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来袭!机械制造业财务人员发票工作7个特殊情形
财务人员注意了取得的以下10种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财务人员注意了,取得的以下10种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一、应当在备注栏备注但是没有备注相关内容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比如:(1)取得的实行差额征税的发票如旅游业、广告业、劳务派遣等发票备注栏上未注明“差额征税”字样;(2)取得的建筑服务类发票如工程款、装修费发票没有备注建筑服务发生地以及项目名称的;(3)销售不动产与出租不动产的,没有在备注栏上注明房产详细地址的发票;(4)取得货物运输服务发票,没有在备注栏上注明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货物信息的发票;二、取得的2016年9月1日以后开具印有开票单位名称的发票都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三、取得的“失控发票”等异常凭证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的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四、取得的属于“变名虚开”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比如:(1)将餐费开具成会务费;(2)将购物卡开具成办公用品;(3)将招待礼品开具成宣传礼品;(4)将月饼开具成纸张等等;五、取得的“材料一批”、“货物一宗”等的发票而没有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清单的发票以及属于假销售清单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六、取得的盖章错误的发票或者发票盖章不清楚、又在旁边重新盖章一次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虽然原则上不允许,如果是业务真实可以跟税务主管机关沟通解决)七、取得的证据链不够充分而且费用支出不合理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比如:(1)支付大额会务费的发票需要充足的证据链;(2)支付大额办公费费的发票需要充足的证据链;(3)支付大额劳保用品费的发票需要充足的证据链;(4)支付大额培训费的发票需要充足的证据链;(5)支付大额加油费的发票需要充足的证据链(6)支付报销差旅费的发票需要充足的证据链等等;八、取得的“三流不一致”的发票、或者让第三方开具来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注:真实发生的业务,建议跟税务主管机关沟通解决)九、个人消费的与公司经营业务无关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会计经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详解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详解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详解
1.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方。
销售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
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
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进项税额的凭证。
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票的七大类29种情形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票的七大类29种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很多,散见于若干个税收文件中,也有许多老师做了总结,橘子君在大家总结的基础上,又做了一些归纳和整理,截止目前,有29种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要说明的是,有些项目并不是一个文件,而是若干个文件的提炼,比如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实有若干个具体项目具体文件,但在此没有一一列示,统一作为一个类别。
与个人有关的项目(2项)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其他个人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外:自然人出租、销售不动产且承租方、购买方不是自然人的除外。
)与出口、免税、不征税相关的项目(4项)1、适用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农产品除外)。
2、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用于出口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说明: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与商业企业相关的项目(2项)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税发(2004)136号)2、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税发(2006)156号)与差额纳税相关的项目(12项)1、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2、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3、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10大常用发票知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4.发票最少联次为 3联,一般双面复写;手工版发票一般 25份一本。 如果一个单位用的假发票号码为 00715为 2月 17号开具,而 00720是 9 月 20日开具就可疑,因为这是一本上的发票,这几个月只用了 5个号的 可能性不大、值得怀疑;而不在 25个号码之内的发票不大受年月日顺序 的影响。 5.从发票代码(字规)看。发票上面一般有两行数字,分别注明:发票 代码、发票号码。发票代码也称字轨。字轨里面隐藏了行政区域、国地 税等信息。如 1代表国税、2代表地税,37代表山东、17代表菏泽、14 代表德州(01是济南、02是青岛、03是淄博等),再后面就是年度和流水 号等。如果你在济南得到的发票是 13710**等就是假的;再就是,服务 业、建筑业是地税发票,工商、加工、维修是国税业务;国税字轨 1打 头,地税发票字轨 2打头;大家注意,发票是属地管理,即你在哪里纳 税,就使用哪里的发票。所以,发票的这种规律也包括驻当地的中央、 及省属企业(只要在当地国地税纳税就用该地发票);另外,假发票套用真 发票代码,但是查询时可以同时提供代码与号码,因为即使代码相同, 号码不一定相同或号码相同代码不一定相同。特别是金额较大的发票一
财会、审计人员常用发票知识

财会、审计人员常用发票知识关键信息项:1、发票的种类2、发票的开具要求3、发票的审核要点4、发票的保管与存档5、发票相关的法律法规6、发票违规的处罚措施11 发票的种类111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
112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
113 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114 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
12 发票的开具要求121 真实合法:发票开具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与实际交易情况相符,不得开具虚假发票。
122 项目齐全:发票上的购货方、销货方信息,商品或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项目必须填写齐全。
123 字迹清晰:发票上的字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挖补。
124 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且印章清晰完整。
125 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开具:发票的开具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栏目进行填写。
13 发票的审核要点131 发票的真实性:审核发票是否为税务机关监制的正规发票,防止假发票。
132 发票的完整性:检查发票上的各项信息是否填写完整,包括发票号码、代码、日期、购货方和销货方信息、商品或服务明细、金额、税率、税额、发票专用章等。
133 发票的合法性:审核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如税率适用是否正确,开票内容是否在经营范围之内等。
134 发票的时效性:确认发票的开具日期是否在规定的报销期限内,避免逾期发票的入账。
会计经验20个取得或开具的发票不合规案例

会计经验20个取得或开具的发票不合规案例在会计工作中,发票是一项重要的凭证,记录了企业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时会出现发票不合规的情况,下面我将列举20个常见的发票不合规案例。
1.超过法定限额的开具发票: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将开具单张发票的金额超过了税务部门规定的限额,违反了税收政策。
2.超出时间范围的发票开具:企业在时间范围外开具发票,违反了相关法规,可能导致税务部门的查处。
3.冒用他人身份开具发票:一些人盗用他人身份,冒充他人的企业信息开具发票,涉嫌虚开发票。
4.无实际交易的虚开发票:企业为了获得税收减免或其他利益,开具不存在实际交易的发票,用以降低纳税额。
5.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不符: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将金额虚报或漏报,故意与实际交易金额不符。
6.无效发票的使用: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使用被税务部门认定为无效的发票,可能涉嫌偷税漏税。
7.无正确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将无法正确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抵扣范围,导致税务部门的监管问题。
8.销售方与购买方虚报发票:销售方和购买方相互勾结,虚报交易金额,开具虚假的发票,逃避税务监管。
9.销售方未开具发票:企业未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可能涉嫌隐瞒销售额,逃避纳税义务。
10.销售方强制要求购买方开具发票:销售方向购买方索取未发生实际交易的发票,以达到虚开发票的目的。
11.发票丢失或遗失不补开:企业对已经丢失或遗失的发票未及时补开,导致财务账目不准确。
12.发票冲突:同一笔交易同时产生多张发票,可能导致财务账目的混乱和审核问题。
13.发票抬头与实际购买方不符: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将发票抬头填写成其他公司的名称,与实际购买方不符。
14.发票信息缺失或错误:企业在填写发票时,发票信息不完整或有错误,无法满足税务部门的审核要求。
15.发票虚假盖章或签名:企业在开具发票时,采用虚假的盖章或签名,违反了税收政策。
16.发票作废处理错误:企业对无效或错误的发票进行作废处理时,出现错误或不符合规定的操作,造成财务账目的错误。
财务会计人员开票技巧

财务会计人员开票技巧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开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开票不仅仅是简单的填写发票内容,还涉及到很多技巧和注意事项。
本文将讨论财务会计人员在开票过程中需要掌握的技巧。
1.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开票过程中,财务会计人员需要仔细核对开票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核对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类型、发票编号、开票日期、开票金额、销售方信息、购买方信息等。
任何一个细节的错误都可能导致发票无效或被退回。
因此,财务会计人员在开票前务必要仔细核查所有信息。
2.了解各类发票的填写规范在开票过程中,不同类型的发票有不同的填写规范。
例如,普通发票的开票内容与增值税发票有所区别。
财务会计人员需要对各类发票的填写规范进行了解,并能够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通常可以通过查阅国家相关税务法规或者咨询税务机构来了解发票的填写规范。
3.注意税务政策和规定的变化税务政策和规定是经常性变化的,因此财务会计人员需要保持对税务政策和规定的关注。
特别是与开票有关的政策和规定,财务会计人员要及时了解并熟悉,确保开票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
如果不了解最新的税务政策和规定,很可能导致开票错误或不符合法律法规,从而给企业带来损失或法律风险。
4.合理运用开票软件随着科技的发展,许多企业已经实施了电子化的开票系统。
财务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合理运用开票软件来提高开票效率和准确性。
开票软件通常会自动记录发票信息和生成发票,减少了手工填写错误的可能性。
财务会计人员需要熟悉开票软件的使用方法,并确保正确设置开票参数,以保证生成的发票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
5.保留完整的开票记录在开票过程中,财务会计人员需要保留完整的开票记录。
开票记录包括开具的发票编号、金额、日期、销售方和购买方信息等。
这些记录有助于日后的核对和查询。
财务会计人员可以将开票记录存档,并根据企业的要求进行备份。
6.勤于学习和分享经验开票技巧是一个需要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的过程。
财务会计人员应该保持学习的态度,不断了解开票方面的新知识和技巧。
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发票开具管理制度

发票开具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发票开具管理,明确发票相关人的责任,保障各种税务发票的安全完整、填开合法合规。
2、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公司所有部门。
3、含义本制度所指的发票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由我公司对外开具的法定收款凭证,该凭证上必须印有税务机关监制章。
4、内容4.1普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名称(章)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包括购货人地址,购货人税务登记号、税率、税额、供货方名称,地址及税务登记号等。
4.2 我公司目前使用发票由经营和纳税范围决定,由公司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发票领购。
5、发票的领购和领用5.1 公司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从税务机关领购发票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5.2 公司的发票填开人或保管人负责本公司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的领购。
5.3发票领购人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时,要携带税务机关核发的“发票领用簿”,同时也要单独建立自己公司的发票领购台帐,及时与发票领用簿上的记录核对。
5.4 公司领用发票时应建立发票领出备查簿,领出时要记载领用日期、数量、发票起止号、经手人。
5.5 公司应定期向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在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时,同时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6、发票的开具6.1 公司只有在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以及从事其他与本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的经营活动时,才能向付款人开具发票。
发票只限在本单位合法经营范围内使用,不得对经营业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
6.2 公司发票开具人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认真审查发票开具内容,对于不符合要求和情况不明的应拒绝开具发票,并及时向财务经理反映情况。
6.3 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应整本回收,及时向财务经理汇报,同时与领购税务机关联系解决。
6.4开具发票时应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公司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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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来袭!机械制造业财务人员发票工作7个特殊情形
各种各样的财务管理软件相关信息,难免让大家眼花缭乱,但是没关系,经过小编的整理,希望大家能够对其认识更深一步!
机械制造业是历史悠久的工业形式,时至今日,其第一大工业的地位仍然无法被撼动,机械制造业依旧是我国最主要的工业之一。
它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总体而言,我国的机械工业大而不强,规模大的是一般加工能力和普通机械产品,真正体现机械水平的高精尖加工工艺、产品,仍然比较薄弱。
通过PDM/PLM与ERP的集成、制造执行系统MES与ERP的集成、加强车间生产过程控制、实现柔性制造能力是机械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来源。
众所周知,财务工作是一项事无巨细的工作,是具体琐碎的活,所有事务都与个、十、百、千……或1、2、3、4……等数字相关,即所谓的和数字打交道,用数据说话。
说了这么多,是不是觉得了解一下财务管理软件还是很有必要的呢~那接下来让我来看看相关信息吧~
国外票怎么入账?大小票头尾处理规则?多品种发票怎么开?发票工作是会计人的一道坎,不允许出现问题。
小编在这里搜集整理了7个发票工作的特殊情形,会计人看过来吧!
情形一:企业收到的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问:接到国外的形式发票如何入账?是否需要到税务部门登记备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号)文件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因此,贵公司取得境外凭证可以列支,但税务机关审查时需要由贵单位提供确认证明。
情形二: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发票如何进行处理
问:在税务检查中发现某企业取得几份发票存在疑问,企业已列入成本,并已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经发函到开票方税务机关调查,现收到回函证实该业务、付款均真实,只是开票方开具了“大头小尾”发票,请问该企业取得的发票内容与该业务、付款金额等均一致的情况下,是否必须到开票方换开发票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纳税人有真实交易、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发票的,如果开票方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回函证明,该发票确属开票方自发售税务机关购买,且购票方、开具方、业务交易、收款属于同一方,实际交易金额与发票上所列金额一致的,其取得的发票准予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
情形三:货物品种较多时发票的开具
问: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货物品种较多时应如何开具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
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情形四:以手写形式填写的发票能否在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取得快递公司的发票,但没有填写开具公司名称,财务人员直接以手写的形式填进去。
这种情况下发生的真实合理的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
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法规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法规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因此,企业索取发票时应根据以上规定,在取得发票时,一定要注意其合法性,不得索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有权拒收,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情形五:无法取得发票的赔偿金可否税前扣除
问: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但无法取得发票,此项支出可否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如果该赔偿金的支出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且属于企业因合同行为而发生的,可以税前扣除。
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
情形六:外贸企业丢失专用发票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问: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62号)规定,对于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发票联与抵扣联全部丢失时,根据国税函[2010]162号文件规定,对于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二是有发票联但抵扣联丢失时,根据国税函[2010]162号文件规定,对于外贸企业只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情形七:由旅行社开具的发票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问:企业员工出国考察,由旅行社代为安排相关住宿等,由旅行社开具相关发票,可以凭该发票税前列支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以上这些就是小编介绍的财务人员如何审核发票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当然,小编还会继续收集财务人员想要的发票的攻略,以后会和大家分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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