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征收税负降低5000万个体户面临选择(老会计人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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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包资产划拨问题的纳税筹划(老会计人的经验)

关于打包资产划拨问题的纳税筹划(老会计人的经验)

关于打包资产划拨问题的纳税筹划(老会计人的经验)实务中有这样一个例子,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分公司,现在乙公司准备将丙公司划转给甲公司,如何做划转方案更为合理?丙公司账面资产为10000元,其中货币资金160万元,应收账款1800万元,其他应收款560万元,存货100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000万元,固定资产清理300万元,土地使用权净额3180万元;分公司负债5000万元,其中短期借款2400万元,应付账款1300万元,其他应付款500万元,应缴税费1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200万元,长期应付款500万元;总公司对分公司拨的营运资金5000万元。

丙公司现有员工300名,其中乙公司在分公司兼职人员20名。

该案例属于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如何合理利用税收优惠,为企业减轻税负是本次重组成败的关键。

为此,我们不妨从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种对该案例进行分析。

一、税法中划转的法律定义在《公司法》及有关法律中,“划转”这个词鲜为使用,从百度搜索中也查不到合适的解释,仅从国有资产划转的文件中有“无偿划转”之类的表述,日常公司经营中我们因受《公司法》约束,独立企业之间是不能使用划转这个词,但“划转”却广泛用于税法,不仅所得税文件应用,契税文件也多次使用,但究竟什么是划转呢?企业所得税文件中对划转规定最为详细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该文件第一条规定的划转主要是如下情形:“(一)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获得子公司100%的股权支付。

母公司按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子公司按接受投资(包括资本公积,下同)处理。

母公司获得子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

(二)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

税务筹划技巧如何有效降低企业税负

税务筹划技巧如何有效降低企业税负

税务筹划技巧如何有效降低企业税负企业税负通常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降低企业税负,企业需要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以达到合法、规范、有效的减少税收负担的目标。

本文将介绍税务筹划的一些技巧,帮助企业降低税负。

一、合理利用优惠政策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通过合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税负。

例如,对于鼓励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于鼓励环境保护的企业,可以享受环境保护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合理选择经济特区、自贸区等地区来获得税收上的优势。

这些特区通常会提供更低的税率、免征一些税种等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将生产、经营等关键环节转移到这些地区,以减少税负。

二、合规开展税收筹划充分了解税法法规,合规开展税收筹划是有效降低企业税负的关键。

企业应该通过合规的方式来开展税收筹划,不得利用漏洞和隐形规定进行偷漏税行为。

企业应当遵守税法法规,确保所有收入都按规定缴纳相关税款,并通过合理的办法减少税款。

例如,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成本费用的构成及核算方法,推迟税款的计税时间,以实现税收的合理优化。

三、优化业务结构优化企业业务结构是降低税负的重要手段之一。

企业可以通过进行业务重组、股权转让等方式调整企业的资产结构,降低相应的税务负担。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合理分配利润、调整企业的财务结构等方式来降低税务负担。

例如,合理安排企业内部借贷关系,通过发放贷款而获得利息收入,从而减少利润的计税基础。

四、加强税务沟通与协作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是税务筹划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当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税务策划。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与专业税务机构合作,寻求专业的税务服务。

专业税务机构通常对税收政策和法规有着深入的了解,能够帮助企业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降低企业税负。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当注重履行社会责任。

非公司制法人如何缴纳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篇(老会计人的经验)

非公司制法人如何缴纳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篇(老会计人的经验)

非公司制法人如何缴纳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篇(老会计人的经验)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呢?适用哪个税目呢?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个人独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详见附表1),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收入总额”采用正列举,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特别强调: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即个人独资企业已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了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分配税后利润不需要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特别提示1个人独资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的;或者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特别提示2个人独资企业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合并、注销及其他原因,导致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对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吗?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2)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3)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法规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提醒1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详见附表2)提醒2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提醒3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如果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独资企业,其年终汇算清缴如何计算个税呢?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汇总其投资兴办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再根据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占所有企业经营所得的比例,分别计算出每个企业的应纳税额和应补缴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针对个人独资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呢?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简称”四业”),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10]9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5号)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你知道哪些减税降费的小技巧

你知道哪些减税降费的小技巧

你知道哪些减税降费的小技巧在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下,减税降费已经成为许多国家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

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了解一些减税降费的小技巧,将有助于减轻财务负担,提高盈利能力。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减税降费的小技巧,供大家参考。

一、合理规划税务结构合理规划税务结构是减税降费的核心之一。

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通过合理的资金结构和业务组织,避免税负过重。

在选择企业形态及税收政策方面,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财务状况,进行个性化制定。

二、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和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这些政策来降低税负。

例如,对于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政府常常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积极申请享受相关政策。

此外,个人也可通过购买保险、进行捐赠等方式,获得相应的税收减免。

三、合理选择税务筹划方案税务筹划是指根据税法的规定,通过调整企业的商业、财务和法律结构,以达到减少企业税务负担的目的。

企业可以合理选择税务筹划方案,通过调整成本结构、资金运作模式等方式,优化税务效益。

但要注意,合理的税务筹划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避免违反税收法规。

四、加强财务管理良好的财务管理有助于企业减税降费。

企业应加强对财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加强成本控制、优化资金运作、合理安排财务结构等方式,降低企业税务负担。

五、规范经营行为规范经营行为对于减税降费非常重要。

企业应积极遵守税收法规和会计制度,及时、准确地履行税务申报和纳税义务。

同时,也要防范各类违法行为,避免因违反税法而引发的税务风险和罚款。

六、合理抵扣费用企业和个人可以根据税法规定,合理抵扣相关费用来减少税负。

例如,企业可以合理抵扣生产经营费用、职工福利费用等。

个人可以合理抵扣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支出。

在抵扣费用时,要注意按照税法规定,保留相关票据和凭证,以便在税务检查中提供。

减税降费对企业与个人消费的影响分析

减税降费对企业与个人消费的影响分析

减税降费对企业与个人消费的影响分析减税降费是当前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企业和个人消费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对减税降费对企业和个人消费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以期为读者提供全面的了解和深入的思考。

一、减税降费对企业的影响1. 企业成本减少,盈利增加减税降费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这对于中小微企业尤其重要,因为税收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

减税降费能够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有效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加就业机会。

2. 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减税降费能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释放更多的市场活力。

企业在减税降费的刺激下,能够增加资金投入到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上,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降低价格,提高市场占有率。

这将使得企业更有实力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升整体经济水平。

3. 促进企业投资减税降费将使得企业资金链更加顺畅,减轻企业压力,增强企业对未来的信心。

在政策的支持下,企业将更加愿意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新产品开发,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企业盈利增加也将进一步促进企业的投资活动,助力经济的稳定增长。

1. 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减税降费可以有效提高个人的可支配收入,使得普通百姓有更多的钱用于消费。

特别是对于低收入者和中等收入者来说,减税降费可以使得其生活负担减轻,提高生活水平,鼓励更多的消费。

2. 增加个人购买力减税降费能够增加个人的购买力,促使个人消费意愿增强。

在减税降费的刺激下,个人能够更加乐意消费,购买更多的商品和服务,促进市场需求的释放,带动消费市场的繁荣。

3. 促进消费升级减税降费还能够促进消费的升级,引导个人向着更加优质、环保、健康的消费方向转变。

在政策支持下,个人更有动力选择更加高品质、大品牌的商品和服务,这将有利于引导生产和服务业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

减税降费对企业和个人消费都有着积极的影响。

对于企业来说,减税降费能够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增强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投资活动;对于个人来说,减税降费能够提高可支配收入,增加购买力,促进消费升级。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和对策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和对策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和对策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和对策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近年来,随着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收征管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完善税收管理员的制度,对税收管理工作提出许多新课题。

在基层税收工作中,个体户税收管理就是一个难点,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不断加大对个体户税收管理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其特殊性,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本文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谈谈个体户税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几点建议。

一、当前个体户税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基层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了解到,个体户不登记、不申报和申报不实的问题较为普遍,形成基层国税部门的工作难点,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六难":(一)个体户纳税户数难掌握由于个体业户一般情况具有零星、分散、规模比较小、遍布城乡各地,各部门监管难度大的特点。

个体工商户中有相当部分是无证经营,特别是在管理薄弱的区域(城乡结合部及边远乡村) 出现较多;还有部分有证经营者,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办理税务登记证。

部分基层征收单位在日常的个体税收征管工作中对无证经营户、有营业执照未办理税务登记和变更经营地址不变更税务登记证的经营户,还未能有效地及时管理起来。

(二)纳税定额难于准确核定个体工商户绝大多数没有设置健全的经营账簿,没有完整的经营资料,有相当部分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业务大部分不填开发票,购进商品和原材料不索取凭证,有的经营时断时续。

即设有账簿的业户,大都有账外经营现象,除部分依法纳税意识强和财会制度比较健全的业户外,许多都不能如实申报经营收入。

在这种情况下,对多数个体经营户只能采取定期定额的征税办法。

但是,由于缺乏计算依据,给确定纳税定额造成很多困难,存在定额核定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现象。

虽然采取了《个体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管理办法》,但由于难于采集到准确的数据,仍然无法核出准确的税收定额。

(三)纳税申报难规范由于个体税源分散,达到起征点应征的税额较少,以征管质量考核标准衡量,部分有证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申报率和税款入库率偏低,有些无证经营户的主动申报纳税率更低,这是个体税收管理中的一大难点。

个体工商户税收筹划指南

个体工商户税收筹划指南

个体工商户税收筹划指南个体工商户作为现代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经营形式之一,对于个体经营者而言具有诸多优势。

然而,在税收方面,个体工商户也要承担相应的税收责任。

因此,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合法减少税负,是每一个个体工商户应该重视的问题。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个体工商户税收筹划指南,帮助个体工商户合法、合理地进行税收筹划。

一、认清个体工商户的税负来源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主要来源于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其中,营业税是指个体工商户根据其营业收入缴纳的一种税费;增值税是指个体工商户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从中形成的增值部分缴纳的税;个人所得税则是指个体工商户根据其经营所得进行缴纳的税费。

二、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积极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减少税负。

例如,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的政策;对个体工商户的“三小”获得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对一些特定行业、特定项目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减免或者延缓缴纳一些税费等。

三、合理进行费用确认与成本计算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合理进行费用确认与成本计算来降低纳税基础,从而减少税负。

例如,可以合理确认各项费用,包括购买商品的成本、租赁费用、人工成本等;可以合理计提坏账、存货跌价准备等,减少营业利润;可以通过适当降低产品价格,提高销量等方式,减少增值税的缴纳。

四、选择适用简易征收办法根据个体工商户的不同情况,可以选择适用简易征收办法,减轻办税成本。

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差额征收或者差额征收加按成本率核算的方法,简化报税流程,减少税务处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五、合理经营时间和经营地点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合理规划经营时间和经营地点来降低税负。

例如,合理规划工作时间,避开高峰期,减少劳动力成本;可以选择经营地点位于一些税收优惠地区,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六、积极履行税收申报义务个体工商户应积极主动地履行税收申报义务,按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张雪峰对税收学的建议

张雪峰对税收学的建议

张雪峰对税收学的建议1. 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张雪峰作为一位经济学家,对税收学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理解。

本文将从减税政策、税制改革、税收管理等方面,总结并阐述张雪峰对税收学的建议。

2. 减税政策减税是激发经济活力和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张雪峰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2.1 降低企业所得税率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其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同时,也能吸引更多投资者和创业者进入市场,推动经济增长。

2.2 减免小微企业税负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应该给予其更多的支持和优惠政策。

通过减免小微企业的各项税费,可以提高其生存和发展能力,并促进就业增长。

2.3 税收优惠政策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税收优惠政策应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通过减税等措施,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和创新资源进入这些领域,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3. 税制改革税制改革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张雪峰提出以下建议:3.1 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个人所得税是体现社会公平和分配正义的重要税种。

应该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税力度,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进步性,缩小贫富差距。

3.2 完善消费税制度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应该根据不同消费品的特点,进行分类征收,并逐步提高高档次消费品的消费税率。

3.3 推进资源环境税改革资源环境税是解决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

应该加大对资源开采和污染排放行为的征税力度,引导企业和个人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4. 税收管理税收管理是确保税收征收和使用的公正和高效的重要环节。

张雪峰提出以下建议:4.1 加强税务机构建设应该加强税务机构的建设,提高其管理能力和效率。

通过加大人员培训和技术投入,提升税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4.2 建立健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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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账征收税负降低5000万个体户面临选择(老会计人的经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新计税办法借鉴了企业所得税法有关收入确认和成本费用等税前扣除的原则,降低了适用查账征收办法的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税负。

是否通过建账建制适用查账征收办法,5000万个体户面临新选择。

新旧对比:与企业所得税接轨1997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以下简称老计税办法)。

老计税办法施行以来,对规范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管,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时间推移,个人所得税法历经5次修订,企业所得税法也完成了内外资税法合并,老计税办法部分条款滞后的问题日渐显现,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对完善和升级老计税办法的诉求日益强烈。

基于此,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以下简称新计税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福建省地税局的相关人士表示,此次修改与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做到了最大限度的接轨,将有利于个体工商户与法人企业开展公平竞争,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负担,也有利于税务机关规范和加强管理,必将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新计税办法有两个方面的显著变化:一是做到了尽量与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接轨。

个体工商户与法人企业在组织形式和法律责任上有所不同,但都属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二者在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相近性,在所得税政策规定方面具有可比性。

目前个体工商户与法人企业分别执行不同的所得税法规,法人企业所得税税基优惠较多,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税基优惠较少。

这次修订使二者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面基本实现了全面对接,体现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

二是对原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取消了老计税办法设定的资产损失、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或批准的条款内容。

适用范围:查账征收个体户记者留意到,新计税办法第二条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体工商户适用新计税办法的前提条件是查账征收,并在财务实务操作中执行《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财会字〔1997〕19号)的相关规定,否则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操作中,由于大部分个体工商户未建账或账证不全,税务部门征收其个人所得税往往是按营业额(销售额)核定计征。

记者在福建省地税局采访中了解到,目前福建省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主要采用的征收方式有定期定额、定期定应税所得率和查账征收三种。

在这三种征收方式中,查账征收方式运用的比例最小。

泉港区地税局的税管员老黄告诉记者,在他所在分局辖区的个体工商户中,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的仅10%左右。

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税计税方法是: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定期定应税所得率个体户个税的计算方法是:先通过公式计算出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全年营业收入额×附征率),再套用上面的公式计算全年应纳税额。

在现实中,有不少个体工商户纠结于建账还是核定征收更划算?福建省地税局给出这样一个案例。

林某从事个体餐饮业,聘用服务人员2名,2014年取得营业收入100万元,其中经营成本60万元,支付房租10万元,银行利息2万元,两名服务人员实际工资支出为8万元,全年共上缴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4万元,其他相关管理费用6000元。

由于林某未建账,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其经营情况及营业收入按4%的征收率,核定其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4万元。

如果林某按上述经营情况如实建账,林某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营业收入扣除所有费用后的余额为14万元,林某应缴个人所得税(140000×35%-14750)=34250(元)。

比按税务机关核定征收数4万元少缴5750元。

个体业户:享受更多扣除新计税办法有四个方面新规定,都非常贴近个体户的实际情况:一是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与家庭生活混用不能分清的费用,允许按40%的比例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二是个体工商户业主和从业人员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允许其对不超过办法规定标准的部分进行税前扣除。

三是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四是个体工商户用于研发的单台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价值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以支持个体工商户的研发投入。

实际中,个体工商户经常发生生产经营活动与家庭财产、费用支出混用的情况。

比如,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在开展律师业务的活动中,不可避免的经常使用个人名下的车辆。

新计税办法出台之前,各地对于与个人财产或支出混用而难以分清的支出是否可以扣除、如何扣除执行标准不一,一些地方不允许做任何扣除,一些地方则按核定的方式允许部分扣除。

新计税办法还支持个体工商户业主和从业人员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比如个体工商户王某2015年度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为20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为10万元,假如2015年支出补充养老保险费15万元,则有5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医疗保险费10万元,假如2015年支出补充医疗保险费12万元,则有2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

积极意义:引导建账建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个税征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占比小的原因主要在于个体户普遍财务核算能力不强,怕请会计增加经营成本,而且大部分个体工商户对查账征收的主观意愿不强,他们认为每月固定的税额或者税负率在成本核算上比较简单方便,也指望着“双定”能定低一点。

事实上,个体户建账建制是否会加重负担呢?福建省地税局的相关人士给记者算了笔账:一家个体户如果聘请一名专职财务人员,一年工资在6万元左右,再加上每年为其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1万元,也就是说聘请一名专职财务人员一年的人工成本为7万元。

“乍一看,如果这家个体户要建账建制,一年最起码就会增加7万元的人工成本。

”上述人士接着说,实际上账不是这么算的,按照新办法,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再加上一旦账证健全,多出了很多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

而从目前的征管情况来看,大多数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并不主动规范的建立账簿,这不仅使得他们无法享受最新的个税新政,还会导致存在纳税风险。

因为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凡符合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万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万元以上的以及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其他情形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设置复式账。

因此,要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建账,防范税收管理员的执法风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都是有一定经营规模、经营状况较好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建账建制有利于其收入、成本的核算,提高其经营水平,而且所缴的税款更能真实地反映经营状况。

另一方面,现在很多个体工商户都在做大做强,经营规模和实力不比有些公司小,但在市场竞争中,因为个体户这个身份,经常会处于不利的位置。

实行建账建制,加强财务核算,可以促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福建省地税局的上述人士表示,各级地税机关要以新计税办法实施为契机,加大对个体户建章建制的引导力度,大力宣传新计税办法对查账征收个体户发展的促进作用,变被动建账为主动建账,由消极变积极,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账工作的阻力。

同时,在引导个体户建账的过程中,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能力的差异和行业特点,采取自行建账、税务机关辅导建账、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建账三措并举的办法,更好的提高建账能力,进一步提高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比例。

相关新闻:个体户税务处理有选择空间新《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实施后,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可扣除的项目大幅增加,税务处理上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

个体工商户老李在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租赁一套门面房200平方米做生意,月租金1.6万元,水、电、气、垃圾费等月支出4000元,每月合计费用为2万元。

老李按查账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计税办法实施后,老李在税务处理上有哪些选择空间呢?第一,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

新计税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

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于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方案A:老李能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则2万元的费用可全额扣除。

方案B:老李不能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则其2万元的费用只能扣除40%,可扣除8000元。

老李采用方案A可多扣除费用1.2万元。

第二,开办费用可选择扣除方式。

新计税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假定老李1月开张营业,花掉开办费10万元。

在2月1日获得5万元的营业额。

老李面临两种选择。

方案A:以取得第一笔销售额的当年一次性扣除,当年可扣除10万元。

方案B:自当年1月起的3年内摊销扣除,每年可摊销额则为10÷36×12=3.33(万元)。

如果老李当年经营收入大、利润回报率高,建议一次性扣除,反之则选择分期扣除。

第三,考虑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格。

新计税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在新的固定资产处理方式下,需要考虑固定资产的价格。

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前述购置费,就要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了,这就意味着单台价值10万元以上的测试仪,就要通过计提折旧逐年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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