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监理细则标准范本
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概述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是保障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效果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确保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范本,以规范市政道路工程监理的实施过程,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监理人员及其职责1.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是市政道路工程监理的牵头人,负责总体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包括:•组织编制市政道路工程监理计划;•协调监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审查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合同条款;•监督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过程的合规性和质量;•提出市政道路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要求;•编制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报告。
2. 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是市政道路工程监理的核心力量,负责具体监理工作的执行和实施。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包括:•审查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合同条款;•监督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过程的合规性和质量;•检查工程质量记录和施工日志;•检验工程产品的质量和合格证明;•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问题;•记录监理工作的情况和发现。
三、监理项目范围和内容市政道路工程监理项目范围和内容应根据所承接的具体工程项目而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 施工图纸审查和设计变更审查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前应仔细审查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图纸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设计变更审查要求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中提出的设计变更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变更后的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2. 施工现场监理监理工程师应全程监督施工现场的施工过程,包括施工方法、材料选择、人员配备等,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3. 施工质量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土方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等,确保施工质量满足相关标准。
4. 施工进度监控监理工程师应监控施工进度,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
5. 施工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合同的内容,并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合同条款的有效执行。
市政道路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市政道路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1. 引言该文档旨在规范市政道路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的各项细则和要求。
通过明确监理工作的职责和流程,确保市政道路改造工程能够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顺利进行。
2. 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覆盖市政道路改造工程的各个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准备、施工过程、验收及竣工等。
3. 监理工作职责3.1 前期准备阶段- 审查并确认市政道路改造工程的设计方案;- 提供监理意见和建议,包括合理化建议等;- 参与编制监理计划。
3.2 施工过程阶段- 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检查施工现场,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检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
3.3 验收及竣工阶段- 参与验收工作,包括程序的规范和验收标准的制定;- 检查工程竣工情况,确保符合规划和设计要求;- 提供竣工报告和验收报告。
4. 监理流程监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1. 前期准备:监理单位收到委托书后,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会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2. 施工过程:监理单位每天(或周期性)巡查工地,记录施工情况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 验收及竣工:监理单位参与工程的验收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规范。
4. 报告和总结:监理单位应编制监理报告和总结报告,记录监理过程和结果。
5. 备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实际执行时需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上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范本内容,旨在为市政道路改造工程的监理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具体实施时,请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道路工程施工监理范本

道路工程施工监理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确保道路工程质量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保障道路使用安全,特制定本监理范本。
第二条本监理范本适用于各类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乡村道路、桥梁、隧道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技术规范的要求,合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四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理职责,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的监理服务。
第五条委托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应当派驻专业监理人员实施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监理台账,做好监理记录,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进度、质量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应对措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及时提供施工资料和信息,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情况,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沟通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二章施工前期准备第九条施工前期准备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材料采购等工作。
监理单位应当审核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设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审核,提出意见。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监理要求采购施工材料,确保材料质量达标。
监理单位应当对采购的材料进行抽检,并核实采购手续。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搭建施工场地、配备施工机具等。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核实,确保施工条件符合要求。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理第十三条施工过程监理是监理工作的核心部分,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控,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考核,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资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抽检,并出具监理报告。
市政道路施工监理细则范文(三篇)

市政道路施工监理细则范文以下是市政道路施工监理的一般细则范本:1. 施工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市政道路施工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知识,具有相关的从业经验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 施工监理人员的职责:a.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设计文件、施工方案以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标准;b. 监控施工进度,确保施工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完成;c.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d. 监督施工单位的材料采购和使用,确保符合质量要求;e. 记录并报告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事故,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f. 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施工中的技术和质量问题。
3. 施工监理的工作流程:a. 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案、技术方案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b. 施工中,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并定期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c. 施工结束后,监理人员应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4. 施工监理人员的权力和责任:a. 监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b. 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配合完成技术交底和资料提供;c. 监理人员有权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d. 监理人员应当记录并及时报告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事故,并参与处理过程。
5. 施工监理的报告和决策: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施工过程和质量的监督报告,并参与相关决策过程。
6. 施工监理的费用支付: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并按照合同规定的工作量和标准进行结算。
以上是一般的市政道路施工监理细则范本,具体的细则还需要根据具体项目的条件和要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市政道路施工监理细则范文(二)是针对市政道路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细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市政道路施工监理细则:1. 监理资质要求: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且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市政道路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市政道路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与范围市政道路监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市政道路工程监理的实施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进展顺利,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本细则适用于城市市政道路工程监理的全过程,包括前期准备、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同时,本细则还涉及到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益、监理机构的评审与资质要求等内容。
二、监理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市政道路监理实施必须以确保公共安全为首要目标,监理工程师需时刻关注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2. 资质要求:监理机构在承接市政道路监理工程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资质要求,并配备具备相应经验和技能的监理工程师。
3. 独立公正:市政道路监理应独立于施工单位和业主,始终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依法履行监理职责,维护社会公众和工程主体的利益。
4. 透明公开:监理实施过程需要进行及时、准确、全面的记录与报告,并确保相关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监理实施步骤及要求1. 前期准备阶段(1)开展监理机构评审:业主在招标阶段应组织对潜在监理机构进行评审,确保选取具备资质和实力的监理机构。
(2)编制监理实施计划:监理机构按照项目需求和施工进度,编制监理实施计划,包括工作任务、监理周期、人员配备等内容。
2. 施工阶段(1)监理进场:监理工程师按照约定时间进场,与施工单位进行协调,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监理记录和报告:监理工程师需要及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质量问题等情况,并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期进展、质量评估、经济合同执行、安全管理等方面。
(3)现场巡查和检验: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合同和相关规范要求,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
3. 竣工验收阶段(1)竣工资料审查: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完整、准确、合规。
市政道路施工监理细则范文(4篇)

市政道路施工监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市政道路施工监理工作的规范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保障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本细则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定义1. 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指对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计划、组织、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的活动。
2. 施工监理机构:指经审批合格,具有施工监理资质的机构。
第四条主要任务市政道路施工监理的主要任务是:1. 参与项目审批和招标工作,对施工企业资质进行审核评估。
2. 监督施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施工,监测施工进度,确保施工工期的达标。
3. 监管施工现场安全,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性。
4. 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材料配合比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5. 抽查施工质量,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整改。
第五条施工监理机构的职责1. 协助招投标监督,对施工企业资质进行审核评估。
2. 检查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准备工作,确保施工方案符合规范。
3. 参与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日常监督,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管。
4. 对施工企业提出的变更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合理的处理。
5. 检查和验收施工材料,确保施工材料符合相关标准。
6. 检查和评估施工质量,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六条施工监理机构的资质要求1. 施工监理机构应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 施工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技术人员和设备,能够满足市政道路施工监理工作的需要。
3. 施工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证书,满足市政道路施工监理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施工前工作第七条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查1. 施工企业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提交给施工监理机构进行审查。
道路监理实施细则

道路监理实施细则第一节路面基层(底基层)监理细则一、一般要求1、路面基层(底基层)施工过程中,必须有施工负责人和专职的质量检测人员在施工现场;施工质量的检查要详细、齐全,数据真实;施工现场必须有施工记录,以备监理工程师随时检查。
2、基层(底基层)施工的最低气温应在5℃以上,并在第一次重冰冻到来之前一个月完成。
雨季施工应采取防雨措施。
3、压实厚度应根据碾压设备适当调整,每层的压实厚度最小为10cm,最大为20 cm。
4、基层(底基层)施工时,严禁用薄层贴补的方法进行找平。
5、除底基层的下层可以采用路拌法施工外,其它的各个稳定层必须用集中厂拌法拌制混合料,并应用摊铺机摊铺混合料。
6、必须保湿养生,不使基层(底基层)表面干燥。
7、原材料(土、石灰、粉煤灰、碎石)的试验项目、取样方法及频率必须符合图纸及规范的规定;二灰土、二灰碎石的配合比符合设计要求。
8、边缘摊铺宽度原则上每边应比设计宽度大20cm以上,边缘因其它原因(如水沟等)无法压实时,则应支模或采取其它办法压实。
9、凡本工程的所有设备、计量器具,在施工前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检测、调试、鉴定其精度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10、每道工序完毕后必须进行自检,并填写相应的工序质量检验报表,经监理工程师抽检、签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二、基层(底基层)试验路段施工及开工报告1、试验段开工申请报告在正式开工前一个月,承包人应向总监办递交一份其长度不小于100m的试验段开工申请报告,报告详细叙述试验段工程所在位置,试验方案及各项准备工作情况。
2、试验段方案内容包括试验段概况及开、竣工时间,用于试验路段的原材料、混合料组成设计,备料、拌和、摊铺、碾压、养生设备一览表,施工程序、施工工艺及操作计划等详细说明,并拟定几个方案以资比较。
3、试验段开工申请报告的批复路面监理工程师根据汇总试验、测量复核资料,现场检查承包人施工准备情况并提出初审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检查后,正式批复试验段开工申请报告,下达试验段开工令。
公路安全监理细则范文(4篇)

公路安全监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公路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本细则制定。
第二条公路安全监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路施工和运营的安全;(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三)科学合理地进行监测、检测和评估,提前预防和解决可能的安全问题;(四)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确保安全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五)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公路安全管理水平;(六)保护公路安全监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公路安全监理范围包括公路工程施工和运营阶段。
第四条公路安全监理工作实行项目负责人和监理机构共同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公路安全监理工作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编制随机细则进行具体管理。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公路安全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证书;(二)具有相关公路施工或运营经验;(三)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四)经过相关部门的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五)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七条公路安全监理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监督职责;(二)保守职业秘密,不得泄露与工作有关的信息;(三)遵守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不得以权谋私;(四)不得接受相关利益单位或个人的财物、礼品等;(五)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八条公路安全监理人员的岗位设置应与公路工程规模和特点相适应,合理配置人员。
第三章安全宣传教育第九条公路安全监理工作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十条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公路施工和运营的一般安全知识;(二)常见安全事故案例及应对措施;(三)公路施工和运营中出现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四)各级责任人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第十一条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培训会议;(二)安全宣传广告;(三)安全教育课程;(四)安全宣传标语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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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打印)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写:(编写人员签名)审批:(项目总监签名)(监理单位名称打印)(项目监理机构名称打印、盖项目章)(打印)年(打印)月(打印)日目录1 道路工程概况及特点 (4)2 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6)3 监理工作的流程 (8)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10)5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30)6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2)1 道路工程概况及特点1.1道路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建设单位:*****************1.2工程内容及特点学贤路东段:本工程起点为南华工商学院前,桩号K0+000,止点为规划教育局园区的环路,桩号K1+600,全长1600米。
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行车速度50公里/小时。
道路基本成东西走向。
规划红线为45米,双向六车道。
具体组成为:4.5米(人行道+树穴)+1.5米(非机动车道)+5米(侧绿化带)+11.5米(车行道)+11.5米(车行道)+5米(侧绿化带)+1.5米(非机动车道)++1.5米(非机动车道。
K0+630~K0+740为鱼塘,K0+100~K0+230右幅为山塘,需进行清淤换填处理。
K1+050~K+600为竹林、鱼塘和农田。
本工程填挖基本平衡。
主线道路机动车道结构: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1CM乳化沥青下封层+34CM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20CM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下基层。
人行及非机动车道结构:5CMC40人行道砖+2CM M10混合砂浆卧底+15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人行道采用30*30*5灰白色仿花岗岩人行道砖,自行车道采用30*15*5cm红色仿花岗岩人行道砖,盲道采用30*30*5cm中黄色仿花岗岩砖。
本工程设置两对公交站,暂不设置为港湾式公交站。
水泥稳定层和沥青混凝土摊铺是学贤路施工的重点和难点。
学府路:学府路起点为南华工商学院前,与学贤路相交,桩号K0+000,止点为蟠莲路,桩号K1+057,全长1057米。
规划红线宽度30米,为城市支路,线型为一条直线,呈南北走向,双向四车道。
具体组成为:3米(人行道)+1.5米(非机动车道)+2.5米(侧绿化带)+8米(车行道)+8米(车行道)+2.5米(侧绿化带)+2.5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
本工程大部分经过水塘,换填工程量较大,鱼塘护坡工程量也较大。
本段以填方为主,可考虑在附近山体处就近取土。
在K0+626.082处有一座与道路正交、2孔净宽7米、净高3米的箱涵。
主线道路机动车道结构: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1CM乳化沥青下封层+30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下基层。
人行及非机动车道结构:5CMC40人行道砖+2CM M10混合砂浆卧底+15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人行道采用30*30*5灰白色仿花岗岩人行道砖,自行车道采用30*15*5cm红色仿花岗岩人行道砖,盲道采用30*30*5cm中黄色仿花岗岩砖。
水泥稳定层和沥青混凝土摊铺是学贤路施工的重点和难点1.3道路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1.4工程投资总额:约40297万元(以施工合同价为准);1.5总工期及开竣工日期1、总工期(日历天):270天;2、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3、竣工日期:按各施工承包合同;1.6合同工程质量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工程质量等级:合格1.7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1、勘察单位:*****************2、设计单位:*****************3、质监单位:*****************4、安监单位:*****************5、监理单位: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6、承包单位:*****************1.8施工准备情况:各参建单位已进场,临建工程已完成,测量复核已完成,施工报建正在准备阶段。
2 监理细则编制依据2.0.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2.0.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4《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2.0.5《工程建设标准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2.0.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7《广东省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上、下册)》;2.0.8本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2.0.9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文件规定;2.0.10施工监理合同;2.0.11施工合同;2.0.12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 监理工作的流程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4.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熟悉设计文件,领会设计意图,并对图纸会审,提出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寻求解决。
2、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核。
提出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
3、对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进行审核,能满足施工要求时,予以确认。
4、开工前准备工作的监理控制:1)施工队伍及人员要素2) 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构件的质量控制3) 对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4) 对施工方案、方法和工艺的控制5、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为了使施工承包单位熟悉有关的设计图纸,充分了解拟施工的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工艺与质量要求,同时也为了在施工前能发现和减少图纸的差错,防患于未然,事先能消灭图纸中的质量隐患,应做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4.2 工程测量监理控制1、审核施工单位测量仪器的出厂合格证,年审记录,保证其使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
2、工地测量的接受与交桩:由设计院按照图纸资料在现场向监理工程师交桩,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测检查,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移交桩位,承包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桩位图及坐标,标高等数据并现场交桩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14天)自己进行复测核对并交出自己的测量成果。
基桩移交以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做好桩位保护,其桩位应保护到竣工验收以后,所有桩点应设立护桩标志,使基桩能够准确地重新定位。
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桩位作符合检查,以保证施工放样准确无误。
3、测量控制点的加密监理:在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情况加密控制网点,建立施工用测量控制网,以保证构造各部分能准确定位,个别桩位丢失后仍能恢复桩,保证精度地要求。
因此应立即开始复测和加密工作。
控制导线点(含水准基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被移动,应定期进行复测。
监理工程师在任何时候认为控制点稳定性有问题时,可指令承包人限期内进行复测检查,复测检查以前停止使用有可能已被移动的桩位。
4、施工工程中的测量监理测量方案应满足以下的要求:1) 由测量放样所用的所有置镜点,后视点必须是导线网内的桩点或临时测放的桩点,以避免误差积累和出现误差。
2) 测量方案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精度。
在测量过程中不受施工的干扰。
3) 所有定位放样的测量都必须有可靠的校核方法,以保证测量无错误,其误差在允许范围之内。
4) 所有计算准确无误。
4.3 水泥稳定基层质量控制4.3.1原材料控制:1、水泥宜选用标号32.5或42.5普通硅酸盐水泥、且宜选用初凝时间3小时以上,终凝时间较长(宜在6小时以上)的水泥,不得采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受潮变质水泥。
2、集料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其压碎值不大于30%,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大于31.5mm,有机质含量不宜超过2%,塑性指数小于6%,液限小于28%。
3、拌合用水应用自来水或清洁的河水、井水。
遇到可疑水源,应该按照《公路工程水质分析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试验。
4、水泥稳定混合料中碎石或石屑的压碎值、针片状含量、集料颗粒组成下表的规定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
5、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检查,其中包括水泥的批号、数量、出厂日期,以及石屑碎石等其它材料的质量情况,并记录在《监理日记》中。
4.3.2混合料配合比的控制1、取工地实际使用的集料,分别进行筛分,按颗粒组成进行计算,确定各种集料的组成比例。
要求组成混合料的纪配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且4.75mm、0.075mm的通过量应接近纪配范围的中值。
2、取工地使用的水泥,按不同水泥剂量分组试验,确定最佳配合比和最佳含水量;3、为减少基层裂缝,必须做到三个限制:在满足设计强度的基础上限制水泥用量;在减少含泥量的同时,限制细集料、粉料用量;根据施工时气候条件限制含水量。
具体要求水泥剂量不应大于5%、集料级配中0.075mm以下颗粒含量不宜大于5%、含水量不宜超过最佳含水量的1%。
4、根据确定的最佳含水量,拌制水泥稳定混合料,按要求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96%)制备混合料试件,在标准条件下养护6天,浸水一天后取出,做无侧限抗压强度。
5、水泥稳定碎石试件的标准养护条件是:将制好的试件脱模称重后,应立即放到相对湿度95%的养护室内养生,养护湿度为25℃±2℃。
养生期的最后一天(第七天)将试件浸泡在水中,在浸泡在水中,在浸泡水之前,应再次称试件的质量,水的深度应使水面在试件顶上约2.5m,浸水的水温应与养护温度相同。
将已浸水一昼夜的试件从水中取出,用软的旧布吸去试件表面的可见自由水,并称试件的质量。
前六天养生期间试件质量损失(指含水量的减少)应不超过10g,质量损失超过此规定的试件,应予作废。
6、水泥稳定碎石7天浸水无侧限抗压强度代表值应满足R代满足设计要求。
7、取符合强度要求的最佳配合比作为水泥稳定碎石的生产配合比,用重型击实法求得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4.3.3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的技术要求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压实度≥96%(重型),7天浸水(试件在20℃条件下保湿养生6天后,再浸水1天)的无侧限抗压强度的标准值不低于3.5Mpa。
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压实度≥94%(重型),7天浸水(试件在20℃条件下保湿养生6天后,再浸水1天)的无侧限抗压强度的标准值不低于2.5Mpa。
4.3.4施工工艺控制4.3.4.1 施工准备工作的控制1、监理工程师应对现场放线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范围与设计图纸相符。
2、在摊铺水泥稳定层前对下承层进行全面的检测,包括平面位置、高程、横坡度、宽度(强度、厚度已验过)及表面清洁情况,达不到要求者,采用合理的办法进行处理(尤其厚度不足处),特别是下承层的松散及起皮材料要彻底清除,决不能留下软弱夹层。
开始摊铺基层前在下承层上洒一遍水,保持表面湿润。
3、材料要求当路基标高低于设计标高5cm以上时,应进行补填,补填土层最小厚度一般不宜小于10cm,补填范围边缘成楔形时应下挖再补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