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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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旅游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旅游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标准(28项)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2.《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03)3.《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1.1-2006)4.《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 1001.2-2006)5.《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 15566.1-2007)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GB/T 15566.4-2007)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5部分:购物场所》(GB/T 15566.5-2007)8.《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8部分:宾馆与饭店》(GB/T 15566.8-2007)9.《绿色饭店》(GB/T 21084-2007)10.《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5731-2008)11.《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12.《导游服务规范》(GB/T 15971-2010)13.《旅游业基础术语》(GB/T 16766-2010)14.《游乐园(场)服务质量》(GB/T 16767-2010)15.《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规范》(GB/T 26353-2010)16.《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GB/T 26354-2010)17.《旅游景区服务指南》(GB/T26355-2010)18.《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GB/T 26356-2010)19.《旅游饭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B/T26357-2010)20.《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10)21.《旅游客车和设施与服务规范》(GB/T 26359-2010)22.《旅游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技术规范》(GB/T 26360-2010)23.《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GB/T 26361-2010 )24.《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 26362-2010)25.《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GB/T 26363-2010)26.《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划分》(GB/T 26364-2010)27.《游览船服务质量要求》(GB/T 26365-2010)28.《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GB/T 26529-2010)二、行业标准(18项)1.《旅游饭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LB/T001—1995)2.《旅游汽车服务质量》(LB/T 002-1995)3.《星级饭店客房客用品质量与配备要求》(LB/T 003-1996)4.《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LB/T 004-1997)5.《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LB/T 005-2011)6.《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 006-2006)7.《绿色旅游饭店》(LB/T 007-2006)8.《旅行社服务通则》(LB/T 008-2011)9.《旅行社入境旅游服务规范》(LB/T 009-2011)10.《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LB/T 010-2011) 11.《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施与服务规范》(LB/T 011-2011) 12.《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LB/T 012-2011) 13.《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LB/T 013-2011) 14.《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 LB/T 014-2011)15.《绿色旅游景区》(LB/T 015-2011)16《温泉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LB/T 016-2011) 17.《国际邮轮口岸旅游服务规范》(LB/T 017-2011)18.《旅游饭店节能减排指引》(LB/T 018-2011 )三、已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9项)1.《旅游温泉标识使用规范》(DB53/T256-2008)2.《温泉旅游服务规范》(DB53/T257-2008)3.《温泉旅游服务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258-2008)4.《SPA经营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259-2008)5.《导游服务规范》(DB53/T308-2010)6.《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309-2010)7.《导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324-2010)8.《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341-2010)9.《旅游汽车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342-2010)。

成都市物业公共信息标识规范资料

成都市物业公共信息标识规范资料

【Word版,可自由编辑!】成都市物业管理公共信息标识规范1.总则1.1为深化我市和谐物管创建工作,促进城乡物业管理提质扩面,树立良好的物业服务形象,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成都市城乡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区域。

1.3物业管理区域公共信息标识的设计应当符合统筹城乡发展和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需要,并符合现代国际化发展趋势。

1.4物业管理区域公共信息标识的制作和安装应当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有关规定。

1.5物业管理区域公共信息标识的内容通常包括图形和文字。

1.5.1图形设计中,涉及导向性标识应有明确方位指示箭头图形;公共服务性标识可直接使用国际惯用或标准图例,或配有简要文字辅助标注。

1.5.2文字部分应采用中英文对照,母语优先,并遵从常规阅读习惯,采用横式排列;字体大小应满足一定距离内能准确辨认的要求;色彩应对比鲜明。

1.5.3各单位在采用图标,制作标识标牌时,可统一在图标右下角使用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LOGO。

1.6在使用本规范过程中,安全标志应严格按照GB2893-2008 《安全色》、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规定的基本型式、型式大小参数、颜色、文字辅助标志及标志牌设置要求;导向、位置标志按照GB/T -200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对规定的基本型式、颜色、安装要求及文字辅助标志设置要求使用;道路标志标线按GB/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的基本型式、颜色、安装要求及文字辅助标志设置要求使用;消防标志按GB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规定要求进行设置,本《规范》对涉及的标识型式大小、颜色、安装使用说明不做过多规定,使用者应参照国标使用。

1.7物业管理区域内无障碍标识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充分考虑残障人数的实际,增加盲文、音效等辨识辅助功能。

1.8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铁路旅客车站导向标志系统设计指南》

《铁路旅客车站导向标志系统设计指南》
导向标志版面信息排版方式应首先考虑人体生理器官的特征及国民阅读习惯, 导 向 标 志 版 面 信息以横向排版为主。
参考人体视觉在视野范围内的注意力不均衡的视觉特点,应把导向标志版面的左上部及中间 偏上部分作为视觉优选区,将主要的导向信息和旅客最需要获取的信息排列在此位置,以 达 到 “主动”传递信息的效果。
1)涉及国境站、口岸站等特殊铁路旅客车站的导向标志系统应相应增加海关、边防检查、卫生检疫和动植 物检疫等内容,导向标志外形及尺寸应参考本指南制定,版面信息布置应另行设计,并报铁道部有关部 门批准。
2)在实行民族自治的区域,铁路旅客车站的导向标志版面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息应增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表述内容,具体 依据国家《语言文字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地名标牌城乡》(GB 17733.1-1999)等法律和标 准制定,并征询省、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
3) 铁路旅客车站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和《消防安全 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的有关规定。站房内疏散标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4)铁路旅客车站内有关揭示、揭挂的内容应遵照铁道部已发布的相关规章、标准执行,本指南中不再涉及。
78
1.20 站台—站台号位置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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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站台—站名位置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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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站导向系统
2.1 站台—出站口导向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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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出站通道—出站口导向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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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出站通道—分流导向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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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出站口—出站口位置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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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离站导向--综合导向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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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离站导向--街区导向图综合导向标志 86

浅论大型场馆的内部信息导向系统设计与表达——以中国国家体育馆为例

浅论大型场馆的内部信息导向系统设计与表达——以中国国家体育馆为例
统化 、规 范化 、人性 化 依然 值 得研 究 。公共 场 所
内无 需 维 护 的L D 管 ,光 线 匀 白清 晰 。钢 架 内 E灯 部 、看 台 台阶 、座 位靠 背 均有 指 示数 字 编号 ( 如 图三 ), 同为醒 目的 圆角 字体 ,数字 号 段 中用 同 数字 标识 宽度相 同的 短横 线 隔开 ,旁 边 有方 形红 底 方 位箭 头 示 意 ( 图 四 )。看 台入 口处有 巨大 如 的字 母标 识 ,登上 看 台 ,低头 就 可见 红 色 的数字
明Hale Waihona Puke ,此工 艺 也是 最 为适 合 的 ,它 能使 文字 标 识与 墙 体 、椅 子 紧密 结合 ,打破 传 统意 义 上 的灯 就要
“问讯 处 ”的首 字母 )用红 底 白字 的色 彩 对 比予
以突 出 ,十 分醒 目。在 街道 平 面 图所 在 的大 幅 导
向牌 中 ,色 彩将 不 同区域 的街 道名 称 给予 编 号和 归类 ,清 晰 的展 现 在 黑底 的版 面 里 ,方 便查 找 。
街 区形 象 ,所 有 的风 景名 胜 通过 导 向牌 上 的 黑 白
图片传 达 出来 ,既达 到 了识 别 的轻松 自如 ,又 为
城 市导 向系 统增 添 了一份 艺术 的魅 力 。 由此 看 来 ,信 息导 向设 计 不仅 仅 是 导游指 示 板 ,它 还应 包 括原 本 存在 于 该地 区社 会 环境 中的
曼 哈顿 下城 商 业 开发 区 的街 道 导 向牌 ,其利 用 色
彩 的 以上属 性 和 方法 为纵 横 交错 的复杂 街 区导 向 提供 了一 个 最佳 解 决 方案 。” _整个 街 道 导 向牌 3 采 用 了背 景 为黑 底 白字 的主 体色 彩 进行 统 一 ,其 中落地 式 指示 牌 上方 的字母 “ ” ( 是英 文 单词 i i

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防火设计

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防火设计

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防火设计5.0.1 历史文化街区的防火分隔区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等可燃、难燃结构建筑总用地面积大于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总用地面积60%的历史文化街区,当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大于3000m2时,应划分防火分隔区,每个防火分隔区宽度宜不大于60m;2 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等不燃结构建筑总用地面积大于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总用地面积60%的历史文化街区,当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划分防火分隔区,每个防火分隔区宽度宜不大于160m;3 当确有困难难以按照本条第1款或第2款划分防火分隔区时,街区应增设大范围图像型火灾探测器,街区内设置的消火栓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50m。

5.0.2 防火分隔区应利用墙体或防火隔离带划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划分防火分隔区的墙体宜利用院墙、山墙等不燃墙体构成,墙体高度宜高于边界线上可燃建筑构件的高度,且墙体厚度应大于120mm;2 划分防火分隔区的防火隔离带宜利用原有的道路、空地、水系等现状条件,其宽度应大于6.1.1条规定的建筑防火间距;5.0.3 历史文化街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宜设置供小型的消防车或消防摩托车通行的道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利用街区内的既有道路,并宜形成环状。

街区内的尽端式消防车道或可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具备回车条件;2除位于山地的历史文化街区外,其他街区的消防车道或可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与街区内和街区外的主要道路连通;3道路上不应设置隔离桩、栏杆等固定障碍设施。

跨越道路的管架、线路、栈桥等障碍物不应影响消防车辆的通行和消防救援行动;4街区内供消防车通行的主要街道两端均不应封闭。

5.0.4 历史文化街区外的历史建筑,周边应具备消防车道或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确有困难时,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历史建筑可以不设置消防车道或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1室外设置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室外消火栓系统;2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3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国家文物局关于推进考古研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推进考古研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推进考古研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24.09.06•【文号】文物考发〔2024〕51号•【施行日期】2024.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家文物局关于推进考古研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物考发〔2024〕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有关单位:依托我国丰富的考古资源开展考古研学工作,有利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培养公众科学素养与人文精神。

为进一步推动考古研学活动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坚持考古研学正确导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严格把关考古研学内容和形式,突出考古资源深度参观和研究性学习体验,坚持正确价值导向,面向公众普及考古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培养历史文化价值认知与情感、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及综合素养提升。

二、开放各类考古研学资源。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建立和发布可供考古研学的场所清单,鼓励考古遗址公园、遗址博物馆、考古科研院所、考古标本库房、考古工地等具备考古资源及研学条件的机构、场所,规范有序开展考古研学活动。

引导考古资源管理机构、社会力量参照《考古研学基地建设指南(试行)》(见附件),秉持开放共享原则,采用自主、合作、委托、授权等形式开展考古研学基地建设和管理运营。

市县属地文物行政部门应加强指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方式、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协议范式,明确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明晰禁入情形和禁止条款,防止出现以“文物”名义虚假宣传、国有资产流失等现象。

三、加强人才培养和课程开发设计。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将考古研学纳入各级各类文物培训计划和内容,着力提升考古研学人才队伍质量;加强审核指导考古研学课程开发设计,确保内容和形式符合学术规范,注重原创性,避免同质化。

景区标识牌规范

景区标识牌规范

景区标识牌规范篇一: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设置规范5A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设计设置规范第一章总则1.1概述本规范以充实和完善A级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导览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方针。

具体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引、景观解说、服务设施导向、安全提示等元素的标识导向系统建设。

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照执行。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部分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国家旅游局旅游管理条例》《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03)《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通则》(DB11/T 334-2006)《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第2部分--景区景点》(DB11/T 334.2-2006)《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实施指南(景区景点)》(北京市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民讲外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GB/T 10001.2-200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4部分:运动健身符号》(GB/T 10001.4-2007)《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5部分:购物符号》(GB/T 10001.5-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0部分:铁路客运符号》(GB/T 10001.10-2007)《标志用图形符号的视觉设计原则》(GB/T 14543-93)《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及验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民用电气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章导览标识系统规划2.1目标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规划是指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服务业组织标准体系

服务业组织标准体系
服务标准的制定可以涉及到服务业的各 个领域,可以在诸如洗衣店、饭店管理、 运输、汽车维修、远程通信、保险、银行、 律师服务、医疗服务、旅游、文化娱乐、 居民社区服务等领域内编制。
5
二、服务业组织
1、定义:向顾客提供服务的组织 2、理解: 根据GB/T 24620-2009中定义,“服务” 是指“服务提供者与顾客接触过程中所 产生的一系列活动的过程及其结果,其 结果通常是无形的”。服务既包括过程, 又包括结果。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略志据标

语标标准

标准准

服务通用标准体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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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化工作导则
标准化工作导则是指导各类组织开展标准化活动的规
范性文件。主要包括:标准的制定程序、编写规则、
标准的通用词汇、采用国际标准、引用文件、标准的 分类、编号以及标准体系建设和实施指南等。如: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 写》
平衡,对空气、水、土壤、振动等环境质 量,污染源、环境治理措施、检测方法及 相关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措施制定的规范性 文件。如:
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6970《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 9663《旅店业卫生标准》 GB 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 22337《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服务提供标准体系结构图服务提供标准体系结构图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一服务规范一服务规范服务业组织为满足顾客需求根据服务项目的服务业组织为满足顾客需求根据服务项目的环节类别等内容所规定的特性要求可以是定环节类别等内容所规定的特性要求可以是定量的也可以是定性的一般包括功能性安全量的也可以是定性的一般包括功能性安全性时间性舒适性经济性文明性等六个方性时间性舒适性经济性文明性等六个方根据通常的服务流程可收集或制定以下服根据通常的服务流程可收集或制定以下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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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标准《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广东省地方标准《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是根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广东省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要求而编制的。

本标准由广东省文化厅提出,由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标准起草单位包括: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广东省博物馆、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美术馆。

二、编制背景、目的和意义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是指由导向要素构成的引导人们在公共场所进行有序活动的标志系统。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导向要素包括位置标志、导向标志、平面示意图、街区导向图、信息板、便携印刷品、安全标志和劝阻标志等。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标准化是通过对系统内部各导向要素设计和设置的标准化来实现的。

我国目前已经在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领域制定一系列标准,包括以GB/T 10001 为代表的导向元素标准体系(规定各类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和含义)、以GB/T 20501为代表的导向要素设计标准体系(规定如何以图形符号为基本元素设计形成各类导向要素)和以GB/T 15566为代表的导向系统设置标准体系(规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规划原则以及导向系统中各导向要素的设置原则)。

但纵观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无针对公共文化设施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特点而制定的标准。

GB/T 1556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系列标准中,虽然已囊括多种类型的公共场所如民用机场、公共交通车站、购物场所、医疗场所、运动场所、旅游景区等,但仍然缺乏针对公共文化设施的要求。

随着公共文化服务深入推进,如何增强公共文化设施形象与辨识度,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与满意度,规范公共文化设施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规划、设计和设置显得尤为必要。

目前,我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仍存在标识标志不统一、设置不规范、导向性较差等问题,制定《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地方标准,有助于明确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导向要素的构成元素、要素及其设置规范,以标准化手段规范导向系统的符号、标志、颜色等信息内容,合理选择设置位置。

该标准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提高我省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效能和公众满意度,支撑我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也有助于提高广东省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影响力。

三、编制思路和依据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对“公共文化设施”定义为“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城乡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以及其他建筑物、场地和设备。

”由此可见,公共文化设施的范畴相当广,且涉及多个主管部门。

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对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的要求既有通用性的要求,又有个性化的差异。

因此,本标准的框架确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GB 1556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系列国家标准,重点借鉴了GB 15566.9《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5部分:购物场所》的标准框架。

GB 15566.9第7章中先对各类购物场所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通用要求进行规定,再选取有代表性的购物场所如超市、百货店、摊位式市场、购物中心,根据各类型的特点提出具体要求。

本标准在规范性技术要素的确定上也采取该思路,先制定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的通则,再选取有代表性的公共文化设施进行规定。

从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阵地以及主要归口部门考虑,本标准选取了由广东省文化厅归口管理的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其他公共文化设施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参考的政策、法规、标准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广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广州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广东省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量化标准——广东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16-2020年)——GB 2893.1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GB 2894 安全标志——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T 10001(所有部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GB/T 15565(所有部分)图形符号术语——GB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 15566.9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5部分:购物场所——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T 20501(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GB/T 23809 应急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GB/T 30240.1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GB/T 30240.4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4部分:文化娱乐——GB/T 31384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GB/T 32939 文化馆服务标准——GB/T 32940 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四、编制过程与内容的确定1、预研与立项阶段本标准的预研工作依托于广东省文化厅于2016年10月委托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开展的“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研究”课题,该课题成果是完成《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的标准草案,以及相配套的《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管理办法》的编制。

受广东省文化厅委托,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成立课题组,制定了详细的课题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并开展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学术文献、案例材料等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017年3月,召开《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研究》首次专家研讨会,会上主要就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进度安排等进行研讨,听取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理清项目研究思路。

研讨会后,课题组在前期资料分析基础上,结合专家意见,将标准框架确定为: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导向系统的构成5总则6导向要素的设计7周边导入系统8服务导向系统9导出系统其中,“8 服务导向系统”为标准的核心内容,分为:8.1 构成8.2 通则8.3 图书馆8.4 博物馆8.5 文化馆(站)8.6 美术馆8.7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上述框架基础上,确定各个章节的主要内容,并对已明确的标准内容如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共性要求进行起草,完成标准草案一稿。

2017年3月底,课题组向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地方标准立项,于4月份通过专家评审,而后于8月份通过地方标准立项。

2、调研与草案完善阶段2017年3月至5月,课题组开展标准调研工作,实地走访了广东省文化馆、佛山图书馆、广东省博物馆、广东省美术馆、中山市南区文化站和图书馆、中山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民生社区、城南社区)等多家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对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情况和存在问题等进行调研、分析和总结。

在调研基础上,课题组召开多次内部研讨会,对标准内容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标准草案二稿。

2017年6月,召开《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研究》第二次专家研讨会,来自省文化厅、省文化馆、省立中山图书馆、省博物馆以及省美术馆等多位专家出席会议。

会上主要就标准草案二稿进行研讨。

专家组对标准框架无异议,并对标准内容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会后,课题组对专家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共汇总专家意见36条,其中采纳30条,不采纳5条,部分采纳1条,并根据采纳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形成标准草案三稿。

2017年7月,根据研讨会专家意见修改形成标准草案三稿后,向省文化厅及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征求意见,共收到18条反馈意见。

课题组对反馈意见进行整理,采纳意见11条,不采纳6条,部分采纳1条。

在此基础上,形成标准草案四稿。

标准草案四稿的框架略有调整,将“8.5 文化馆(站)”改为“8.5 文化馆”与“8.7 文化站”,主要考虑文化馆与文化站在硬件配置与服务功能上还是有所不同,分章节编写会有助于标准内容更加清晰。

因此,标准草案四稿的框架确定为:8.1 构成8.2 通则8.3 图书馆8.4 博物馆8.5 文化馆8.6 美术馆8.7 文化站8.8 文化室、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3、草案评审阶段2017年8月22日,广东省文化厅组织专家对《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的验收稿(即标准草案四稿)进行评审。

专家一致同意课题成果通过评审,给予结题。

4、征求意见稿形成阶段2017年9月至10月,课题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形成标准草案五稿,并提交广东省文化厅,与广东省文化厅就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工作细节进行沟通确认,形成征求意见稿。

5、送审稿形成阶段2017年10月至11月,课题组将征求意见稿向全省21个地市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体旅游局)、具有代表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征求意见,共发送到55个单位,收到55个单位的意见回复,其中53个单位无意见,另有1条意见采纳,1条意见不采纳。

课题组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

该送审稿同时作为研究成果提交省文化厅。

2017年12月12日,省文化厅发布了《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及〈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文公【2017】226号),用于指导省内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规划、设计和设置。

6、报批稿形成阶段2018年4月20日,课题组召开了广东省地方标准《公共文化设施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送审稿)审定会,来自广东工业大学图书馆、广州市文化馆、佛山市图书馆、广东省博物馆协会等7个单位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公共文化设施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送审稿)进行了评审。

专家组听取了起草单位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对该标准的框架、内容和格式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和充分的讨论,一致同意《公共文化设施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通过审定。

会后,课题组对专家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共汇总专家意见48条,其中采纳47条,不采纳1条,并根据采纳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

五、主要内容说明(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导向系统的构成、总则、导向要素的设计、周边导入系统、服务导向系统、导出系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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