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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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整理、管理和使用,提高资料的利用率和保护资料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隐秘法》、《地质信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资料管理部门负责提出资料管理制度,负责资料管理工作,并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保管、查询等。

2. 全部从事地质测量的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完整、精准。

三、资料采集1. 为确保资料的精准性和真实性,全部资料采集前必需进行认真的调查和讨论,订立认真的采集方案。

2. 采集的资料应当认真、完整,不得遗漏和捏造。

3. 采集的证据和数据必需标明来源,日期,地点,负责人等信息,并将现场信息记录下来。

4. 采集的材料应当分类收集,并注明文件号,制作认真的登记表格,保证资料的有序性和整体性。

四、资料整理1. 资料整理是保证采集的资料有序、精准的紧要环节。

2. 资料整理必需依照肯定的标准进行统一分类,确认各种资料的精准性、可读性以及判定其所包含的信息是否全部完整。

3. 对于紧要的资料必需进行复核、审核,以确定其真实性和精准度。

4. 处理完成后,应制作并签署整理确认书,并进行归档存放。

五、资料存储和归档1. 资料在存储和归档过程中必需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存储和归档分为实物存档和数字存档两种方式,实物存档要求统一编号、全部标注认真的名称、时间、项目名称、文件类型、文件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 资料的归档应当依照其紧要程度、保存期限进行分类,制作并签署归档确认书,明确交接记录和归档文件责任人。

4. 资料归档不得任意调出,不得私自销毁,不得向外供给和泄漏,一旦显现问题,责任人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资料查询和利用1. 资料查询和利用必需合法、合规,遵从“实名制”原则,供给有效的身份认证和目的证明。

2. 资料查询和利用应当依照制度规定,以书面申请方式进行,不得非法侵害他人的隐私和商业隐秘。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测工作管理,提高地测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地测工作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地测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科学规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

第四条地测工作单位应保障人员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培训。

第五条地测工作单位应保养和维护设备设施,确保正常工作运转。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六条地测工作应按照项目需求和任务书要求确定调查范围和方法。

第七条地测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测量规范和准确方法进行测量。

第八条地测工作应及时处理和记录测量数据,并做好数据保密工作。

第九条地测工作应根据需要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形成报告和成果。

第十条地测工作完成后,应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下次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人员要求第十一条地测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证书。

第十二条地测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工作品质。

第十三条地测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第四章设备设施管理第十四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地测工作单位应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六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建立设备设施数量和使用情况的档案,以便统一管理和查询。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

第十八条地测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设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并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

第六章绩效考核第二十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地测工作进行评估和回顾。

第二十一条绩效考核应综合考虑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等因素。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评价地测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岗位晋升和薪酬调整的参考。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规范地质测量工作的进行,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测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地质测量资料是指通过地质测量手段获得和处理的有关地质地貌、地壳构造、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第四条地质测量资料管理的任务是做好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保存和利用工作,保障地质测量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地质测量资料管理的原则是科学性、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便捷性。

第六条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地质测量资料收集、登记、整理、保存和利用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第七条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应根据地质测量任务的需要,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

第八条收集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具有可查看、可检索、可利用的特点,应具备一定的数据格式和质量要求。

第九条收集到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按照来源进行分类,并记录相关的来源信息。

第十条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工作应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定期对资料进行归档和备份工作。

第三章地质测量资料的登记第十一条登记是指对收集到的地质测量资料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分类。

第十二条登记的信息应包括资料名称、资料来源、收集方式、收集日期等内容。

第十三条登记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具有唯一性和标识性,以便于后续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四条登记工作应及时、准确,并定期进行数据的核对和更新。

第四章地质测量资料的整理第十五条整理是指对收集到的地质测量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和加工的工作。

第十六条整理工作应根据地质测量资料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分类标准和归档方法。

第十七条整理工作应确保地质测量资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同时对质量较差或重复的资料进行筛选和淘汰。

第十八条整理工作还包括对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使其能够实现电子化的管理和利用。

第五章地质测量资料的保存第十九条保存工作是指对整理好的地质测量资料进行安全保管和定期检查的工作。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4篇)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4篇)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保障地质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使用、保护和销毁等活动。

第三条地质测量资料是指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中获得的各类数据、文档、报告、照片、录像等信息载体。

第四条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并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系统。

第二章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第六条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应按照测量任务的要求进行,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数据的采集和记录。

第七条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过程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严禁随意篡改、删除、销毁数据。

第八条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测量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采集数据的可靠性。

第三章地质测量资料的整理和存储第九条地质测量资料的整理和存储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方式进行,确保数据的有序和易于检索。

第十条地质测量资料的整理应由专职人员进行,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和主题进行整理,建立详细的档案目录和索引。

第十一条地质测量资料的存储应采用专门的存储设备和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资料的存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地质测量资料的传输和使用第十三条地质测量资料的传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并建立相应的传输记录和备份机制。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资料的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授权程序进行,并建立相应的使用记录和审查制度。

第十五条地质测量资料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权限,严禁擅自篡改、删除或外传资料。

第五章地质测量资料的保护和销毁第十六条地质测量资料的保护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七条地质测量资料的备份应定期进行,备份数据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进行定期检查和验证。

地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地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地测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一、地测工作的基本原则1. 客观、公正、准确:地测工作必须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要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2. 科学、规范、合法:地测工作必须遵循科学的测量原理和方法,贯彻规范的操作流程,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3. 保证质量、保障安全:地测工作要确保质量和安全,避免测量造成的损失和事故发生。

4. 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地测工作人员要忠诚、勤勉工作,不得有贪污腐败等违法行为。

二、地测工作的组织机构1. 地测工作小组:地测工作小组是地测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由测量员、测绘员、助理测量员等组成。

2. 地测工作管理部门:地测工作管理部门是地测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地测工作的规章制度。

3. 相关部门和单位:地测工作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合作,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三、地测工作的工作流程1. 前期调研:在实地测量前,需要进行地形地貌、地质地貌等方面的调研。

2. 测量准备:确定测量方法、测量仪器和测量线路,做好测量前的准备工作。

3. 实地测量:按照测量方案进行测量,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4. 数据处理: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生成测量报告和图纸。

5. 质量检查:对测量数据和报告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6. 结束工作:完成测量任务后,对工作进行总结和归档。

四、地测工作的质量管理1. 输入管理:对测量仪器、设备等的进货、验收和存放进行管理。

2. 过程管理:对测量过程中的采样、测量、数据处理等环节进行管理。

3. 出口管理:对测量报告、图纸等文件的审核和发放进行管理。

4. 督导检查:对地测工作的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地测工作的安全管理1.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责任。

2. 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安全培训: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安全设施:对测量现场、车辆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范本地质测量资料是地质勘探和研究的重要基础,对于地质预测、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地质测量数据,提高地质测量数据的利用效率和保密性,特制定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存储、传输和使用。

以下是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的范本。

一、总则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保护地质测量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确保地质测量资料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共享。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测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对于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和使用均有规范要求。

二、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1.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应当遵循科学、严谨、真实的原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在进行地质测量数据采集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和数据采集计划,明确数据的采集范围、目的和方法。

3.在采集地质测量资料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保证数据的质量和标准化。

三、地质测量资料的存储1.地质测量资料必须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体系进行存储,方便检索和管理。

2.地质测量资料应当存储在安全、密封、防水、防火的环境中,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不同类型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当分别存放,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

四、地质测量资料的传输1.地质测量资料的传输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如加密传输、密封传送等,确保数据不被泄露、篡改或损坏。

2.在进行地质测量资料传输时,必须明确传输范围和目的,避免数据的泄露和误传。

五、地质测量资料的使用1.地质测量资料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能用于违法活动或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六、地质测量资料的保密1.地质测量资料属于机密信息,在处理和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单位。

2.在进行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和监测,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七、地质测量资料的更新和归档1.地质测量资料必须定期进行更新和归档,清理过期和无效数据,保证数据的更新和有效性。

地质测量信息化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信息化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信息化管理制度地质测量信息化管理制度1、为了搞好地质、储量、测量信息化管理工作,确保地测成果及时整理保存及各种矿图的成图质量,设专机专人进行地测质量信息化管理。

2、地测信息化专用微机不得考贝与地测信息无关的程序和软件。

3、非操作人员不得动用专用微机。

4、每次对地测资料或图纸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后要及时备份。

5、电子版矿图绘制必须按《煤矿地质测量图例》、《郑煤集团公司电子基本矿图、交换图绘制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绘制,注记和图示无矛盾。

6、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填绘一次,井上、下对照图至少两个月填绘一次。

水文图纸每季填绘一次,其它矿图根据情况随时填绘,以能够及时反映井下生产采掘情况为目的。

储量图纸按规定进行填绘。

7、电子交换图每月3日前送郑新三公司地测防治水科,延期按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8、填绘电子矿图应在地质测量数据库的基础上完成,做到地测数据库成果资料与矿图无矛盾。

9、电子矿图及其地质测量数据库,在每次填绘后,应及时备份。

每季度用光盘拷贝一次并妥善保存,否则缺少一次罚款100元。

10、各种地质、储量、测量图必须内容齐全,表达准确,精度合格,层次分明,并随时进行检查和修改,杜绝错漏现象发生。

11、各种图纸,数据未经科长批准,不得随意打印或提交他人,避免地测资料丢失或泄密。

12、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整洁和计算机硬件、软件运行正常,不得随意对数据和软件进行修改和删除,确保地测数据和软件的安全,满足地质测量和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

13、凡因微机管理不负责任,造成地测信息数据库未及时补充,或未及时对图纸、资料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影响正常使用或造成生产安全隐患时,每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时,按矿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14、本制度由总工程师、地测防治水科长监督执行。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5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5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1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凡井巷贯通和掘进巷道透峒室,老巷老塘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掘进时,必须在岩巷剩下____米时,煤巷剩下____米时,综掘剩下____米时,测量人员必须向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发出贯通通知单,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2、当采掘工作面经过其它巷道或危险区的上下方,其间距小于____米时,测量部门应向有关单位发出安全通知单。

(附平面,剖面图尺寸)3、在掘进工作面贯通另一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是在两工作面相距____米时,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余____米时地测下停头通知书,施工单位必须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4、石门穿层巷道要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严控制掌握所揭煤层的层位和到迎头的距离及进展情况变化。

迎头到揭煤最少距离为____米时,必须停头打钻查明层位的实际距离和煤层赋存情况,根据钻探成果整理,绘制平,剖面图纸,提供给有关部门领导做揭煤工作的具体安排。

5、凡接近巷道转向,变坡,地质构造变化,突水预兆,瓦斯变化等特对情况时,地测人员除及时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外,应三班向施工单位了解情况,以便及时时做好服务。

6、及时按旬进尺和月进尺填报上图,定期交换。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2)主要是指地质测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该制度可以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组织机构:确定负责地质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和权限,确保地质测量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2. 人员要求:制定地质测量人员的资质和技能要求,确保地质测量工作能够由合格的人员完成。

3. 测量方法:确定地质测量的方法和技术规范,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测量设备:规定地质测量所使用的设备和仪器的要求,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5. 测量标准:确定地质测量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6. 数据处理:规定地质测量数据的处理方法和流程,确保数据能够被正确分析和解释。

7. 质量控制:制定地质测量质量控制的措施和要求,确保测量工作的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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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测量管理制度一、测量工作制度煤矿测量是煤矿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在设计、建设、生产各个阶段直到矿井报废,都要进行矿山测量工作。

为了加强本公司测量工作,确保巷道给向准确,中腰线标定附合设计要求,巷道开口及贯通不出现误差,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测量工作制度。

一、建立专门的测量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对本公司井上下进行测量和图纸填绘。

二、配备专门的能满足煤矿测量工作的测绘仪器,主要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平仪、钢尺、皮尺、塔尺、罗盘及绘图工具。

三、利用国家三角测量标准控制点成果,建立本矿区内地面及井下测量控制系统。

在井下主要巷道内建立闭(附)合导线,基本控制导线测量精度为正负15秒,一般边长为30-90米。

四、井下重要的掘进巷道开口时,要首先在巷道布置图上设计开口位置及坐标,从上级导线控制点进行测量,开工前要向施工单位下达通知单。

五、掘进巷道中腰线标定要及时、准确,定期对中腰线方向进行仪器测量校对,做到无责任工程事故。

六、贯通测量要有设计、审批、总结、测量精度附合规定,贯通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要向施工单位下达贯通通知单,并报有关部室、领导。

七、对井田内的基本控制导线测点要建立档案,测量成果要详细记录在案。

八、测量观察记录原始资料要妥善保管,附必要的草图,写明测量地点、测量日期、观测者、记录者、复合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九、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或补测。

十、填写各类台帐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和因素的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十一、各种技术测量报告完成后需经总工签字。

二、地质测量生产安全联系制度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技术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资料提供的准确程度直接影响的矿井的正常生产,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等应相互协助配合,互相监督,有关生产、安全的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会议等形式有秩序进行。

(一)生产部门、施工单位与地测部的联系制度使用部门需要地质测量资料时,必须提交委托书,由总工程师签字后送交地测部。

1、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大型设计需要地测资料,应在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测部,地测部在正式设计前半年提出经评审的地质报告。

2、采区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两年前通知地测部。

采区地质说明书应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提出,并经本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报公司批准后移交设计部门。

3、岩巷开拓说明书,应在施工前两个月通知地测部,一个月内提出资料。

4、煤巷掘进说明书,应在施工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部,地测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提出。

5、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在采面掘完后十日内提交。

6、零星小型设计所需地测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日期。

7、施工单位应积极协助地测部完成各类地测任务,爱护测量标志,发现测量标志有异时,不准继续使用,立即通知地测部校核。

8、巷道开口前三天,工程设计部门必须向地测科提交开口卡片,并经审查与设计图纸相符后,方可给开口位置;停掘或复工也应提前两天通知地测部门,以便下达停掘通知单。

9、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三天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并在公司总工程师主持下,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间。

(二)地测部与其它生产部门、施工单位联系制度1、井巷工程施工前,地测部必须对工程主管部门提供的施工计划图进行校核和准备施测资料。

2、地测部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开拓、掘进地质说明书,向综采队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岩巷见煤时下达见煤通知书。

3、地测部应按每月生产计划会的安排,向各生产部门、施工队组送达当月《地质、水文预测预报通知书》,预报当月施工巷道的岩性、构造、瓦斯及涌水情况。

4、一般巷道开口、重要巷道开口,工程主管部门应分别在三日、十日前书面通知地测部,地测部校核无误时,于开工前一天标定给向。

5、巷道贯通前20米,地测部应向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送达书面通知,通报贯通距离。

6、煤巷日常延线不大于35米,岩巷日常延线不大于25米,激光指向巷道根据坡度变化情况及时给向。

7、完成每旬的巷道收尺、工作面回采进度验收等的计量工作,并以地测部的数据为准,地测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每旬的验收情况,对于采高、浮煤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8、地测部应按月度向有关部门提供采掘工程交换图。

9、每月5日前,要逐头逐面作好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重点预报要附专门图纸),井巷贯通预报,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送达生产区队、工程部、安全部、调度室及公司有关领导各一份。

10、井下地质及水文地质钻探,每月25日前地测科应向公司提出计划,要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三天发送到公司有关领导、区队和施工单位。

11、巷道的大小贯通工程,在巷道两头相距:岩巷15-20m,煤岩20-30m,地测部门要及时填写贯通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调度室、安全部、通风部。

三、地测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一)地质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地质资料应做到定期分析正常的地质资料,应每月分析研究一次。

特殊地质构造资料,如接近断层、陷落柱等,巷道揭露后要动态跟踪,及时分析,并向施工队提供临时预报。

地质预测、预想资料,工程完工后要进行验证对比分析,找出误差原因,摸索规律,以便更好指导生产。

所有分析总结均应编写分析报告或总结,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2、资料保管地质资料应设专人负责,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关目录,做到系列化、档案化和台帐化,以便于查找和使用。

4、以上工作均应符合《地测质量标准化的要求》。

(二)测量资料的定期分析、管理、提供制度1、严格执行《煤矿测量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对矿井所有的闭合导线及贯通测量成果,在工程完工后,都要及时整理资料,评定导线的观测精度,井巷工程贯通完成之后都要测量其实际的偏差,并计算各项闭合差。

2、测量人员对自己负责完成的资料和成果,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归档交接手续,不得私自留存,工作中使用的资料必须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生产中经常使用的资料和图纸,不得随意乱放和带出办公室。

3、对测量成果资料必须及时整理,装订成册,书写目录,并建立测量成果台帐。

4、非地测部工作人员如需查阅有关资料,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和总工程师批准。

5、各种测量成果、图件除按规定份数存档外,向各生产部门提供的必须登记备案,写明分发单位及签收人姓名。

使用交换图的单位,交换时必须办理登记签字手续。

6、对外提供的图纸资料,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

四、地测部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地测仪器结构复杂、精度要求高、容易损坏,为了加强仪器的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各类地测任务,特规定如下:(一)仪器的使用1、测量作业时,仪器必须指定专人携带,做到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乘车时应将仪器贴身抱紧,不得将仪器直接置于车内。

2、作业时严禁司仪离开仪器,严禁他人摆弄仪器,非作业时,应将仪器置于安全地点,由专人看管。

3、作业完成或上井后应及时试擦清洁仪器,钢尺随用随擦。

(二)仪器的保管1、所有仪器、工具等购回后首先登记造册。

2、仪器、工具由指定专门仪器管理员保管,管理员要熟悉仪器性能,掌握仪器参数并具备一定的维护技能。

3、建立全站仪等高精密仪器的使用台卡,台卡要求能够随时反映仪器设备的完好状态。

4、按照《国家计量检查规范》的要求,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核计量,并及时将结果填写的设备卡片、台帐上。

5、重要工程施工前,应对仪器全面检查校正,使用后,司仪应向管理员交待仪器情况。

(三)仪器、工具的发放1、根据不同的地测任务由司仪领取相应的仪器、工具,并将所领仪器名称等填写在使用台账上。

2、仪器交回时要试擦清洁,由管理员检查仪器的状态,分类入柜。

五、地测资料、技术报告、重大地测工程审批制度(一)地测资料的审批制度1、地测资料在收集、整理、计算以及绘图等方面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必须具备完善的审批程序,层层把关,确保所提交资料的准确性。

2、地测资料审查内容包括:(1)检查资料来源的可靠性、准确性,引用资料要求注明出处。

(2)检查资料在整理,计算过程中是否符合相关的规程、规范以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

(3)检查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4)检查所提交的地测成果是否符合《地测质量标准化》的要求。

(5)落实提交的资料是否存档。

3、地质测量成果完成后,按技术员、工程师、部长、总工程师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批。

4、地测资料的各级审批人员都要签字。

(二)技术报告的审批制度地测技术报告是为生产、设计部门提供的主要技术资料,它包括《矿井生产地质报告》、《采区地质报告》、《掘进地质说明书》、《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地质、水文预报通知书》、《地质储量变动报告》等,以上报告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1、《地质、水文预报通知书》、《掘进地质说明书》、《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及五千吨以下的储量变动由本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2、《采区地质说明书》、二十万吨以下储量变动,报集团公司批准。

3、《矿井生产地质报告》、二十万吨以上储量变动,报省煤管局批准。

(三)重大地测工程的审批制度1、重大地测工程主要包括生产补充勘探、三维地震勘探、大型测量贯通等工程。

2、合作公司地测业务受集团公司地质处指导,大型地测工程项目报集团公司地质处。

六、地质测量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政治,坚持原则,掌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搞好地测档案管理,为煤炭工业服务。

2、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提供及时方便为利用者服务。

3、对收集、保管的本公司的地测档案资料,进行系统分类、编目,为基建、生产、科研服务提供必要的实证材料和参考资料。

4、搞好档案的鉴定工作,对归档后的档案材料要确定其保管期限,超过期限的档案要进行鉴定,决定其存毁,并按规定办理销毁手续。

5、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本公司内部各部门使用档案资料经地测部部长批准后可随时查阅,对外单位查阅档案资料时要由总工签字同意方可查阅,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6、档案室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防鼠、防尘、防潮工作,保持适宜的温度,降低化学因素和生物因素对档案资料的危害,延长档案资料的使用寿命。

7、严格履行档案资料的借阅手续,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阅毕时要及时归还,看时不得随意折叠,损坏原件情节严重时要追究责任,归还档案资料要认真填写效果登记簿。

七、水文地质工作制度为了查明并完善本矿水文地质资料,了解矿井井田内及周边矿井水文情况,掌握本矿井下涌水情况,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1、对本矿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查阅图纸、资料进行对比分析,为防治水工程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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