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E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恢复或改善设备性能,延长设备寿命,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电力行业相关标准、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等,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A版)》的基础上,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检修管理贯彻“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定期检修为基础,以检修的安全和质量为保障,以精密点检为手段,逐步增大实施状态检修设备的比重,最终形成一套融定期检修、故障检修、状态检修为一体的优化检修模式。
第三条状态检修是设备检修管理的发展方向,发电企业要重视设备状态的监测,逐渐完善设备测点,使用先进的测试仪器、仪表和分析方法,加强设备状态分析,根据不同设备的重要性、可控性和可维修性,循序渐进地开展状态检修工作。
集团公司鼓励各发电企业积极开展状态检修的研究和实践,并使状态检修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持续推进机组检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不断夯实检修管理基础。
以提高设备可靠性、经济性和环保性能为核心,深入排查设备故障因素,分析设备性能劣化倾向,研究探索机组检修在管控手段、技术支撑、评价考核等各个方面的管理模式和方法,积极推进机组检修精细化管理。
第五条机组检修实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严格费用科目管理,检修费用不得挪作他用;提倡修旧利废,坚决避免大拆大换。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区域子公司、分公司和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以及所属内部核算电厂、全资、控股公司及委托管理的火力发电企业(以下简称“火电企业”),供热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是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检修管理工作目标及要求;(二)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二级单位和火电企业的检修管理工作;(三)负责各二级单位和火电企业检修等级组合规划的审核;(四)负责重大及以上检修特殊项目的审批和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五)负责二级单位年度检修费用计划的审批和决算的审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检修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检修管理办法1.1(试行)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和机组健康水平,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有效控制生产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电力行业相关标准、集团公司预算与综合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检修管理要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要以消除重大隐患和缺陷为重点,恢复设备性能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为目标,在现行定期检修的基础上,运用有效的在线、离线检测手段,最终形成一套融定期检修、故障检修、状态检修为一体的综合检修模式。
第三条设备状态是检修策划的基本依据,发电企业要重视设备状态的监测,完善设备测点,使用先进的测试设备,加强设备状态分析,根据不同设备的重要性、可控性和可维修性,开展状态检修工作。
第四条检修管理主要包括检修计划、检修准备及进度、安全和质量控制,检修总结及评价,检修外包项目管理,检修费用的核定管理与考核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区域、产业公司及发电企业。
1.3第二章职责及权限第六条安监部是集团公司电力设备检修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办法;(二)负责对区域、产业公司A/B级检修计划的审批和年度检修费用的审核;(三)负责对区域、产业公司检修项目、质量、费用的统计分析、检查与考核管理;(四)负责对区域、产业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的监督与指导;第七条预算部负责根据归口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综合平衡后,将检修费用纳入年度预算与综合计划;审计部负责审计和监督后评价工作。
第八条区域、产业公司职责:(一)负责执行集团公司的电力检修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二)负责组织所属发电企业检修规划、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和设备检修目标的制定;(三)负责根据集团公司的审核意见,审批所属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工期及检修费用;(四)负责所属发电企业检修与质量的监督管理;(五)负责所属发电企业设备检修与质量的统计分析,总结、修后评价,考核与上报;第九条发电企业是设备的管理者,是设备检修的执行者,对检修管理负直接责任。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材料费、检修费限额标准(2007版)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检修费、材料费限额标准(2007版)第一章材料费第一节范围材料费是指电力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维护用备件等费用支出。
材料费分为生产消耗性材料费和维护性材料费,维护性材料费分为生产维护性材料费和生产管理部门维护性材料费。
一、生产消耗性材料范围1、绝缘油、润滑油;2、树脂、反渗透膜、水处理用化学药品;3、磨煤机钢球、风扇磨煤机叶轮、碎煤机锤头;4、输煤皮带、托辊;5、脱硫剂;6、其它低值易耗品。
二、生产维护性材料范围1、灰场、水工建筑物、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用料;2、机器设备、仪器仪表日常用料;3、生产耗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器具、仪表等;4、机炉热效率试验、技术培训、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小型技术革新等活动耗用的材料;5、其它生产维护性用料;三、生产管理部门维护性材料范围1、生产、管理场所及公共场所通风、水暖、照明等维护用材料;2、生产用起重及生产运输机械用燃料和保养用材料。
四、不包括以下范围1、基建、技改等专项工程以及生产其它产品(电能、热能以外)领用的材料、专用工具等(计入相应的工程项目造价);2、生产计划检修(计入“检修费”)、事故抢修(冲抵保险费)等耗用的材料;3、固定资产拆除清理的材料(计入“固定资产清理”);4、其他不属于生产耗用的材料。
第二节分析依据与核定方法一、分析、推荐依据1、参考集团公司2006年及2007年预算编制中对材料费预算的编制要求;2、按照发电机组容量等级、参照2003—2006年所属单位实际值,计算单台机组材料费标准,确定材料费限额推荐值。
3、借鉴行业内其它发电集团相关标准。
二、核定方法1、以火电、水电分类为基础,按机组类型及容量分别核定。
2、材料费由维护性材料费和消耗性材料费组成,消耗性材料费中,脱硫剂材料费单列。
3、维护性材料费主要与机组容量相关,根据区域分布、设备利用小时、机组投产年限等进行相应系数调整。
4、消耗性材料费主要与发电量相关,按机组容量等级和发电量核定。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B版)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是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检修管理工作目标及要求;
附件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B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恢复或改善设备性能,延长设备寿命,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电力行业相关标准、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等,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A版)》的基础上,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十二条检修等级
检修等级是以发电设备检修规模和停用时间为原则制定,集团公司将机组检修分为大修、小修两个等级。
(一)大修是指对发电主设备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和修理,以保持、恢复或改善设备性能,辅机及辅助设备检修可以结合状态监测在一个大修周期间隔内滚动安排;
(二)小修是指根据设备的磨损、老化规律,有重点地对发电设备进行检查、评估、修理、清扫。小修可进行少量设备零部件的更换、设备的消缺、调整、预防性试验等作业以及实施部分大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第三章检修方式和检修等级
第十一条检修方式
(一)发电设备的检修方式分为定期检修、状态检修、改进性检修和故障检修四类。
1.定期检修是一种以时间为基础的预防性检修,根据设备磨损和老化的统计规律,事先确定检修等级、检修间隔、检修项目及需用备件、材料等的检修方式;
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的通知所属企业:为规范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提高检修质量,控制检修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 2014年6月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确保检修安全,提高检修质量,控制检修费用,遵照《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检修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执行GB/T19001质量管理标准,推行标准化作业,实行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制度,以实现机组检修后长周期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
第三条状态检修是设备检修工作的发展方向,各企业要逐步完善设备监测点,在定期检修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状态检修设备的比重,循序渐进地开展状态检修工作。
第四条设备检修实行计划管理,定额控制,项目招标,以节约生产成本。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华北公司所属各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华北公司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制定的相关检修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二)负责监督指导所属企业落实集团公司批准的检修计划,达到质量管理目标和要求;(三)负责汇编所属企业的检修滚动规划、负责对所属企业的检修项目计划和检修工期计划汇总与审核;(四)负责机组检修开工日期的确定;(五)负责所属企业A级修前工作的检查和修后质量的评估,检查和评估结果应向集团公司提供书面报告;(六)监督、指导、协调所属企业做好检修管理工作,达到检修目标;(七)负责组织检修总结工作,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七条企业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华北公司制定的设备检修与质量管理等有关规定;(二)负责组织设备检修项目与质量管理目标和要求的实现;(三)负责编制3-5年设备检修滚动规划,制定检修计划;(四)负责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机组设备检修;(五)负责检修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管理;(六)负责检修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过程控制;(七)负责做好检修总结工作。
公司火电设备维护及点检定修管理办法

XXXXX公司火电设备维护及点检定修管理办法1 目的规范发电设备维护及点检定修管理,落实设备管理责任,科学开展设备管理,合理确定设备检修范围,保证发电设备在寿命周期内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2 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及所属各火电单位。
3 定义3.1 点检:借助人的感官和简单工具仪表,或精密检测设备和仪器,按预先制定的技术标准对正在运行或处于备用状态的设备进行定人、定点、定期的检查和测试,并通过对检查和测试的记录、图表、数据等进行分析,全面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劣化程度的一种检查管理方法。
3.2 定修:在点检结果的基础上,科学地编制检修及备件材料计划,对设备进行预防和预知检修,使设备的隐患和缺陷能够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确保设备完好,实现合理地延长设备检修周期,缩短检修工期,降低检修成本,提高检修质量,并使日常检修和定期检修工作量尽可能达到比较均衡状态的一种检修策略、检修管理方式。
3.3 点检定修制:以点检为核心的全员设备检修管理体制,可以使设备在可靠性、维护性、经济性上实现协调优化管理。
在点检定修制中,点检人员是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既负责设备点检,又负责设备全过程管理,点检、运行、检修三方面之间,点检员处于核心地位。
3.4 设备维护:在点检结果的基础上,科学地编制润滑、消缺及备件材料计划,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扫、保养、润滑、调整和防腐等定期工作和已存在的缺陷进行处理,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
4职责4.1 生技部4.1.1 负责公司发电设备的维护与点检定修管理工作。
4.1.2 贯彻集团公司设备维护和点检定修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标准和要求,制定公司发电生产设备维护和点检定修管理的制度。
4.1.3 分析、总结公司系统设备维护点检定修管理效果,提出改进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4.2 各单位4.2.1 负责本单位设备维护和点检定修管理工作,制定设备维护及点检定修实施办法。
4.2.2 建立设备维护及定检定修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与设备维护及点检定修管理方式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购置常用的状态监测设备。
14_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中电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动火作业,避免发生火灾,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动火作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动火作业是指焊接、切割、明火烘烤、打磨等引入点火源的作业。
第四条各单位按照本规定执行动火工作中,还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国家、行业标准及有关集团公司规程制度:《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氢气安全技术规程》(GB4962-8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
各分支机构、区域子公司、上市公司、水电流域公司以及发电企业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逐级备案至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章防火重点部位划分和动火等级第六条各单位应按照发生火灾危险性大、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四大”原则,根据生产实际,确定生产现场防火重点部位。
第七条生产现场防火重点部位应包括:油罐区、控制室、调度室、通信机房、计算机房、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汽轮机油系统、天然气输送系统、制氢站等氢气系统,以及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
有建设工程任务的单位,应结合工程作业特点制定建设期间的基建动火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按照本规定做好与生产交叉的动火作业管理。
第八条各单位应建立防火重点部位防火责任制和防火检查制度,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火灾应急预案,书面公布并定期修订及演练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应根据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的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悬挂防火重点部位标志牌和安全标志牌。
防火重点部位标志牌的容包括:防火重点部位名称及防火责任人,并应随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第十条动火等级分为两级,各单位应根据动火等级划分本单位的一级动火区和二级动火区。
(一)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严重的防火重点部位。
公司火力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公司火力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火力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提高火力发电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自有资源提供内部专业化服务,有效控制生产成本,依据《燃煤火力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838-2017)》,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火电企业。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火电部是所属火电企业设备检修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火力发电设备检修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二)负责所属火电企业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三)审批所属火电企业发电设备检修计划,确定检修级别、项目、费用。
负责检修重大非标准项目、年度检修、等级检修人工费用计划的审查和监督执行;(四)依据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招标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检修施工队伍、监理队伍以及检修物资等相关招标工作;(五)指导所属火电企业对设备检修及技术改造项目监理队伍的管理与评价;(六)负责协调、指导公司火力发电设备检修维护业务平台(以下简称检修维护平台)建设和业务管理。
协调所属火电企业、检修单位及监理队伍之间的有关问题;(七)对所属火电企业设备检修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第四条所属火电企业是发电设备及生产建(构)筑物检修维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火力发电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单位相关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按照集团公司“三制一化”的检修管理要求,开展设备检修工作;(二)负责本单位设备及生产建(构)筑物的检修维护实施和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及生产建(构)筑物的完整牢固;(三)负责编制本单位设备年度机组检修计划、检修工程项目计划。
负责检修特殊项目、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调研、论证及技术方案的编审工作;(四)负责权限范围内检修、维护工程项目的审核和批准。
(五)依据权限确定设备检修、维护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并负责合同的执行、管理及评价;(六)依据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招标管理规定,负责设备检修所需物资、设备、备件的采购、验收及管理;(七)负责检修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费用等全过程管理。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
2003年及以后投产的300MW(含)至600MW(不含)机组
4-6
2003年往常投产的300MW(含)至600MW(不含)机组
4-6
大修间隔为6年的可视情形增加一次扩小
300MW(不含)以下机组
4-6
主变压器
≥10
举荐采纳打算检修和状态检修相结合的检修策略,检修项目应按照运行情形和状态评判的结果动态调整;每年可安排一次小修
第二条检修治理贯彻“预防为主、打算检修”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定期检修为基础,以检修的安全和质量为保证,以周密点检为手段,逐步增大实施状态检修设备的比重,最终形成一套融定期检修、故障检修、状态检修为一体的优化检修模式。
第三条状态检修是设备检修治理的进展方向,发电企业要重视设备状态的监测,逐步完善设备测点,使用先进的测试仪器、外表和分析方法,加大设备状态分析,按照不同设备的重要性、可控性和可修理性,循序渐进地开展状态检修工作。集团公司鼓舞各发电企业主动开展状态检修的研究和实践,并使状态检修工作有序进行。
(二)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二级单位和火电企业的检修治理工作;
(三)负责各二级单位和火电企业检修等级组合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重大及以上检修专门项目的审批和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
(五)负责二级单位年度检修费用打算的审批和决算的审核。
第八条集团公司财务与风险治理部职责:
(一)负责综合平稳各项费用,并将年度检修费用打算纳入集团公司预算;
第四条连续推进机组检修全过程规范化治理,持续夯实检修治理基础。以提升设备可靠性、经济性和环保性能为核心,深入排查设备故障因素,分析设备性能劣化倾向,研究探究机组检修在管控手段、技术支撑、评判考核等各个方面的治理模式和方法,主动推进机组检修精细化治理。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A版)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A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含重型燃机项目)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火电项目产业管理优势,按照价值思维理念,建设“安全优质、高效环保、指标先进、竞争力强”的电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遵循三级管控的模式,即集团公司总部、区域公司及相关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二级机构”)、建设单位(指由投资方组建的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机构,如项目法人、发电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含间接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的火电工程。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的内容及要求第四条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坚持以安全为基础,以质量为根本,以效益为中心,以管理为保证,全面落实基建“五制”,全面加强基建项目“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管理,确保工程移交的完整性和机组运行的可靠性。
(一)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改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
(二)质量管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科学严谨、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机组整体移交水平,实现机组运行安全优质、高效环保、指标先进的目标,争创优质工程。
(三)进度管理: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工期定额标准,合理控制工程进度,协调推进厂内、厂外各项工程建设,在机组考核期内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保证工程移交的完整性。
统筹各种因素,保证机组在综合效益最好的方式下投产和运行。
(四)造价管理:牢固树立控制工程造价的意识,实行从集团公司总部、二级机构、建设单位到各参建单位,从工程项目前期、设计、招标、建设实施到竣工各阶段的全方位、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和管理,追求性价的最佳匹配。
火电工程司令图不得变更初步设计原则及增加工程造价。
第五条集团公司总部、二级机构和建设单位按照不同权限实施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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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检修间隔是指从该机组上次检修复役后正式交付电网调度时开始,至下一次检修开始时所经历的时间。
根据火电企业机组设备检修的经验和设备状况,各等级机组检修间隔规定如下:
机组类型
大修间隔(年)
备注
600MW及以上汽轮发电机组
4-6
进口汽轮发电机组大修间隔为6-8年。
第十二条检修等级
检修等级是以发电设备检修规模和停用时间为原则制定,集团公司将机组检修分为大修、小修两个等级。
(一)大修是指对发电主设备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和修理,以保持、恢复或改善设备性能,辅机及辅助设备检修可以结合状态监测在一个大修周期间隔内滚动安排;
(二)小修是指根据设备的磨损、老化规律,有重点地对发电设备进行检查、评估、修理、清扫。小修可进行少量设备零部件的更换、设备的消缺、调整、预防性试验等作业以及实施部分大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鼓励将经过精细化检修的机组大修间隔适当延长。
2003年及以后投产的300MW(含)至600MW(不含)机组
4-6
2003年以前投产的300MW(含)至600MW(不含)机组
4-6
大修间隔为6年的可视情况增加一次扩小
300MW(不含)以下机组
4-6
主变压器
≥10
推荐采用计划检修和状态检修相结合的检修策略,检修项目应根据运行情况和状态评价的结果动态调整;每年可安排一次小修
第二条检修管理贯彻“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定期检修为基础,以检修的安全和质量为保障,以精密点检为手段,逐步增大实施状态检修设备的比重,最终形成一套融定期检修、故障检修、状态检修为一体的优化检修模式。
第三条状态检修是设备检修管理的发展方向,发电企业要重视设备状态的监测,逐渐完善设备测点,使用先进的测试仪器、仪表和分析方法,加强设备状态分析,根据不同设备的重要性、可控性和可维修性,循序渐进地开展状态检修工作。集团公司鼓励各发电企业积极开展状态检修的研究和实践,并使状态检修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B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恢复或改善设备性能,延长设备寿命,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电力行业相关标准、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等,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A版)》的基础上,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十三条根据机组运行可靠性情况,如需在机组小修过程中安排工作量大、实施周期长的重大检修特殊或技改项目,从而导致机组检修时间(日数)增加,可安排扩大性小修(简称“扩小”),工期应依据该重大检修特殊或技改项目来定(原则上应少于大修工期)。扩大性小修中应针对某些设备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解体检查和修理,同时可根据设备状态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实施部分大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扩大性小修必须在年度检修组合规划及检修计划申报时特别注明,并经上级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负责年度检修费用的财务监督管理;
(三)负责指导相关的财政奖励、税收优惠政策争取等。
第九条二级单位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检修管理有关要求,分解制定本单位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二)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火电企业的检修管理工作;
(三)负责所属火电企业检修项目及费用的计划分解;
(四)负责所属火电企业检修等级组合规划和年度检修工期计划的审批;
3. 改进性检修是指对设备先天性缺陷、频发故障或运行效率低下等,按照当前设备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消除设备缺陷,以提高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可用率,并结合机组检修过程实施的检修方式;
4. 故障检修是指设备在发生故障或其它失效时进行的非计划检修。
(二)火电企业以点检定修为基础,建立“日常点检,定期体检,精密诊断跟踪”的设备管理模式,优化检修项目、计划,推动优化检修的实施。以精密诊断为基础,建立“火电企业——二级单位——集团公司”三级远程诊断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设备状态分析准确性。
第四条持续推进机组检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不断夯实检修管理基础。以提高设备可靠性、经济性和环保性能为核心,深入排查设备故障因素,分析设备性能劣化倾向,研究探索机组检修在管控手段、技术支撑、评价考核等各个方面的管理模式和方法,积极推进机组检修精细化管理。
第五条机组检修实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严格费用科目管理,检修费用不得挪作他用;提倡修旧利废,坚决避免大拆大换。
(五)负责所属火电企业检修项目实施及检修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火电企业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二级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要求,分解制定本企业内部有关管理细则;
(二)负责按时上报检修等级组合规划和年度检修计划;
(三)负责按照机组检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好检修具体实施工作,对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等进行有效控制。
第三章 检修方式和检修等级
第十一条检修方式
(一)发电设备的检修方式分为定期检修、状态检修、改进性检修和故障检修四类。
1. 定期检修是一种以时间为基础的预防性检修,根据设备磨损和老化的统计规律,事先确定检修等级、检修间隔、检修项目及需用备件、材料等的检修方式;
2. 状态检修是指根据状态监测和诊断技术提供的设备状态信息,评估设备的状况及其零部件寿命,在故障发生或零部件寿命终结前进行检修的方式;
(二)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二级单位和火电企业的检修管理工作;
(三)负责各二级单位和火电企业检修等级组合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重大及以上检修特殊项目的审批和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
(五)负责二级单位年度检修费用计划的审批和决算的审核。
第八条集团公司财务与风险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综合平衡各项费用,并将年度检修费用计划纳入集团公司预算;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区域子公司、分公司和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以及所属内部核算电厂、全资、控股公司及委托管理的火力发电企业(以下简称“火电企业”),供热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是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检修管理工作目标及要求;