业安全制度,才能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2、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铁路行规明确了不同岗位职工应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手套等,并规定了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护要求。
铁路劳动安全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铁路行规)

第一章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为调整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安全生产各方关系与行为的法律规范,是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建立的法律体系。
本章主要介绍一些与劳动安全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第一节相关法律我国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电力法》、《刑法》等。
一、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法律,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法。
《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对保障我国的安全生产,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步和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和制度,也是铁路运输生产活动必须遵循的。
《安全生产法》分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7章共97条。
(一)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是指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
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生产经营的其他目标。
“预防为主”,就是按照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思想,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和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和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铁路职工一般安全常识(三篇)

铁路职工一般安全常识1、铁路工作人员在上班前不得饮酒,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与别人闲谈或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工作前,要充分的休息,保证工作的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2、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机车、车辆、机械设备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险,有毒气体和过分潮湿的地点附近休息、饮食、乘凉和避风雨。
3、一切铁路职工,应严格遵守铁路运输秩序,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飞乘,飞降机车或列车,禁止在移动中的机车,车辆前方抢越线路,禁止从车辆或车钩下面,由一方窜向对方绕过车辆或列车时,不得紧靠车辆或列车前、后通行,并注意邻线是否有列车、车辆驶来。
4、在接近线路通行或横跨线路时,应注意了望,确认无机车,车辆移动或列车驶近时,方准通行。
横跨线路时,要走直角,并须严格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抢越线路或在线路中心行走。
横越道岔时不得走道岔尖和道岔转动部分,禁止从集中联动的道岔处通过。
5、在冬季工作时,严禁在容器内取暖,以防窒息,在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配带安全带。
二、安全常用术语1、信号:通过音响,颜色,形状,灯光等对列车运行及调车作业显示的命令。
2、冒进信号:列车超过显示仃车的信号机和移动仃车手信号的行车事故。
3、限界:铁路建筑物及设备不得超过或侵入国家规定的轮廓尺寸线。
4、挤岔子:道岔方向指示的位置不正确或尖轨和基本轨不密贴,使运行的机车、车辆从道岔挤过的仃车事故。
5、警冲标:指示机车、车辆仃车时,不准越过道岔的标志。
6、安全色: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
7、不安全行为:指能够导致事故发生的人为错误。
8、个人防护用具:指作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为保证安全和健康,防止外界伤害或职业性毒害而佩戴使用的各种用具的总称。
9、劳动安全三控、两互:三控是自控、互控、他控。
两互是互包、互保。
10、三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
11、反三违:反对违章作业,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反劳动纪律。
铁路劳动安全基本知识概述

铁路劳动安全基本知识概述站、车应对客运人员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和技术安全教育。
新职人员需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正式担任工作。
一、一般安全知识通过线路时,应走天桥、地道、平过道,通过平交道口时,并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注意左右来往机车、车辆动态及脚下障碍物。
严禁钻爬车底,跨越车钩。
严禁扒乘机车、车辆和行包、邮政拖车(行包装卸人员按规定执行),以车代步。
顺线路行走时应走路肩,不走轨心、轨面和轨枕头,并随时警觉前后列车。
禁止在运行中的机车、车辆前抢越线路。
小型机动车通过平过道时必须有人引导。
在线路、站台、天桥、地道等部位行走或作业时,严禁使用手机、聊天、打闹、嬉戏。
在线路股道中作业时,应随时注意线路列车通过情况。
需穿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必须先确认机车、车辆是否移动,然后在距机车、车辆10m处通过。
严禁在运行的机车、车辆前面抢越线路和平交道。
进行线路作业时,应从站台两端(或中部)平交道进入线路,不得从站台直接跨入线路。
行包装卸人员装卸作业,必须严格执行“车停开始,铃响停止”的作业规定,严禁车动时抢装、抢卸、抓车、跳车和随车奔跑。
客运人员接班前,必须充分休息,保持精力充沛。
严禁在接班前和工作中饮酒。
二、动车组安全知识1.列车通过前10min或有列车连续通过时段内,必须停止在本线及邻线(线间距不足6.5m)上的检查、清扫道岔(包括加油)作业,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下道避车,避车地点应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少于3m,严禁横越线路避车。
2.车站助理值班员办理接车作业时应提前出务,站在固定位置接车。
固定接车位置应设在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少于3m处;不足3m时,可选择便于瞭望列车运行的适当地点接车,并应提前告知机车乘务员接车位置;严禁在列车通过的线路与邻线之间接车。
3.列车通过前10min,车站值班员应通知调车长停止影响列车进路的调车作业,停止线间距不足6.5m的邻线上调车人员站立位置在通过列车一侧的调车作业,调车长应通知每位调车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避车。
铁路劳动安全知识

铁路劳动安全知识铁路劳动安全知识1、作业人员班前、班中禁止饮酒,按规定时间休息。
2、作业人员严禁在运行中的机车、车辆前面抢越。
3、严禁在无专人防护的情况下上道作业或擅自撤除防护。
4、在接触网未停电、接地的情况下,从业人员严禁攀登机车、车辆顶部或站在货物上进行任何作业;严禁使用水流冲刷机车、车辆上部。
5、普速线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不小于2米。
6、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先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然后在该机车、车辆端部5米以外绕行通过。
7、露天工作场地遇有6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空作业。
8、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车辆。
9、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10、电气化铁路区段,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所携带的物件与接触网设备带电部分均应保持2m的距离。
11、作业人员下道后要面向列车,防止车上物体及绳索伤人。
12、严禁摸黑开关电器设备,防止触电。
13、顺线路行走时,应走路肩、不走轨心、轨面和轨枕头,并随时警觉前后列车。
14、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影响瞭望时,应停止线上作业和上道检查。
15、高铁处理双线之一线应急故障时,遇邻线来车时,本线必须停止作业提前下道避车。
16、横跨线路时应一站、二看、三确认、四通过,注意脚下有无障碍物。
17、两人以上,从事同一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指挥,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呼唤应答。
18、高速铁路区段接发列车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安全线以内的指定位置接发列车,严禁进入安全线以外。
19、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
20、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1、造成机车车辆伤害的人为因素有:人员违章抢道、走道心、钻车底、跳车、扒车、以车代步、作业侵限等。
22、凡在营业线进行各类施工(含施工准备)、维修、检查等作业,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23、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铁路劳动安全知识题库

铁路劳动安全知识题库(150)一、单选题(50)1.《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 B )。
A:8m B:10m C:12m D:15m2.电气化铁路各单位必须组织所属有关职工认真学习《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并按规定对有关职工每( C )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作业。
A:季B:半年C:1 年D:2 年3.为保证人身安全,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机械设备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 B )以上的距离。
A:1m B:2m C:3m D:5m4.为保证人身安全,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机械设备等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 A )以上距离。
A:1m B:2m C:3m D:5m 5.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时,应立即通知附近的接触网工区或电力调度,并保持( D )以上的距离。
A:1m B:2m C:8m D:10m6.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先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然后在该机车、车辆端部( C )以外绕行通过。
A:1m B:2m C:5m D:8m7.一般规定,在干燥的情况下,安全电压为( A )V。
A:36 B:12 C:24 D:2208.牵引供电停电作业时,专业作业人员(包括所持的机具、材料、零部件)与周围110 kV 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得小于( C )。
A:700mm B:1000mm C:1500mm D:2000mm9.牵引供电停电作业时,专业作业人员(包括所持的机具、材料、零部件)与周围25kV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得小于( B )。
A:700mm B:1000mm C:1500mm D:2000mm 10.牵引供电停电作业时,专业作业人员(包括所持的机具、材料、零部件)与周围10kV 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得小于( A )。
铁路劳动安全消防安全知识

铁路劳动安全消防安全知识铁路劳动安全和消防安全知识第一部分:铁路劳动安全知识一、铁路劳动安全的重要性铁路是运输行业中最安全的一种交通方式之一,但与此同时,它也是一项高风险的行业,因为铁路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因此,铁路劳动安全至关重要。
保障铁路工人的安全,不仅涉及到工人自身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还关系到铁路运输的稳定和安全,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铁路劳动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了确保铁路劳动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如《铁路安全法》、《铁路劳动安全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了铁路行业的劳动安全要求、责任划分和监管措施等,为铁路从业人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铁路劳动安全的风险因素和对策1. 高处作业风险在铁路工作中,有很多地方需要进行高处作业,如电线杆、信号灯等。
这种高处作业存在摔落、触电等风险。
为了降低高处作业的风险,应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操作,携带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带、安全帽等。
同时,进行高处作业前,应对工作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2. 机车机械与电气设备操作风险铁路行业会接触到各种机车、机械和电气设备,操作这些设备存在夹伤、触电等风险。
为了降低这些风险,操作人员需要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熟悉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并戴上防护设备,如手套、护目镜等。
3. 隧道和桥梁作业风险隧道和桥梁是铁路工作中的脆弱环节,因为它们需要经常进行维护和检修。
作业人员需要注意隧道和桥梁的结构安全、通风情况等因素,遵守作业规范,确保自身安全。
4. 铁路运输事故风险铁路运输事故是最常见的铁路劳动安全风险之一,如列车脱轨、撞车等。
为了降低这些风险,铁路公司需要加强列车和铁路线路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其安全性。
同时,列车驾驶员和乘务人员也需要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铁路劳动安全的应急措施在铁路劳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等。
因此,以建立应急预案和进行演练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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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劳动安全知识
1、作业人员班前、班中禁止饮酒,按规定时间休息。
2、作业人员严禁在运行中的机车、车辆前面抢越。
3、严禁在无专人防护的情况下上道作业或擅自撤除防护。
4、在接触网未停电、接地的情况下,从业人员严禁攀登机车、
车辆顶部或站在货物上进行任何作业;严禁使用水流冲刷机车、车辆
上部。
5、普速线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不小于2米。
6、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先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然后在该机车、车辆端部5米以外绕行通过。
7、露天工作场地遇有6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空作业。
8、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车辆。
9、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10、电气化铁路区段,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所携带的物件与接触网设备带电部分均应保持2m的距离。
11、作业人员下道后要面向列车,防止车上物体及绳索伤人。
12、严禁摸黑开关电器设备,防止触电。
13、顺线路行走时,应走路肩、不走轨心、轨面和轨枕头,并随时警觉前后列车。
14、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影响瞭望时,应停止线上作业和上道检查。
15、高铁处理双线之一线应急故障时,遇邻线来车时,本线必须停止作业提前下道避车。
16、横跨线路时应一站、二看、三确认、四通过,注意脚下有无障碍物。
17、两人以上,从事同一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指挥,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呼唤应答。
18、高速铁路区段接发列车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安全线以内的指定位置接发列车,严禁进入安全线以外。
19、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
20、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1、造成机车车辆伤害的人为因素有:人员违章抢道、走道心、钻车底、跳车、扒车、以车代步、作业侵限等。
22、凡在营业线进行各类施工(含施工准备)、维修、检查等作业,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24、吊运重物必须由专人指挥,严禁超载和在重物下站人。
1、铁路职工应具备的一般安全知识如下:
(1)铁路工作人员在上班前不得饮酒,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与别
人闲谈或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工作前,要充分的休息,保证工作
的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3)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机车、车辆、机械设备等下面或有
倒塌危险、有毒气体和过分湿潮的地点附近休息、饮食、乘凉和避
风雨。
(4)一切铁路职工,应严格遵守铁路运输秩序。
在任何情况下,
均不得飞乘、飞降机车或列车,禁止在移动中的机车、车辆前方抢
越线路。
两线中间的通行道上,如有堆积各种零件、垃圾、煤炭、
积雪或结冰的地点不得通行。
禁止从车辆或车钩下面,由一方窜向对方,绕过车辆或列车时,不得紧*车辆或列车前、后通行,并须注意邻线是否有列车、车辆驶来。
(5)在接近线路通行或横跨线路时,应注意瞭望,望认无机车、
车辆移动或列车驶近时,方准通行。
横跨线路时,要走直角,并须
严格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
抢越线路或在线路中心行走。
横越道岔时不得足踏岔尖和道岔转动
部分,禁止从集中联动的道岔处通过。
(6)夜间通过有沟渠或有碍通行的处所与乘降机车时,应携带照
明灯。
夜晚检查时经过凸凹不平道路和在水井、水池附近通行时,应注意防止滑落摔伤。
(7)非专职人员,严禁动用一切与行车有关设备、装置。
(8)电气化铁路上,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相联部件通常均带有高
电压。
因此,禁止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件、如棒条、导线、水
流等)与上述设施接触。
(9)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与钢轨的连接上,都可能出现高电压,因此平时应避免
与上述部件相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
(11)一切机械设备均须指定专人负责、各种输电线路,机器的操纵握柄或开关,除操纵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负责人许可,严禁乱摸、乱动。
(13)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有放散有毒气体、有害尘粉,有刺激性的光线灼伤危险的火花的作业工作场所。
(14)对火药、瓦期,油类、乙炔发生器及其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物件、气体附近,禁止吸烟或持可引起发火的照明灯具。
(15)在各种容器内(如锅炉、金属槽等)进行工作时,外面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在冬季工作时,严禁在容器内取暖,以防窒息。
在高
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配带安全带。
临时接设电线或增设灯头须按正当手续办理,严禁私自拉线,接灯或接火,更不得用铁丝等容易导电的物体接触或拉栓电线。
各专业工种的操作人员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各专业工种制订的(安全操作规则)进行作业。
2、施工人员安全基本要求
为了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必须做到:
(1)各级领导和施工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先培训(安全、技术)后
上岗的卡死制度,凡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上
岗作业。
(3)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由施工负责人带队,不得在轨道、
钢轨和枕木头上行走,应在路肩上行走;复线区间要迎着列车方向前进,并隔开适当距离,不许打闹,碰撞,横奔乱跑。
在路肩上行走时,打扛的工具、料具,不得侵入行车限界及碰伤人员,进路信号
辩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不得臆测行事。
(4)通过桥梁、隧道、道口或横越铁路时,必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来车时不准抢越。
在长大桥梁和隧道中行走,要拉开距离,有车来时应迅速下道分散到就近避车台或避车洞避让。
(5)在站内必须选择宽敞的地带行走,必须行走道心或道床时,
应前后设专人防护;横越线路时,不准脚踏钢轨、尖轨和滑床板,并
注意来往车辆。
(6)绕行车车辆时,应距车尾5m以上,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列车的开来,严禁跳车,钻车,扒车和从车底、车钩上传递物料,不
得在车底下避雨乘凉。
休息时不准坐钢轨,枕木头及道床边坡上。
(7)通过电气化铁路道口时,应将高长工具保持水平状态,不准
高举抖动,防止碰触接触网,造成人身安全事故。
(8)在区间作业时,线路速度小于120km/h时,遇来车,应在距
来车不少于800m下道避车,在列车慢行条件下可距来车500m下道
避车。
在快速列车行驶区间,按不同速度等级的制动距离下道避车。
(9)在双线作业是地,必须在本线一侧路肩上避车,不准在邻线
上或跨越邻线避车。
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10)在站内作业就特别加强瞭望,应在施工前选定避车地点,来车时到指定地点避车,当不能确认来车进路时,必须下到安全地点
避车。
(11)在无避车台(洞)的桥隧内作业时,必须到桥隧外避车;在长
大桥隧内作业时,必须到避车台(洞)内避车,不准在人行道或*在隧
道壁边或蹲在侧沟内避车。
(12)冬季施工不得戴无孔遮耳防寒帽。
(14)在电气化铁路的线路上,禁止人员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
物件,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相连部件接触。
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可能出现高压,故应避免与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相接触,当接触
绝缘损坏时,严禁与之接触。
(15)人员下道后要站在限界外,面向列车尾部,避免风沙伤眼,防止车上的车门或坠落物及绳索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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