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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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审查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内容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首要任务是确认合同主体的资格。

这包括核实合同双方即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的法人资格、资质等级以及是否具备相应的营业许可。

确保双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是合同有效性的基础。

审查的重点转向合同的条款内容。

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设计标准、质量要求等。

这些基本信息的准确无误,对于后续工程的实施至关重要。

合同中的工期与进度安排也是审查的重要内容。

工期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工程能否按时完成,而进度安排的科学性则影响到整个项目的成本控制。

因此,审查时需要仔细分析工期的合理性以及进度安排的可行性。

合同中的费用支付条款也是审查的重点。

这包括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

审查时需确保这些条款的公正性,避免因费用问题导致的纠纷。

安全与环保条款也不容忽视。

合同应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的责任和措施,以及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这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遵守,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变更与索赔条款也是不可忽视的部分。

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预料之外的情况,合同应当对这些情况的处理提供明确的指引。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条件也需要仔细审查。

这涉及到合同在特定情况下如何正常终止,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何清算。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过程,它涉及到合同的各个方面。

通过细致的审查,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审查应当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或法务人员来完成,他们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更准确地把握合同的每一个细节,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合同审查不是一次性的过程,而应当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始终,随时对新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和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篇一:XX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符合性审查部分未采用XX版合同范本(GF-XX-0201),主要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内容的详尽及准确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备案合同不一致,合同中存在手写修改的地方,需经合同双方加盖公章确认合同主体不是独立法人,合同上单位名称和印章不一致;双方未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双方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若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不具备权限及资格,双方所加盖公章为扫描件或传真件;联合招标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各方未同时与另一方签订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未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协议书部分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工程内容、工程承包范围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质量标准、项目经理等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签约合同价大小写不一致,合同价格形式与专用条款条中约定的价格形式不一致,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同工期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未填写具体的开、竣工时间,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与工期总日历天数不一致;未填写合同生效条件专用合同条款部分未明确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等;项目经理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超过项目经理执业范围;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未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在违法分包和肢解法宝的约定;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低于国家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款最低比例、支付期限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工期延误的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罚款与条提前竣工的奖罚未对等;变更估价原则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差以及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未明确;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方式、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基准价格的约定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且未明确其风险内容和幅度;价格调整相关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在选择合同价格形式后,当事人双方未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填写风险范围、风险费用计算方法以及风险以外合同价格调整方法。

浅谈建筑工程结算审核的方法与要点

浅谈建筑工程结算审核的方法与要点

110浅谈建筑工程结算审核的方法与要点□文/张妍雪引言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建设工程实现了量变与质变,对工程造价的专业性与规范性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工程结算审核是一项囊括经济及技术的合成工作,是核定工程项目造价是否合理、合规的重要依据,也是政府各职能部门科学控制项目投资的有效手段。

工程结算审核是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最终关卡,审核质量与工程建设经济效益的产生有着直接关系。

因此,为了使工程项目经济效益最大化,要掌握运用科学的工程结算审核方法,严格做好结算审核工作。

一、结算审核的方法1.工程结算审核需要较全面的结算资料审核前期,接收时需要察看结算资料是否完备,若发现资料缺失应及时向委托方提出,由施工单位提供补充,避免影响后期的结算工作进度。

在结算审核过程中期与后期也会出现需要补充资料的情况,这就需要对资料的内容进行全方面的掌控。

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结算书、工程计算模型或计算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会议记要、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单、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纪要、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等与工程结算有关的资料。

要仔细研究结算资料,注意相关资料是否合规。

例如工程结算书是否加盖编制人执业资格章及单位公章;工程计算模型或工程量计算书是否完整;施工合同是否存在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竣工验收资料参建方盖章是否齐全;工程竣工图纸是否加盖竣工图章;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是否体现在竣工图纸上;会议纪要是否存在与合同奖罚相关内容;现场签证单内容及流程是否符合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纪要是否含工程量清单;开工报告及竣工报告参建方盖章是否齐全等。

委托方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摘要】如今,工程造价行业规范不断完善,我国政府对建设工程管理也越发重视,作为工程造价管理中关键性的一环,结算审核对项目工程经济效益有着极大的影响。

建筑工程结算审核是对建筑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审核,可以有效地防止工程造价高估、乱编造价的现象,对确保工程造价的真实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施工类合同审核总结

施工类合同审核总结

施工类合同审核总结范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建筑工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施工类合同作为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其审核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施工类合同审核的要点进行总结,以期为合同审核工作提供参考。

一、合同主体审查1. 发包方资格审查:审查发包方是否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是否具备招投标等相关手续,以及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承包方资格审查:审查承包方是否具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以及是否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合同内容审查1. 工程范围:审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范围是否与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内容一致,确保工程范围的准确性。

2. 工程质量:审查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3. 工程进度:审查合同中关于工程进度的约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程实际需求。

4. 工程价款:审查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合同履行:审查合同中关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等内容是否明确,是否存在不公平条款。

三、合同风险审查1. 合同无效风险: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如承包方不具备相应资质、招投标程序不合法等。

2. 合同履行风险: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难以履行的情况,如工程变更、工期延误等。

3. 合同结算风险:审查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结算的约定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风险。

四、合同审批程序审查1. 合同签订审批:审查合同签订是否经过发包方内部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2. 合同备案审查:审查合同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之,施工类合同审核工作涉及多个方面,需要审核人员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工程经验。

通过以上审查要点,可以全面评估合同的法律效力和风险,为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供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审核人员还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审查要点,确保施工类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公平性。

施工图审查要点(建筑)

施工图审查要点(建筑)

施工图审核要点(建筑)一、前置条件审核1、审核宗地号、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2、审核建筑专业图纸是否齐全(总图、平、立、剖面图,平面放大图、墙身大样图、楼梯大样图、门窗大样图、其他节点大样、设计说明、人防专项、节能专项、绿色建筑专篇等)。

3、审核施工图是否与建筑方案图及景观方案设计上吻合,是否与建筑和景观方案公示图吻合。

二、规划及指标审核1、审核经济技术指标中的建设用地面积、规定容积率、绿地率、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车位数、公共配套各功能房面积等指标与土地出让合同、用地规划许可证、方案公示图、方案批复一致。

2、审核红线退线距离、红线坐标点、裙房及塔楼退线距离、地下室轮廓线退红线距离等是否满足规划要点要求。

3、审核日照间距或日照小时数是否满足用地相关日照测算要求。

4、审核所有道路(包括消防通道、人行出入口、车行出入口)的名称、宽度、转弯半径和各控制点标高,有开向城市道路的机动车口的,要标注开口距离道路交叉口距离。

5、审核场地内部车行交通流线是否合理,人车是否分流,到达离开车流是否便捷顺畅,高峰期车辆排队对城市交通造成拥堵的措施。

6、审核建筑高度是否符合规证要求及航空限高要求。

三、图纸深度审核1、审核轴线号是否齐全,标注距离.位置.尺寸是否齐全且与各对应单体对应一致,其中包括图纸目录、图签部分、图纸的主要内容部分。

2、审核建筑轴线交点定位坐标是否齐全(每栋建筑不少于3个定位坐标),且轴线与单体建筑图一致。

3、审核场地地形图、坐标系与规划局提供规划许可证附图是否一致。

4、审核平面方案两道尺寸线,施工图三道尺寸线,施工图立面是否有门窗洞口标高,剖面标高是否准确,与总图及立面、详图标高是否一致。

5、审核核心筒、楼电梯、卫生间是否有放大平面图,详细标注细部尺寸及做法。

6、审核各平面是否有面积计算简图,标明全部计算面积、计算一半面积及不计算面积部分。

7、审核建筑立面图纸是否有遗漏,被遮挡立面应单独绘制。

施工合同审核部分

施工合同审核部分

施工合同审核部分施工合同是建筑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权利和义务,确保了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在施工合同的审核部分,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1. 发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核发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确保发包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2. 承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核承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与所承担工程相应的资质等级。

审核时,应注意审查承包方是否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以及是否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

二、工程内容的审核1. 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核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等。

审核时,应确保工程承包范围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2. 工程量的审核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量,包括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

审核时,应核实现场实际情况与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是否一致,避免因工程量不准确导致的合同纠纷。

三、合同条款的审核1. 合同价的审核合同价是施工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审核时,应关注合同价是否合理,是否与招投标报价相符。

同时,要关注合同中关于价款支付、调整、结算等条款的设置,确保合同价的公正、合理。

2. 工期的审核工期是施工合同中另一个重要的内容。

审核时,应关注合同中约定的工期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程实际需求。

同时,要关注合同中关于工期延误、提前完成等条款的设置,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3. 质量的审核质量是施工合同中的核心内容。

审核时,应关注合同中关于质量标准、验收、保修等条款的设置,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4. 安全文明施工的审核审核时,应关注合同中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四、合同履行保证的审核1. 合同履行能力的审核审核时,应关注承包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术实力、人员配置、资金状况等。

建设施工合同审核

建设施工合同审核

建设施工合同审核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

在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之前,必须对合同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建设施工合同审核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合同合法性审核1. 合同主体资格审核:合同双方主体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审核合同双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确保合同主体合法有效。

2. 合同内容合法性审核: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要求,不得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条款。

审核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招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等。

3. 合同签订程序合法性审核:合同签订应遵循法定程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审核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合法,如合同签订前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评估和审查等。

二、合同合理性审核1. 合同条款完整性审核:合同条款应完整、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违约责任等内容。

审核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存在遗漏或模糊不清的条款。

2. 合同条款一致性审核:合同条款应保持一致,避免出现矛盾和冲突。

审核合同中各条款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如工程范围与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与施工技术要求等是否一致。

3. 合同条款公平性审核:合同条款应保证双方权益的公平,避免过于偏向一方。

审核合同条款是否公平,如合同中对合同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是否对等,是否合理分配风险和责任等。

三、合同可行性审核1. 技术可行性审核: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和技术要求应具备技术可行性。

审核合同中的技术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是否具备实施条件。

2. 经济可行性审核:合同中的工程量和价款计算是否准确,是否符合经济效益。

审核合同工程量清单是否准确,价款支付条款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过高或过低的报价等。

3. 施工可行性审核:合同中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法应具备施工可行性。

审核合同施工计划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是否存在施工难度大、风险高等问题。

施工合同审查要点

施工合同审查要点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审核要点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纠纷来源于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的约定需要准确、清晰的描述,合同条款的约定需要尽可能覆盖所有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本文通过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角度,总结部分易引起纠纷的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参考,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合同评审的力度、重视性和严肃性,提高合同条款精度。

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施工结算的最终依据,也是工程纠纷的源头,合同不规范或者合同文字性描述的含义存在分歧都是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的原因。

另外,中国文字的一字多义性,甚至语气不同表达意思就截然不同的性质,使我们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该从不同方面推敲合同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条款,才能有效控制纠纷的风险.这一点,从某些项目业主对合同要求也能从侧面感觉到他们对此的深刻体会,也就是通常他们要求合同越厚越好的道理。

同样对于我们的施工单位更为重要.虽然从法律角度,甲乙双方是平等的,但是在实际上乙方往往处于不利的角色,如果合同存在分歧,乙方受损失的几率要大得多。

此外,合同风险往往来源于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约定的疏忽往往来源于我们在订立合同的时候的疏忽大意及碍于面子的妥协,也包含部分懒惰心理以及对合同评审的不重视性和不严肃性。

实际上,甲乙双方都希望能够把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的处理方式都约定好,避免将来的纠纷,它是一把双刃剑,很难预测对哪一方的伤害.在此,我仅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角度,在定额取费结算前提下总结了部分条款,以供大家参考,使我们有所启示.一、措施费方面1、合同条款必须明确甲方分包项目队伍水电费问题等费用的计取方式,以及甲方的四通一平的标准。

2、现场监理、甲方办公区以及分包单位的临设办公费用及地点的提供和费用计取方式。

3、措施费的规定:马蹬筋的分布及形式,模板支设方式、塔吊、脚手架等措施费的计取必须依据相应经甲方认可的措施方案,且方案与实际发生一致,此方案才生效。

避免施工方上报一套,实际操作另一套,给甲方造成的不合理成本。

或者建议根据投标方案一次性包死,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措施费的增减均不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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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主要针对99版、相对重点)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2004第14号《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

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等。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一、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二、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

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如: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一、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二、工期顺延的程序性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发包方认可、监理认可。

可以增加“视为”条款。

(视为条款: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

)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1)程序:“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

防水及室外装修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先做样板,经发包人和现场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

”等。

(2)通用条款内有具体约定,也可在合同中明确“正负零、封顶”等主要节点的验收要求。

9、注意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注意约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如:“钢材价格的市场变化(8%)”注意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如: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包含全部工程量内容,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没有列入单价或总价款中的工程,发包人都没有增加支付的义务,并认为该项目已包含在总承包价款中。

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部分和材料价差调整部分,不再对报价书、标底价及中标价进行重新核对。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招标范围以内的工程量按实计算,定额计价,税前总价下浮。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由总监、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共同认可,施工期间工程变更或签证调整单项元以内不予计取,元以上单项的变更或签证于竣工决算时调整,签证、变更的工程量按专项条款所规定的相应下浮率下浮。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采用不多10、注意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1)方式:节点形象进度,按比例;工程量,按比例。

(2)按照节点付款的约定,承发包双方会根据合同特点加以约定。

律师审查的是综合工程进度和款项支付的配套,前期垫资比例垫资压力、工程过程中的资金投入的持续和科学等。

11、注意审查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未经过规划的批准、设计的批准的规划设计变更;承包方原则不作变更;但实务上需做变更。

确认流程:由于工程变更使得工程量或工作内容增减的,变更发生后日内,承包人须向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工程师审批通过书面报告后报发包人核准,书面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有效签证,在工程结算时支付。

承包人逾期不报,视为不涉及工程造价增加。

设计变更必须提供由发包人发出的或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经发包人审批后发出的工程变更通知书,否则不视为设计变更。

施工期间变更调整单项元以内不予计取,元以上单项的变更于竣工决算时调整。

12、注意审查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的约定此阶段的程序设置:(1)验收过程;(四主体加质检站)(2)工程交付;(3)资料交付;(视为条款、移交资料明细)(4)竣工结算。

(时间、视为条款)重点是关于验收的主体资格、质量不合格情况下的整改措施和责任承担、结算资料的提交时间和补充要求。

注意作为承包方不要忘记增加:结算文件提交后,在约定时间内发包方不予以审计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

13、在对于施工合同违约责任约定的审查过程中的注意点(1)对于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具体内涵加以明确:何种情况下扣除、保函生效失效时间、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及利息约定;(2)对于工期拖延的罚则:扣保证金、违约金及抵工程款、总价款的违约金。

(3)对于逾期支付工程款的罚则: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违约金:可与延期通比例的约定。

(4)对于优先受偿权的约定;(5)对于工程及资料交付的约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工程结算发生的任何异议,应当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但是无论是否发生或者争议责任如何,都不能成为承包人行使工程移交、工程验收、配合工程备案以及移交工程资料的抗辩理由。

上述争议被确认属于发包人过错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留置权)(6)对于质量争议的约定:质量问题认定的中间机构设置和认定。

证明责任的承担和程序。

可约定第三方:区所在地的质量部门。

(7)对于质保金的约定:质保期的长短,质保金返还的方式和利息支付问题。

(8)对于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承担和处罚方式的约定。

(9)关于工程违法转分包、挂靠的约定:主要是罚则。

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发包人发现承包人违反本条规定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承包人除比照本协议质量、工期相应处罚条款承担全部责任外,应当承担工程总标价10%的违约金。

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由于解除合同迫使发包人重新招标引起的房屋销售信誉受损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名誉赔偿责任。

但本协议约定发包人分包的除外。

(10)对于工程保修责任的认定:承包方不保修情况下的处理和费用承担。

14、关于合同生效时间、地点效力的约定审查签字盖章时、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附生效条件)等;合同签订地、项目所在地。

15、关于争议解决途径、地点的约定审查诉讼和仲裁的选择;工程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承包方或发包方所在地、第三方。

16、其他注意点:质量约定:合格、市优、省优、国优。

材料:甲供、乙供;与约定品牌不符合的认定与罚则。

保险:工程一切险;甲乙双方的人身险。

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承诺。

关于公章使用和款项支付。

(1)项目部公章:设定权限;(2)款项:转账、一个帐户。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审核审查要点(桩基、幕墙、弱电、绿化、室外配套、暖通、混凝土、脚手架、钢筋、中央空调、特殊墙面地面等等)1、注意审查分包人资质2、注意审查分包人的责任范围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

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总包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

3、注意审查发包、总包、分包人的关系约定分包人、发包人、承包人之间的关系明确在分包条件下:(1)发包人与分包人是本分包合同主要权利义务的承担者。

发包人负有支付分包工程价款义务和取得分包工程的权利;分包人负有按时、保质交付分包工程的义务和享有获得分包工程价款的权利。

(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是总分包关系,承包人负有协调总包工程与分包工程关系、配合分包工程施工、进行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消防等管理义务,享有获取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的权利;分包人负有服从总包管理、支付总包配合费的义务,享有取得承包人配合施工的权利。

(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本分包合同中具有共同管理分包工程的义务。

发包人负有支付总包管理费的义务,承包人负有以有经验的承包人身份积极配合发包人管理分包工程的义务。

4、分包工程的工程量确认经工程师确认的计量凭证是发包人与分包人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计算工程量的依据。

5、审查对于工程量变更的约定工程变更(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①发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②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分包合同约定的权限作出的变更指令。

(2)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向发包人、工程师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发包人、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报告的14天内予以确认,分包人根据确认结果调整合同价款。

(3)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发包人、工程师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或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变更报告内容已被确认。

6、注意审查竣工验收的专业技术要求(1)发包人应当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24小时内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后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确定方式和调整内容,完成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向发包人和承包人送交竣工决算报告及完整的决算资料各一份。

承包人收到竣工决算报告和决算资料后,应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初步审核,将初审意见提交发包人或工程师。

发包人或工程师收到分包人的竣工决算报告、决算资料以及承包人的初审意见后,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

(2)分包人未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分包工程决算的,发包人要求移交分包工程,分包人应当移交。

发包人或工程师未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决算的审核确认,从期限届满的第二天起计算利息。

发包人或工程师超过约定期限达三个月仍未完成审核确认的,该期限届满,视为分包工程决算已被确认。

(3)经发包人或工程师、承包人、分包人确认的分包工程决算报告是发包人与分包人进行工程结算、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依据。

(4)结算价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分包人应继续负责分包工程的保护和维修,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承包人做好总包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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