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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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4.14•【字号】京教办函[2014]27号•【施行日期】2014.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的通知(京教办函〔2014〕27号)各区县教委,高等学校、有关科研机构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根据《北京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办法》(京教计〔1997〕16号),2014年市教委将继续开展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需要,适应首都教育当前发展的新要求,遵循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规律,把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特点,加强教育事业统计队伍建设,提高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教育事业统计服务水平,为首都教育事业的科学决策发展提供精准的基础数据和服务。

二、评估范围2013年从事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区县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单位,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有关科研机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上述单位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人员。

三、评估重点随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的出台和首都城市功能的新定位,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已经成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科学决策的最重要依据。

教育事业统计要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能力,提高统计数据、统计资料的质量和公信力,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的基础信息作用。

(一)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统计能力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综合素质,按时、保质报送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相关数据,确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数据的完整性。

(二)加强核心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指标解释、数据采集、数据录入、数据汇总和数据报送等各个环节的特点和要求,全面强化数据质量意识,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时效性,尤其是备受老百姓关注的教育、教学、师资水平和办学条件等反映首都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热点难点问题的主要指标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5.31•【文号】国科发基〔2017〕162号•【施行日期】2017.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教育厅(委、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教育主管司(局),中科院各分院: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加快推动基础研究发展,科学技术部联合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

现将该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7年5月31日“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

一个国家基础科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决定着这个国家原始创新的动力和活力。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部署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主动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趋势,积极谋求掌握新一轮全球科技竞争的战略主动。

“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各领域对源头创新的巨大需求将集中释放,迫切需要基础研究发挥战略引擎作用。

为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大力推动基础研究繁荣发展,按照《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专项规划。

一、形势与需求“十二五”期间,我国基础研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部署,通过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和知识创新工程、985工程、211工程,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全国基础研究投入年均增长保持在20%以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3.29•【字号】京教计〔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17〕4号各区教委,有关委办局(总公司),有关高等学校、中专学校: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探索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现就做好2017年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北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主动适应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以推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为出发点,坚持稳中求进,注重内涵发展,不断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保证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教育为每个人的终身发展与美好人生奠定坚实基础。

二、招生计划编制和招生政策(一)2017年本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模为8.1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约5.5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约2.6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中,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贯通培养项目招生规模0.9万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模0.7万人,职业高中招生规模0.5万人,技工学校招生规模0.5万人。

(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按市、区两级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进行。

市教委负责对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的宏观管理、统筹和指导;市教委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下达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有关高等学校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安排技工院校分学校招生计划;区教委负责安排本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分学校招生计划。

各类学校招生计划需经市区教育部门或相关部门审核后以文件形式下达,并刊登招生简章。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教育部规划课题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教育部规划课题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教育部规划课题《基础教育课业改革与小研究生创新学习实验》课题指南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基础教育研究所 2017修订版《基础教育课业改革与小研究生创新学习实验》作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教育部规划课题(课题批准号FHB160516,主持人:张延华,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基础教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其核心理念与终极目标在于:通过课题实验的精准引领和系统研究,深度深化新课程改革,促进教师传教式教学向学生研修性学习的根本转变,进而实现学科教学质量以至基础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课题是研究的开端,是研究的方向所指;成果是研究的终端,是研究的质量所在。

课题的确立必须高度关注实践过程和成果目标双重考量。

立项选题,也是对课题本身加以研究的过程。

(1)课题研究针对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为什么选择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国内外已有的研究现状如何?自己有什么理论依据、经验基础和研究条件?(2)准备从什么角度入手开始研究?具体研究问题的哪些方面?重点在什么地方寻求突破?(3)在怎样的范围内以哪些人为对象进行这些研究?采取怎样的方式和方法、通过什么途径展开研究?(4)研究需要搜集哪些方面的数据资料?通过什么方式和采用什么工具加以取得?数据资料进行怎样的统计分析和技术处理?(5)研究结果和结论通过什么方式来呈现?获得的理性认识和提取的新鲜经验以怎样的载体加以宣示?等等。

通过对课题本身的研判和设想,不仅可以有效地避免盲目选题和草率申报,而且有助于立项后的论证开题和实施方案乃至研究成果的前期设计,在一定的程度上为后续的课题研究提供了必要的质量保证。

限于题量,“指南”所列课题,除个别特色题目外,均未对学科领域进行细化。

申报者可根据自身岗位工作实际,选择相应的课题层次,根据需要进行技术处理和适当变通。

组织实验区的区域专项课题应侧重遵循区域教育发展的大方向,立足于对区域共性问题的研究,形成主攻和主导课题,不宜降落在单一学科领域;学科系列的区域专项课题应注重从学科课程与教学以及学生作业改革的角度,对域内的课改深化和教学实践形成强势引领;学科组、工作室等团队专项课题,应该集中团队骨干集体的教育智慧,致力于学科整体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定型;教师个人专项课题,应该基于自身的学科教学专长,着眼于相对微观的策略创新和方法集成,形成特定的运行模式或操作模块,用以支持学科体系建构和理念建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4.21
•【字号】京教人〔2017〕20号
•【施行日期】2017.04.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中小学
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教人〔2017〕20号各区教委,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
为做好“十三五”时期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12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三五”时期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6〕41号),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

北京高考改革时间表确定:起调整高考科目

北京高考改革时间表确定:起调整高考科目

北京高考改革时间表确定:起调整高考科目北京高考改革时间表确定:2020年起调整高考科目日前,北京市教委主任线联平公布了北京中高考改革执行时间表,北京市从2017年秋季起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018年起,落实中考招生改革,2020年起调整统一高考科目。

具体信息是怎么样的呢?跟店铺一起来看看吧!北京市教委主任线联平表示,“十三五”时期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形成公平普惠、优质均衡、特色创新、开放协同的首都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全面完成《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各项任务。

对于北京市这几年酝酿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线联平也明确公布了执行时间表。

北京市从2017年秋季起,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自2018年起,落实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自2020年起,调整统一高考科目,探索普通高等院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根据2014年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到2020年,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名词解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啥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也就是目前所说的“会考”。

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高校的要求扬长避短。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的方式呈现。

除了进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科目以外,其他学科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考试合格即可。

每门课程学完即考,“一门一清”。

有消息称,计入高考成绩的科目,则会按照等级折算分数。

教育部鼓励为学生提供每一个科目两次参加考试的机会,以减轻学生集中备考和一次考试所产生的心理焦虑和精神负担。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1.10•【文号】国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1.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7年1月10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

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以新理念引领教育现代化(一)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落实,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持续向好,教育现代化取得新进展,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作出重要贡献。

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中上行列。

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进入均衡发展新阶段,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前实现《教育规划纲要》2020年目标,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确立,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显著提升,继续教育持续发展,全民终身学习的态势初步形成。

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我国学生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开展的国际学生评估项目中表现良好,我国成为国际工程联盟本科教育互认协议成员,一批高校和学科世界排名显著提升。

教育公平取得重要进展。

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大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有所缓解,国家助学制度更加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学生的体质健康得到改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农村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明显增加。

北京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立项课题

北京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立项课题

教育教学 学生发展研究 重点课题 实践研究
BCEA17044
2020 年 12 月
教育基础 青年专项 学生发展研究 理论研究 课题
CCEA17139
颖 北京教育学院
2021 年 9 月
教育教学 青年专项 学生发展研究 实践研究 课题 教育决策 教育治理体系 一般课题 咨询研究 研究
ADCB17025
负责人 工作单位 预计完成 时 间 研究方向 研究领域 课题类别
CADA17074 言、社交能力多元发展的 王 动作教学研究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 学研究所
2019 年 12 月
教育教学 课程、教学、 实践研究 评价改革研究
重点课题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立项编号
共5项
负责人 工作单位 预计完成 时 间 研究方向 研究领域 课题类别
超 中国人民大学
2018 年 6 月
教育决策 传统文化教育 青年专项 咨询研究 与德育研究 课题 教育基础 青年专项 学生发展研究 理论研究 课题
BCEA17045
东 中国人民大学心理系 2020 年 7 月
北京师范大学
立项编号 AEAA17004
共 23 项
课题名称 负责人 工作单位 预计完成 时 间 研究方向 研究领域 课题类别
CEJA17071
AAAA17013
北京市中小学名校集团化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决策 教育宏观战略 尹玉玲 2019 年 9 月 重点课题 办学实施与创新探究 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咨询研究 与政策研究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中小学学校自我评 教育教学 教育治理体系 陈惠英 北京市教育督导与教 2020 年 12 月 重点课题 价制度建立的动力机制研究 实践研究 研究 育质量评价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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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7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教策[2016]15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2.28
【实施日期】2016.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
(京教策〔2016〕15号)
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启动,课题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经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根据《北京市“十三五”期间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纲要》规定,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分为十个研究领域:
1.教育宏观战略与政策研究
2.教育基本理论与国际比较研究
3.教育治理体系研究
4.课程、教学、评价改革研究
5.学生发展研究
6.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7.教育资源配置与效益研究
8.教育信息化研究
9.传统文化教育与德育研究
10.生态文明教育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研究
(二)各领域分为“教育决策咨询研究”、“教育基础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三个研究方向。

(三)2017年度课题类别包括以下六种,分别为:重大课题、优先关注课题、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一般课题。

1.重大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请者不得更改研究题目。

重大课题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

2.优先关注课题应以课题指南为准,申请者不得更改研究题目,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基础,选取独特的切入点进行研究设计。

3.校本研究专项课题用于资助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现任校(园)级领导主持的以学校为基本单位、与学校改革实践紧密相关、具有较高的组织程度、来源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解决学校现实问题、教师群体参与的课题。

4.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一般课题的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从十个研究领域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申请课题。

申请者填写课题申请书时,需明确填写课题所属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和课题类别。

二、资助标准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对重大课题、优先关注课题、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

(一)重大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40万元。

(二)优先关注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20万元。

(三)重点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10万元。

(四)青年专项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5万元。

(五)校本研究专项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5万元。

申请者须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一般课题全部为单位资助的规划课题,其研究经费由申请者单位负责。

三、申请人条件
(一)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二)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须由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申请重大课题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深厚的学术研究功底与学术造诣,能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

(四)申请青年专项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2年之后出生)。

(五)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特作如下规定: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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