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 GB 11174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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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 GB 11174

液化石油气 GB 11174

液化石油气 GB 11174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厂生产的液化石油气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工业和民用燃料。

以下是液化石油气的标准:引用标准包括GB5842液化石油气钢瓶,GB6602工业用裂解碳四蒸气压的测定雷德法,ZB E液化石油气密度或相对密度测定法(压力密度计法),ZB B液化石油气总硫测定法(电量法),SY2081液化石油气组成测定法(色谱法),SY2083液化石油气铜片腐蚀试验法,SY2084液化石油气采样法,以及SY7509液化石油气残留物测定法和CJ2-81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

液化石油气的技术要求包括密度(15℃),蒸气压(37.8℃),C5及C5以上组分含量(%V/V),残留物,蒸发残留物,油渍观察值,铜片腐蚀,总硫含量(MG/M3)和游离水。

为确保使用安全,液化石油气应有特殊气味,并且必要时加入含硫化物的加臭剂。

液化石油气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相关标准。

本规定适用于液化石油气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或用户。

在贮运、验收和计量方面,必须遵守附录A的规定。

如果实际情况下执行某些条款存在困难,供需双方可以协商达成验收和计量的条件。

取样必须按照SY2084进行。

附录A涵盖了液化石油气的贮运、验收和计量规定。

在贮运设备方面,液化石油气站(储配站)的储罐必须符合___颁发的《(81)劳总锅字7号》关丁《压力安全监察规程》要求。

对于汽车和火车运输液化石油气,必须符合___颁发的《(81)劳总锅字1号》关于《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和化学工业部颁发的《(82)化调字第316号》关于《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储运液化石油气用钢瓶必须符合___颁发的GB5842和CJ2标准要求。

在储存方面,液化石油气储罐必须设有安全阀。

对于大于100M3的储罐,应设有两个处于工作状态的弹簧式安全阀。

阀门必须处于开启状态,并要有铅封。

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得超过储罐的设计压力。

安全阀要每年检验一次。

储罐必须设有直观的液面计,如平板玻璃液面计,并标有最高液面充装量的红线标记。

液化石油气的化学成分

液化石油气的化学成分

液化石油气的化学成分
液化石油气是由多种烃类气湾组成的混合物,其主要成分是含有三个碳原子和四个氢原子的碳氢化合物,即:丙烷、正丁烷、异丁烷、丙烯、1-丁烯、顺式-2-丁烯、反式-2-丁烯和异丁烯八种重碳化合物,行业习惯上俗称碳三和碳四。

另外还有少量的甲烷、乙烷、戊烷、乙烯和戊烯[俗称碳一(C1)、碳二(C2)和碳五(C5)],以及微量的硫化物、水蒸气等非烃化合物。

碳原子少于三个的甲烷、乙烷和乙烯需要比较高的压力才能液化,碳原子高于四个的戊烷、戊烯在常温下呈液态,所以在正常情况下,这些都不是液化石油气的组分。

有机化学中,烃类混合物的化学式有分子式、结构式和示性式3种表示方法。

分子式仅能表示分子中的碳原子和氢原子在数量上的关系。

结构式能表示化合物分子中碳原子和氢原子的排列和结合方式,包括碳原子之间的价键数和键的位置。

示性式是简化的结构式,它省略了结构式中碳原子和氢原子之间的短线,并把连在每个碳原子上的氢原子都合并书写。

结构式和示性式中原子之间的短线代表结合的共价键,碳原子之间为一条线表示一价键或单键,有两条线则表示二价键或双键,因此,烃按其分子结构的不同,可分为烷烃和烯烃等。

一、烷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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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中硫含量的测定

液化石油气中硫含量的测定

表 1 仪器操作条件
炉温,℃ 裂解氧气流量,ml/min 入口载气流量,ml/min 入口氧气流量,ml/min
二次燃烧时间,s 进样系统恒定温度,℃
进样速度,ml/min
1050 100 100 20 60 65 40
将液化石油气采样钢瓶固定在进样器支架上,进样 器一端与采样钢瓶瓶口阀门相连,将阀门置于放空位 置,调节流量阀至表 1 要求的速度,控制采样阀门置于 采样位置,让液化石油气流过定量管 30s~60s,最后将阀 门置于进样位置,即可以开始进样分析。
图 2 维修后的机组频谱图
(上接第 68 页)
5 结论
综上所述,紫外荧光法测定液化石油气中的硫含 量,具有速度快、操作简单便捷,对试验操作要求低;检 测数据可靠,重现性高、精确性好,准确度和精密度均能 满足检验的标准要求。
参考文献
[1]GB 11174-2011 液化石油气[s]. [2]SH/T 0222-1992(2004) 液化石油气总硫含量测定法(电 量法)[s].
【关键词】 液化石油气 硫 紫外荧光 【DOI 编码】 10.3969/j.issn.1674-4977.2017.04.001
1 前言
2 实验原理
液化石油气是一种 C3、C4 混合物,作为清洁能源及 石油化工深加工的基本原料广泛应用于人们生活及石 油化工领域,用量十分可观。近年来,大气污染问题一 直是全社会最关心的问题,而硫燃烧后生成二氧化硫、 三氧化硫,作为大气污染物之一,更加的被人们重视。 在全球所面临的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下, 硫含量的检测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液化石油气的标准为 GB 11174-2011《液化石油 气》,该标准中规定总硫含量的检测方法为 SH/T 02221992(2004)《液化石油气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而 本文研究的试验方法为 SH/T 0689-2000《轻质烃及发 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此方法为汽油中硫含量测定的仲裁法,将紫外荧光定硫 仪加装液化石油气进样器,进行对液化石油气中硫含量 的检测,并分析该方法的检验原理、检出限、试验设备、 操作条件、检测结果等要素。

【石油行业标准】石油液化气标准

【石油行业标准】石油液化气标准

目前,我国液化石油气质量标准GB11174-1997的具体内容为:实际应用中,密度和蒸气压是最便于检测的参数,由于该标准没有规定具体的密度值,我单位依据多年液化石油气入库检测经验及北方各大炼厂的油品质量状况,规定了液化石油气的入库检测密度标准。

低于这一标准时,C5以上组份含量及蒸发残留物一般符合国家标准,直接入库;高于这一标准时,则须按照SH/T0230 方法进行色谱分析。

2007年6月,我单位接收了两批液化石油气,检测合格入库。

该油品分装后实际使用时,火苗却只有原来的1/2~1/3,用户反映强烈并退货。

当时的密度检测值为0.62kg/m3,色谱分析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份为:表1 两批遭用户退货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份与标准进行对照,就会发现这两批油品虽然密度较大,但组份含量却是符合要求的。

符合国标的产品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问题出在哪里呢?二、原因分析为找出符合国标的液化石油气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原因,我们查找了一些资料,如几种主要成份的化学性质、燃烧特性等。

但因资料来源和笔者学识所限,未能找到影响用户使用的确切原因,只能从几种主要成份已掌握的物化性质进行一些表面分析。

首先是饱和蒸气压,当液态液化石油气储存在密闭容器内时,只要容器上部还留有空间,这部分空间就会被气态液化石油气充满。

当容器上部气液两相处于动态平衡时,所测出的气相空间的压力,就是当时条件下该液化石油气的饱和蒸气压。

众所周知,液化石油气的饱和蒸气压与容器的大小及液量无关,仅取决于成份及温度。

几种液化石油气主要组份的饱和蒸气压如下:表2 几种液化石油气组份的饱和蒸气压由表中数据可以看出,不仅C3组份饱和蒸气压与C4相差较大,同一类物质的同分异构体间蒸气压也有较大差异。

如正丁烷与异丁烷、顺丁烯-2、反丁烯-2与正异丁烯,均相差30%以上。

饱和蒸气压的大小,直接反映了该种物质自然气化能力的大小。

因此,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必然感到效果明显不同。

其次是化学活性,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份应该是丙烷、丁烷。

液化石油气新的规范制度

液化石油气新的规范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0日实施时间:2012年07月01日规范号:GB 11174—2011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标准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修改采用ASTM D 1835—2005《液化石油气规范》(英文版)制定。

本标准根据ASTM D 1835—2005重新起草。

本标准与ASTM D 1835—2005标准的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由于本标准所属产品主要适用于作工业和民用燃料,不适用于作内燃机燃料,所以本标准不包括ASTM D 1835—2005中的“专用丙烷”品种(见本版中表1,ASTM D 1835—2005中表1);——由于国内液化石油气组分中不仅含有烷烃,还含有烯烃组分,因此考虑国内实际情况,本标准将ASTM D 1835—2005中的“丁烷及以上组分”和“戊烷及以上组分”分别改为“C4及C4以上组分”和“C5及C5以上组分”,并将“商品丙丁烷混合物”的“C5及C5以上组分”指标由“不大于2.0%(体积分数)”改为“不大于3.0%(体积分数)”(见本版中表1,ASTM D 1835—2005中表1);——本标准适用于我国炼厂和油气田生产的液化石油气,为了与市场上掺混气区别,对“商品丙烷”,增加“C3烃类组分”指标“不小于95%”,对“商品丁烷”和“商品丙丁烷混合物”,增加“C3+C4烃类组分”指标“不小于95%”(见本版中表1);——为了保证在最高使用温度下容器内液化石油气的压力小于容器的工作压力,“丙丁烷混合物”的“蒸气压”指标由“表注B”改为“不大于1380kPa”(见本版中表1,ASTM D 1835—2005中表1);——考虑到我国习惯,“总硫含量”的单位由“ppm”改为本标准的“mg/m3”,并根据国内生产情况将“总硫含量”指标减少约10mg/m3(见本版中表1,ASTM D 1835—2005中表1);——国内生产企业均控制游离水,根据国内实际情况,本标准“商品丙烷”增加了“游离水”指标,取消了“湿度”指标(见本版中表1,ASTM D 1835—2005中表1)。

《石油标准》石油液化气标准

《石油标准》石油液化气标准

目前,我国液化石油气质量标准GB11174-1997的具体内容为:实际应用中,密度和蒸气压是最便于检测的参数,由于该标准没有规定具体的密度值,我单位依据多年液化石油气入库检测经验及北方各大炼厂的油品质量状况,规定了液化石油气的入库检测密度标准。

低于这一标准时,C5以上组份含量及蒸发残留物一般符合国家标准,直接入库;高于这一标准时,则须按照SH/T0230 方法进行色谱分析。

2007年6月,我单位接收了两批液化石油气,检测合格入库。

该油品分装后实际使用时,火苗却只有原来的1/2~1/3,用户反映强烈并退货。

当时的密度检测值为0.62kg/m3,色谱分析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份为:表1 两批遭用户退货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份与标准进行对照,就会发现这两批油品虽然密度较大,但组份含量却是符合要求的。

符合国标的产品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问题出在哪里呢?二、原因分析为找出符合国标的液化石油气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原因,我们查找了一些资料,如几种主要成份的化学性质、燃烧特性等。

但因资料来源和笔者学识所限,未能找到影响用户使用的确切原因,只能从几种主要成份已掌握的物化性质进行一些表面分析。

首先是饱和蒸气压,当液态液化石油气储存在密闭容器内时,只要容器上部还留有空间,这部分空间就会被气态液化石油气充满。

当容器上部气液两相处于动态平衡时,所测出的气相空间的压力,就是当时条件下该液化石油气的饱和蒸气压。

众所周知,液化石油气的饱和蒸气压与容器的大小及液量无关,仅取决于成份及温度。

几种液化石油气主要组份的饱和蒸气压如下:表2 几种液化石油气组份的饱和蒸气压由表中数据可以看出,不仅C3组份饱和蒸气压与C4相差较大,同一类物质的同分异构体间蒸气压也有较大差异。

如正丁烷与异丁烷、顺丁烯-2、反丁烯-2与正异丁烯,均相差30%以上。

饱和蒸气压的大小,直接反映了该种物质自然气化能力的大小。

因此,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必然感到效果明显不同。

其次是化学活性,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份应该是丙烷、丁烷。

液化石油气标准

液化石油气标准

液化石油气标准液化石油气标准(GB 11174-1997)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厂生产的液化石油气的技术条件。

该液化石油气适用于作工业和民用燃料。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一部分,除非在标准中另有是确规定,下述引有标准都应是现行的有效标准。

GB5842 液化石油气钢瓶GB/T6602液化石油气蒸汽压测定法(LPG法)GB11518车间空气中液化石油气卫生标准GB/T12576液化石油气蒸汽压和相对密度计算法GB14193液化气体充装规定GB15380小容积液化石油气钢瓶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H0164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SH/T0221液化石油气密度或相对密度测定法(压力密度计法)SH/T0222液化石油气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SH/T0230液化石油气组成测定法(色谱法)SH/T0232液化石油气铜片腐蚀试验法SH/T0233液化石油气采样法SY/T7509液化石油气残留物测定法3 技术要求液化石油气应符合表1规定的要求。

为确保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要求液化石油气具有特殊臭味。

必要时加入硫醇、硫醚等硫化物配制的加臭剂,加入量不得超过0.001%(m/m)。

表1液化石油气的技术要求项目质量指标试验方法3密度(15?),kg/m 报告 SH/T0221? 蒸气压(37.8?),kPa GB/T6602? ?1380 C5及C5以上组分含量,%(V/V) ?3.0 SH/T0230 蒸发残留物,mL/100mL ?0.05 SY/T7509 残留物油渍观察通过?铜片腐蚀,级 ?1 SH/T02323总硫含量,mg/m ?343 SH/T0222 游离水无目测?注?密度也可用GB/T12576方法计算,但仲裁按SH/T0221测定。

注?蒸气压也可用GB/T12576方法计算,但裁按GB/T6602测定。

注?按SY/T7509方法所述,每次以0.1mL的增量将0.3mL溶剂残留物混合物滴到滤纸上,2min后在日光下观察,无持久不退的油环为通过。

液化石油气组成测定法

液化石油气组成测定法

液化石油气组成测定法一、概述液化石油气组成测定是为了准确测定液化石油气的组分,检验产品的质量,在两个产品标准中,关于相应的产品都规定了C5及C5+的总含量上限指标,因为C5及C5+含量过多,就会造成液化石油气挥发性减弱、密度增大,且使用时,罐内残余多,使用户的利益受到损害。

目前,我国的液化石油气组成测定法标准有两个,即GB/T 10410.3《液化石油气组分测定法》和SH/T 0230《液化石油气组成测定法》,均采纳气相色谱法来测定液化石油气组分。

由于GB 11174和GB 9052.1两个产品标准中均引用SH/T 0230试验方法,所以本节着重介绍该试验方法。

二、原理试样在汽化装置内被均匀汽化后,由载气带入色谱柱并被分开成单体组分,经热导检测器检测记录相应的检测信号,并经数据处理,采纳面积归一法计算各组分的百分含量。

三、仪器设备(1)气相色谱仪:带有热导检测器(灵敏度优于1000mV·mL/mg苯)和色谱数据处理机。

(2)汽化装置:具有使液化石油气均匀汽化的功能。

(3)四通阀。

(4)转子流量计:流量范围0~100mL/min。

四、试剂及材料(1)十二醇/多孔硅珠(HDG-202A):80~100目色谱固定相。

(2)邻苯二甲酸二丁酯:色谱固定液。

(3)6201担体:60~80目。

(4)乙醚:化学纯。

(5)变色硅胶。

(6)分子筛:干燥用。

五、试验准备1.邻苯二甲酸二丁酯色谱柱的制备按邻苯二甲酸二丁酯色谱柱的配比,在天平上称取邻苯二甲酸二丁酯12g,溶于适量的乙醚中,然后慢慢加入40g6201担体,搅拌均匀之后置于红外灯下烘干或让其自然风干,直至没有乙醚气味为止。

然后将其填入色谱柱管(不锈钢)中,要求填充紧密均匀。

2.十二/多孔硅珠(HDG-202A)色谱柱制备将十二醇多孔硅珠(HDG-202A)色谱固定相填入柱管中,要求填充紧密均匀。

3.气相色谱仪的改装液化石油气组成测定(气相色谱法)的流程如图1-6-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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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G B11174液化石油气 GB 11174-89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由石油炼厂生产的液化石油气的技术条件。

本标准所属的产品适用于作工业和民用燃料。

2.引用标准GB5842 液化石油气钢瓶GB6602 工业用裂解碳四蒸气压的测定雷德法ZB E46001 液化石油气密度或相对密度测定法(压力密度计法)ZB B46002 液化石油气总硫测定法(电量法)SY2081 液化石油气组成测定法(色谱法)SY2083 液化石油气铜片腐蚀试验法SY2084 液化石油气采样法SY7509 液化石油气残图物测定法CJ2-81 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3.技术要求┏━━━━━━━━━━━━━━━━━━┯━━━━━━━┯━━━━━━━┓┃项目│质量指标│实验方法┃┠──────────────────┼───────┼───────┨┃密度(15℃),KG/M3 │报告│ ZBE 46001 ┃┠──────────────────┼───────┼───────┨┃蒸气压(37.8℃),KPA 不大于│ 1380 │ GB 6602 ┃┠──────────────────┼───────┼───────┨┃C5及C5以上组分含量,%(V/V)不大于│ 3.0 │ SY 7509 ┃┠──────────────────┼───────┼───────┨┃残留物││ SY7509 ┃┠──────────────────┼───────┼───────┨┃蒸发残留物,ML/100ML │报告│┃┠──────────────────┼───────┼───────┨┃油渍观察值,ML │报告│┃┠──────────────────┼───────┼───────┨┃铜片腐蚀,级不大于│ 1 │ SY 2083 ┃┠──────────────────┼───────┼───────┨┃总硫含量,MG/M3 不大于│ 343 │ ZB E46002 ┃┠──────────────────┼───────┼───────┨┃游离水│无│目测1)┃┗━━━━━━━━━━━━━━━━━━┷━━━━━━━┷━━━━━━━┛注:①为确保液化石油气的使用安全,液化石油气要求有特殊气味,必要时加入硫醇、硫醚等含硫化物配制的加臭剂。

1)可在测定密度的同时用目测法测定试样是否存在游离水。

4.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贮运、验收和计量按附录 A进行。

注: 鉴于当前实际情况,某些条款执行有困难时,允许供需双方按协商的条件进行验收和计量。

5.取样取样按SY2084进行。

附录 A液化石油气储运、验收和计量规定(补充件)本规定适用于生产、销售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或用户。

A1 储运设备A1.1 液化石油气站(储配站)储罐,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81)劳总锅字7号》关丁《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要求。

A1.2 对于汽车和火车运输液化石油气,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81)劳总锅字1号》关于《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和化学工业部颁发的《(82)化调字第316号》关于《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A1.3 对于储运液化石油气用钢瓶,必须符合国家城建总局颁发的GB5842和CJ2标准要求。

A2 储存A2.1 液化石油气储罐必须设有安全阀。

大于100 M3的储罐宜设有两个处于工作状态的弹簧式安全阀。

凡在安全阀与罐体问设置的阀门,必须处于开启状态,并要有铅封。

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得超过储罐的设计压力。

安全阀要每年检验一次。

A2.2 储罐必须设有直观的液面计(如平板玻璃液面计) 并标有最高液面充装量的红线标记。

每次充装完毕必须检查液面计的准确性,当液面计损坏或液面不准确时,要查明原因并经修复后再使用。

储罐上的压力表和温度计要随时注意检查,如有失灵现象要及时更换,并要求每半年检验一次。

对各类阀门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工作,保证阀门严密不漏,开关灵活。

A2.3 储罐和容器在首次投入使用前,要求罐内含氧量小于4%。

首次充装液化石油气时,耍先开启气相阀门,待两罐压力平衡后,缓慢进行充装。

A2.4 储存罐装区要采取如下措施,杜绝一切火源:A2.4.1 设有醒目的《严禁烟火》等警戒牌。

A2.4.2 不得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和穿带钉的鞋进入。

A2.4.3 进入生产区的汽车排气管出口必须装有灭火装置,车速不得超过5KM/H。

拖拉机、电瓶车和马车禁止入内。

A2.4.4 设在地面上的储罐、设备和管道要采取接地措施,按地电阻不得大于10Q,并要求每半年检查一次。

A2.4.5 液化石油气油(储配站)内生产工艺和装卸设备耍有防雷及防静电措施,操作人员不许穿采用化学纤维衣料制作的工作服A2.4.6 液化石油气站(储配站)内储罐耍设有夏季淋水或其他降温隔热措施,储罐壁温要求不超过50℃。

A2.4.7 操作和维修要采用不发火工具。

如需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制定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A2.5 残液必须密闭回收,严禁向江、河、地沟或下水道内任意排放。

A2.6 储罐的检验耍按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81)劳总锅字7号》、《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要求执行。

A2.7 液化石油气钢瓶灌装后,必须放在防火、防爆及通风良好的库房储放,不得在阳光下爆晒。

A3 运输A3.1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运输要执行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石油气火车槽车的运输执行化工部颁发的《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A3.2 液化石油气输送管线要配备专职的巡线工,加强管线的巡回检查和沿线阀门的维修保养。

A3.3 钢瓶运输要遵守下列规定:A3.3.1 钢瓶必须竖放,10和15KG钢瓶放置时不得超过两层。

50 KG以上的钢瓶(包括50KG钢瓶)只能放一层。

所有钢瓶要有橡胶或聚乙烯护圈。

A3.3.2 汽车必须配有干粉灭火设备。

A3.3.3 钢瓶在装卸过程中严禁摔、砸,无护圈钢瓶禁止滚动。

A4 灌装A4.1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充装要执行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石油气火车槽车的充装执行化工部颁发的《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A4.2 汽车槽车、火车槽车及钢瓶允许的最大充装量不超过按式(A1)计算结果:W=P×V .............. (AL)式中 W——槽车或钢瓶的最大充装重量,KG;P——重量充装系数,KG/L;V——罐体或瓶体容积,L;液化石油气重量充装系数为0.425。

A4.3 充装接头要加强维修,保证可靠的气密性,耍尽量避免充装时泄漏。

A4.4 充装前应设专人检查钢瓶,当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充装:A4.4.1 玻璃钢或有两道焊缝的10 KG和15 KG钢瓶。

A4.4.2 重量标记字样不符合规定或不易识别者。

A4.4.3 超过检修期者。

A4.4.4 瓶体外观有明显的机械损伤、变形及外腐蚀严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者。

A4.4.5 附件或零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者。

A4.5 钢瓶充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4.5.1 10KG和15KG钢瓶充装误差为土0.5KG;50KG钢瓶充装误差为±1.0KG。

必须实行严格复验制度,严禁超量充装,充装不合格不准出厂。

A4.5.2 加强充装后的钢瓶检漏工作,发现瓶体和角阀漏气严禁出厂。

A4.5.3 充装台秤耍加强日常维修,定期进行检修校验。

A4.5.4 充装操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操作时集中精力并严禁擅离职守。

A5 验收及计量A5.1 检验A5.1.1 在下列情况下,要求产品按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全面检验: A. 当新建装置投产或主要工艺流程、设备和气体资源变更及停产检修后投产。

B. 当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如满罐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全面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A5.1.2 当正常生产时,每班需对产品进行一次检验。

A5.2 交货、验收A5.2.1 收、发货单位或运输部门要保证供给清洁、符合有关规定的汽车槽车及火车槽车,并由收、发货及运输三方共同对槽车按规程进行检查。

如不符合要求时,提供槽车单位必须负责清洗或调换合格糟车。

如遇有对容器合格程度的判断有争议时一律不装。

但一方坚持要求装运时,如发生质量问题,则由要求一方负责。

A5.2.2 发货单位根据储罐或管线中产品取样化验结果判断质量,如合格则发出产品,并给予产品质量合格证。

A5.2.3 收货单位有权抽查所收到产品质量。

如发现产品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时,可提出复验保留样品的意见,以保留样品的分析结果为仲裁依据。

A5.2.4 交接双方在产品质量化验上发生争议时,可双方共同化验或委托双方同意的单位和商请仲裁单位决定。

A5.3 留样A5.3.1 液化石油气在交接验收和交接后转运或储存中发生有关质量的意见分歧时,可用10KG液化气钢瓶留样,作为仲裁检验的凭证。

A5.3.2 保留样品钢瓶必须清洁、无残液。

标签上注明生产厂、发货站名称、发货单位、样品名称、样品合格证号码、取样地点、取样日期及取样者姓名,以备查考。

留样钢瓶双方共同签封方能生效。

A5.3.3 留样保留期三个月,协议产品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保留样品时间。

A5.3.4 样品必须储存在阴凉、干燥、安全和避光的房间内,样品在整个保存期间要保持签封完整无损。

A5.4 计量A5.4.1 液化石油气交货验收使用的量具(流量计、密度计、温度计、台秤等)均要由有关计量单位校验,认为合格并附有校正表,方可使用。

A5.4.2 储运液化石油气容器(储罐、汽车槽车、火车槽车、钢瓶等)容积的计算要按有关计量单位的规定或交接双方所同意的方法进行标定与换算。

A6 附则A6.1 进出口液化石油气的储运、验收及计量办法另行规定。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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