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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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含命题、审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抽检等主要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总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过程监控、条件支持、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应安排在本专业本科学习最后一个学年,原则上不少于12周。

第三章责任要求第五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名。

2.指导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全过程,培养学生成为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3.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准确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

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或指导不力而出现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处理。

4.需要联合校外其它单位(境内)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刻苦钻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

3.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意见模版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意见模版

21.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意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是实现本科生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之一,是本科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进行学术探讨和研究的实践过程,也是本科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实践性、综合性等特点,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指导意见,各学部(院系)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毕业论文工作细则。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中心工作,通过教务处总体监控和各学部(院系)全程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在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协助和配合下,共同完成。

(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学校教务处主管,发挥宏观指导及质量监控作用。

1.全面实施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

包括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规范论文格式,统一质量标准;检查评估各学部(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考察进度,抽查质量;组织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负责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汇编工作;表彰奖励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科技成果;主持学生选题及成绩存档工作等。

系统”对所有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组织校外专家对部分院系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

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论文,要求各学部(院系)进一步加强督促、教师进一步加强指导、学生继续加工修改,保证论文质量的提高。

(二)各学部(院系)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1.教学副院长、副系主任全面负责所在单位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遵循学校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依据自身学科与专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学部(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设立各学部(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学部(院系)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的审定、时间安排、指导教师的配备、开题答辩、中期检查、网络检测、论文答辩、成绩评定及论文存档等工作;论文工作结束后,对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向教务处提交总结报告及优秀本科生论文(设计)。

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重要的教学环节,做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保证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集中在最后一学年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分为选题、开题报告、研究与撰写、评阅及答辩四个阶段,其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学校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的院长、专业负责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等构成。

具体职责包括: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审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评阅人资格,组织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时研究和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定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审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第四条教务处作为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推荐指导教师、中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组织评阅,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协调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第三章指导教师的要求第五条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学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由助教任指导教师时,应有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参与指导。

第六条指导教师的确定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

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宜随意更换。

第七条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每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提倡建立以经验丰富的教师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对学生进行指导,指导人数可适当调整。

第八条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指导教师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全面负责。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院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的最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掌握所学专业基础知识情况的检验和对学生的学习、应用、研究能力的综合训练,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科学工作方法的重要过程。

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应用型人才培养成为我校工作的重点。

为充分发挥毕业设计(论文)这一重要实践教学环节的作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使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基础知识,加强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一般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理念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提高学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应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要引导学生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既要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以实现本科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地完成所承担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所规定的全部任务,能够收集到课题所需的全部资料,根据所学知识正确地进行设计、实验、计算、分析,按使用要求和标准规定绘制图样、表格,编制各种技术文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取得新成果或提出新见解。

三、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统一领导,实行教务处、各学院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1.教务处工作职责1)教务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2)安排、组织、检查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3)遴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做好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意见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意见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意见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本科阶段最重要的一门课程,是实现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结合点。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为此特制定本指导意见,各院(系)应结合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一、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综合实践的基本训练,旨在培养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其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各院(系)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学校规定,制定符合本学科特点的《院(系)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建立有效的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二、选题原则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教学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强化学生在毕业设计过程中的系统性和综合性训练。

1.课题的选择应考虑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难度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基本能完成全部内容。

2.课题的选择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3.课题的选择要贴近社会生产生活实际,并有一定的学术性。

4.综述类课题不宜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5.涉及国家机密的课题不能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6.毕业设计(论文)项目可以由一位学生完成,也可以通过团队合作共同完成。

后者应要求每位学生在共同协作完成项目的同时,还必须指定其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工作量。

7.学生既可在导师提出的课题中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也可自主选题。

后者须由院(系)审核并配备指导教师。

8.鼓励不同专业或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结合和交叉,鼓励基础课教师共同参与指导或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9.鼓励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探索多模式的毕业设计(论文),包括与课程相结合的课程项目式毕业设计、产学联合毕业设计、海外联合毕业设计等。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学习深化和提高的重要过程;是学生运用已学过知识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综合训练,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目的和要求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得到综合训练、转化和提高。

1.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所撰写的学位论文,表明作者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果和新见解,反映作者具有的科研能力和学识水平。

2.毕业设计,是高等学校技术科学与工程技术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接受课题任务,进行实践的过程及取得的成果。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为选题、开题报告、实验(设计、调研等实践过程)、撰写论文、答辩五个阶段。

第五条各院系应在第六或第七学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各题目教学要求,确定学生选题。

第六条各院系应指导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的3周内完成开题报告,落实选题的研究内容、目标、方法、步骤和进度等,学生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开题报告。

有条件的院系可指导学生在第八学期前完成开题报告。

第七条中期检查。

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查与复评。

第四章选题原则与要求第十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的训练内容,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知识,使学生受到全面的锻炼。

选题应根据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选择有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要求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要求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具体材料一、毕业论文(设计)与指导工作相关说明(一)请各位指导教师和同学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高效有序地完成本项工作。

凡学生擅自不遵守各阶段规定的指导时间安排,指导教师有行使逾期不予受理的权力,所造成的毕业论文成绩无法按期评定,由学生本人担责。

(二)严禁学生剽窃、抄袭他人劳动成果,以及故意隐瞒对本论文有直接参考价值的重要文献,一经发现,该论文成绩以不及格处理。

请毕业班同学务必自觉遵守。

(三)指导教师和所指导的学生应经常保持联系,凡发给指导教师批改的文稿一律采用Word文档格式,并在文件名注明“班级、学号、姓名、第几稿”。

(四)毕业论文(设计)篇幅应不少于3500字。

(五)成绩评定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

即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

1、优秀(相当于百分制90分以上):①论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或学术价值;②占有丰富的材料,论点鲜明,论证充分,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比较全面,深入地进行分析,有一定的独到见解;③观点正确,中心突出,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文字流畅;2、良好(相当于百分制80—89分):①对所研究的问题掌握了比较充分的材料,能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有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②观点正确,中心明确,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字流畅;3、中等(相当于百分制70—79分):①对所研究的问题掌握了一定的材料,基本上能结合所学知识进行分析。

中心明确,主要论据基本可靠;②观点正确,条理清楚,文字通顺;4、及格(相当于百分制60—69分):①能掌握一些资料,基本上能说清楚论述的问题;②观点基本正确,条理清楚,文字通顺;5、不及格(相当于百分制59分以下):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为不及格:①政治观点有明显错误的;②掌握的材料很少或对所搜集的材料缺乏分析、归纳,不能说明所提出的观点;或未经自己思考,仅将几份材料裁剪拼凑而成的;③文句不通,条理不清,言不达意,字数偏少(少于3500字);④抄袭量大(重复率高于20%)或由他人代笔的;系部可结合自身专业特点自行制定详细的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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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管理的规定
南晓院教字[2005]42号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四年学习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自学能力以及各种综合能力的检验,也是其申请和被授予相应学位的基本依据。

为更好地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为了规范我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与管理工作,保证我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现就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与管理等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 各院(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计划。

2、确定指导教师。

3、审定选题。

4、过程监控。

5、组织答辩。

6、审定成绩。

(二)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组成,院长(系主任)担任组长。

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一) 选题应遵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的相关要求。

(二) 选题方式为指导教师选题与学生自主选题相结合,鼓励科研基础较强的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及方案。

(三) 教师确定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备选数量应超过当年撰写学位论文的学生数,以便学生挑选。

(四) 坚持每生一题。

(五) 师范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属于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范畴的选题量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教育学专业的除外),鼓励学生选择学科专业性论文选题。

(六)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由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定。

(七)选题一经确定后,未经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随意改动。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一) 指导教师要求
1、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一般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助教亦可担任适量的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应尽量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从事科技写作的能力,以启发诱导为主,在选题和构思方面尽可能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切忌越俎代庖。

3、每位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篇数一般不超过8篇。

(二) 指导教师职责
1、帮助学生确定选题,审查写作提纲。

2、介绍有关文献、资料、指导研究方法,进行答疑。

3、对初稿提出修改意见。

4、写出评语,确定初评成绩。

5、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三) 指导教师工作量的计算
教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每指导1名学生,文科计6个标准课时,艺术类及理科计8个标准课时。

四、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
(一)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二) 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主题明确、论证严密、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概念准确、条理清晰、文字通顺、结论科学。

(三) 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字数:文科毕业论文文科一般不少于6000字,理科及艺术类一般不少于4000字;每篇毕业论文(设计)都应有1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

(四) 毕业论文(设计)应按统一的规范要求打印,统一的规范见附件。

(五)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在通过答辩后予以确认。

五、毕业论文(设计)评阅
(一) 每篇毕业论文(设计)由答辩小组指定2名教师作为评阅人。

(二) 评阅人应由专业相近、学术水平较高、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不得评阅由其本人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

六、成绩评定
(一)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优、良、及格、不及格的四级记分制和评语相结合。

(二)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先由指导教师初评,然后由专业答辩委员会评定,最后由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 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把握,其中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数量控制在当年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总数的20%以内。

(四) 以答辩小组或教研室为单位,对本教研室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分析,并将结果书面报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五) 根据各教研室质量分析意见,院(系)进行综合,由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

七、成绩评定标准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参照《南京晓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价标准》进行。

(《南京晓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价标准》见附件六)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分在85-100分范围内的,成绩定为优秀;评分在70-84分范围内的,成绩定为良好;评分在60-69分范围内的,成绩定为及格;评分在59分以下的,成绩定为不及格。

八、时间安排
(一) 每年十一月上旬完成选题工作并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二) 四年级第一学期十一月底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三) 四年级第二学期三月底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

(四) 五月上旬: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形成软盘并打印,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后将软盘和打印稿一并交到所在(系)院办公室汇总、存档。

(五) 六月上旬:答辩并评定成绩。

(六) 六月二十日前各院(系)将所在院(系)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软盘及打印好的原件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科。

(七) 对于一次答辩不合格的学生,院(系)可安排二次答辩。

二次答辩应安排在六月二十五日前完成,且成绩一般不超过合格。

(八) 六月三十日前将各院(系)送交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后汇编印刷成册。

附件一: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附件二: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附件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与要求
附件四: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附件五: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附件六: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意见表
附件七: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意见表
附件八: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价标准
附件九: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南京晓庄学院教务处
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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