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考卷四复习及答题攻略

合集下载

2016年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复习要领总结带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复习要领总结带解析
选项D错误。《巴黎公约》要求缔约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给予缔约国的国民和在一个缔约国领域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以国民待遇。一切不得损害公约特别规定的权利。国民待遇的例外是各成员国在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以及选定送达地址或指定代理人的法律规定等方面,凡工业产权法有所要求的,可以保留。如有的国家的工业产权法要求外国专利申请人必须委派当地国家的代理人代理申请,并指定送达文件的地址,以利于程序的进行。据此可知,《巴黎公约》允许各缔约国在国内法中就委派代理人作出相关规定。
D.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为准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可知A项正确。
【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选项A正确。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选项B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 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7、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经验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经验

/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经验
司考点睛:司法考试卷四答题的时候要直接切入题干,问什么答什么,不必过多的阐述。

对于论诉题,开门见山的亮出自己的观点,围绕观点阐述,最后事物都有两面性,在反面论述,总结结尾再次以自己的观点结束。

学员WYTG2016:卷4答题有何经验,论述题如何答好,怎么合理分配各题时间?
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优秀学员杨辉回复:您好,卷四我真的没怎么复习,只是在考前半个月背了宋光明老师的讲义,个人觉得对于案例分析题真的是重在平时的积累。

答题的时候要直接切入题干,问什么答什么,不必过多的阐述。

对于论诉题,我也是跟着宋光明老师走的,开门见山的亮出自己的观点,围绕观点阐述,最后事物都有两面性,在反面论述,总结结尾再次以自己的观点结束。

卷四时间分配问题,我个人到没有怎么好好研究,也是按照顺序来一一作答的。

写完论述题还是有大概30分钟的剩余时间。

祝您顺利通过2016年司法考试!
精彩链接:
妈妈侠的司考路—司法考试优秀学员杨辉原创
法律教育网2015年司法考试优秀学员高分榜
2015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网校辅导捷报频传
2016司法考试网上辅导全新升级特色/精品/实验/定制班热招
法律教育网2015年司法考试辅导通过率达89.75%
【司法考试电子书现金回馈疯狂送】满200减100。

2016年度司法考试卷四第二题解析

2016年度司法考试卷四第二题解析

2016年度司法考试卷四第二题解析(参考版)独角兽法考 2016-09-28 18:32赵某与钱某原本是好友,赵某受钱某之托,为钱某保管一幅名画(价值800万元)达三年之久。

某日,钱某来赵某家取画时,赵某要求钱某支付10万元保管费,钱某不同意。

赵某突然起了杀意,为使名画不被钱某取回进而据为己有,用花瓶猛砸钱某的头部,钱某头部受重伤后昏倒,不省人事,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

刚好此时,赵某的朋友孙某来访。

赵某向孙某说“我摊上大事了”,要求孙某和自己一起将钱某的尸体埋在野外,孙某同意。

二人一起将钱某抬至汽车的后座,由赵某开车,孙某坐在钱某身边。

开车期间,赵某不断地说“真不该一时冲动”,“悔之晚矣”。

其间,孙某感觉钱某身体动了一下,仔细察看,发现钱某并没有死。

但是,孙某未将此事告诉赵某。

到野外后,赵某一人挖坑并将钱某埋入地下(致钱某窒息身亡),孙某一直站在旁边没做什么,只是反复催促赵某动作快一点。

一个月后,孙某对赵某说:“你做了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我也做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

你将那幅名画给我,否则向公安机关揭发你的杀人罪行。

”三日后,赵某将一幅赝品(价值8000元)交给孙某。

孙某误以为是真品,以60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

李某发现自己购买了赝品,向公安机关告发孙某,导致案发。

问题:1.关于赵某杀害钱某以便将名画据为己有这一事实,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各自的理由是什么?2.关于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为毁灭罪证而将钱某活埋导致其窒息死亡这一事实,可能存在哪几种主要处理意见?各自的理由是什么?3.孙某对钱某的死亡构成何罪(说明理由)?是成立间接正犯还是成立帮助犯(从犯)?4.孙某向赵某索要名画的行为构成何罪(说明理由)?关于法定刑的适用与犯罪形态的认定,可能存在哪几种观点?5.孙某将赝品出卖给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解析:1.两种处理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成立抢劫罪;其一,赵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当场使用暴力阻却钱某取回名画,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

复习必备: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答题技巧根据案例分析题命题者“因法设题”的命题思路,考生答题时一定要养成“就题找法”的解题思路,具体来讲,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首先判断本案例分析题考的是哪一个部门法的内容。

近几年,案例分析题大多出现在如下几个部门法中: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司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2、其次确定本案例分析题考的是该部门法中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

3、找到了要考查的具体法律制度,按照“就题找法”的解题思路,迅速在脑海中搜寻该制度所对应的相关法条。

4、找到所对应的法条后,先不急于作答,应仔细、全面地分析案情,避免有所遗漏。

一般而言,司法考试案情叙述中所给出的有法律意义的信息都是有用的,要么是提供答题线索的,要么是用来干扰、迷惑的。

所以,考生一定要仔细辨析,去伪存真,排除干扰,确定“题眼”。

5、统筹考虑全案各种情况,前后兼顾,写下最终答案。

对于案情比较复杂的题目,考生最好先在草稿纸上详细列出重要信息,避免因粗心大意而失分。

复习建议: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之一司法考试卷四的复习方法是每个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都在关注的,司法考试卷四得高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如果掌握了卷四的答题技巧,把握得分点,那么司法考试卷四高分不再是难事!技巧如下:第一、常用的法律格言一定要记得。

注意没有必要专门抽时间去记,尽量利用吃饭的时间或者上厕所的时间,这对做论述题非常重要;第二、关注当前社会的法制热点。

记得去年有道小案例,关于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到电信部门去查公民的通讯记录,这个小案例就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事件。

试想如果你平时就知道这个案子,在做题的时候就可轻而易举地回答正确。

反之,则很难,要知道这几分也许就改变了命运;第三、熟悉国家的大政方针。

虽然,司法考试不考政治,但是,综观历届司考卷四的题型,特别是在论述题型分值增大的形势下,涉及国家大政方针的知识点在逐渐增多,因此对这部分要熟悉。

2016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答题技巧

2016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答题技巧

2016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答题技巧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司法考试辅导司法考试题库司法考试动态司法考试大纲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在考生眼中是较为头疼的考试题型之一,因为短时间的努力复习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得分底问题。

由此看来把握论述题做题方法,需要有好的方法,首要任务是学好法律知识,有着牢固的基础,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你带来2016年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答题技巧,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对于论述题,大家也许并不陌生,难的是法学论述题除遵守论述题的一般规则之外,还必须运用法学思维、法学原理、法律规则和法律逻辑,来确立论点、组织论据和展开论证或批驳。

从解题技巧来说,考生应当掌握以下几点:第一式--看清题型论述题的题型不同,解答方式也就不同,考生一定要看清试题类型,选择相应解答方式。

根据命题要求不同,论述题可以划分为叙述式、说明式、评论式、分析式和批驳式五种:①叙述式论述题,一般要求考生把一事实或法律原理详细、准确地表述出来。

②说明式论述题,则要求考生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学语言,对某一事件或法学原理进行解释。

③评论式论述题,就是要求考生运用所掌握的法学知识或理论对事件或人作出法学或法律价值评判;④分析式论述题,则是要求考生对某一现象进行法理与法律分解,并找出这些独立的组成部分相互之间的内在关系。

⑤批驳式论述题,要求应试者用自己的法学观点对试题所展示的观点或立论进行反驳。

明确论述题的类型,选择作答方式,是破解论述题的头道工序,第一道工序如果出现偏差,后续工序则会陷入被动。

第二式--抓住中心司考论述题通常足先给出一个相应的案例或论述,然后提出需要考生论述的问题。

故考生应该抓住试题的中心问题,按照“是什么”、“是与非”“为什么”和“怎么办”的思路展开阐述。

考生在解题之前一定要仔细推敲题意,对于试题的测试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并使全文的论述紧紧围绕着“中心问题”而展开,否则就有可能“跑题”。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B.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C.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D.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2、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B.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D.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3、关于网络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询问异地证人、被害人的,应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B.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获取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对相关活动录像C.远程提取电子数据的,应说明原因,并对相关活动录像D.对电子数据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可由公安部指定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4、下列哪一行为不成立使用假币罪(不考虑数额)?A.用假币缴纳罚款B.用假币兑换外币C.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D.与网友见面时,显示假币以证明经济实力5、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6、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关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则对本案进行死刑复核的正确程序是:A.对关某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B省高级法院不再另行复核B.最高法院复核鲁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C.如鲁某在死刑复核阶段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死刑复核合议庭应在办公场所当面听取律师意见D.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鲁某死刑的,可发回A市中级法院或B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7、孙某系甲省乙市海关科长,与走私集团通谋,利用职权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

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

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

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B.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C.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D.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正确答案】:B2、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

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A. 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B. 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C. 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D. 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正确答案】:A,B,C3、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

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

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B. 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C. 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D. 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正确答案】:B,C,D4、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

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

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

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属于无效格式条款B. 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C. 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D. 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正确答案】:D5、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

2016年司法考试卷四简答题的解法

2016年司法考试卷四简答题的解法

2016年司法考试卷四简答题的解法。

相对于论述题,简答题难度较低,其答案相对固定,需要考生额外发挥的空间有限。

因此,考生只需要“按部就班”、“按图索骥”即可。

我们接下来以2015年的卷四简答题为例,向大家展示简答题的答题方法。

一、(本题20分)材料一: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摘自习近平《关于的说明》)材料二: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谈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面对这样一道简答题,首先应当重视的是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谈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根据问题的要求,构建“总-分-总”的答案框架:1.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

2.分:(1)结合材料从立法环节谈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和基本要求;(2)结合材料从执法环节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和基本要求;(3)结合材料从司法环节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年司考卷四复习及答题攻略
最近有很多考生都在咨询卷四的复习问题。

小编认为在现阶段也很有必要对卷四进行以下梳理。

一、卷四的复习应试误区;
(一)案例分析题;
1. 不少考生在复习中采用题海战术,认为题做多了,手熟了,自然能提高案例分析题的答题速度,知识点也应该不会有遗漏。

但却忽略了答题方法和技巧的总结,结果,事倍功半。

2. 搞不清楚案例分析题题干交待的各个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找不到分析案情的切入点,读完题目后,大脑即陷入一片混乱。

;
3. 看懂了题目,但不知如何下笔回答问题,生怕一写就错;好不容易下决心提笔作答,但一写就多,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得要领。

从而导致做题速度过慢,做不完所有的试题。

;
3. 分析题目的思路不清,急于下笔,结果发现自己的观点前后矛盾,于是赶紧涂掉重写,一阵子忙乱下来,卷面上箭头满天飞,卷面效果一塌糊涂,从而影响卷面分数。

;
4. 把过多的精力浪费在难题上,临到交卷的最后关头,只好仓促间作出取舍,草草应答。

;
(二)论述题考试
1. 由于没有合理地把握答题速度,前面的案例分析题占用时间过多,所以回答论述题时对题目缺乏仔细分析,下笔过于草率,头脑里没有完整思路,想到哪写到哪。

其结果无非两种:一是答案太罗嗦,层次不清,阅卷人很难清楚地了解考生的主要观点,分数自然就不会太理想;另一种情况是开始写得过于简单,缺乏必要的展开论述,结果自己的主要观点都掏完了,字数却不够,于是在最后加上一些无关痛痒的论述和感慨,导致论述重点不够突出,影响分数。

;
2. 答题时状态非常好,;下笔如有神;,生怕时间不够,不能把自己所有的想法都写出来,于是忽略了字迹的工整,结果无限的智慧和思想只能埋没在,龙飞凤舞;的答卷中,是真金,却没能发光。

;
(三)司法文书写作;
1. 在复习阶段,从各种渠道收集尽可能多的司法文书范本进行学习,生怕有所遗漏,结果哪种文书也没有掌握牢固,复习的投入产出比很低。

;
2. 考试时遇到自己没有复习到的司法文书,就完全放弃。

二、卷四复习的几点建议
(一)复习时间;
由于卷四的题目综合性强,难度大,对具体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高,建议考生最好是在各部门法复习到相当阶段后,再针对卷四做一些专门练习,并借助相关的参考书领会答题技巧。

【现阶段开始有计划的复习】尤其是法律文书,不宜复习太早,以免重复记忆,浪费时间和精力。

;
(二)复习方法
要提高综合性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的分析能力和答题技巧,一定数量的练习是必不可少的。

毕竟答题是一种实践活动,不能只*纸上谈兵,只有在具体的练习中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答题能力,深刻领会他人介绍的答题技巧。

但应当注意的是,练习不在多,而在精。

考生在作答每一个题目时应坚持独立思考,亲自动笔写出答案,然后再对照参考答案认真分析自己的答题情况。

不明白的地方要仔细查阅并研究相关法条,以求下次遇到考查此知识点的题目时不再重蹈覆辙。

另外,在复习中不仅要注意对知识点的掌握,还应注意培养良好的答题思路和技巧,使自己能够简明扼要地答出考查知识点。

在此建议考生,在做完每一道题后,应从宏观上审视参考答案的答题思路,及时进行归纳总结。

;
这里要强调的是,平时练习中一定要亲自动笔写答案,而非仅仅在头脑中想一想便急于翻看参考答案。

这样看起来似乎可以节约时间,做更多的练习,但事实上效果非常差。

许多考生在考场上作答卷四时会陷入;知其然,却不知如何然;的窘境,就是平常不勤于动手所致。

对于司法文书题,笔者建议把基本的司法文书种类作为复习重点,无需花费太多时间在生僻的文书上。

对于一种司法文书的复习,不仅要严格掌握其形式方面的要求,而且要注意其内容方面的特点。

由于司法文书种类繁多,形式、内容方面又有许多共通之处,所以一定要注意通过比较的方法进行复习,及时总结类似文书之间的差异,从而实现对它们的精确掌握。

三、对卷四答题的几点建议;
(一)做好案例分析题的一般步骤和方法
由于司法考试的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因法设题,命题者头脑中先有了所要考查的内容和知识点,由此决定了所适用的法条,然后再去因法条而设计案情和题目。

因此考生在做案例分析题时的指导思想就应当是因题找法。

其基本步骤可以分为:
1. 确定本案例分析考查哪个部门法的内容。

当然,有些综合性的案例也可能是以一个部门法的考点为主,个别问题涉及其他部门法的知识点。

;
2. 确定考查的是该部门法中的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

3. 详细分析案情。

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例,可以将各种有法律意义的信息转化成图表形式,这样有利于我们理清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避免遗漏重要的答题线索。

4. 浏览所有的问题,揣摩命题思路。

5. 根据;因题找法的思路,迅速地在脑海中找到每个问题对应的考点。

6. 统筹考虑全部案情和问题,在卷面上写下最终答案。

(二)做好论述题的一般方法;
论述题只有经过长期的法学思维训练和知识积累,才能取得比较满意的成绩,所以笔者也没有什么灵丹妙药,在此只是给大家提个醒,防止因为忽略了一些次要因素而失分。

首先,论述要注意层次性、逻辑性,详略得当,否则阅卷人很难清楚地了解你的答题思路。

其次,作答时尽量用法言法语,不要写得过于通俗化、口语化,这样容易使阅卷人认为该考生缺乏基本的法学素养。

再次,文字要工整,阅卷人在阅读了成千上万份试卷后容易精神疲惫,如果你字迹潦草的话,阅卷人是不会仔细辨认你所写内容的,相反如果字迹工整,就会赢得阅卷人心理上的认可。

最后,应注意文字书写速度,在保证工整的前提下提高文字书写速度,往年有很多考生就是因为答题速度过慢而无法答完试卷,令人扼腕。

(三)做好司法文书题的方法。

司法文书题考试范围广泛,而考生的精力和复习时间有限,所以只能抓大放小,因此所考查的司法文书很有可能是考生平时接触不多的类型。

在这种情况下,考生应当保持良好的心态,千万不要放弃,因为司法文书之间共通之处颇多,只要开动脑筋,比照自己复习过的类似的基本司法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作答,还是可以得到一些分数的。

毕竟,在卷四中,司法文书题的答题难度相对较小,轻易放弃还是很可惜的,司法考试的成败往往就在几分之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