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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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研究论文

离婚财产分割研究论文

离婚财产分割研究论⽂2019-08-211、我国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制度的内容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有⼴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财产分割指对夫妻双⽅共同所有的有形财产和⽆形财产的分割,⼴义的财产分割不仅仅指夫妻双⽅共同所有的有形财产和⽆形财产的分割,也包括对夫妻各⾃所有的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债务的分担。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制度应当包括⼴义的夫妻财产的分割制度,即有形财产和⽆形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清偿的规定,同时还包括⼦⼥抚养费的分担、家务补偿、经济帮助、损害赔偿的规定,即婚姻法所有关于夫妻双⽅之间财产分配和影响财产分配事项的规定。

这些有关财产分配的规定相互结合,形成⼀个系统化的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制度。

关于财产的分割,包括有形财产和⽆形财产。

有形财产的含义基本上没有争议,关键是⽆形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收益,当然也应包括对知识产权的分割,其他的⽆形财产还有股权,债券,票据,保险等,这些也没有争议。

还有⼈认为谋⽣技能也算是财产[1],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分割,就未免有些牵强。

谋⽣技能作为⼀种劳动能⼒,它依附于⼈⾝,并且很难⽤⾦钱衡量,⽤马克思劳动⼒价值的观点,劳动⼒是没有价值的[2],它只会在劳动中创造价值。

所以,把谋⽣技能也作为财产进⾏分割,是对财产范围的不恰当的扩⼤。

很多⼈认为夫妻离婚时分割的仅仅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3],我认为不然。

诚然,“离婚时,应分清个⼈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4],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仅仅分割共同财产,因为即使约定夫妻婚后财产各⾃所有,仍然有家务补偿,分担⼦⼥抚养费等问题,也就是说,个⼈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并不必然全属于个⼈,还有可能分出来给⼦⼥或者原来的配偶,不应否认,这也算是对个⼈财产的分割。

所以,结论是,夫妻离婚时分割的不仅仅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还包括⼀部分夫妻各⾃所有的财产。

此外,债务的清偿、⼦⼥抚养费的分担、家务补偿、经济帮助和损害赔偿也是财产分割制度的内容,因为这些都涉及到各⽅最终所分得的财产的数量。

离婚后要如何处理财产分割

离婚后要如何处理财产分割

离婚后要如何处理财产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离婚事件逐渐增多。

为了保护离婚双方的利益,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婚姻法》。

而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往往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离婚后如何处理财产分割,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离婚所带来的财产风险。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法则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法则。

在我国的《婚姻法》中,规定了以下几个原则:1. 财产归属原则: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从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从属个人财产。

2. 同等分割原则: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同等分割。

3. 特殊财产原则: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各自承担的债务,由各自负责。

但是,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以一方名下所有的财产和以一方名下的财产其实是共同财产。

4. 公证原则:离婚时可以通过公证方式进行财产分割,公证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在离婚过程中,我们需要根据以上几个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其中,同等分割原则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一个原则。

因此,在确定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法时,需要尽量遵循同等分割原则,以确保分配的公平性。

二、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法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财产分割。

1. 协议分割法协议分割法是指离婚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然后由双方自行处理各自的财产。

这种方式通常需要律师协助,以确保达成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会对任何一方造成不利影响。

协议分割法适用于离婚双方关系较好,且财产来源比较明确的情况。

2. 司法裁决法司法裁决法是指在法院的裁决下,依法进行财产分割。

这种方式比较直接,可以解决离婚双方之间的纠纷。

但是,由于司法裁决的过程通常比较长,且需要律师和金钱的支出,所以并不是所有人都适用。

3. 公证分割法公证分割法是指在公证机构的协助下,双方达成协议,进行公证和登记。

这种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保证离婚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

但是公证分割法在实际操作中比较繁琐,通常需要律师协助。

2024年离婚夫妻财产分配标准合同

2024年离婚夫妻财产分配标准合同

2024年离婚夫妻财产分配标准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离婚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1.2 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范围及定义1.3 离婚夫妻的个人财产范围及定义第二条:财产评估与核实2.1 双方应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共同财产进行评估2.2 评估机构应在合同签订后__日内完成评估工作2.3 双方应对评估结果进行核实,如有异议应在__日内提出第三条:财产分配原则3.1 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财产分配3.2 财产分配应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贡献度等因素3.3 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财产分配的相关规定第四条:财产分配方案4.1.1 房产:__%归甲方,__%归乙方4.1.2 车辆:__%归甲方,__%归乙方4.1.3 存款:__%归甲方,__%归乙方4.2 双方其他共同财产的分配,参照上述分配原则执行第五条:财产交付及过户5.1 双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日内,办理财产过户手续5.2 过户手续完成后,双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给对方5.3 双方应确保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等费用已妥善解决第六条:子女抚养问题6.1 双方应对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等事项进行协商6.2 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子女抚养的相关规定6.3 双方应尊重对方对子女的关心和教育权利第七条:保密条款7.1 双方应对离婚过程中的谈话、文件等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7.2 违反保密条款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8.2 如协商无果,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9.1 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即刻生效9.2 合同生效后,除非双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否则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十条:合同的履行期限10.1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10.2 除非合同提前解除,否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第十一条:合同的签字盖章11.1 双方应在本合同末尾签字盖章,以证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认可11.2 签字盖章后,本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附件12.1 双方提供的共同财产清单、个人财产清单等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12.2 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 双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有其他约定,应予以补充记录,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3.2 双方应对其他约定的内容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第十四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4.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4.2 如发生争议,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1.2 乙方: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1.3 共同财产:指合同签署之日在双方名下的,依法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券、股权等。

浅议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认定及其处理原则

浅议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认定及其处理原则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浅议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认定及其处理原则作者:陈永仓学校:平顶山电大年级:2007春学号:071120120指导教师:答辩组成员:答辩日期:年月日浅议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认定及其处理原则陈永仓2008年11月内容提要:新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这表明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仍是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及个人财产制为辅的夫妻财产制度,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夫妻财产关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对离婚案件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处理,关系到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的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因此,本文分析了现有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特点,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处理原则提出了一些意见和看法。

关健词:新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这表明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仍是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及个人财产制为辅的夫妻财产制度,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夫妻财产关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如:对离婚时不易分割的股权等期待利益如何处理;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利益如何处理等等。

面对夫妻双方的收入和财富大量增加,夫妻财产内容、存在形式日益多样化和夫妻财产纠纷案件的增多,处理难度加大,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对离婚案件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处理,关系到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的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笔者就此提出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现有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特点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及相关问题的法律制度。

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共同生活费的负担;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内容。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增多。

新离婚法财产分配

新离婚法财产分配

新离婚法财产分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离婚已经成为一种日益普遍的现象。

而随着离婚的增多,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保护离婚双方的权益,我国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了新的《婚姻法》和《民法典》。

本文将重点探讨新离婚法中的财产分配问题。

一、离婚财产的概念离婚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和增值部分。

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登记前,夫妻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如个人工资、奖金、继承财产等。

婚后财产是指在婚姻登记后,夫妻双方所共同取得的财产,如共同购买房屋、汽车、存款等。

增值部分是指婚姻存续期间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增值部分。

二、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新离婚法中规定了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平等分享、保护婚姻期间贡献、保护无过错方和公平合理原则。

1. 平等分享原则平等分享原则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平等分享财产。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夫妻双方应当均分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2. 保护婚姻期间贡献原则保护婚姻期间贡献原则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保护婚姻期间的贡献。

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夫妻双方应当根据各自在婚姻关系中所作出的贡献,合理分配共同财产。

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承担了家庭主妇的角色,照顾家庭和子女,那么他或她应当得到更多的财产分配。

3. 保护无过错方原则保护无过错方原则是指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

如果一方违反婚姻法律规定,导致离婚,那么他或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财产分配方面的责任。

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那么应当平等分配共同财产。

4. 公平合理原则公平合理原则是指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在离婚财产分配中,法院将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各自的贡献、婚姻期间的财产状况、离婚后的生活状况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三、离婚财产分配的实践在新离婚法实施后,离婚财产分配的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

浅谈离婚财产分割探讨

浅谈离婚财产分割探讨

离婚财产分割探讨离婚财产分割是婚姻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实践中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数量和种类愈加复杂,因而对离婚财产分割的研究和探讨显得尤为必要。

本文将从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现实问题、分割原则等方面进行浅谈,以期对此问题的了解有所提高。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依照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来源、数额和其他有关情况,由人民法院按照平等原则分配。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婚姻家庭财产分割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离婚前取得的财产,离婚时作为离婚财产处理。

离婚后取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均是单独财产。

”以上两条法规对分割离婚夫妻财产有着明确的规定,其实质是要求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寻求达成协议,如协议不成,再由人民法院按照平等原则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离婚后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双方单独财产,不属于离婚财产。

二、现实问题1.财产的来源问题现实中,夫妻之间的财产来源种类繁多,既有夫妻共同经营的家庭共同财产,也有夫妻个人劳动所得、婚前财产、赠与财产等。

这使得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处理变得十分复杂。

2.财产分割的公平问题在法律规定的平等原则下,夫妻共有的财产应当在离婚后得到平等分配。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夫妻双方的财产来源、数额、贡献程度等原因,实现公平分割并不容易。

3.财产分割的诉讼成本问题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往往需要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这就意味着要承担一定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等。

对于一些经济状况不佳的离婚当事人来说,这将会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1.诚信原则夫妻在离婚时应本着诚信原则,对其共同财产进行充分的清查和公开,以便双方能够在财产分割时做出正确的判断。

2.公平与平等原则在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尊重共同财产的性质、来源、数额和其他有关情况。

应当根据双方的财产情况、财产来源和贡献等因素来进行平等分割。

夫妻财产制协议及其效力研究

夫妻财产制协议及其效力研究

夫妻财产制协议及其效力研究一、本文概述简要介绍夫妻财产制协议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

夫妻财产制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就其财产关系通过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这种协议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整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是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阐述研究夫妻财产制协议的现实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通过签订财产协议来明确双方的财产权益,以预防和减少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

深入研究夫妻财产制协议及其效力,对于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接着,概述文章的研究内容和结构。

本文将从夫妻财产制协议的法律依据、种类、效力及其限制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合理制定和运用夫妻财产制协议,以及如何处理因协议产生的纠纷。

文章共分为几个部分,包括引言、夫妻财产制协议的法律分析、案例分析、问题与对策、结论等。

提出文章的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点。

本文将采用比较法研究、实证分析和案例研究等多种研究方法,结合国内外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力求对夫妻财产制协议及其效力进行全面、深入的探讨,并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见解和建议。

二、夫妻财产制的法律概念及类型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其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方面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和约定。

它是婚姻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对维护家庭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共同财产制:这是最常见的夫妻财产制类型。

在这种制度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有其他约定外,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所有,共同管理,共同使用,并在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双方协议进行分割。

个人财产制:在这种制度下,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因继承或赠与等非劳动所得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

双方对各自的个人财产享有完全的支配权,不需对方的同意即可进行处分。

约定财产制: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意愿,通过协商一致,约定婚姻期间的财产归属和管理方式。

如何处理共同财产的评估和分配

如何处理共同财产的评估和分配

如何处理共同财产的评估和分配一、引言共同财产的评估和分配是在许多情况下都需要面对的问题,比如夫妻离婚、合作伙伴分道扬镳等。

本文将探讨如何处理共同财产的评估和分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二、共同财产的定义共同财产是指两个或多个人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存款、股票等。

在处理共同财产时,首先需要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三、评估共同财产的价值评估共同财产的价值是分配的基础。

有多种方法可以评估财产的价值,如市场评估、专业评估或协商确定。

在选择评估方法时,需要考虑财产的类型、规模和特殊情况。

四、分配共同财产的原则1. 公平原则:分配应考虑各方的贡献和需求,以达到公平的结果。

例如,一方在婚姻期间支付的财产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2. 协商原则: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根据各自的意愿和情况来分配财产。

如果协商失败,可以考虑请第三方进行调解或仲裁。

3. 法律原则:在一些情况下,法律对共同财产的分配有具体规定,当事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配。

五、具体步骤1. 确定共同财产:仔细梳理财产清单,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共同拥有。

2. 评估财产价值: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确定财产的市场价值。

3. 协商分配方案:各方按照贡献和需求协商分配方案,可以请专业人士提供意见。

4. 确认分配结果:各方达成一致后,应书面确认分配结果,避免后续纠纷。

5. 执行分配决定:根据协商结果或法律判决,进行财产的过户或转让手续。

六、注意事项1. 考虑税务影响:在分配财产时注意潜在的税务影响,可以咨询专业人士以减少可能的损失。

2. 考虑债务分担:如果共同财产存在债务,应确定如何分担债务,以避免一个人承担过多的负担。

3. 聘请专业人士的建议:对于复杂的财产评估和分配情况,可以聘请律师、评估师或财务顾问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七、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共同财产的评估和分配,我们来看一个实际案例:夫妻离婚时面临共同财产的评估和分配问题。

他们先确定了共同财产清单,包括房屋、汽车和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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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研究年月日目录一、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割的界定 (1)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把握的原则 (2)(一)公平原则 (2)(二)男女平等原则 (2)(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2)(四)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3)(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3)(六)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 (3)四、几种常见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方法 (4)(一)离婚时对共有房产的分割 (4)(二)离婚时涉及企业产权、经营权的分割 (5)(三)关于股权的分割 (6)(四)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 (7)五、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8)(一)完善夫妻财产关系立法体例 (8)(二)完善对人力资本的相关规定 (8)(三)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9)(四)应尽可能使条文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9)六、结语 (9)参考文献: (11)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探讨作者:指导老师:【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转变,目前离婚已经成为一种正常社会现象,离婚后对共同财产处置问题引发了各方的关注。

本文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首先对夫妻共同财产和财产分割进行了界定,然后介绍财产分割应把握的原则,其次介绍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并给出了共有房产、企业产权和经营权、股权、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几种常见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方法,最后对目前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介绍,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立法上的一些建议,供业内人士参考。

【关键字】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姻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转变,目前离婚已经成为一种正常社会现象。

离婚后如何对共同财产进行界定?如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及几次婚姻法司法解释都对夫妻财产制度规定进行了完善,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会碰到一些问题。

因此,要想实现离婚财产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必须在立法上制定出更加细致、全面、具体的规定。

本文主要对离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引发业内对这方面立法上的思考。

一、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割的界定对于财产制度,2001年修正的新婚姻法规定了夫妻的财产制度的三个组成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

其后的2008年的司法解释二和2011年的司法解释三继续对夫妻共同财产界定方面进行了完善。

截至目前,我国《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了何种情形下获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至第22条以及《婚姻法解释(三)》第4至第7条陆续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进行更细致规定。

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狭义上主要指对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分割,广义的财产分割不仅仅指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分割,也包括对夫妻各自所有的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债务的分担。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制度应当包括广义的夫妻财产的分割制度,即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清偿的规定,同时还包括子女抚养的分担、家务补偿、经济帮助、损害赔偿的规定,即婚姻法所有关于夫妻双方之间财产分配和影响财产分配事项的规定。

这些有关财产分配的规定相互结合,形成一个系统化的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制度。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把握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切身利益,为兼顾双方利益,依据《婚姻法》规定,无论是当事人协商,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夫妻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一)公平原则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公平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这就是要求我们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要严肃执法,实事求是,既要考虑案件的事实又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从而体现我国法律的公正和严肃。

(二)男女平等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夫妻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理解这一原则,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对于这些财产,不问其来源,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其二,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益决不意味着鼓励搞绝对平均主义。

其三,夫妻双方在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的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婚姻法更为注重保护子女的权益,这是由于父母的离婚会给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使下一代健康成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

(四)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改生产资料、能够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

不可分物按照实际需要和有利于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一方应依据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的补偿。

(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婚姻法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六)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在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

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离婚后财产分割方法就是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归属和承担如何进行确认的方法。

按照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法院判决,即婚姻当事人没有签订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协议或签订的协议无效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述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判决。

二是协议分割,即婚姻当事人已签订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协议,且该协议的签订自愿、合法、有效。

对此,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时,应尊重当事人意愿,按照当事人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进行财产分割。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适用解释(二)中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就财产分割已达成了协议,该条款或协议对婚姻当事人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这体现了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由的法治精神。

在分割形式上,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形式:一是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

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二是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对变卖所得价金进行分割后各自取得价金。

价金分割是在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三是价格补偿,即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一半价格的补偿,取得价金。

四、几种常见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方法(一)离婚时对共有房产的分割1981年《婚姻法》并未对房屋在何种情况下为夫妻共同财产作出明确规定,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001年《婚姻法》修正稿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一方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

至此,结束了“结婚八年,房子共有”的历史;2001年12月5日,最高院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该司法解释第十九条再次申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2003年12月26日,最高院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婚后夫妻一方的父母为夫妻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即如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所购买的房屋是赠与自己一方子女,否则,将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在实践中,实际出资购房的父母却难以作出这样的明确表示。

2011年,《婚姻法解释三》涉及房屋产权归属问题进行重新规定,夫妻房屋共同财产分割应遵循:1、夫妻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如该房屋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的,则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

关于婚后父母给子女买房的产权归属问题,《婚姻法解释三》作出了与《婚姻法解释二》相反的规定,《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婚后父母为子女所购房屋,除非父母买房时明确表示所购房屋是赠与夫妻双方,否则,该房屋即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也就是说所购买的房屋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尽管该房屋是在一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

2、婚前以按揭方式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如协议不成,该房屋所有权归产权登记一方。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上述规定:婚前一方贷款所购房屋,虽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但如离婚时双方未能对房屋分割达成一致,则通常情况法院应将该房屋判归房屋登记一方所有,而对于房屋增值及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则由产权登记方向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

但如何补偿,《婚姻法解释三》并未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

(二)离婚时涉及企业产权、经营权的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经营的小商店、小饭店、理发店、服装摊,只能分割到离婚时尚存在的生产经营所积累的财产,摊、店本身一般不能分割。

摊、店可以让原来的经营者或有经营条件的一方继续经营,同时给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投资经营开办的企业,不涉及其他家庭成员,也不涉及其他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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