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考试前后的突发情况每日一练(201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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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如何应对考试前后的突发情况带答案和解析

2014年如何应对考试前后的突发情况带答案和解析
3、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答案】C
5、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6、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9、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
4、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2011年卷二单选第39题)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答案】B
【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如何消除考试紧张

如何消除考试紧张

求知若饥,虚心若愚。

如何消除考试紧张如何消退考试紧急1、适当休息法:感到紧急烦躁时,可以停下学习,适当的乐观的休息一会,如活动一下手脚,做做操,洗洗脸,由于运动可以休息大脑,减轻疲惫,也可以发泄心情。

2、闭目养神法:闭目,舌抵上腭,经鼻吸气,安定神情。

可以设想一个人走在幽静的森林里,恬然得意。

3、注视法:确定一个距离较远的明朗的物体,凝神并细心地去分析、琢磨其颜色与远近。

4、自我示意法:"我已做好充分预备,不会考坏的"、"紧急是胆小鬼的行为"。

5、类比法:"我考试紧急,任何人考试都紧急。

"对比自己不忍泰然处之。

6、联想法:紧急时,想自己曾经做过胜利的事,回想胜利时的心理体验,这样会感到特别满意,从而消退紧急。

7、开心冥想法:闭目养神,回忆一件令自己非常开心的往事,使自己超脱紧急的心情。

也可以想象,自己在考试中已经取得了优异的成果,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通过这种想象来消退紧急心理。

8、自我示意法:可用简短、有力、确定的语句反复默念:"我第1页/共3页学而不舍,金石可镂。

的力量很强","我肯定会考好","我肯定会成功"。

只要选择以上任何一句反复默念几遍,以自我示意的方法来稳定心情,也可排解紧急。

9、转移留意力法:考试进考场前,不要总想着自己还有哪些题不太明白,也不要自己独自地呆在一边。

这时可以高强度地运动一两分钟,可以和同学们大声说笑,把留意力从对考场的留意转移到嬉闹中来,嬉闹令人开心,紧急自然被减轻了。

10、深呼吸法:在考场中,深呼吸是缓解紧急的好方法,由于深呼吸可以给大脑充氧,可以减慢心脏的跳动速度,可以使留意离从紧急源转到身体的感觉上来,直到呼吸平稳为止。

在考场上不要舍不得时间来调整紧急的状态,由于假如不排解不良的心情,受到不良心情的干扰,可能会铺张更多的时间;不仅如此,没有经过良好调整的大脑,会使学习的效率和答题的正确率降低。

高考期间如何应对突发情况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高考期间如何应对突发情况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高考期间如何应对突发情况和意外事件的发生高考,对于每一位学子来说,都是人生中的一场重要战役。

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任何突发情况和意外事件都可能对考生的心理和考试结果产生影响。

因此,提前了解并掌握应对这些状况的方法至关重要。

一、考前准备阶段在高考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是预防突发情况的关键。

首先,考生要仔细检查自己的考试用品,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文具等,确保齐全且完好无损。

建议提前将这些物品整理好,放在一个专门的袋子里,考试前一天再次核对。

其次,要提前熟悉考场环境和考试规则。

了解考场的位置、交通路线以及周边的休息和用餐场所。

熟悉考试的时间安排、答题要求和注意事项,避免因为不了解规则而出现失误。

另外,保持良好的作息和饮食习惯也非常重要。

考前不要熬夜,保证充足的睡眠,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饮食要清淡、营养均衡,避免食用过于油腻、辛辣或生冷的食物,防止肠胃不适。

二、交通方面的突发情况高考期间,交通状况可能会比较复杂。

比如,遇到堵车、交通工具故障等。

为了应对这些情况,考生和家长应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尽量选择熟悉且交通状况相对较好的道路。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选择提前出门,预留足够的时间。

如果遇到堵车,不要慌张。

可以及时与交警取得联系,寻求帮助。

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现故障,要冷静应对,尽快寻找其他替代的交通方式,如打车或者乘坐其他公交线路。

三、身体不适高考期间,由于紧张、压力大等原因,考生可能会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如头疼、发烧、腹泻等。

如果在考前就感觉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和休息。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不要硬撑。

可以向监考老师说明情况,监考老师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如果症状较轻,可以在监考老师的陪同下稍作休息后继续考试;如果症状较重,可能会被安排到备用考场或者延期考试。

四、忘带证件忘带准考证或身份证是比较常见的突发情况。

如果在到达考场后发现忘带证件,不要惊慌。

考生可以先与监考老师说明情况,然后联系家长或老师尽快将证件送到考场。

缓解考试前紧张方法

缓解考试前紧张方法

缓解考试前紧张方法
考试前紧张是很常见的情绪,但是过度的紧张可能会影响考试表现。

以下是一些缓解考试前紧张的方法:
1. 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提前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避免考试前突击学习,这样可以减轻考试前的紧张感。

2. 做足准备:在考试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了解考试形式和内容,准备好所需的考试用具等,这样可以增加考试的信心,减轻紧张感。

3. 保持积极心态: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信自己能够完成考试,不要过分担心失败的结果,这样可以缓解考试前的紧张情绪。

4. 进行适当的运动:适当的运动可以放松身心,缓解紧张情绪,建议在考试前进行一些简单的伸展运动或瑜伽等。

5. 呼吸练习:深呼吸可以放松身体和缓解紧张情绪,可以在考试前进行深呼吸练习,以帮助放松身心。

6. 睡眠充足:保证充足的睡眠是缓解紧张情绪的重要方法,建议在考试前一晚保持规律的作息时间,避免熬夜。

7. 饮食合理:合理的饮食可以提供所需的营养和能量,缓解紧张情绪,建议在考试前避免过度饮食和暴饮暴食。

如果紧张情绪持续较长时间或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建议及时就医,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治疗。

考试突发情况的应对方法

考试突发情况的应对方法

考试突发情况的应对方法应急预案:把早餐一分为二。

适当提早起床,先在家吃“上半顿”,出门时带上点心、果汁,到了考场附近,再吃“下半顿”。

这样可以减缓坐车时胃部不适病症。

晕车严重的考生还可以在肚脐和耳后贴上姜片。

应急预案:步行赴考的考生,更应该提前一些出门,留出充裕的时间。

过马路的时候要听从信号灯或交通协管员的指挥,走人行横道或过街通道。

但赴考路上不慎崴了脚或不能行动时,如自己尚能行动,应该拦招出租车坚持去考场参加考试;如果自己行动有困难,应拨打110或向特巡警求助,甚至向路人求助。

应急预案:丧失准考证时,有两种情况:考前丧失,本人写申请,中学、街道开证明到区县招办补办准考证;另一种是当天忘带了,此时考生千万不要自己回家拿,因为迟到15分钟,就不能参加该科考试。

应直接找送考老师,老师会帮助打给家长送来的。

要是开考前送不到也不用担忧,监考老师手上是有一份考生照片的存根的,只要照片相符,就先让考生考试。

在本场考试结束或者下一场考试开考前把两证送到就可以了。

如果两证遗失了,也要先找送考老师,先考试再补办。

应急预案:据了解,每年高中都会有考生因为疏忽、紧张而找错地方。

在高中前一两天,考生应该抽时间熟悉考场。

熟悉考场包括的内容有:所在考场离居住地点有多远?用什么方式抵达比拟迅速平安?在路上要花多少时间?自己在哪个教室?在哪个位置?厕所及其他效劳设施在哪儿?这些问题在临考准备时都应该尽可能弄得一清二楚。

找不到考场时,应马上联系带队参考的老师或是学校的监考老师,请他们指点你。

尽量不要麻烦同学,他们也没时间帮你。

考场发生突发事件如何应对

考场发生突发事件如何应对

中考倒计时:考场九大突发事件如何巧妙应对!中考即将来临,每年这个时候,总有些考生会遇到些意想不到的状况,轻则影响一门考试,重则失去升学机会。

我们整理出往年中考期间出现的八大“突发事件”,帮考生和家长提前做好应对“预案”。

1、突发事件一:考前一晚失眠据统计,80%以上的考生大考前都存在睡眠障碍问题。

但心理专家的研究表明,考生即使在大考前一天晚上失眠,也不一定会影响第二天的考试成绩。

建议中考期间,考生按平常的作息时间睡觉,一般要保证7~8小时的睡眠。

临睡前,可以喝杯热牛奶或吃一个苹果,或者用热水泡泡脚,还可以做做放松操,这些都能够起到很好的放松作用。

实在不行时,短期内可每晚服用1~2片安定药物。

2、突发事件二:忘记带准考证怎么办考生参加考试未带准考证,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带队教师负责确认,往届毕业生由各县(市)区招生办负责确认。

进入考场时,由监考教师经过“三对照”后,可以参加本科考试,下科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

考生准考证丢失,应及时到各县(市)区招生办补办,各县(市)区招生办设专人随时为考生办理。

3、突发事件三:没带计时工具怎么办参加中考,掌握时间很重要。

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如果发现没戴手表或计时工具,可以向监考老师说明情况,借用老师的手表,或者向监考老师说明情况,请求能否让监考老师在监考过程中每隔一段时间就进行一下提示,以便在考试过程中掌握时间。

4、突发事件四:不小心将手机带入考场怎么办根据规定,中考期间,考生不能将通讯工具和带有电子存储记忆、计算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应主动接受监考教师利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的安全检查,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在平时生活中,很多考生都有佩戴手表和手机的习惯,如果考生无意中将手机带入考场,应该将其交与监考老师,装袋封存保管,考试结束后再领回。

5、突发事件五:考生忘带文具怎么办历年中考期间,都有一些考生进考场后发现忘记带来考试用的文具,不知所措。

实际上,这样的“细节问题”,对考生心理影响可不小。

高考二模中如何应对突发状况

高考二模中如何应对突发状况

高考二模中如何应对突发状况高考二模对于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来说,是一次重要的模拟考试。

它不仅能够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还能让学生提前适应高考的考试氛围和节奏。

然而,在考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突发状况,如果不能妥善应对,可能会影响考试成绩和心态。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在高考二模中如何应对突发状况。

一、身体不适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在考试期间,如果身体出现不适,会给考试带来很大的困扰。

比如,突然感冒发烧、肚子疼、头晕等。

如果在考试前就已经感觉身体不适,一定要及时就医,并根据医生的建议决定是否参加考试。

如果症状较轻,可以在考试前服用一些对症的药物,以缓解症状。

但要注意药物的副作用,避免影响考试状态。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突然身体不适,不要慌张。

如果症状不是很严重,可以先坚持一下,集中精力完成考试。

但如果症状比较严重,影响到了答题,要及时向监考老师报告。

监考老师会根据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可能会安排你到备用考场继续考试,或者联系医务人员进行诊治。

二、忘带证件忘带证件是比较常见的突发状况之一。

在高考二模中,如果发现忘带准考证或身份证,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惊慌失措。

如果时间允许,尽快联系家长或老师,让他们帮忙把证件送到考场。

如果时间紧迫,无法及时拿到证件,可以向监考老师说明情况,并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其他有效证件,如学生证、户口簿等。

一般来说,监考老师会先让你参加考试,同时会与考务部门沟通核实你的身份。

为了避免忘带证件的情况发生,在考试前一天晚上,一定要把所需的证件准备好,放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出门前再次检查。

三、文具出现问题考试中,文具是必不可少的工具,如果文具出现问题,也会影响考试的顺利进行。

比如,笔突然没水了、橡皮丢了、尺子坏了等。

在考试前,要准备好足够的文具,并确保文具的质量良好。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遇到文具问题,首先可以向周围的同学借用,但要注意遵守考试纪律,不要交头接耳。

如果周围同学没有多余的文具,可以向监考老师求助,监考老师会提供必要的帮助。

考场紧急问题处理方案

考场紧急问题处理方案

考场紧急问题处理方案在考试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突发情况,例如考生身体不适、设备故障等问题。

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性,考场紧急问题的处理必须得到妥善安排和解决。

一、考场突发状况的预防1.提前做好考场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各项设备在考前必须得到完全的检查和维护,包括考场音响、投影仪、计算机、电源等方面,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避免在考试中出现问题。

2.预先做好考生的身体自测:提前通知考生在考试正式开始前,对自己的身体做好全方位的自我检查,避免身体不适危及考试的正常进行。

3.提前做好考场考务人员的培训:考务人员应接受系统的培训,掌握处理各种突发情况的方法和策略,以便在考试中能够快速、准确地处理各种状况。

二、考场突发状况的处理在考试中出现突发状况时,考务人员必须迅速展开应对措施,以避免对考试的正常进行产生不良影响。

1.对考生身体不适的处理如果考生因身体不适无法参加考试,应由考务人员安排该考生离场,并及时通知相关协调人员和监考人员,安排学校医务室对考生进行治疗。

2.对考场设备故障的处理如果考场设备出现故障,应先尽量自主解决问题,如无法解决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如果设备故障影响正常考试,应通过其他设备或手工纸质进行处理,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3.对考生作弊的处理如果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应立即通知监考人员处理,监考人员可采取撤销该考生的考试资格、责令该考生停止作弊等措施,以维护考试公正和公平。

三、考场突发状况的总结和反思在考试后,考场管理人员应该对考场紧急问题进行总结和反思,发现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防范和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同时,应经常组织考场管理人员进行演练和模拟,以提高应变能力。

四、结语考场紧急问题的处理是保障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性的重要保障措施。

考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地制定应对措施,使考试工作得到顺利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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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考试前后的突发情况每日一练(2014.2.10)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包括: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

2、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A.公益诉讼制度B.恶意诉讼规制制度C.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D.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司法部答案】ABD【考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答案解析】1991年《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抗诉制度,2007年修正《民事诉讼法》主要集中在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没有增加公益诉讼制度、恶意诉讼规制制度和行为保全制度,值得一提的是,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中,增加了这三项制度,故A、B、D选项正确,当选。

3、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

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A.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B.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C.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D.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司法部答案】ABC【考点】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答案解析】根据最高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2011年),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本题中A项属于(一),B项属于(二);C项属于(三);而D选项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并不能说明资产不足,缺乏清偿能力。

不选。

所以应选A、B、C。

评论:又是一道最新司法解释题,今年的司考对商经这块涉及的司法解释较多,提醒大家多加注意。

4、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B.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C.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D.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己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司法部答案】ABC【考点】共同抵押权、共同保证的关系【答案解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5条第2、3款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由此,A、B正确。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

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应当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C正确。

但是,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向甲公司追偿,向债务人甲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5、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B.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C.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D.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司法部答案】C【考点】仲裁协议【答案解析】《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明确的,仲裁协议无效。

本题中,仲裁协议无效,故C选项说法正确,法院应当受理,当选。

6、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

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A.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B.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C.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D.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司法部答案】ABC【考点】债权人代位权【答案解析】《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所以,次债务人有权主张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和债务人,同时有权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A、B均有法律依据,应选。

甲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具备一系列条件,对于这些条件,作为被告的次债务人当然有权提出抗辩,C正确应选。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丙公司作为次债务人不能主张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但债务人可以被追加为第三人,D不选。

7、下列有关一人公司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国有企业不能设立一人公司B.一人公司发生人格或财产混同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一次足额缴纳D.一个法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司法部答案】BC【考点】一人公司的设立【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58条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企业作为法人,可以设立一人公司。

A项错误。

根据《公司法》59条第1款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C项正确。

第2款,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对法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无此限制,所以D项错误。

根据《公司法》64条第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项正确。

8、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B.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司法部答案】CD【考点】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答案解析】先予执行必须依当事人申请提起,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者案件适用范围不同,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9、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A.普通程序B.二审程序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小额诉讼程序【司法部答案】AB【考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答案解析】1991年《民事诉讼法》对一审普通程序、二审程序都有规定,故A、B选项正确,当选。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为非讼程序,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

小额诉讼程序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时写入法律,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10、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非讼案件B.起诉人或申请人与案件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D.陪审员通常不参加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的审理【司法部答案】C【考点】特别程序【答案解析】特别程序包括两类案件,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特别程序的启动,有的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有的是基于当事人提出的申请,但起诉人或者申请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这是由别程序只确认某种法律事实和权利状态这一特殊目的所决定的。

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判决书已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对之声明不服,不得提起上诉。

故C 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11、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

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A.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B.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C.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D.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司法部答案】C【考点】证券的公开发行【答案解析】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的相关规定总结为: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第32条)。

证券承销是公开发行方式。

公开发行应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

选项A错。

⑵发行价格;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发行),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即禁止折价发行)。

(第128条);选项C正确。

⑶公开发行新股,须经股东大会认可(15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第10条)。

由此,选项C错误。

⑷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第3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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